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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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公布日期】2010.04.27
•【字号】粤技组[2010]24号
•【施行日期】2010.04.2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技组〔2010〕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局)、旅游局、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和广东省第五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粤办函〔2010〕132号文)的要求,我们制订了《2010年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行业)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直接与该工种承办单位或全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行业)参加本工种竞赛的代表队,请直接向该工种竞赛承办单位组委会办公室报名。
本实施方案请查询网站。
省竞赛办联系人:王建平,联系电话:020-83329249;
苏光护,联系电话:020-83352242(传真)
技术咨询: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傅鸫,020-83185010;
刘忠良,020-83185954
传真:020-83185947
邮箱:*************
承办单位:广东省旅游局
技术咨询:省旅游局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芦京津139****4400田得宏138****2576
联系电话:87513686 87513682
邮箱:***************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2010年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文件精神,进一步凸现广东旅游业的亮点,展示广东旅游形象和我省导游人员的素质和风采,以我省丰富的旅游资源为平台,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
通过专家评委评审、公众评选、网络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推出健康活力、德才兼备,独具魅力的广东优秀导游员。
二、组织机构
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由承办单位--省旅游局为主成立组织委员会,在省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统一领导下负责统一指导和协调本工种竞赛的各项工作。
(一)广东省旅游局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任:杨荣森省旅游局局长
副主任:曾维炳省旅游局巡视员
周开生省旅游局副局长
张振林省旅游局副局长
王志红省旅游局副局长
梅其洁省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朱力广州市旅游局局长陈威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局长
刘福祥珠海市文体旅游局局长
陈华佳汕头市旅游局局长
朱粤平佛山市旅游局局长
陈波韶关市旅游局局长
古敏生河源市旅游局局长
陈建新梅州市旅游局局长
崔爽惠州市旅游局局长
张林海汕尾市旅游局局长
梁少虾东莞市旅游局局长
车卫中山市旅游局局长
周锦新江门市旅游局局长
施耀祖阳江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局长林红湛江市旅游局局长
李清汉茂名市旅游局局长
郑时广肇庆市旅游发展局局长
雷玉春清远市旅游局局长
伍茸潮州市文物旅游局局长
谢锐峰揭阳市旅游局局长
袁伙月云浮市旅游局局长
(二)广东省旅游局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主任:李振德省旅游局教育培训处处长
副主任:黄跃珍省旅游局教育培训处副处长
芦京津省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员:郑永仪省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方永钦广州市旅游局行业培训指导处副处长
马雪瑜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协调管理处副调研员曾桂莲珠海市文体旅游局市场科科长
庄丹燕汕头市旅游局质量与规范管理科副科长潘文升佛山市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
罗永东韶关市旅游局副局长
李伟萍河源市旅游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谢森元梅州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赖成伟惠州市旅游局质量与规范管理科科长
蔡鸿加汕尾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曾玉如东莞市旅游局质量与规范管理科科长
马军民中山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周德儒江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副科长
冯珍阳江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行业管理科科长薄冰湛江市旅游局服务中心主任
林良宇茂名市旅游局旅行社科副科长
谭映梅肇庆市旅游发展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谭卫坚清远市旅游局规划统计科科长
刘粤东潮州市文物旅游局综合科科长
张少鹏揭阳市旅游局教育培训科科长
梁雪英云浮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凌丽莉省旅游服务中心主任科员
田得宏省旅游服务中心主任科员
赵斌省旅游服务中心主任科员
曹颖省旅游服务中心办事员
(三)根据赛事安排,设立竞赛仲裁组、命题组、裁判组、考务组、后勤接待组和宣传报道组。
三、竞赛项目、竞赛标准、组别及参赛人数
(一)竞赛项目
1.选拔赛。
选手通过理论考试、撰写导游词、自我展示、专题知识问答、现场模拟导游、命题演讲及才艺展示共七个项目的比赛,选拔进入决赛的参赛选手。
2.决赛。
选手通过风采展示篇、智慧表现篇、现场呈现篇、才艺表演篇、群众短信投票、现场观众投票等环节赛出名次。
(二)竞赛标准
1.选拔赛标准:
●理论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
分值10分;
●原创导游词:以广东省内任何一个景区景点为题材,字数不少于1500字。
由评委统一打分。
分值5分;
●自我展示:仪容仪表,礼仪礼貌,标准普通话展示。
时间1分钟。
分值10分;
●知识问答:每人2题。
分值5分;
●模拟导游:讲解自创导游词。
时间5分钟。
分值50分;
●命题演讲:时间1分钟。
分值5分;
●才艺展示:时间5分钟。
分值15分;
2.决赛标准:
●风采展示篇。
参赛选手分为青春组、端庄组、浪漫组出场展示,并作20秒个性推介(分值10分);
●智慧表现篇。
参赛选手接受主持人知识问答、情景挑错提问。
(每人二道知识题,每题1.5分。
每人一道挑错题,每题2分);
●现场呈现篇。
参赛选手以PPT演示、场景再现等形式,模拟带团,讲解导游词每位参赛选手可选择5名以内模拟助手。
时间6-8分钟。
讲解分值50分;
●才艺表演篇。
参赛选手用各种文艺表现形式,结合旅游行业特色,进行才艺表演。
时间3-5分钟。
分值20分;
●网络投票。
分值2分;
●现场观众投票。
邀请有关部门或相关单位10位观众评审员进行投票。
分值3分。
选拔赛理论成绩带入决赛,占总成绩的10%。
(三)组别:设导游专业组,院校学生组。
导游专业组: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辖区内持广东省全国导游人员有效资格证书的导游人员,经过海选、初赛选出符合选拔赛、决赛资格的导游人员若干名。
院校学生组:省内各类院校在校学生经过各地级以上市(文体)旅游局统一组织初赛,选出符合选拔赛、决赛资格的在校学生若干名。
(四)参赛人数
1.海选初赛参赛人数由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竞赛组委会按照大赛参赛人员标
准自行确定参赛人数。
2.导游专业组选拔赛参赛人数是以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辖区内持证导游人数比例为依据,作适当调整后配置的参赛人数(具体人数见附表4)。
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竞赛组委会按规定人数上报省旅游局竞赛办公室。
3.院校学生组选拔赛人数按照各地级以上市在校学生人数比例,作适当调整后配置的参赛人数(具体人数见附表4)。
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竞赛组委会按规定人数上报省旅游局竞赛办公室。
四、参赛选手资格
(一)导游专业组
1.热爱祖国,热爱旅游事业,遵纪守法,敬岗爱业,热心为旅游者服务。
2.具备较广的知识面,较强的表现能力和应变能力。
3.持有广东省全国导游资格证书的导游人员。
4.无工作投诉、扣分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
(二)院校学生组
1.身体健康、气质俱佳并具有一定亲和力。
2.广东省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院校学生。
五、竞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奖励办法
按粤办函〔2010〕132号文执行。
七、竞赛程序
(一)选手报名:
1.报名办法:初赛可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也可自行报名。
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见附表1、2)交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组委会竞赛办公室。
选拔赛由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组委会竞赛办公室将初赛优秀选手个人报名表(见附件1、2)和汇总表
(见附件3)报省局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2.报名日期:初赛报名时间由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竞赛办公室自定。
选拔赛选手上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0日。
3.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完整填写报名表格一份。
●随表格附上2寸彩色免冠照及7寸生活近照各两张,(照片背后请写明“姓名”)。
●专业组选手需交身份证,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和学历复印件各一份。
院校学生选手需交身份证和学生证及学校证明复印件各一分。
4.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各地级以上市(文体)旅游局竞赛办公室。
●联系电话:各地级以上市(文体)旅游局指定。
●联系人:各地级以上市(文体)旅游局指定。
(二)资格审查:初赛选手由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竞赛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选拔赛、决赛选手由省旅游局竞赛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
(三)制发参赛证:选拔赛、决赛选手统一佩戴本工种基竞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四)初赛、选拔赛、决赛:
1.初赛。
初赛由各地级以上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各局要广泛发动旅游企业开展导游人员技能培训学习,指导、帮助、支持院校参赛师生赛前准备工作。
在此基础上,于今年6月中旬前完成初赛组织工作。
在初赛优胜者中选拔组成代表队,参加选拔赛竞赛。
2.选拔赛。
选拔赛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
按照集中或分赛区的形式,在8月上旬完成决赛选拔工作。
3.决赛。
决赛由省旅游局组织实施。
参加决赛的选手经过集中培训,参加今年9月10日前举办的2010年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决赛。
八、竞赛规则
(一)选手需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
并按照抽签号码顺序参加比赛。
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
操作技能竞赛必备的用品自带。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
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裁判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出,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行为处理。
6.在比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刻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
(二)赛场规则
1.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进入赛场。
2.比赛现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工作人员以外,任何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单位组织的观摩队、啦啦队在指定的位置就位,不得在赛场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和管理。
九、裁判组织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内行业专家组成大赛评判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判工作。
(具体人员略)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
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尽快将处理意见向当事人反馈。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
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附件:1. 2010年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导游专业组报名表
2. 2010年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院校学生组报名表
3. 2010年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报名汇总表
4. 2010年广东省导游人员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参赛单位(盖章):领队姓名:
性别:
职务:
手机: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