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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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1
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澄江二期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台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002号
二0一0 年六月
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澄江二期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
1.1前言
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澄江二期工业园区包括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澄江二期工业园区和西扩片区的补充区块,总规划面积1133.76公顷。
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位于黄岩老城区以西,北临翠屏山脚,南临八二省道,东接原黄岩经济开发区西区启动区,西临新规划的新104国道,东西跨越约2.5公里,南北纵深2.4公里,规划用地面积为529.43公顷,含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等类型。
澄江二期位于黄岩城区西面,属于澄江街道,与新前街道隔水相望,东至新江路和风光路,南至黄长线,西接SN22号路,北至永宁江,总面积160.93公顷,主要布置工业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商业服务用地及部分居住用地、市政设施用地。
西扩片区的补充区块为业主要求的在西扩片区的四周向外扩充部分,由于没有具体的规划,暂定为城市发展备用地,面积约为443.4公顷。
2007年12月,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城市规划所编制完成了《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即本项目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块,面积为529.43公顷。
澄江二期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采用《台州市黄岩分区HCJ010-01(澄中)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中规划用地(217.05公顷)减掉澄江一期(55.12公顷)的用地部分,
总面积为160.93公顷。
根据业主要求,将西扩片区块外的区块纳入本次规划环评之中,其面积为443.4公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对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澄江二期工业园和西扩片区的补充区块进行规划环评。
我院受浙江省黄岩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在对相应规划进行充分分析、实地调查、检测分析及所在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范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写要求,我院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请审查。
本报告书承黄岩区环保局、黄岩区环境监测站和浙江省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大力协助,特此致谢。
1.2 编制依据
1.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条例、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199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污染防治法》,2005.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3.2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法实施条例》,1999.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8.1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1.1
(6)国务院《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第39号),2005.12.3
(7) 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11.8 (8)国务院令第55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8.17
(9)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9〕96号,2009.9.2
(10)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学习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9〕96号,2009.9.2 (1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11.26
(12)《关于加强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2]号,2002.12
(13)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2006.3.18 实施),2006.2.14
(14)《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原则和方法》;
(15)《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4.3.1
(16)《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3.9
(17)《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9.1.1
(18)《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06.7.13
(19)《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06.6.1
(20)《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11号(21)《关于印发<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若干规定》,浙环发[2007]12号
(22)浙江省环保局《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号,2007.12.24
(23)《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环发[2008]55号,2008.9.26
(24)《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56号,2008.9.26
(2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8]57
号,2008.9.26
(2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
审批制度的
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8]59号,2008.9.16
(27)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卫生
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有害废物名录》的通知》,浙环发〔2009〕35号,2009.4.23
(28)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学习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9〕70号,2009.9.22
(29)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10.28
(30)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2009.10.29
1.2.2 技术规范与导则
(1)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10
(2)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3)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4)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5)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国家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环境》(HJ/T19-1997)(7)国家环保总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2003.8.11
(8)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2004.12.11
(9)国家环保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1994.10.1
(10)浙江省水利局、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
能区划分方案》,2006.4
(11)浙江省环保局《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 2005.5.1
1.2.3 有关技术文件
(1)《台州市黄岩分区HCJ010*01(澄中)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09
(2)《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城市规划所,2007.12;
(3)《台州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4-2020)》
(4)《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
(5)《台州市黄岩区分区规划》,2004-2020年
1.3 环境影响评价要点
1.3.1评价目的
通过对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澄江二期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污染源现状、产业发展规划、用地布局规划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对该工业园区土地开发建设远期排放总量、环境承载力进行科学预测,对规划的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并提出预防
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和规划调整意见,作为入区的新、改、扩项目的审批依据和区域内单项工程评价的基础和依据,减少各单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也使单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兼顾区域宏观特征,使其更具有科学性、指导性,为工业用地的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决策依据。
1.3.2 评价标准
1.3.
2.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主要有工业区、居住区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和绿化等,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具体见表1-1.
表 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指标浓度极值(mg/m 3)
标准来源
SO 2
年平均
0.0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日平均
0.15 小时平均
0.50 TSP
年平均
0.20 日平均
0.30
小时平均
——
PM 10
年平均
0.10 日平均
0.15
小时平均
——
NO 2
年平均
0.08 日平均
0.12 小时平均
0.24
(2)地表水
本项目位于永宁江两侧,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06.4),上游的长潭水库大坝至下游的黄岩大桥上游1.5公里(长潭水库大坝-黄岩大桥上游1.5公里)为III 类水功能区,其水
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 类水体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1-2:
表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
单位:除PH外均为mg/I
项目
PH DO BOD
5 COD cr
高锰酸
钾指数NH3-N 石油
类
总
磷
铜锌
III类
6~9 ≥5 ≤4 ≤20 ≤6 ≤1.0 ≤0.05 ≤0.2 ≤1.0 ≤1.0
(3)地表水
根据地下水环境功能保护要求,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具体指标值见表1-3。
表1-3 《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 III类标准
项目标准值项目标准值
色度(稀释倍数)≤15 嗅和味无pH 6.5~8.5 高锰酸钾指数(mg/L)≤3.0 铁(mg/L)≤0.3 氨氮(NH3-N)(mg/L) ≤0.2锰(mg/L)≤0.1 TP(mg/L) ≤0.1
铜(mg/L)≤1.0 总大肠杆菌(个/L)≤3.0
锌(mg/L)≤1.0 细菌总数(个/ml)≤100
汞(mg/L)≤0.001 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
镉(mg/L)≤0.0 挥发酚(以苯酚计)(mg/L)≤0.002
(4)声环境
区块内有工业、商用、居住混合区,商用、居住混合区的环境噪
音执行《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工业区的环境噪音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靠近新澄大道、工业大道、82省道、黄长线、北院线和二环南路等城市主干道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区标准。
具体见表1-4.
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区域类别噪声值[dB]
昼间夜间
2类60 50
3类65 55
4a类70 55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土壤质量标准分为三类,III类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容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地除外)。
土壤质量基本上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
三级标准为保障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的土壤临界值。
由于本项目主要为工业园区,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详见表1-5。
表1-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单位:mg/kg
级别
土壤项目
一级二级三级
自然背景pH<6.5pH6.5
~
7.5 pH>7.5 PH>6.5
铜农田等≤
果园≤35
-
50
150
100
200
100
200
400
400
铬水田等≤
旱地90
90
250
150
300
200
350
250
400
300
锌≤100 200 250 300 500 镍≤40 40 50 60 200
1.3.
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区块内各企业和设施产生的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表1-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 3 周围外最高浓度mg/m 3
依据
H=15m H=20m H=30m 二氧化硫 2.6 4.3 15 550 0.4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二级标准
氮氧化物 0.77 1.3 4.4 240 0.12 颗粒物 3.5
5.9
23
120
1.0
表1-7 锅炉及化工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类别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 3
依据
二氧化硫烟尘燃油锅炉
轻柴油、煤油 500 10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II 时段、二类区其他燃料油 900 150 燃气锅炉
100 50 加热炉、燃煤(油)炉窑
850 20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
金属加热处理炉
/
200
(2)废水
项目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污水经管网纳入江口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椒江。
江口污水处理厂的主要因子进出水标准见表1-8。
表1-8 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和出水水质单位:mg/L (pH 值除外)
序号项目进水水质出水水质 1 pH 6-9 6-9 2 COD cr 500 100 3 BOD 5 300 30 4 氨氮 35 15 5 总磷(以磷计)
8 1.0 6 SS 400 30 7
石油类
20
5
(3)噪声 a. 噪声
园区周界及园区内各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作企业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商用、居住混合区的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二类区标准,工业区的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靠近新澄大道、工业大道、82省道、黄长线、北院线和二环南路等城市主干道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 类区标准。
具体标准见表1-9。
表1-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b. 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极值》(GB12523-90)表1-10 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序号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值昼间夜间 1 土石方推土机、挖掘机等 75 55 2 打桩各种打桩机等 85 禁止施工 3 结构混凝土搅拌机、电焊、捣棒
70 55 4 装修
吊车、升降机
65
55
(4)固体废弃物
危险废弃物按照《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
区域类别
噪声值[dB]
昼间
夜间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委员会令第1号,2008.8.1)分类,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的贮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1.3.3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工程特点及所处地理位置的环境敏感性,本评价选择如下评价因子:
表 1-1 环境评价因子
环境要素现状评价因子影响预测因子总量控制因子
地表水pH、DO、高锰酸钾指数、BOD5、
NH
3-N、石油类、总磷
COD、NH3-N COD、NH3-N
地下水
pH、高锰酸钾指数、氨氮、石油
类、总磷、挥发酚(以苯酚计)、
总铬、六价格、锌、铜、镍、铁
/ /
土壤pH、石油类、挥发酚、铬、六价
铬、铁、锌、铜、镍、硫化物、
有机质
/ /
环境空气SO2、NO2、PM10、非甲烷总烃SO2、NO2、
TSP SO2、NO2、
烟尘
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Leq /
生态生态调查与生态登记生态影响分析/
固废工业固废、危险固废/ 工业固废排
放量
1.3.4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1.3.4.4评价范围
本评价的范围及规划的范围,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范围北至
翠屏山脚,南至八二省道,东至原黄岩经济开发区西区启动区,西至规划的新104国道,东西跨域约2.5公里,南北纵深2.4公里,规划用地面积为529.43公顷;澄江二期工业园区东临镇东路和澄江一期,西面为规划道路,南临西官河和澄江一期,北临永宁江,总用地面积为160.93公顷;西扩补充区向西、向
北扩充部分,总用地面积为443.4公顷。
这三个区块为主要评价区域,并兼顾周围环境。
(1)水环境评价范围
永宁江为本项目的附近水体。
(2)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生态评价范围包括工业区块及边界外200m的范围内
(3)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
调查和评价范围以规划范围并向四周扩展200m,并关注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工业区块边界外200m的范围内。
1.3.4.2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区域内没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惜动植物资源。
根据工程性质及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1)地表水
永宁江-本项目附近河段水质功能要求达到要求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不出现水质恶化。
(2)噪声
本区块内有工业、商用、居住混合区的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工业区的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靠近新澄大道、工业大道、82省道、黄长线、北院线和二环南路等城市主干道一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区标准。
(3)空气质量
控制空气质量标准要求为二类,使当地大气环境质量维持现状级
别,不至于恶化。
(4)周围敏感点
本项目西扩片区块及补充区块内及周边敏感点主要是塔山村、新建村、屿新村、下曹村、杏头村、前洋村、后洋黄村、前洋方村、西范村、泾岸村、七里王村、剑山村。
表 1-12 西扩片区块及补充区块周边敏感点情况表
序号名称相对方位与园区边界距离人数(人)
1 塔山村东20 803
2 新建村园区内1327
3 屿新村园区内2300
4 下曹村园区内1550
5 杏头村园区内880
6 前洋村园区内1350
7 后洋黄村园区内2100
8 前洋方村园区内1450
9 西范村园区内2210
10 泾岸村园区内2430
11 七里王村东南608 1320
12 剑山村园区内210000
13 七里村园区内3310
14 中恩村园区内1700
15 东江村园区内
16 黄岩新前晨光
园区内
幼儿园
园区内
17 黄岩新前前洋
幼儿园
18 新前中学东361
本项目澄江二期区块周边敏感点主要是东江河村、江田村、星江
村、仙浦喻村。
表1-13 澄江二期区块周边敏感点情况表
敏感点如附图2所示。
本项目西扩片区拆迁情况见表1-14.
表1-14 西扩片区拆迁情况
村庄名称
拆迁民房
拆迁企业
拆迁庙宇
其他公建
拆迁民房(单位:间)总建筑面积(单位:万平方米)
家教(单位:家)
名称
泾岸 425 5.05 西苑
209 2
新前派出所
后洋黄
287 3.41 3 区世岳塑料厂区黄涛精密铸造厂后洋黄染色厂
下曹 227 2.82 杏头
44 0.52
前洋 213 2.53 2 黄岩鸿翔服饰有限
公司新前涂料厂
平静寺
前洋方
140 1.66 1 乾大动力有限公
司感应寺
七里王
56
0.67
澄江二期拆迁主要涉及到东江河村、江田村、星江村等村的部分
民居和企业。
1.3.5 评价重点
1. 规划工业行业结构情况下污染物负荷预测;
2. 水环境和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及影响评价;
序号
名称相对方位与园区边界距离
1 东江河村园区内
2 江田村园区内
3 星江村西南 146m
4 仙浦喻村园区内 5
澄江中学
东南
321m
3.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规划布局的合理性评价。
2. 区域环境概况
2.1 自然环境
2.1.1 地理环境
台州市位于浙江中部沿海,地处中国海岸线中段。
陆地范围介于东经120017′~121°56′、北纬28°01′~29°20′之间,东西长172.8公里,南北宽147.8公里。
最东点在临海市东矶岛,最西点在仙居县仙桶尖,最南点在玉环县横趾山岛,最北点在天台县大同乡大同村。
陆域面积9411平方公里,周边线1287.6公里。
北界宁波、绍兴,西邻金华、丽水,南连温州,东频东海,海岸线630.87公里。
200米等深线以内(大陆架)海域8万平方公里。
黄岩地处浙江省中部沿海,是以山区半山区为主、平原为次的内陆区域。
东与椒江区、路桥区相连,南与温岭市、乐清市毗邻,西接仙居县、永嘉县,北界临海市。
跟省会杭州207公里。
全区总面积988平方公里。
本项目由黄岩经济开发区西扩片区和澄江二期工业园及西扩补充区块三部分组成,分别位于新前街道和澄江街道。
地理位置见图附图1。
2.1.2地形外貌
台州依山面海,地形大势由西向东倾斜。
西北山脉连绵,千米峰峦迭起,阻滞了冬季寒流的入侵。
东南丘陵缓延,平原滩涂宽广,河道纵横。
沿海海岸曲折,港湾众多,岛屿星罗棋布。
境内地貌多样,山地、丘陵、盆地、平原、海湾、岛屿均有分布,其中山地丘陵占陆地面积的2/3,海洋为陆地面积的8.5倍,兼得山海之利。
黄岩区地形狭长,东西长54公里,南北宽25公里,地势西高东低。
全区地貌可概括为“七山一水两分田”。
中、东部平原,系“温黄平原”的一部分,西部为丘陵山地。
括苍山支脉自西入境,经宁溪、头陀至北城马鞍山,最高峰大寺尖海拔1252.5米。
2.1.3地质
台州市属于华南加里褶皱系,浙东南褶皱带,温州——临海拗陷区。
以断裂为主的剧烈构造形变和大规模酸性岩浆喷发与侵入活动,成为本地区地质的最大构造特色。
台州市属华南地层区,浙江东南沿海分区。
出露地表系中、新生界地区。
以上侏罗统火山岩系最为发达,,次为白垩系陆相碎层岩与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及少量第三系玄武岩。
其中上侏罗统火山沉积岩系地层占陆地面积72%。
大多呈北东向带状分布,发育为天台苍山、华顶、九里坪、仙居里村—长岗岭,临海仙人基、大坤山、括苍山,三门湫水山、跑台山,黄岩五部、英山,温岭太湖山、五龙山等中低山。
上白垩统呈北东或东西向,分布于临海桃啫、三门小雄、天台西塘等处小盆地内。
台州市地质构造处新华厦系第一季构造复式第二隆起带南段,因刚性火山岩分布,以断裂构造为主,辅以平缓褶皱与盆地构造。
温州—镇海大断裂,为斜贯全市的最大的新华厦系的构造。
据区域地质资料,温黄平原第四系覆盖层厚约130m,按岩性组合特征及成因类型分:中更新世为陆相堆积;晚更新世早、晚期为海陆交互相堆积,全新世为海相堆积。
即在岩性组合上反映了由陆相到海相的三个沉积旋回。
海相淤积层为灰色淤泥及淤泥质粘土,流以软塑,强度低,压缩性高;海陆交互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