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民间纠纷产生的原因和应对措施调研报告-推荐word版 (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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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纠纷产生的原因和应对措施调研报告
为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繁荣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作用,通过对渤海镇民间纠纷的调研,发现目前民间纠纷呈现出多样性、广泛性和复
杂性的特点。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民间纠纷产生的原因和
应对措施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
1-10月份镇村两级调委会共排查调处224件民事纠纷。

其中相邻关系纠纷94件、果树边界纠纷84件、婚姻家庭纠纷36件、土地承包纠纷16件。

从以
上数据不难看出,民间纠纷不仅有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纠纷,还有个人与集体、
集体与国家、干部与群众、本区与外区之间的纠纷等;涉及的范围不仅有山林、土地、家庭、邻里、婚姻、赡养等,经济领域的纠纷也日益突出,各种纠纷涉
及到各个领域;甚至几种类型的纠纷交织在一起,故民间纠纷的种类,矛盾主体的格局,产生纠纷的深层原因,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变化。

及时正确地排查调处
民间纠纷,既可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又可通过调处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
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预防犯罪,减少诉讼。

这就决定了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
作用。

一、引发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
一是经济上的因素。

经济的发展拉大了贫富差距,巨大的差异激发了人们
对财富的占有欲望,人们的致富能力又显得不足,这种欲望与能力的不相称,
促使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而引发纠纷。

(例如:家住田仙峪的张某要求对他们家兄弟四人因为占地费的事进行调解。

张某在分家时
所分的地,现因占地得到占地补偿费20600余元,归张某所有。

但张某的三个
兄弟不同意,理由是在分家时,张某分到的财产比较多。

几次协商也没有个结果,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二是文化上的因素。

农村社会分化带来多元化的社会形态,农民的社会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观念亦面临分解与重建的过程。

随着外
来文化和城市文明的传播,广大农民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结构将会不断趋于
丰富和多元化。

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也会大量涌现,
致使各种观念相互碰撞与冲突频发。

人们在处理集体与个人、公与私、义与利
等重大问题上愈来愈向后者偏移,农村各类关系的调节由道德杠杆为主,逐步
演变为利益杠杆为主。

(例如:家住辛营村的张某为了扩建自家住房,强占集体土地,并以一份书写有误的合同作为其强占的筹码,在其强占的土地上盖起围墙,影响其他村民正常出行,并要求辛营村委会为其批复建房,经过相关部门
的认定后,其依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利,不肯拆除违建。

)三是组织上的因素。

进入社会转型期之后,组织结构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其结构模式多样化及异质性特点十分明显。

实际情形是农村政治体制改革仍处于滞后状态,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乡镇组织,及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村政治结构中仍未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还在试验阶段,不能有效地整合农村新兴的各种社会力量,无法提供足够相应的参与管道,致使冲突和摩擦不可避免。

四是制度上的因素。

村级组织对社会稳定工作重要性缺乏认识,治保会和调解会认识不足,战斗力不强,各项工作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导致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得不到提高,许多措施和制度在制定或者评比、挂牌后,就不注意加强经常性工作,出现号召多,过硬措施少,造成责任不落实、工作没人抓。

五是农民法制意识问题。

虽然法制建设在农村逐步加强,但受知识基础影响,部分农民还不会用“法”来解决争端,而依靠单纯的“私力”解决,明明违了法,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二、民间纠纷的特点及走势
民间纠纷主体呈现多元化。

传统的民间纠纷主体村民占多数。

从近几年民间纠纷发生的情况来看,纠纷主体变化较大,村民、村民小组、村委会相互间因单一的或多元的因素产生瓜葛,形成纠纷,占有相当的一部分,过去处理纠纷的主体成为现时纠纷的当事人。

民间纠纷的焦点公开化。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下级管理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制约因素逐年弱化,市场调节削弱了管理的制约力。

过去行政长官一句话就可以化解一个矛盾,村里提出的要求,村民小组照办,而现时老百姓的心态是“有钱有粮不靠你,不批不斗不怕你,出了问题就找你,处理不当就告你”。

为此,矛盾一旦出现,矛盾对方的观点明确,焦点公开,当事人主张权利是当仁不让,特别是涉及承包类、费用收取或分摊类、损害赔偿类等利益关系明显的矛盾,有时甚至发生冲突械斗。

民间纠纷的内容复杂化。

传统的民间纠纷争议往往是为了一头猪、一道篱笆或一条道路。

眼下的纠纷则复杂多变,不再“单纯”,有的具有一定的“历史渊源”,有的牵扯多个法律关系,处理需要同时适用多个法律规范,有的涉及多个部门,需要部门之间协调。

民间纠纷的一方或多方群体化。

涉及农村产业结构成片调整,村级财务管理以及大宗土地、水事纠纷,矛盾的主体一般为多人,矛盾一方当事人的整体利益一致,矛盾的焦点一致,矛盾一方的整体合力大,化解难度大,处理不当容易形成群体性纠纷或群众性上访,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危害社会稳定。

民间纠纷主体行为随意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民事行为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在实际发生的矛盾纠纷中,有相当部分是当事人无视法律,民事行为带有盲动性,随意性造成的。

涉及土地征用补偿金,赔偿费的合理分配问题非常突出,此类案件司法行政机关无管辖权。

如在土地二轮承包时因土地进出发生的纠纷。

主体多为出嫁姑娘或外来入户者,因经济利益特别明显,村民小组同出嫁姑娘或外来入户者这一特殊群体关系无法协调,村民小组或村委会违
背婚姻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乡镇政府一般不愿管,有时
也无法管,有的下了处理决定也无法付诸执行,由此引发的上访时有发生。

三、民间纠纷处理对策
深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联系实际,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的
宗旨意识,有的放矢地解决矛盾纠纷。

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而导致的矛盾纠纷都
有一个酝酿和发展的过程,都不是简单、孤立存在的,是与我们的党性党风党
纪方面存在的大量问题紧密关联的。

在处理问题、开展工作中必须切实把人民
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紧紧围绕稳
定大局,真正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本地本部门本
单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解决好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注意掌握村情民情,认真搞好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有效防止和避免出现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1、着眼防范,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各级党政领导把纠纷调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二是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完善和落实目标责任制度。

三是部门
配合协作共同调处。

四是要建立责任追究制。

五是超前介入,坚持“零报告”
制度,建立信息网络,超前预防。

2、标本兼治,认真开用法治理活动。

一是大力加强法律宣传教育。

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必不可少,它具有前导性、现实性、针对性
和长期性,学法的目的和落脚点在于用法、守法和护法。

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
办事,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基层干部,要做到公正用法,既保护基层群众的整体利益,又不剥夺弱势群体的局部利益,减少纷争,减少上访;基层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做出相应的民事行为。

法律关系理顺了,用法律规范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自然减少矛盾,达到维护一方稳定的目的。

二是加强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特别是
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

三是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

大力开展争创“五好
家庭”、“遵纪守法光荣户”、“文明村组”等活动,推行“村规民约”,开
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为群众创造一个团结、祥和的生活环境。

3、公正对待,认真落实三项工作原则。

一是公开原则。

无论发生纠纷的当事双方是谁,在处置时都要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只有做到公平、公正纠纷才
能圆满解决,不会留下“后遗症”。

二是实事求是原则。

调查处理纠纷时要以
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一是一,二是二,不能含糊马虎,否则一
波未平一波又起。

三是“教育大多数,惩治极少数”原则,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打击那些屡教不改,故意滋事的人。

4、果断处置,认真遵守“四字秘诀”。

一要快。

发生纠纷后,要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矛盾升级;而后进行调查调解。

二要稳。

要处变不惊,沉着应对,做到不乱表态,不乱下结论,耐心细致地做工作。

仔细周密分析,不能只听一面之词,要深入调查研究,找关键环节,抓主要矛盾,对症下药。

三要敢。

要敢于向前不怕得罪人,做到铁面无私,刚正不阿,
不讲情面,维护正义。

四要导。

要对纠纷当事人耐心疏导,化解矛盾,在处理
时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因情势而定,彻底解决纠纷。

5、点点入地,认真把握四个工作环节。

一是要有扎实的工作作风,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深入当事人中间,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多做思想工作,疏
导化解矛盾。

二是严把政策法律关,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头脑要冷静,态度不温
不火、不急不躁。

要严格依据国家法律,党的政策既不说过头话,乱扣帽子,
又不做“软骨头” 一味承诺当事人的无理要求。

三是要坚持“教育疏导在先,打击惩罚在后”,对当事人晓之利害,要充分发挥“乡情、亲情、友情”的作用,化解矛盾。

四是要及时兑现承诺,对群众的承诺要一件件抓落实,绝不采
取官僚主义态度,树立权威形象。

四、民间纠纷处理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一) 健全领导责任机制
强化领导责任,推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是成功预防和化解矛
盾纠纷的重要保证。

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全党全社
会的共同任务。

一是各级各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

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程,
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对可能由民间纠纷转化成刑事
恶性案件或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政主要领
导应靠前工作、亲自调处、亲自督办、亲自疏导化解。

应舍得花费精力想平安,舍得组织人力保平安,舍得挤出财力买平安,真正落实“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是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设好。

紧紧围绕调整经济
结构、发展区域经济、增加群众收入、维护社会稳定来搞好基层组织建设。


持党的先进性,协调好基层“两委”关系,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
稳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要
尽量及时公开,提高群众对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必要时举行民主听证会,落实好税费改革、征地拆迁各种补偿款发放,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
干部一个清白”。

四是大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

广大干部应加强理论学习,
提高素质,耐心做好群众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及时分析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处理突发性事件能力。


部门的领导干部应树立“以人为本”、“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
为最高标准,促进思想作风的转变,最终让“人民满意、党组织满意”。

(二)健全层级管理机制
1、乡镇层面
由于引发矛盾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必须采取不同方法方式加以解决,对于邻里、赡养、婚姻、继承等一般民间纠纷,由乡镇调委会、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中心,特别是由司法所接待调处。

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由乡综治委
牵头,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及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依法调处。

对时间长久、
一时难以查明原因,且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矛盾纠纷,由乡综治委督促和协调
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2、村级层面
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的纠纷,小组调解员或信息员负责调处本小组内的
一般性纠纷并提供小组情况。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形成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调解机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把矛盾
纠纷化解在基层。

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建立综合治理奖惩激励制度,各部门任务明确、职责分明,坚
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负责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
落脚点放在预防上。

工作中,各级调解组织应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矛
盾纠纷发生的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
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建立信息、排查、回访等预防机制,
变事后处理为事前化解,变被动调处为主动预防。

(三)加强法制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思想文化和社会道德水平。

法制观念淡薄和社会公德意识的弱化,是民间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因此,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用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规范人们的行为,克服错误的思
想和做法,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和道
德水准,提高他们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力,形成人人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风气。

为调整社会关系,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稳
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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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是清寒的。

站在有风的地方,悄然回首,看见来时的路。

一路有花的娇艳,
有草的青葱,有树的挺拔,有鸟的鸣叫。

抬起头,天空蓝的清澈。

风起时,有
笑颜。

冬,是寂寞的。

万物都归于沉静中,孕育着来年的昌盛。

隐忍才是最有力的,
也因此,寂寞的冬天给人以太多的幻想与渴望。

会去渴望温暖的一炉壁火,也
会想要一个温暖的怀抱。

围炉煮雪,相拥着取暖。

习惯了把心情种在寂寞里过冬,深耕一陇陌上的花开。

等待着,下一季的盛景。

不会忘记冬的情怀,圣诞节的钟声会敲响,冬有自己的辉煌。

静静的写下一首
小诗,待到花开时,扦插在那枝头,为冬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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