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定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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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定及流程
为系统的规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诊、检查、抢救、治疗,使急性危重病人得到及时、规范、高效的医疗服务,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特制订本规定。
一、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可能危及病人生命。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1、急性创伤引起的外伤如:车祸及其他原因致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血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2、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3、妇科急症如: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羊水破裂等。
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
1、院前急救
按“急诊院前抢救制度”进行必要的处理,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2、院内抢救
①病人到达急诊科或各科室,接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迅速完成病人合适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建立静脉通道。
②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
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
抢救结束后负责抢救的医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历和补记医嘱。
③专科医生在到达急诊科或内科、外科、康复科等进行会诊时,应对病人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转专科诊治病人,由急诊科医生负责将病人转送到相应的科室。
④经急诊科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病人,如腹内脏器破裂出血、妇科急症等,在快速做好术前准备的同时,立即通知外科、妇产科等做好急救手术准备。
⑤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病人,由医务科主持会诊,会诊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加,根据会诊意见,由可能威胁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会诊记录由首诊医师完成。
⑥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
三、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病人,由接诊医生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生进行会诊,并转相关科室进行治疗。
2、接诊医生在没有其他医生接收时,要对病人负责,在交接病人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1、进入急危重抢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须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况。
2、在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生1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往。
3、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及报告时限
①放射科在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②超声医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
③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60分钟内出具生化、血凝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
④非正常上班时间,由医院行政值班人员通知医技科责任值班人员,并在30分钟内到院检查。
⑤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4、所有处方、检查申请单、治疗单、手术通知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件应先进行医学处理再进行财务收费。
6、病人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根据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属和委托人,必须报医务科和院行政值班人员批准。
五、报告和会诊
确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接诊医生立即报告科主任,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并及时报告医务科,科室在抢救病人指挥有困难时可请示分管院长。
附:急诊绿色通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