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公司物流运作-班轮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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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中装船:对普通货物,由班轮公司在各装货港指定装船 代理人(shipping agent)在指定地点(码头仓库)接受托运 人送来的货物,办理交接手续,将货物集中整理后按次序 装船。
– 仓库收货,集中装船; – 责任界限划分:船边货物挂上吊钩; – 费用支付:仓库保管费、驳船费以及其他将货物送至船边的费用都 需托运人承担。 – 大副编制装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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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结
(1)大副编制积载计划的主要依据是( A )。 A装货清单 B载货清单 C托运单D托运单留底联 (2)班轮运输中的卸船,采取船边卸船的形式,船公司 的责任以船边为界;采取“集中卸船,仓库交货”的 形式,船公司的责任以仓库交接为界。( 责任界限划分: 货物脱离本船吊钩 ) (3)在使用提单的正常情况下,收货人要取得提货的权 利,必须(B “凭单交货” ) A. 将全套提单交回承运人 B. 将任一份提单交回承运人 C. 提单必须经适当正确背书 D. 付清所有应支付的费用
于不安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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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货物
在卸货港或目的港,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将承运的 货物交给收货人或收货人的代表的行为。
– “凭单交货”是交付货物的基本原则 – “无单提货”,承运人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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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货物
• 基本交货程序 收货人 卸货港代理
正本提单
提货单
收货人
取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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பைடு நூலகம்
• 特殊交货程序
4 -1
海运公司物流运作 --班轮运输
第一节 班轮运输的特点和作用
第二节 货运程序
第三节 货运单据
第一节 班轮运输的特点和作用
• 班轮运输(Liner
Transport)
又称定期船运输,是指船舶在固定的航线上和 港口之间,按照事先公布的船期表(Sailing Schedule)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 照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海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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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经纪人
• 海运经纪人是以中间人的身份代办洽谈业务,促 使交易成交的一种行业。在远洋运输中,有关货 物的订舱和揽载,托运和承运,船舶的租赁和买 卖等项业务,虽然常由交易双方直接洽谈,但由 海运经纪人作为媒介代办洽谈的作法已成为传统 的习惯,尤其是在船舶的租赁和买卖业务的洽谈 中都离不开海运经纪人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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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B. C. D. E.
(AD)是班轮船期表的内容 航线和船名 船舶总吨和净吨 船舶载箱能力 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 预计抵港和离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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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班轮运输的特点
1. 具有“四固定”的特点,即固定航线、固定港口、 固定船期和费率的相对固定。 2. 运价内已经包括了装卸费用。 3. 承运人负责的时段:从货物装上船起,到货物卸下 船止。(Rail to Rail;Tackle to Tackle) 4. 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责任豁免以签发的提单 条款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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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班轮运输的作用
1. 有利于一般杂货和不足整船的小额贸易货物的运输。班轮 只要有舱位,不论数量大小、挂港多少、直运或转运都可 接受承运 2. 由于“四固定”的特点,时间有保证,运价固定,为贸易 双方洽谈价格和装运条件提供了方便,有利于开展国际贸 易 3. 班轮运输长期在固定航线上航行,有固定设备和人员,能 够提供专门的、优质的服务 4. 由于事先公布船期、运价费率,有利于贸易双方达成交易 ,减少磋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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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保证书交付货物
– 凭保证书交付货物:船舶到港但票据尚未收到的情况下,根据惯例 ,由收货人要求银行或其他担保方为其开具保证书(L/G),以保证 书换取提货单,提取货物。
• 各船公司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 • 收到提单后应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单,支付费用,承担责任 • 虽然船公司可以凭保证书交付货物,但对正当的提单持有人仍负有赔偿 一切损失责任的风险 • 提单若遗失,应经过公告形式宣告提单失效 • 船公司不宜轻易决定凭保证书交付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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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卸货港交付货物 –变更卸货港交付货物:在提单上所记载的卸货港以外的 其他港口卸货和交付货物。
• 通常由收货人提出 • 申请必须在抵达原定卸货港之前或到达变更的卸货港之前提出 。 • 船舶该航次停靠的港口之外,船公司可拒绝接受申请 • 翻舱、捣载费,装卸费,变更卸货港的运费差额和有关手续费 由收货人负担。 • 凭全套正本提单才可提货。
6.S/O 9.签发B/L 2.托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及其它单证
货主
1.B/N 8.M/R
货代
船公司
7.大副签发M/R 交托运人
船舶
3.配舱回单,S/O等
5.S/O盖章放行 4.S/O, 报关单,商业发票,装箱单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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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船单据
–托运单(book note,B/N):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 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运 输申请的书面凭证。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对该单的签 认,即表示已接受这一托运申请,承运人与托运人 之间对货物运输的合同关系即告建立。
5. 手续简单,货主方便。由于承运人负责装卸和理舱,托运人 5 只要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即可,省心省力
第二节 班轮运输各关系方
• • • • • • • 承运人 托运人 收货人 船舶代理人 货运代理人 海运经纪人 装卸、理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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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
•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 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承运人可以是拥 有船舶或经营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可以是用各种 方式租用船舶的承租人(包括光船租船人、定期 租船人和航次租船人),也可以是从事货运代理 的运输组织者或者是无船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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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
• 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提单收货人栏内填 明的人就是有权提取货物的人。由于提单的主要功 能之一是物权凭证,因此提单可以转让,必须凭提 单交付货物。提单收货人栏内填明记名的人,货物 只能凭单交付给记名人;收货人栏内填明来人或空 白,则货物可凭单交付给任何提单持有人;收货人 栏内通常填明“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则必 须经托运人或某人背书后的被背书人持单提货。因 此,收货人也可以说是合法的提单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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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人
• 货物运输代理简称货代,是指货运代理机构或个人接受货主 或承运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货主办理进出口货物 的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租船订舱等项业 务,或代表承运人承揽货载的服务行为。从事这些业务,并 在提供这类服务后收取佣金的机构或个人就是货运代理人。 海上货运代理是随着国际贸易所涉及的国家和地区的不断扩 大,海上货物运输量的日益增加而产生和发展的。海上货物 运输环节多、业务范围广,任何一个货主或船公司都很难亲 自处理好每一环节的具体业务;而且限于人力和物力,也不 可能在世界范围广设分支机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有关 业务委托代理人办理,对货主来说,有利于贸易合同的履行 ,对承运人来说,则无疑扩大了揽货网络,增加了货源。而 货运代理人则通过提供代理服务可获得一定数额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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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卸货
卸货(discharging),指将船舶所承运的货物在卸货港 从船上卸下,并在船边交给收货人或代其收货的人和办理 货物的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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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卸至船边:对于危险货物、重大件等特殊货物,通常采取 由收货人办妥进口手续后来船边接受货物,并办理交接手 续的现提形式。 • 集中卸货:对于普通货物,承运人所指定的船舶代理人负 责在船舶到港后,先将货物卸至码头仓库,进行分类后再 向收货人交付。即所谓“集中卸船,仓库交付”。 –卸货代理人工作内容:准备库场、安排驳船、开启舱盖 、运至仓库、根据提单交货等。 –责任界限划分:货物脱离本船吊钩 –费用支付:驳船费、岸上搬运费、仓库管理费由收货人 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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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代理人
• 船舶代理是指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船公 司)、船舶经营人、承租人或货主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 表委托人(被代理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提供有 关的服务或完成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它经济法律行为的代理 行为。而接受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办理在港船舶有关 业务和服务,并进行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它经济法律行为的 法人和公民,则是船舶代理人。一个船舶所有人,无论其资 金有多么雄厚,也不可能在自己所拥有或经营的船舶可能停 靠的港口普遍设置分支机构。因此,委托当地的代理人代办 船舶在港的一切业务,就成为普遍采用的最经济和最有实效 的办法。委托船舶代理人可以更有效地安排和处理船舶在港 的各项业务,更经济地为船舶提供各项服务,从而加快船舶 的周转,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船舶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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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班轮运输的货运程序
• 货运程序图
货运安排
装船
卸货
交付货物
揽货
订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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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运安排
内容 1.船期表宣传 2.沿港揽货
• 揽货(Cavassing):从事班轮运输经营的船公司为使自己 所经营的班轮运输船舶能在载重量和舱容上得到充分利用 ,力争做到“满舱满载”,以期获得最好的经营效益而从 货主那里争取货源的行为。通常的做法是船公司在所经营 的班轮航线的各挂靠港口及货源腹地通过自己的营业机构 或船舶代理人与货主建立业务关系;通过报刊、杂志刊登 船期表;通过与货主、无船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等签订货 物运输服务合同或揽货协议来争取货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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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结
揽货:Cavassing 订舱:Booking 装货代理人:shipping agent 卸货:discharging 误卸:mislanded 溢卸:overlanded 短卸:shortlanded 提单:B/L 保证书: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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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班轮运输的主要货运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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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订舱程序图解
– 货主选择卸货港交付货物(Optional delivery):货物装船时货主 尚未确定具体的卸货港,待船舶开航后在由货主选定对自己最方面
或最有利的卸货港,并在这个港口进行卸货和交付货物。
• 提单上卸货港一栏须记明两个或两个以上将被选定的卸货港名称。 (选定的卸货港必须在提单上写明的港口中选择) • 办理货物托运时提出申请。 • 在抵达第一个选卸港前的一定时间按以前(24h或48h),把决定的卸 货港通知船公司等相关人员。 • 选择卸货港附加费 • 出示一份正本提单即可办理提货业务
–订舱方式一般为:口头或订舱函电(booking memo)
• 确定航次货运任务:综合考虑各标货物的性质、包 装和重量及尺码等因素,确定某一船舶在某一航次 所装货物的种类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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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接货装船
• 直接装船(loading):又称现装,对于特殊的货物,如危 险货物、鲜活货、贵重货、重大件货物等,托运人应将其 托运的货物送至码头承运船舶的船边并进行交接,然后将 货物装到船上。 –锚地或浮筒作业:托运人负责驳运 –特殊货物:危险品、冷冻货、鲜活货、贵重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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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揽货和订舱的时应注意的事项 –船舶舱位的分配:充分合理的基础上适当分配 –承揽货物的性质、包装和重量:货物不同则运输、保管 不同 –停靠港的法规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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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舱(Booking):是指托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承运 人,即班轮公司或它的营业所或代理机构等申请货 物运输,承运人对这种申请给予承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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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误卸(mislanded)本应在其他港口卸下的货物卸在本 港或本应在本港卸下的货物遗漏未卸的情况。 –溢卸(overlanded) –短卸(shortlanded) –责任划分:因误卸而发生的补送、退运的费用由船 公司负责,但对因此而造成的延迟交付或货物的损 坏,船公司不负赔偿责任;如果误卸是因为标志不 清等货主原因造成的,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货主承 担。 –附近港口卸货:原定卸货港不可能卸货或船舶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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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理货人
• 装卸、理货业是一些接受货主或船舶经营人的委 托,在港口分别为开航前或到达目的港后的船舶 进行货物装卸、清点、交接、检查货物损坏程度 和原因并作出公证、衡量散装货物重量等项作业 的行业。装卸业是办理将货物装船和从船上将货 物卸下的行业。经营这种行业的经营人也被称为 装卸人。理货业是在装货或卸货时,对货物的件 数进行清点,并对货物的交接作出证明的行业。 理货业的从业人员通常被称为理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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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
• 托运人包括: (1)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 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2)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 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 运人的人。 (1)所指托运人是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 同的人,(2)所指托运人是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的 发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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