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转移支付与地方财政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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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转移支付与地方财政努力*
□乔宝云范剑勇彭骥鸣
摘要: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对平抑地区财政收支能力差异通常起着重要作用,而地方财政努力是地区财政收入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

本文在财政分权的框架内建立了一个政府间转移
支付与地方财政努力的简单模型,并将这一模型应用于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的中国
财政实践。

本文发现,以税收返还和总量转移支付为主要内容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对刺激地
方财政努力总体上来说并不成功,它抑制了地方财政的努力程度。

同时,富裕地区与贫穷地区
的地方政府财政努力行为是有差异的,富裕地区的财政努力程度低于贫穷地区,这导致了地
区人均财政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而财政转移支付效果被弱化。

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转
移支付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关键词:转移支付地方财政努力
一、引言
政府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是财政分权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解决外部性、公平的收入分配、维持有效的税收体系等方面发挥着显著作用。

从理论上讲,财政分权主要起源于两类
思想:一类是基于Tiebout(1956)模型,后被Musgrave(1959)和Oates(1972)所强调的传统思
想,它从消费者效率的角度考虑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有效性,中央政府倾向于提供全国
统一的公共产品,而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居民的偏好提供不同的公共产品组合,由此居民根据
自己的偏好来选择不同公共产品的组合和不同的地方政府,并通过人口的迁移达到此目的;
另一类则从生产者的角度来考虑提供公共产品的有效性,或者说,对于提供给定的公共产品,
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更具有信息、管理成本等方面的优势。

这种财政分权很可能会引起甚至
扩大各地提供公共产品能力的差异,有些地方的财政收入甚至不足以维持本地区必需的、足
够的公共产品供给。

因此,财政分权导致地方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而地方公共产品具有强烈
的正外部性。

另外,横向均等要求中央政府有责任保证居住在任何地区的公民都能享受到基
本的公共服务。

从这一意义上说,政府间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财政分权的缺陷。

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公式化的转移支付(formula-typegrants)或称条件转移支付(conditionalgrants),二是总量支付或称非条件转移支付(uncondi-
tionalgrants)。

这两种是有差别的,前者的目的往往是内部化一地区对别的地区的外部性影
响,如高速公路建设,它往往表现为中央与地方共同出资来完成某一项目或政策目标,形成中
央与地方出资的匹配关系,中央政府出资的比例高,往往说明该项目的外溢性更强;后者的目
标主要是平衡人均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差异,表现为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总体上通过征收富裕
地区的税收向贫困地区转移。

从国际经验上看,出于财政平衡目的的总量转移支付发挥了主
要作用,如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等,而美国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总量转移支付较少,但
在一个州范围内的总量转移支付却经常发生,如在教育领域内的转移支付。

国外已有的关于转移支付与地方财政努力关系的实证研究还远远没有形成一致公认的结论。

Inman(1988)发现在条件转移支付中,上级政府的条件转移额的比例往往远远高出其
应该的合理程度,这造成了它并没有给地方政府提供足够的刺激而过多依赖于上级政府的转*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03BJY00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70403004)的阶段性成
果。

在成稿过程中本文得到佐治亚州立大学JorgeMartinez-Vazquez、RoyBahl两位教授和冯兴元博士的有益评议,
康艺凡、林理升、曾颖敏同学整理了部分数据,特此致谢!文中错误,概由作者负责。

移支付。

同时,地方政府的预算支出对转移支付增长和本地区非公共部门收入增长的弹性是不一样的,前者远远高于后者,这就是著名的“粘蝇纸效应”(flypapereffect),表明地方政府对于上级政府转移支付并没有像本地税收收入增长所带来的预算支出那样珍惜(Oates,1994),即别人的钱花出去不心疼。

但是这种“粘蝇纸效应”在Gramlich(1987)那里并没有得到证实,他发现当中央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下降,地方政府将增加地方财政努力,以弥补财政支出中的不足部分。

而Stine(1994)、Gamkhar和Oates(1966)通过实证为“粘蝇纸效应”提供了证据,认为地方政府不可能通过增加财政努力来填补转移支付缩减部分。

两类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所产生的影响差异体现在多方面,其中本文所侧重的方面是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影响。

一般说来,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直接影响到地方财政收入。

在给定税基的情况下,财政努力程度越高,财政收入越高,反之,财政收入较低,而留在非公共部门的财富较多。

在财政分权制度下各地区的财政收入与支出差异十分迥异,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进行平衡和缩小地区的财政收支差异。

但是,这种转移支付可能提高地方财政努力,也可能降低地方财政努力,而后一种情况是与过分依赖于上级政府的财政拨款分不开的。

这时,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初衷可能被扭曲,平衡地区财政收支的效果也可能大打折扣。

在中国财政转移支付与财政努力之间的关系中,中央政府在进行转移支付时,可能仅考虑因自然或历史等原因引起的地方财政不足,而没有过多地考虑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不足,而恰恰是财政努力不足有可能削弱了中央政府转移支付的实施效果。

因此,消灭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消极影响是财政转移支付研究中非常重要的方面。

一般来说,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对转移支付制度的改进来减少对地方财政努力的消极影响(BoadwayandKeen,1996;Sato,2000;Dahlby,1996)。

例如印度政府规定地方政府财政努力越高,则转移支付的数量越多,而韩国则先确定一个标准税率,如果地方实际税率越低,则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就越低。

从理论和实证上研究政府间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对中国具有特殊的意义。

众所周知,中国地区间收入差距极大,由此造成的地方财政支出和公共物品供给悬殊。

平衡地方财政能力的差异,在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程度负面影响最少的情况下,保证最基本的公共服务支出是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计的主要目标。

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是建立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框架的基础上,除了税收返还外,其余的转移支付内容基本上是总量转移支付,在中国称为一般性转移支付。

中央政府从1999年开始逐步加大了促进地方财力均等的转移支付投入,但目前转移支付体系过于复杂,整体转移支付的目标不清晰,许多项目是出于短期的考虑,缺少客观的标准、稳定性和透明性。

它不利于改进地方财政的独立性,更不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财政努力。

从研究价值看,国内外学术界还未就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作深入的、直接的理论研究,因此本文无法直接借鉴国外同类理论模型!"。

而从本文的实证研究结论看,1994年以来的转移支付制度对提高地方财政努力的刺激并不成功,因此如何改进中国财政转移支付是整个财政体系改革中急需进行的一项迫切任务。

本文将从一个简单的理论模型入手,实证分析目前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本文的结构如下:第二部分简单描述中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内容;第三部分通过理论模型说明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在第四部分,我们根据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实践,通过计量经济模型检验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第五部分给出结论及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中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中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基础上形成的。

1994年分税制改革通过明确划分不同层级政府的财政资源和在不同层级政府设置相应的税务机构来提高中央政府在整个预算收入中的比重和整个预算收入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实施改革的关键措施是:第一,把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用统一的分税制度取代以前固定上交的办法,增值税的25%属于地方政府、75%属于中央政府,下一年增加部分30%留归地方政府所有;第二,中央企业主要是国有大型企业的所得税属于中央预算,其他企业的所得税属于地方预算;第三,小收入项目如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属于地方预算#"。

特别重要的是,中央在各地建立了国家税务局,征收属于中央或共享的税收。

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基础上,为了解决地区收支均衡的问
表11994 ̄2000年中央与省级政府间的转移支付结构(单位:亿元、%)
题,国家逐步试行了转移支付制度。

1999年开始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和财政分工做了调整,中央对平衡地方收支的转移支付投入逐年增加,2000年投入
800亿元,2001年投入超过1000亿元,2002年的投入超过4025亿元。

图1和图2分别描述了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政转移支付的总额和财政转移支付占财政支出及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

从图1和图2中可以看出,在1997年以前,财政转移支付总额虽然逐年有所上升,但是财政转移支付在财政支出以及在GDP中的比重逐年下降。

1999年中央与地方财政分工调整后,财政转移支付在财政支出以及GDP中的比重逐年上升,转移支付占财政支出、转移支付占GDP的比例分别从
1998年的33.98%、3.43%上升到2003年的42.83%、6.31%。

我们需要关注的是,这种逐年增加的财政转移支付对于地方财政努力是否有正面的影响?如果是负面影响的话,意味着这种刚建立不久的转移支付制度需要进行能提高地方财政努力的改革。

目前,中国的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包括3个部分:一是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
的重要内容,1999年以前占财政总转移支付的比重一直在50%以上,税收返还因有一定的计算公式可循,它相对于其他转移支付方式来说较为规范和透明,故可以看作是一种条件转移支付;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具体包括弥补分税制改革以前收支差额的转移支付或分税制补差、过渡时期转移支付、少数民族地区补助、公务员增资补贴、其他一般转移支付,从内容看,除公务员增资补贴外,其余基本上可以归纳到总量转移支付一类;三是特殊转移支付(见表1)。

后两部分转移支付多为总量转移支付,它的特点是透明程度较差、随意性强。

表1描述了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

从表1可以看出,税收返还占财政转移支付的比重逐步下降,
从1994年的75.3%下降到2000年的
46.48%,而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比重在1999年开始显著增加,
从前一年的9.89%增加到当年的
12.81%,2000年更是增加到18.82%。

同样,特殊转移支付在1999年急剧增加,从上一年的17.98%增加到当年的28.53%。

同一时期,地方政府人均财政支出与人均财政收入的差距也发生了变化,图3描述了1994年分
税制改革以来人均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方差系数。

从图3中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总体上人均财政支出的方差系数处于较高的水平,但人均地方财政支出的方差系数在1999年以后呈稳定和收敛的趋势。

结合图2我们基本可以认为转移支付减小了地方财政支出的差异,或者说,财政转移支付改进了地区财政支出均衡。

同时,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的方差系数远高于人均财政支出的方差系数,且呈稳定的上扬趋
势。

从一般意义上讲,地方财政收入差异的扩大,一方面可能是地方经济发展的差异扩大造成的,另一方面可能是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即对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可能抑制了对该地区政府的财政努力,导致人均财政收入的差异扩大,或者可能是转移支付总体上都抑制了所有地区的财政努力,转移支付制度没有起到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数据来源:财政部,转引自于Zhang和Martinez(2003)。

图11994 ̄2003年财政转移支付总额
图21994 ̄2003年转移支付
占GDP与财政支出百分比
(8)
资料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

平衡地方财政收入平衡的效果,而这些都需要我们作进一步的理论探讨和实证检验。

综合来看,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形成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结构复杂、规范性差且不透明,其中相当部分是为解决分税制改革以前的遗留问题,如弥补分税制改革以前收支差额和过渡时期转移支付等。

它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了地区支出均衡问题,但是,在改进地区财政收入均衡上取得的成效不大。

因此,研究财政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改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对促进地区财政收入均衡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我们还要检验转移支付的结构性问题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这有利于中央政府调整转移支付内容并取得良好的平衡地区财政效果。

三、理论模型
我们试图通过建立理论模型,从理论上说明地方政府的财政努力对转移支付的反应。

考虑一个作
为地方社会组织者的地方政府,其目标函数是!
"(1)
式(1)中e为地方政府的财政努力,即为地方政府目标函数的控制变量,E为地方财政支出,P表示保留在非公共部门的社会财富。

我们进一步假定该目标函数符合冯・诺伊曼-摩根斯坦方程的要求,即dU/dE>0,dU/dP>0,d2U/dE2<0,d2U/dP2>0。

地方财政收入Rev包括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T和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地方税收收入T可以表达为:
T=T(B,t,e)
(2)
式(2)中,B表示税基,t表示税率结构,e表示地方政府的财政努力。

我们假定B和t给定不变,而且B>0、t>0。

在模型中,我们还假定财政转移支付由两种简单的形式组成:一是总量转移支付,其大小由S表示;二是与地方税收支出相关的条件转移支付,其
大小是βL,其中L是全部地方税收用于支出的部分,β
是一个比例系数。

我们假定地方政府必须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即:
T+S+βL=E
(3)
因为在财政收支平衡的情况下,地方税收收入
会全部用于支出(即T=L),式(3)可以表达为:
T(1+β
)+S=E(3.1)
当β<0时,式(3.1)可以解释为对分税制的描述。

另外,保留在非公共部门的社会财富可以表达为:
P=B-T
(4)显然,式(1)可以表述为:
(5)
根据问题的设定,一阶最优条件为:
对式(6)进行比较静态分析,我们分别得出:
式(7)说明,总量转移支付会反向地影响地方的财政努力程度,换句话说,来自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总量越多,地方的财政努力程度越低。

这一结论符合人们日常的感性认识。

式(8)说明,条件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程
度的影响则是不确定的。

一方面,条件转移支付实际上降低了地方财政支出的价格,其替代效应正向地影响地方财政努力程度(式(8)右边分子中第一部分);另一方面,条件转移支付产生的收入效应使地方政府倾向于保留更多社会财富于地方非公共部门,这反向地影响地方财政努力程度(式(8)右边分子中第二部分)。

因此,条件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程度的影响取决于上述两方面的综合作用。

如果收入效应起决定性作用,条件转移支付会反向地影响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程度;但是,如果替换效应起决定性作用,条件转移支付会正向影响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程度。

这一结果可以导出以下假
说,考虑β<0的情形,即在分税制的条件下,增加地方的分成比例并不必然会提高地方财政努力程度,或者降低地方的分成比例也不必然会降低地方财
(6)
(7)
图21994 ̄2003年人均财政收入与人均财政支出的方差系数

年度
表3
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因素估计
表2地方财政收入与GDP的相关关系
政努力程度,它们的结果都取决于替换效应和收入效应的综合作用。

应用于中国财政实践,我们需要检验,提高税收返还比例是否一定会促进地方财政努力的提高。

本文以下部分将验证中国的总量转移支付与条件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的影响,我们以税收返还作为对条件转移支付的替代,这是因为在诸如增值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的情况下,税收返还越多,表明地方政府对本地公共物品的投入也越多。

四、经验检验
为了检验上述理论假说,我们选取1994 ̄2002年期间中国省级行政区域的财政收入、支出、产出GDP值、
税收返还额等指标。

除非特别说明,本部分数据均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

需要指出的是,本部分的财政收入是指从统计年鉴中得出的,它包括本地可支配的财政收入和上交中央国库的税收。

(一)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本部分检验的工作步骤与方法是,先估计出每年各省份的财政努力,然后以此为因变量,检验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

财政转
移支付trans1的定义是!"
,财政支出E与财政收入
rev的差值占财政支出E的比重。

财政努力effort的定义是各省实际财政收入rev与预期财政收入reve
的比值#",而预期财政收入是通过以下的计量模型
得出:
lnrev=α0+α1lnGDP+α2dum95+…+α8dum02+ε
(9)$"
式(9)中的ε为均值为0、方差服从于正态分布的误差项,dum95~dum02分别是1995 ̄2002年的时间哑变量。

我们从式(9)中估计出各个系数αi(i=1…8),然后将各省的实际GDP值及年度哑变量代入式(9),就得出各省的预期财政入reve。

本文的计量模型为:
effort=β0+β1trans1+β2share+β3rw+β4population
+β5minority+ε
(10)
式(10)中,share为税收返还占全部转移支付的比重,它反映了条件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需要说明的是,从地方财政收入的构成上可以看出,本处的转移支付trans1与税收返还share没有相关性;rw是在给定年度的各省相对富裕程度,它为各省人均GDP相对于全国人均GDP的比值,地方财政收入不仅与财
政努力程度有关,还与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population是各省份的人口总数,这一指标用以衡量一个地区用人口计算的规模大小对其财政努力的影响,由于中国各省份总体人口相当于西方一个国家的大小,且各省份差异极大,大省的影响力相应也较大,因此人口可能会对财政努力产生影
响;minority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哑变量%"
,少数民族
地区取1、其余地区取0,少数民族集聚区一般地理位置僻远、人烟稀少、自然环境恶劣,因此验证这一地区的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就非常有价值;rw总体上可以衡量地区的经济相对发展水平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程度,如果这一指标的回归系数为负值,则说明转移支付对发达地区的财政努力起抑制作用;代表落后地区的minority回归系数为正值,表明转移支付对落后地区的财政努力起促进作用,这一结果意味着转移支付对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差异的影响应该是朝着缩小差异的方向发力;
population用以衡量人口规模对财政努力的影响,在一个合适的体制中,当政府服务的规模收益不变时(constantreturntoscale),population应当不影响财政努力,而当存在政府服务的规模收益递增时(increasingreturntoscale),population对财政努力的影响为负;ε为均值为0、方差服从于正态分布的误差项。

(二)检验结果
根据式(9),我们估计了地方财政收入与GDP的相关关系(见表2),并由相关系数、实际财政收入估算出预期地方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努力。

根据式(10)得出的估计结果见表3,所有解释变量的系数在统计上都是显著的。

为了检验估计的显著性,我们分别使用了1996 ̄2002年和1994 ̄
2000年两个时间段数据,结果显示所有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保持不变,其t检验值通过显著检验。

为了检验潜在的自相关与异方差性问题,我们分别进行了Durbin-Watson和Breush-Pagan检验,结果都拒
绝了自相关与异方差性。

同时,为了检验协整性问题,我们使用了CRDW(cointegratingregressiondurbin-watsontest)检验方法,结果拒绝了协整性假定。

我们发现,基本为总量转移支付trans1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是负向的,即来自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越多,地方政府财政努力程度就越低,符合本文模型的理论预期。

同时我们还是有点惊讶和失望地发现税收返还比例对地方财政努力产生负向的影响,说明中央政府降低税收返还比例时,反而增加地方政府的财政努力程度,或者说中央政府增加税收返还比重将降低地方政府的财政努力,这一结果可能产生于以下两个原因:在条件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中,收入效应超过了替代效应而据主导地位,即目前的税收返还比例过高,或者是在目前的税收返还制度中,还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缺陷,诸如返还的税种结构不合理、不够透明等问题。

从这一结果看,1994年以来的税收返还制度对刺激地区财政努力并不成功。

在其余的3个解释变量中,代表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规模大小的地区富裕程度变量、人口规模变量对地方财政努力的影响是负向的,这意味着越是经济发展水平高、市场规模大的省份,政府越没有动力征收财政税收,或者说,在这些地区税基丰富,富裕地区的地方政府没有动力竭尽全力进行税收的征收,而这种没有全力征收上来的税收就可能足以维持该地区的公共物品支出。

在最后一个指标中,少数民族地区的系数符号为正,表明少数民族地区政府相对于别的地区来说却有动力提高财政努力程度,我们知道,少数民族地区税基征收范围狭小,地方政府一般较严重依赖于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但这可能还不足以维持本地区的公共物品开支,必须提高对本地区税收的征收努力。

结合式(10)的后3个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我们认为,尽管富裕地区的财政努力程度较低、落后地区的财政努力程度较高,但这种努力程度的差异不足以阻止1994年以来人均财政收入差异的扩大,而转移支付制度对这一方面的影响几乎微乎其微。

因此,从上述的回归结果看,我们可以总结以下几点结论。

(1)包括了税收返还和总量转移支付两项内容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政府财政努力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这一结果实际上意味着,1994年,特别是1999年以来的转移支付制度抑制了地方政府征收税收的积极性,对刺激地方财政努力方面并不成功!"。

(2)由于富裕的地区财政努力程度低,社会财富越是保留在非公共部门,我们不否认私人部门的经济效率更高,但是公共部门的支出却比私人部门更具有外部性,这一财政努力不高行为可能会影响发达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的整体效率提高。

(3)尽管落后地区的财政努力程度高于发达地区,但这并不能阻止地区间人均财政收入差异的持续扩大。

这一状况可能取决于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过高,即税基差异过大,而财政转移支付对此可能无能为力,或者力度不够大。

(4)转移支付制度作为一种平衡地方财政能力的政策工具,存在着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其一是对富裕地区的税收返还比例过高,对落后地区的税收返还比例过低,富裕地区与落后地区的税收返还比例不应该实行统一标准;二是不仅税收返还中的中央与地方共享的税种选择上,还有总量转移支付的计算公式上都缺乏透明性。

因此,对于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我们认为,应更加强调转移支付的公式化、透明性。

五、结论
本文在财政分权制度范围内建立了一个政府间转移支付与地方财政努力的简单理论模型,并将这一模型应用于1994年中国实行分税制以来的财政实践。

通过对转移支付结构内容进行分类和对地方财政努力的计量分析,本文发现,以税收返还和总量转移支付为主要内容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政府的财政努力刺激总体上并不成功,即税收返还和总量转移支付抑制了地方财政努力。

这种抑制作用导致地方政府本身征收税收的积极性降低,致使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对提供地方公共物品的能力下降,降低了公共产品的外部性。

同时,财政努力下降致使富裕地区减少了本地区的财富上交中央政府、并转移到贫穷地区,使得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无法起到缩小地区人均财政收入差异的作用。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落后地区与富裕地区的税基差异也可能是导致人均财政收入差异的主要原因。

从本文的分析结论看,转移支付制度作为一种平衡地区财政收支差异的政策工具,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和总体改革思路:一是总量转移支付越来越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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