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料贮存期限(复验期)及复验程序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原辅料贮存期限(或复验期)及复验程序
1、目的:建立原辅料贮存期及复验制度,确保原辅料质量。
2、范围:适用于公司购进的原辅料。
3、责任者:QC人员、仓管人员。
4、程序
4.1 所有易变质、易受微生物污染的原辅料及贮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原辅料,必须按规定抽样复验。
4.2 需复验的原辅料仓库及时填写原辅料请验单,并注明“复验”字样交公司中心化验室抽样检验。
4.3 中心化验室按原辅料检验程序进行抽样复验。
根据检验结果,化验室向仓库发送检验报告单,按货物件数重新发放绿色的合格证或红色不合格证,并作好复验记录存档。
4.4 原则上,变质的原辅料不得供药用,但需要处理后使用或报废的,应由仓库报请质量部提出处理意见,而后经生产技术部正式签署具体办法签章后,由质量部负责处理并作好记录。
4.5 原辅料复验期的规定。
4.5.1 所有进厂的西药原料贮存期达半年时,都要复验,复验重点是含量、卫生学项目。
4.5.2 其他的原辅料,中药材等尽量按当月计划采购。
若因某种原因造成贮存时间过长时,除了做好养护外,还应一年复验一次。
4.5.3 复验合格的原辅料应执行复验后贮存期限规定。
具体时间应视复验结果及各品种特点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