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青卫农[200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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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
正文:
---------------------------------------------------------------------------------------------------------------------------------------------------- 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
(青卫农〔2009〕23号)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
为指导各地加强乡镇卫生院绩效管理工作,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提高为农牧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水平。
我厅制定了《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实际,完善有关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公平、经济、有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方案
为指导各地加强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深化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促进乡镇卫生院改善卫生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为农牧民群众提供公平、经济、有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职能,提高为农牧民群众健康服务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一致性的原则
在县(区、市)范围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应基本一致,考核方法要一致。
(二)坚持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客观地反映卫生院的实际情况,同一发展水平的卫生院要采取相同的考核标准,要公开考核结果。
(三)坚持制度建设与能力建设并重的原则
通过考核,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乡镇卫生院和谐健康发展。
三、工作目标
通过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促进乡镇卫生院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多劳多得、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
质量与效率统一、协调的工作评价机制,促进乡镇卫生院工作目标的完成,增强职工的事业成就感和集体荣誉感。
四、考核内容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内容应当与年度工作目标紧密集合,互相衔接。
每个乡镇卫生院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但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指标。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能
1、数量指标。
包括基础疫苗和扩大疫苗全程接种率、新生儿24小时内乙肝疫苗接种率;法定传染病及时报告率;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及儿童系统管理率;健康教育覆盖人口数及覆盖率等。
2、质量指标。
包括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等。
(二)基本医疗服务效能
包括每100张处方中抗生素、激素使用及门诊静脉输液情况,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治愈(好转)率、门诊处方、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增长率、病床使用率等。
(三)管理运行效能
包括执行国家和地方卫生政策情况;乡镇卫生院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资产财务管理情况;资金运行及收支平衡情况;院内设备完好及使用情况;院内绩效考核情况;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指导情况;院内和个人卫生环境;群众对卫生院服务态度以及诊疗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程序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安排,抽调县级疾控中心、妇保、卫生监督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工作完成后统一评定绩效考核结果。
(二)考核方法
1.查阅文件资料。
查阅乡镇卫生院的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处方、病历等相关文件。
2.现场检查。
查看卫生院的内部设置、服务过程。
3.走访群众。
调查10户农户或病人,了解群众的满意度。
六、考核结果
(一)绩效值计算
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分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住院分娩率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婴儿死亡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卫生院总绩效值。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绩效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84-60分为合格,小于59分为不合格。
七、奖励与处罚
绩效考核结果要与卫生院职工工资挂钩,考核达到优秀的乡镇卫生院职工及其院长,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适当奖励。
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乡镇卫生院,应按规定扣发职工的绩效工资,并对院长进行通报批评。
连续二年考核不合格的,免除其负责人职务。
八、组织领导
做好绩效考核工作是乡镇卫生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
各州(地、市)卫生局要按本方案要求,成立基层卫生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所辖区域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
各县(区、市)卫生局制定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明确绩效指标与考核奖惩办法,确定每一个卫生院具体的绩效考核指标,并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严格检查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达到促进工作,提高效能,改进服务的目的。
附件: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指标及办法
项目
项目
目标值
标准
分值
考核办法
西宁、海东
环湖地区
青南地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免疫规划基础疫苗合格接种率(≥)
90%
90%
90%
5
查阅资料.除规定指标外,要求自定的指标应由各考核单位根据实际制定. 扩大免疫新增疫苗合格接种率(≥)
85%
85%
85%
5
儿童系统管理率(≥)
80%
50%
50%
2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85%
75%
2
住院分娩率(≥)
90%
80%
70%
健康档案建档率(≥)
90%
85%
80%
6
健康教育覆盖率(≥)
100%
100%
100%
2
婴儿死亡率(≤)
自定
自定
自定
5
孕产妇死亡率(≤)
自定
自定
自定
5
传染病登记和及时报告率
100%
100%
100%
5
基本医疗服务
每100张处方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比例(≤)
25%
25%
4
查阅资料.数量指标考核应与上年同期发生数环比进行. 使用抗菌药物处方中抗菌药物联合的处方比例(≤)30%
30%
30%
3
每100张门诊处方中使用激素的处方比例(≤)
5%
5%
5%
3
门诊及住院处方基本药物使用率(≥)
95%
95%
95%
3
每100张门诊处方中静脉输液的处方比例(≤)20%
20%
20%
3
病床使用率(≥)
55
50
45
2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自定
自定
自定
2
治愈(好转)率(≥)
自定
自定
自定
2
门诊处方、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自定
自定
自定
3
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增长率(≤)
10
10
10
3
管理运行效能
1.执行国家和地方卫生政策情况。
自定
自定
自定
4
现场查看.走访群众
2.乡镇卫生院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自定
自定
自定
4
3.开展乡村业务一体化管理情况。
自定
自定
自定
4
4.院内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
自定
自定
7
5.房屋和设备维护情况.
自定
自定
自定
5
6.群众对卫生院服务态度及诊疗效果满意度。
自定
自定
自定
8
合计
100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