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内勤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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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为加强派出所内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派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
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各个环节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密。
4. 效率性原则: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方便档案利用。
5. 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严格按照国家保
密规定进行管理。
三、档案管理范围
1. 派出所日常工作中的文件、报表、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2. 派出所内部规章制度、工作总结、会议记录、请示报告等。
3. 派出所民警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培训、考核、奖惩等。
4. 档案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四、档案收集
1. 档案收集应遵循“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
2. 档案收集人员应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3. 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真实、准确、完整;
(3)具有保存价值。
五、档案整理
1. 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号、装订、编目”的原则。
2. 档案分类应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
3. 档案编号应采用统一编号方法,确保编号的唯一性。
4. 档案装订应使用统一规格的档案盒,保持档案整洁、美观。
5. 档案编目应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时间等信息。
六、档案保管
1. 档案保管应遵循“防潮、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的原则。
2.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避免阳光直射。
3. 档案存放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顺序摆放,方便查找。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5. 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加密、封存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七、档案利用
1. 档案利用应遵循“便民、高效、保密”的原则。
2. 档案利用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
3. 档案管理人员应根据档案利用申请,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4. 档案利用过程中,应确保档案安全,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档案内容。
八、档案销毁
1. 档案销毁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的原则。
2. 档案销毁前,应经派出所领导批准,并办理销毁手续。
3. 档案销毁应采用焚毁、化浆等方法,确保档案内容无法恢复。
4. 档案销毁后,应填写销毁记录,存档备查。
九、档案管理责任
1. 派出所所长对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4. 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派出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