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清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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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作业指导书(ELISA)
原理
在微孔条上预包被丙型肝炎病毒(HCV)重组嵌合抗原,采用ELISA法检测丙型肝炎病毒抗体。
样品加入已有样品稀释液的包被抗原反应孔,在随后的温育过程中,若样品中含特异抗体,则该抗体与包被抗原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被吸附到固相,再加入酶标记的第二,最终形成抗原-抗体-酶标二抗复合物,洗涤除去未结合的游离酶,加入显色剂后显色。
标本采集
2.1 采集前病人准备:受检者应空腹
2.2 标本种类:血清或血浆
2.3 标本要求:采集病人静脉血2ml,室温放置不超过4小时,分离血清备用。
标本储存:2-8°C保存不应超过1周,-20°C不应超过3个月,-70°C长期保存,应避免反复冻融。
标本运输:密封,室温运输。
标本拒收标准:污染、标本量不足、严重溶血或脂血标本不宜作此项检测。
试剂
6.1 试剂名称: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
6.2 试剂生产厂家:河南华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6.3 包装规格:96Test/Kit
6.4 试剂盒组成:包被反应板,样品稀释液,酶标记抗体,阳性对照血清,阴性对照血清,浓缩洗涤液,底物A,底物B,终止液,封口膜,密封袋。
6.5 试剂储存条件及有效期:2-8°C避光保存,有效期6个月。
仪器设备
7.1 仪器名称:自动酶标仪
7.2 仪器厂家:KHB
7.3 仪器型号:ST360
操作步骤
8.1 平衡:将试剂盒各组分取出,平衡至室温(18-25°C),微孔板开封后,余者及时以自封袋封存。
8.2 配液:浓缩洗涤液配制前充分摇匀(如有晶体应充分溶解),浓缩洗涤液和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按1:19稀释后使用。
8.3 编号:将微孔条固定于支架,按序编号。
8.4 加样品稀释液:用加样器在微孔反应条板孔中加入样品稀释液,每孔100μl,空下四孔准备加对照。
8.5 加标本和留空白:将每份待检标本各10μl分别加入已有样品稀释液的各孔中,留下一孔不加标本作空白对照,标好位置。
8.6 加对照:在预先空下的四孔中用加样器分别加入阴性对照一孔,阳性对照三孔,每孔100μl,标好位置。
对照应在所有标本加完以后再加,以保证阈值准确性。
8.7 温育(一):充分混匀,加上封板膜,置37℃温育30分钟。
8.8 洗涤(一):用洗涤液充分洗涤5次,洗涤完扣干(每次应保持30-60秒的浸泡时间)。
8.9 加酶:分别在每孔中加入酶标记抗体100μl,轻拍混匀。
8.10 温育(二):充分混匀,加上封板膜,置37℃温育30分钟。
8.11 洗涤(二):用洗涤液充分洗涤5次,洗涤完扣干(每次应保持30-60秒的浸泡时间)。
8.12 显色:每孔加入底物A、B各50μl,轻拍混匀,置37℃暗处20分钟。
8.13 终止:每孔加终止液50μl,混匀。
8.14 测定:用酶标仪单波长450nm或双波长450/630nm测定各孔OD值(用单波长测定时需设空白对照一孔,30分钟内完成测定,并记录结果)。
结果判断与分析
9.1 临界值(C.O.)的计算:临界值=0.05+0.08×阳性对照孔OD值,阴性对照OD均值大于0.1时应重
新试验,小于0.05时以0.05计算。
三孔阳性对照OD 平均值大于阴性对照0.6以上,方可认为试剂盒有效;若一孔阳性对照OD值与三孔阳性对照OD平均值差异大于30%,该孔应舍弃,并用另两孔重新计算OD平均值。
9.2 结果判定:样品OD值S/C.O>=1者为阳性
样品OD值S/C.O<1者为阴性
10. 质量控制:每次用含2NCU/ml HCV抗体的质控血清同步检测,以S/CO值绘制质控图,S/CO值应在控制范围内。
11. 参考范围:阴性
12. 临床意义:在血清中抗HCV抗体阳性表明有急性或慢性HCV感染。
13. 操作性能:灵敏度高。
14. 方法局限性
14.1 某些样本会出现非特异性交叉反应。
14.2 早期感染有可能漏检。
14.3 样品显色深浅与样品中抗体的含量没有一定正相关。
15. 注意事项
15.1 试剂的使用:整个检测工作中应严格防止交叉感染,操作时必须带手套,穿工作衣,严格健全和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所有样品,洗弃液和各种废弃物都应按传染物处理。
15.2 试剂的组分:本试剂盒中样品稀释液采用变色技术,在加原始血清或血浆标本后由黄绿色变为兰紫色。
非原始血清或血浆(如稀释标本等)颜色变化不明显或变为其他颜色为正常现象。
15.3 加样:
15.3.1 样品稀释液,待测标本,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均须用加样器加注,并经常核对其准确性。
15.3.2 阴阳对照无须稀释,直接用加样器加100ul 于各孔中。
15.3.3 阴阳对照应在所有待测标本加完后再加,以保
证阈值计算的准确性。
15.3.4 先统一加显色剂A,后统一加显色剂B,两者顺序不要颠倒,显色计时从加入第一孔显色剂B开始。
15.4 洗涤时各孔均须加满,防止孔口内有游离酶未能洗净。
15.5 温育:注意控制反应时间,温育30分钟应控制在30±1分钟内,温育20分钟应控制在20±1分钟内,避免因反应时间延长造成整体显色升高。
15.6 判断:
15.6.1 测定结果的判定必须以酶标仪读数为准。
肉眼观测显色但OD值低于阈值的标本应判为阴性。
15.6.2 检测时必须设置空白对照,并在结果分析时注意扣除空白值。
15.7 所有样品都应按传染源处理。
15.8 封口膜使用说明
15.8.1 微孔板拆封后,在取出当天所需的微孔条后,其余微孔条可以封口膜封存以避免受潮。
在封存时,
注意勿把封口膜粘贴到微孔条底部,以免影响其透光性。
15.8.2 微孔板温育时,以封口膜覆盖孔口,可避免其他因素对实验带来的非预期的影响。
15.9 不同品名、不同批号的试剂不可混用,以免产生错误结果。
16.当检测系统(仪器)不能工作时,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应保证所有操作步骤正确无误;可以比对阴阳对照,肉眼判读;无法准确判读者,应留样待系统正常后复查。
17参考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政司编。
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第二版)415页。
18 其它:必须按规定使用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检定并贴有“检定合格”防伪标签的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