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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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
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9.05
•【字号】陇政办发〔2022〕105号
•【施行日期】2020.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22〕1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依法依规编制公布清单
各县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审改工作机构)要按照清单编制要求,迅速组织认领《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本县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把关,逐项梳理明确主管部门、事项名称、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于2022年9月底前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向市审改办备案。

各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及其基本要素,不得超出《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范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

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二、科学制定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
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开展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工作。

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落实国家部委和省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规范,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做到同一许可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对于一些上级因地域差异或者特殊情况未制定实施规范的,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实施规范、明确实施要素。

市、县区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在2022年12月底前,在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基础上,补充完善网办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服务性信息,编制完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办事指南公布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

同时,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三、切实做好有关清单衔接
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严格与《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权责清单等其他有关清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市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与市审改工作机构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类清单及时调整到位。

四、抓好监管规则和标准落地实施
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政府工作要求,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事项,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明确监管主
体,切实抓好国务院有关部门、省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标准的落地实施,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在监管主体上,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确定监管主体,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

在监管措施上,要严格落实监管规则和标准,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其中,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重点监管。

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要与“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中监管事项做好衔接。

五、严肃清查整治变相许可
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大力清理整治变相许可。

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变相许可,要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六、强化工作保障
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和省政府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市级主管部门要指导县级业务部门做好事项清单编制、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制定、监管规则标准实施等,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

审改工作机构要加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全程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进探索清单多元化运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推动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
项清单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地落实。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等接受社会监督。

针对违法违规编制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实施变相许可等问题,要加大监督力度,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5日附件
陇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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