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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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董事长在2009年春季教职工学习班上的讲话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利用学院各项资源,延伸开展继续教育业务,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为学生提供掌握更多技能的机会,特制定09年度继续教育工作目标管理任务。
一、目标管理主要内容与考评指标
为了便于年度考评,根据工作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采取每项得分与扣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
(一)部门团队建设(9分)
1、部门内部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对学院各项政策理解准确,落实到位,2分;工作职责不清,协作不力,不能与学院保持一致,工作不深入,贯彻落实不力的,视情节扣1-4分。
2、每月召开一次部门工作会议,开展政治及业务学习,有记录得3分,无记录或记录不全每次扣0.5分。
3、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处理本部门职工违纪事件,得1分。
发现违纪既不及时处理也不向学院报告,一经发现查实,每人次扣2分。
4、廉洁奉公,严禁借工作之便牟取个人私利。
5、自觉维护学院荣誉,敢于同损害学院声誉的言行作斗争。
6、集中精力搞好本职工作,严禁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
第4条至第6条的,每条1分,违者每事件或每人次扣2分。
(二)思想道德建设(7分)
1、全体员工要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和人格影响教育学生,无任何违背师德修养、职业道德、社会公共行为,得2分。
有员工在师德修养、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方面受到处理或投诉的,每人次减1分,最多减5分。
2、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弘扬民族文化,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价值观与世界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有记录得3分。
3、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职工中无人员超生,得2分。
若有,每人次扣5分,部门年度考评结果降一等,并对当事人及主要领导处以行政和经济处罚。
(三)工作作风建设(14分)
1、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员工年度工作无事故或明显失误,2分。
出现工作事故或严重失误的,每次减2-5分。
2、实行承诺制与限时办结制。
凡属本部门职责内工作,都要按办事程序,对办事时限和服务质量做出承诺,张贴在醒目位臵,使服务对象清楚明了得2分。
凡违反承诺,受社会和师生员工反映、举报、批评和指控的,经查实,每违诺一次扣1分,并视情节轻重对违诺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实行首问责任制。
凡第一个接待来本部门办事的服务对象或者第一个接听服务对象询问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办理属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暂时办不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
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但有关责任人不在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接待并做好登记,及时移交本部门有关责任人。
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向服务对象指明负责该项工作的职能处室。
首问责任制落实的,得2分。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冷漠待人,拖拉、推诿、搪塞者,每人次扣1分。
4、文明办公,礼貌待人。
工作时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礼貌待人、态度和蔼,得2分。
若仪容不整、语言不文明,讲粗话、脏话、与师生吵架或打架,每人次扣5分,并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5、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每人次或每件事扣2-5分。
(1)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给管理或服务对象造成损失的;
(2)利用职权吃、拿、卡、要,刁难办事人的;
(3)工作作风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4)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
(5)用公款支付个人娱乐消费的;
(6)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的;
(7)由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6、部门负责人对下列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学院将视情节扣5-8分,并由纪检监察室追究处负责人的责任。
(1)对下属工作人员效能低下,作风恶劣等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松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2)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处本部门工作人员违纪行为时,不积极配合或设臵障碍,干扰查处或提供假证据,袒护下属,给查处工作造成困难的。
7、学院考评领导小组对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抽样测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合计达90%得6分。
每增加1个百分点增加1分,最多增加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4分。
有师生员工对部门工作作风投诉,经查属实的,每件扣2分。
(四)继续教育工作(50分)
按照工作性质,划分为职业技能鉴定、自学考试“专接本”、成人高等教育等三个部分。
1、职业技能鉴定工作(15分)
(1)强化管理职能。
落实学院“双证”毕业制度,加强对二级学院开展鉴定工种的审批、管理和指导,2分。
(2)提高质量。
积极拓展学生考证渠道,增设职业工种和考核等级,2分。
(3)考评员管理。
加强考评员配备,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行业资格考试,鼓励教师参加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的培训班,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努力促使他们成为海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库成员,1分。
(4)严格审批。
对所鉴定工种、等级应发布包括申报资格、考试时间、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的鉴定公告,鉴定公告应上报所隶属的鉴定指导中心同意,1分。
(5)工作规程。
制订有报名、收费、鉴定、发证的鉴定工作规程,有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1分。
(6)日常管理。
有考评员、考务员和鉴定站工作人员工作守则及其它日常管理制度,1分。
(7)考务工作。
考务工作严谨有序,考试资料齐备,2分。
(8)财务管理。
严格使用财务票据,执行收费标准,经费使用合理并注重鉴定站基本建设投入,帐目清楚,2分。
(9)培训工作。
严格执行考培分离制度,认真开展职业工种培训工作,1分。
(10)社会效果。
社会对本站鉴定工作评价高、反映较好、无投诉现象,深受用人单位信赖,得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表彰,2分。
2、自学考试“专接本”工作(20分)
(1)助学班工作。
在与海南大学合作办班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办学渠道,开设自己的“专接本”主考专业。
3分。
(2)招生宣传。
通过院报、文化长廊、宣传板、专题讲座、印发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接本”宣传,效果良好。
1分。
(3)教学管理。
充分整合学院教育教学资源,加强教学运行管理,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教学矛盾。
2分。
(4)教学督导。
建立日常教学检查制度、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员周报表制度和日常教学工作通报制度。
2分
(5)报考工作。
认真完成学生报考工作,无错报、漏报。
1分。
(6)班主任管理。
严格聘用程序,组织业务培训,建立月例会制度和检查抽查情况通报制度。
1分
(7)学生管理。
班级成立班委会,设立教学信息反馈员,定期召开主题班会,坚持上课签到制。
2分。
(8)教材管理。
严格按照自学考试教材版本订购教材,建立教材进销存帐。
1分。
(9)学籍管理。
学生学籍档案完整,学生成绩统计及时到位。
2分。
(10)考试组织。
负责考场分配、学生座位安排、监考人员安排与考前培训、考场纪律监控、认真搞好试卷保密等环节不出差错。
2分。
(11)制度建设。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相关规定,参照我院现有的有关管理制度,在总结办学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出台涵盖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制度。
1分。
(12)学生奖励。
认真组织评先、评优,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分。
3、成人高等教育工作(10分)
(1)指标计划。
根据市场人才需求状况,制订2009年度招生计划。
2分
(2)招生宣传。
深入海南各企事业单位,认真做好成人高等教育宣传。
2分
(3)教学实施。
制定成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计划,认真组织教学管理。
2分
(4)进修生管理。
出台进修生管理办法,严格进修程序。
2分(5)研究生教育。
完成第一批研究生班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办理结业证书。
2分
4、其他(5分)
(1)社会考试。
承接各类社会考试,增加学院经济效益,提升
学院政治效益。
3分
(2)培训工作。
与省内各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广泛合作,开办各类培训工作,效果良好。
2分
(五)对继续教育学院工作总体评价(20分)
继续教育学院在学院董事会和党、政领导的领导下工作,业务上与各二级学院(部)和职能部门密切相关,其工作态度、表现、效果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的了解。
为使考核结果更全面,由上述部门通过评分方式对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作综合评价。
具体比例如下:院领导评价意见占10分,二级学院(部)占10分,合计20分。
继续教育学院参与学院中心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学院嘉奖的加3分,获得省、市先进集体(单位)奖励的可另加5分,国家级的加10分。
二、责权利与保障措施
(一)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和院长岗位职责,搞好部门各方面管理工作。
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目标管理的各项内容与要求,年终考评等级力争达到优秀或良好。
(二)学院扩大继续教育学院在人事管理、年终奖金等分配方面的自主权。
1、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学院奖金预算总额,奖金分配自主管理。
2、继续教育学院主要负责人根据职工的德、勤、能、绩表现,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初步确定本部门职工的考核结果,提出使用意见报送学院审批,受聘职工与学院签定聘用合同。
解聘职工由学院决定。
3、在目标管理过程中,学院领导经常了解继续教育学院存在的困难,及时帮助解决。
4、继续教育学院与各二级学院(部)和机关其他职能部门之间要团结协作、互相支持,共同为学院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三、考核办法与奖、惩
(一)“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年终考核由学院“工作目标管理
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二)“工作目标管理”的年度考评分四步进行,即单位自评、综合评议、复核,学院领导审议决定。
(三)“工作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评等级达到良好以上的,学院予以奖励;考评等级不到合格的学院将取消年终奖,并视情况对第一责任人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四)签约单位在年内发生火灾、食品中毒、游泳溺水等意外事故,造成意外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主要责任在签约单位的,年度考评等级降低一级或评为不合格,并按学院《关于事故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追究签约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附则
(一)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2009年度。
(二)本责任书的解释权属学院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
(三)年终考评办法与考评实施细则另定。
海口经济学院负责人:
下属单位: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
二00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