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历史街区保护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成果
技术规程
TG-11-2011[1.0]
(试行)
2011-9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规划成果
技术规程
TG-11-2011[1.0]
(试行)
1.总则
1.1. 规划类型基本描述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是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针对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城市)或总体规划(针对不需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城市)为依据,进一步深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总体规划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部分章节的规划意图而编制的详细规划。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属于城市详细规划层面的法定规划。

规划一般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次相当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层面,包括确定和落实保护目标、保护原则、保护对象,确切划定各类保护界线,调整区内的土地使用性质,确定保护区的人口和建筑容量,确定各级道路街道的具体位置和边界,进行交通组织、建筑高度控制、空间景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完成各项市政工程设施规划等,制定保护区的用地和建筑管理技术规定。

第二层次相当于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重点是对历史文化街区中重要地段的建(构)筑物和空间景观进行保护与整治设计,包括建(构)筑物的保护与整治方式确定,建(构)筑物和公共空间整治设计方案,绿化配置和环境设施、市政设施等的具体布置和设计概念,并制定保护区的建筑与环境整治设计导则。

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参照本技术规程。

1.2. 本规程性质、适用范围
本规程为我院院级基本技术规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成果均应达到此规程的要求。

在特定情况下,经院总工办认可,项目组可以对规划成果形式做必要的改变或调整,但必须满足本规程提出的基本要求。

1.3. 实施和解释
本规程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由院总工办解释。

2.成果一般形式
2.1. 成果组成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成果一般包含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规划文本
第二部分规划图纸
第三部分图则
第四部分附件(规划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
2.2. 成果署名
作为政府正式公布的规划文件的文本落款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时间采用汉字格式,规划图纸可以署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和编制时间;在此之前的所有文本、图纸、图则及附件署名应为“××市、县人民政府、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并应在扉页标示资质证书及设计人员名单,多单位合作的,应标示所有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及设计人员名单。

2.3. 装订要求
由于第一、第二、第三部分内容经当地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管理文件,故建议把第一、第二、第三部分内容收录装订为一册,便于规划管理人员查阅。

第四部分单独收录装订为一册。

3.文本编写规程
3.1. 文本的一般要求
3.1.1.文本基本描述
规划文本是规划的法制化和原则化体现,是针对规划目标、保护内容、控制要求、对策措施等的规定性文件,文字表达应当规范、准确,含义应清晰、明了。

3.1.2.文本组成
规划文本应由文本正文及附录构成,附录包含用词说明、名词说明、附表等。

3.1.3.文本内容
文本正文内容应包括:
(1) 历史文化街区的特色与历史文化价值评述;
(2) 确定规划原则与目标;
(3) 划定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以及具体的保护和控制要求;
(4) 明确历史格局和风貌保护要求,包括:确定位于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确定对它们进行修缮、加固、整治的有关技术规定;
(5) 对现状建(构)筑物的保护与整治要求;
(6) 对新建建筑的控制要求;
(7) 对非建筑空间和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要求等。

(8)明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发展的各项具体措施,包括功能调整规划、人口与社区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绿化与公共空间规划、文化遗产展示利用规划、市政设施规划、
防灾和环境保护规划。

(9)明确重要历史文化遗存修缮、利用和展示的规划设计方案;重点保护、整治历史建筑的详细规划设计方案;规划实施步骤与日常管理措施。

3.1.
4.文本体例
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

章、节、条用中文序号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

一般情况下,章下不设节;内容较多时,章下可设节。

体例结构级别示例:第一章、第一节、第一条、1,(1)
3.1.5.文本行文风格
文本语言应简洁,精练。

禁止以下文本写作方式:
(1) 照搬说明书;
(2) 大量描述现状及计算过程;
(3) 分析性内容充斥文本;
(4) 标题与内容不一;
(5) 以标题代替内容;
(6) 文学性描述等。

3.2. 文本导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编制目的应该阐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街区规划”)的作用和意义。

为了指导…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更新的协调发展,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的各项保护和建设,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提供保护与更新的技术支持,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编制背景
规划编制背景一般从上位规划、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历史文化资源等几个方面简要说明编制的背景。

编制背景应有针对性,不宜使用空话、套话。

……历史文化街区具有……特色。

街区范围内保留有完整的历史格局、传统街巷、……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拥有……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为更好地保护和展示该历史文化街区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发扬当地的民族传统文化,……政府从……开始进行了……等工作。

第三条规划地位与作用
一般应阐明街区规划与上位规划的关系以及对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

地位与作用的语言描述应简练、清晰,应避免冗长和歧义。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是在在XX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总体规划)制定的规划原则指导下进行,是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体规划)的深化和补充。

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规划依据
说明本规划所依据的法律、规范等内容。

本条不应写未经批准的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年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年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年
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2004年
7.《……省……保护条例》,……年
8.《……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
9.《……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年。

10.……
第五条规划原则
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街区规划必须遵守以下保护原则。

应避免自行按编制者的主观认识来编写保护原则。

(1)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应切实保护街区中历史建筑、城市肌理、空间格局、街巷尺度、绿化等物质形态所携带真实性的历史信息。

文化景观、或其他活的遗产中体现其显著特征的种种关系和能动机制也应予保存。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历史文化街区是由传统文化和自然环境共同构成,包含建筑、环境、格局、肌理以及活动等在内的有机整体,保护中不应将这些元素彼此割裂,要从整体上考虑它们之间的关系,从历史演进和整体风貌的角度制定系统、有效的保护措施。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既要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又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地域风土特征。

应积极采取多项政策措施,改善居住环境条件,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整治改善历史环境景观,满足居民现代生活的需求,提高古城的整体品质,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规划目标
一般应结合街区的历史文化资源情况,从宏观层面阐明保护规划目标。

保护和延续…风貌,保护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发扬…等传统文化,充分展示和利用物质遗存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协调保护与开发、保护与旅游的关系,满足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准的需要。

第七条规划范围
本条应阐明街区规划的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范围西起……,东至……,北抵……,南到……,面积为hm2。

街区规划包括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方面的保护内容。

第二章历史文化街区特色与价值评述
第八条街区特色与价值评述
一般应概要性地阐明该街区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格局特色、风貌特征和空间环境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其它方面的特色等。

(可分条阐明)
本条应用简洁、清晰、生动的语句概括特色,避免语句上的冗长、拖沓。

××历史文化街区是集中体现……时期,以……为主要职能,以……为特色的区域,在……方面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

第三章保护范围与要求(城市紫线划定)
第九条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与保护要求
确定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的四至界线与强制性保护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为:……,面积为……hm2。

应保持该范围内原有的街巷网络和空间格局,保护或恢复历史景观特征。

该范围内所有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严禁拆除、破坏,应根据其功能调整及风貌要求进行整体性修缮,并对内部设施
进行应有的改善。

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活动。

所有新建及改建建(构)筑物必须符合……要求。

第十条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与控制要求
确定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界线与强制性控制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控制地带范围为:……,面积为……hm2。

该范围内所有新建及改建建(构)筑物必须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协调区范围与控制要求(如有必要划定)
确定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协调区的四至界线与强制性控制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环境协调区范围为:……,面积为……hm2。

该范围内所有新建及改建建(构)筑物必须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保护范围与保护要求
确定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保护范围的四至界线与强制性保护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

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保护建筑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要求划定保护范围,确定保护要求。

如果地方已经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则从该规划。

但对未编制规划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进行范围划定和保护要求的确定。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详见……图则。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保护。

第十三条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与控制要求
确定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与强制性控制要求。

如果地方已经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则从该规划。

但对未编制规划的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建筑进行范围划定和控制要求的确定。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详见……图则。

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控制。

第四章历史格局和风貌保护要求
第十四条保护内容
说明该历史文化街区中需要保护的内容。

保护内容需要有针对性。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重点是历史格局特色和风貌,保护的内容包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和历史建筑、街巷、院落、天际轮廓线以及周边自然环境。

第十五条历史格局保护
说明该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格局的特点和保护要求。

严格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中轴对称、双棋盘式的历史格局。

第十六条现状建(构)筑物保护与整治
本条应根据历史街区内建(构)筑物各自的保护价值、风貌特征、保存状况等,分类阐明各类建筑的保护与整治方式。

(可分条阐明)
XX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筑分为五类: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一般建(构)筑物(与历史风貌无冲突)和一般建(构)筑物(与历史风貌有冲突)。

不同类型的建筑应采取不同的保护与整治方式。

文物保护单位是指经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以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

文物建筑应严格按《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要求进行抢救保护和细致修缮。

保护建筑是指具有较高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规划认为应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法进行保护的建(构)筑物。

历史建筑是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的建(构)筑物。

这些建筑单体虽然没有突出的价值,但是它们构成了历史环境,保留着重要的历史信息。

规划规定历史街区内的历史建筑不能拆除,应该进行维修改善,要严禁拆旧建新的更新模式。

一般建(构)筑物是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和历史建筑以外的所有新旧建筑,又分为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建(构)筑物和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两类。

与历史风貌无冲突的一般建(构)筑物指尺度、外观与整体风貌协调,与历史环境无冲突的建(构)筑,包括部分近年来新建的仿古建筑。

对这类建筑可以采用保留的方式。

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根据情况的不同分别采取整修、改造或拆除的规划措施。

对于80年代以后建设的体量较大或完全采用现代材料,没有考虑与历史风貌协调的现代建(构)筑可以通过整治外立面,降低建筑层数等方式取得与历史风貌协调。

处于重要位置,与历史环境有严重冲突,通过整修和改造都达不到与历史风貌协调效果的建筑和街区中搭建的危棚简屋应采用拆除的方式。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建(构)筑物一览表
名称保护
级别
始建
时代
位置
结构
材料
建筑
层数
使用
功能
用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保护范
围及保
护要求
建设控制地
带范围及控
制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建筑保护与整治模式一览表
建筑分类保护整治方式建筑面积(m2)比例(%)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
保护建筑修缮 … …
历史建筑维修、改善
一般建(构)筑物(与历史风貌无冲突)保留
整修、改造
一般建(构)筑物(与历史风貌有冲突)
拆除
合计
第十七条新建建筑建设控制要求
说明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建(构)筑物的规划控制要求。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建筑按照《文物保护法》的
规定进行控制。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
务设施除外。

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应当在使用性质、
高度、体量、结构、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文化街区特征风貌协调。

(此处可进行具体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在获得××市(县)
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
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

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应当在使用性质、高度、体量、结构、
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与历史文化街区特征风貌协调。

(此处可进行具体规定)。

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扩建建(构)筑物,在获得××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
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的
意见。

第十八条非建筑空间(道路、街巷、庭院、广场等)保护与整治要求
说明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非建筑空间的保护与整治要求。

(以街巷为例)
1、通过对街巷走向、宽度、两侧建筑高度与界面的控制保持现状或恢复历史原有的风貌特色
及空间尺度。

2、街巷的走向和宽度通过街巷控制线进行控制。

新建或改建建筑原则上应贴街巷控制线建造,
现状不符合街巷控制线要求的应予以调整。

3、应注重保护街巷两侧的景观特色,注重街巷界面在高度、材料、色彩、细部等方面的总体协调与局部变化,保持街巷界面的连续性与丰富性。

4、应重点保护街巷中的古树、古井、围墙、传统路面铺装等历史环境要素。

历史文化街区街巷保护与整治一览表
序号 街巷名称 起讫点 宽度(m)保护与整治要求
第十九条环境要素保护与整治要求
确定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环境要素的保护与整治要求。

(以河道为例)。

1、保留河道现有的走向、宽度,保持现状或恢复历史原有的风貌特色及空间尺度。

2、不得填没、改道和拓宽河道。

如因水利建设或泄洪要求拓宽河道,应结合整体水系布局进行整体设计。

3、河道的走向与宽度通过河道蓝线进行控制。

河道蓝线的划定应严格遵照现状保留的驳岸、埠头等的分布和边界进行划定。

4、严格按照本规划划定的河道蓝线控制新建或改建建筑的建造。

5、保护河道沿岸的古树以及历史驳岸、埠头等河道设施,对现状已改变的驳岸、埠头等应按照传统式样、用传统材料进行修复,可用现代方法加固。

历史文化街区河道保护与整治一览表
序号 河道名称 起讫点 宽度(m)保护与整治要求
第五章功能调整与用地规划
第二十条 街区的功能定位
说明该历史文化街区的所承担的城市功能。

××历史文化街区是以商业服务、文化娱乐、休闲观光功能为主体,兼有办公、居住、社区服务等功能的城市复合地区。

本规划着重对历史文化街区全面提升文化和环境品质,优化拓展特色商业服务功能。

第二十一条功能调整原则
说明功能调整的原则。

1、有利于保护原则。

2、完善设施原则。

3、保护生态原则。

4、尊重权属原则。

第二十二条 功能布局结构
说明总体布局调整后的布局结构关系。

XX 历史文化街区规划形成三核、三轴的功能结构。

通过整合现有的三处公共活动中心,形成
秋霞圃活动核心、法华塔、洲桥活动核心和孔庙、汇龙潭活动核心三处公共活动中心节点。

整治南、北大街和城中街、东大街形成十字交叉的街巷发展轴及练祁河与横沥河形成的十字型水系发展轴。

同时延续“应奎山——泮池——大成殿——法华塔”嘉定历史轴线,对于轴线上的用地性质进行调整,使之有利于公共功能的发挥;重点改造高氏住宅附近地区,加强汇龙潭-孔庙与法华塔-州桥的联系。

第二十三条 用地规划
说明对各项用地调整的情况。

1、居住用地调整
保留……居住用地,调整……居住用地为……用地,调整……用地为居住用地,居住用地面积为……hm 2,占总用地的……%。

2、公共设施用地调整
3、工业仓储用地调整
4、文物古迹用地调整
5、其他用地调整
用地构成表
面积(公顷) 百分比(%)
序号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R
居住用地 R1
一类住宅
RC 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1
其中 RS
基础教育设施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C21 商业用地
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 2
其中 其中 C23
贸易咨询用地
面积(公顷) 百分比(%)
序号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C25 旅馆业用地 C3
文化娱乐用地
C32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 C34
图书展览用地 C35 影剧院用地 其中 C36 娱乐用地 C5 医疗卫生用地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C7 文物古迹用地 C9
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S1
道路及街巷用地 S2 广场用地
3
其中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U3 邮电设施用地 U4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4 其中 U9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G
绿地 G1
公共绿地 G11 公园
其中 G12 街头绿地 5 其中 G2
防护绿地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6 其中 E1 水域
规划总用地
100.0 100.0
第六章 人口与社区规划
第二十四条 人口规划
说明历史文化街区规划人口及其分布。

××历史文化街区现状居住人口……人,综合各种居住形态和规划居住用地量,规划居住人口为……人。

其中……片区……人,……片区……人。

第二十五条 社区规划
说明历史文化街区社区层级和社区设施规划。

设置的标准既要参考国家的相关规范,又要根据
历史文化街区的功能定位、人口规模和物质条件科学合理确定社区设施配置。

××历史文化街区共有……个居住组团(居委)。

1、社区管理设施的数量和分布:……。

2、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的数量和分布:……。

3、社区文化设施的数量和分布:……。

4、基础教育设施的数量和分布:……。

5、社区体育设施的数量和分布:……。

6、社区医疗设施的数量和分布:……。

第七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二十六条道路系统规划
说明历史文化街区各条道路的级别和功能。

规划区内道路分为四级,其中三级为城市道路,一级为街巷。

城市主干道:博乐路、塔城路
城市次干道:清河路
城市支路:南大街(张马路以南)、新马路、北大街(清河路以北)、东大街、启良路、南下塘街
街巷:北下塘街、城中街、学殿街……
各级道路基本保持原规划红线宽度,步行道路维持现状宽度。

沙霞路(南大街-博乐路段)为保证道路以北绿地完整性,红线宽度调整为20米,北边红线南移。

道路规划一览表
道路名称道路等级红线宽度
(米)长度
(千米)
断面形式起讫点
第二十七条交通组织规划
说明历史文化街区交通组织的规定。

1、道路通行控制
机动车通行:允许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包括……等道路。

机动车单行:允许机动车单向通行的道路。

包括……等道路。

应急车通行:道路尺度可以通行机动车,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机动车通行,在紧急情况下或夜间运输需要时可以通车。

包括……等道路。

步行:仅允许步行的道路。

包括……等街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