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隐患排查标准手册 第二十五期火堤、围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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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隐患排查标准手册第二十五期防火堤、围堰
事故案例
事故概况:
2015 年 2 月 19 日 8 时 22 分,位于湖北省枝江经济开发区姚家港化工园的宜昌富升化工有限公司硝基复合肥建设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燃爆事故,造成 5 人死亡,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469.28 万元。

事故原因之一:
由于北塔 1#混合槽物料温度高于工艺规程控制上限,且物料停留时间过长,导致物料中硝酸铵受热分解,温度持续上涨,期间 1#和2#混合槽相继冒槽,料浆流至 100.5 米层和 96 米层平台,发生高温分解燃爆。

法规和标准要求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
第3.1.2 条:防火堤、防护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建造,且必须密实、闭合、不泄漏。

第3.1.4 条:进出储罐组的各类管线、电缆应从防火堤、防护墙顶部
跨越或从地面以下穿过。

当必须穿过防火堤、防护墙时,应设置套管
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或采用固定短管且两端采用软
管密封连接的形式。

第3.1.7 条:每一储罐组的防火堤、防护墙应设置不少于2处越堤
人行踏步或坡道,并应设置在不同方位上。

隔堤、隔墙应设置人行
踏步或坡道。

第3.1.8 条:防火堤的相邻踏步、坡道、爬梯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
60m,高度大于或等于 1.2m 的踏步或坡道应设护栏。

第3.2.1 条:同一防火堤内的地上油罐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同一防火堤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油
品储罐(甲 B 类、乙类和丙 A 类油品储罐可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但不宜与丙B 类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当单罐容积小于
或等于1000m3 时,火灾危险性类别不同的常压储罐也可布置在
同一防火堤内,但应设置隔堤分开;
2 .沸溢性的油品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
火堤内,单独成组布置的泄压罐除外;
3 .常压油品储罐不应与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天然气凝
液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4. 可燃液体的压力储罐可与液化烃的全压力储罐布置在同一
防火堤内;
5 .可燃液体的低压储罐可与常压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6. 地上立式油罐、高位罐、卧式罐不宜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7 .储存Ⅰ级和Ⅱ级毒性液体的储罐不应与其他易燃和可燃液
体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第3.2.3 条:立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于罐
壁高度的一半;卧式油罐的罐壁至防火堤内堤脚线的距离不应小
于 3m;建在山边的油罐,靠山的一面,罐壁至挖坡坡脚线距离不
应小于 3m。

第3.2.4 条:相邻油罐组防火堤外堤脚线之间应有消防道路或留有
宽度不小于 7m 的消防空地。

第4.2.2 条:储存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储罐组,防火堤堤身内侧应
做防腐蚀处理。

全冷冻式储罐组的防火堤,应采取防冷冻的措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
第4.1.3 条:液化石油气储罐组或储罐区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0m 的不燃性实体防护墙。

第4.2.4 条: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区,其每
个防火堤内宜布置火灾危险性类别相同或相近的储罐。

沸溢性油品
储罐不应与非沸溢性油品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地上式、半地
下式储罐不应与地下式储罐布置在同一防火堤内。

第4.2.5 条: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或储罐组,其四周应设置不燃性防火堤。

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堤内的储罐布置不宜超过 2 排,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m3 且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不宜超过 4 排。

2防火堤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其中最大储罐的容量。

对于浮顶罐,防火堤的有效容量可为其中最大储罐容量的一半。

3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罐壁高度的一半。

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卧式储罐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3m。

4防火堤的设计高度应比计算高度高出0.2m,且应为1.0m~2.2m,在防火堤的适当位置应设置便于灭火救援人员进出防火堤的踏步。

5沸溢性油品的地上式、半地下式储罐。

每个储罐均应设置一个防火堤或防火隔堤。

6含油污水排水管应在防火堤的出口处设置水封设施,雨水排水管应设置阀门等封闭、隔离装置。

第4.2.6 条:甲类液体半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和闪点大于120℃的液体储罐(区),当采取了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时,可不设置防火堤。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8 版)
第4.2.11(3)(4):在可燃液体罐组防火堤内可种植生长高度不超过 15cm、含水分多的四季常青的草皮;液化烃罐组防火堤内严禁绿化。

【石化】
第6.2.17 条:防火堤及隔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堤及隔堤应能承受所容纳液体的静压,且不应渗漏;
2.立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应为计算高度加 0.2m,但不应低于
1.0m(以堤内设计地坪标高为准),且不宜高于
2.2m(以堤外 3m 范围内设计地坪标高为准);卧式储罐防火堤的高度不应低于0.5m (以堤内设计地坪标高为准);
3.立式储罐组内隔堤的高度不应低于 0.5m;卧式储罐组内隔堤的高度不应低于 0.3m;
4.管道穿堤处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封闭;
5.在防火堤内雨水沟穿堤处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流出堤外的措施;
6.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上两相邻人行台阶或坡道之间距离不宜大于 60m;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第6.3.5(1):液化烃全压力式或半冷冻式储罐组宜设高度为0.6m 的防火堤,防火堤内堤脚线距储罐不应小于 3m,堤内应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并应坡向外侧,防火堤内的隔堤不宜高于 0.3m;【石化】第6.3.7 条:液化烃和液氨的全冷冻式双防或全防罐罐组可不设防火堤。

【石化】
第6.3.8 条:全冷冻式液氨单防储罐应设防火堤,堤内有效容积应不小于 1 个最大储罐容积的 60%。

【石化】
第7.3.6 条:罐组内的生产污水管道应有独立的排出口,且应在防火堤外设置水封,并应在防火堤与水封之间的管道上设置易开关的隔断阀。

【石化】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SH3047-93)
第2.7.8 条:在有毒液体容易泄漏的场所,应用不易渗透的建筑材料铺砌地面,并设围堰。

【石化】
第8.1.6 条:极度、高度危害有毒物料和强腐蚀液体的储罐周围应设围堰并用防渗防腐材料铺砌。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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