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业务贷后管理的现状及对策[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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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个人贷款业务贷后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个人贷款业务贷后管理的现状及对策加强贷后管理是防控个贷风险,提高个贷资产质量,确保个贷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如何进一步提升个人贷款业务的贷后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该项业务的经营效益和对全行业务的贡献度,成为当前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1个人贷款业务贷后管理的定义及意义
个人贷款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发放或其相关信贷业务发生之后直到本息收回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其主要内容包括资金账户监管、贷后服务、贷后营销、贷后检查、风险监测与预警、贷款风险分类、贷款本息的回收、逾期贷款催收、不良资产的处置、档案管理等。

个人贷款业务贷后管理工作既是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又是防范信贷风险、减少信贷资产损失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银行的美誉度和“生命线”,是银行塑造服务品牌的重要渠道和控制信贷风险的重要防线,在个人贷款业务经营管理全流程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2个人贷款业务贷后管理的现状及成因剖析在当前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管理中,贷后管理的重要性仍然得不到足够重视,贷后管理工作存在着许多风险隐患,具体表现如下: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贷后管理意识淡薄。

一是认为个人贷款贷后管理难度大、跨度长且不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与其在贷后管理上耗费人力和精力,还不如将有限资源投入到更能产生经济效益的贷款营销上,这就造成思想认识的“错位”,贷后管理工作被忽视。

二是由于贷款风险暴露的滞后性,新增贷款规模的迅速扩大后,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贷款不良率水平,出现了虽然不良贷款绝对值增多但贷款不良率仍然持续下降的现象,容易产生轻视贷后管理的错觉。

三是个人贷款在金融同业中被公认为最优质资产之一,综合收益率高,风险概率低。

为争夺市场上这块诱人的“蛋糕”,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重营销、轻管理”思维的滋生和蔓延。

(二)工作职责不到位,贷后管理流于形式。

贷后管理工作能否有效开展,取决于客户经理的自觉性和尽职程度。

但由于部分客户经理工作方式粗放,责任心不够强,麻痹大意,存在贷款风险短期不会出现的侥幸心理等原因,未能充分履行好贷后管理职责。

主要现象有以下几个方面: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周期进行贷后检查,贷后检查方式过于单一,贷后检查只停留在表面或者走过场,未深入实地或现场调查,没有对客户基本情况、收入状况及抵(质)押物担保情况等变化进行必要的监控管理和信息收集分析,贷款风险预警信号未能及时发现或视而不见,甚至“闭门造车”形成贷后检查报告以及贷后检查报告内容基本雷同或仅修改检查日期等。

(三)激励机制不到位,贷后管理缺乏动力。

当前,在设置个贷业务考核体系或开展个贷业务劳动竞赛时,偏重于业绩考核而忽略了贷后管理,仅对个人贷款投放(或新增)笔数和金额等有关业绩指标进行激励,贷后管理却未纳入激励指标体系,也没建立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

其实,在个人贷款的整个业务链中,贷后管理持续时间最长且情况复杂多变,是最难驾驭的风险防范控制环节,需要更多的付出却未得到相应回报。

激励机制的偏位,必然导致贷后管理人员感到“吃力不讨好”,认为贷后管理只有责任,不如贷前或贷中环节实惠,贷后管理缺少激情。

(四)人员编制不到位,贷后岗位形同虚设。

受考核指标等因素影响,部分经营机构的个人贷款从业人员数量与个人贷款规模的增长不相适应,特别是基层行个贷从业人员编制普遍不足,一人多岗,混岗现象严重,无法配备专职贷后管理人员,使得贷后管理职责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主要表现为:贷后管理人员通常身兼多岗,既要满足中前台需要,又要兼顾贷后管理,疲于应付、顾此失彼,不能有效地开展贷后管理工作。

同时,繁杂的日常事务迫使贷后
管理人员无法腾出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充电,业务知识更新缓慢,综合素质较低,造成贷后管理过于粗糙,缺乏深度。

(五)技术手段不到位,贷后管理创新不足。

个人贷款属于零售业务,具有笔数多、金额小、批量化等特点,这就决定了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仅依靠人工判断与监测是远远不够的,要管好数额庞大的这块资产,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存量的个人贷款进行各种信息分析、风险监控和预警判断等。

目前,商业银行个人贷款贷后管理系统相对落后,实用性较差,仅停留在满足简单的日常贷后管理需要的层面上,无法真正实现贷后管理的自动化、集中化和程序化。

在存量个人贷款数据分析、资产质量变动趋势分析、逾期贷款自动催收、贷后批量营销、风险识别、提示及预警信号等功能领域,还有较大的优化升级空间。

(六)贷后服务不到位,收益能力有待提高。

当前商业银行的贷后服务行为离“以客户为中心”的要求仍有较大距离,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墨守成规、死守贷款合同的现象,甚至还设置了各种“门槛”限制客户进行贷后变更等操作,未能真正从客户角度着想,制定出一个银行与客户之间行之有效的“双赢”之策。

同时,由于商业银行部分贷后服务手续较为繁杂,成本维护较高,与西方国家相比,在当前的国情和金融监管背景下向客户收取一定费用仍不现实,贷后服务供需双方的矛盾和利益博弈,也必然导致贷后服务的不顺畅。

(七)银行与客户信息不对称,贷后管理存在隐患。

信贷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目前信用环境不完善的背景下,表现得尤为突出。

个人贷款发放后,银行失去资金控制权,而同时市场千变万化,个人客户相关情况也是时时在变,银行甄别个人信用信息和评价技术还不成熟,贷后管理人员很难及时掌握个人客户及其相关的最新信息,监管难度大。

这也影响和制约银行贷后管理水平的提升,存在相当大的风险隐患。

3个人贷款业务贷后管理的相关建议和措施
(一)强化贷后风险意识,确立贷后管理地位
1.不断增强贷后管理意识,通过专题会议和培训学习等方式,教育和引导经营机构负责人和个贷从业人员从根本上转变“重贷轻管”的观念,正确理解业务发展与贷后管理的辨证统一关系,充分认识贷后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方针并贯穿到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促进个贷业务可持续发展。

2.把贷后管理工作提到事关“银行生命”的高度,积极坚持“规范管理,防控风险”这一目标,不断强化贷后管理的核心地位,全面落实贷后管理的具体要求,充分体现贷后管理的经济价值,促进贷后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从而提升个贷业务风险控制能力。

(二)加强贷后制度建设,规范贷后管理行为1.从“大处着眼”,在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实行动态管理,完善个人贷款贷后管理制度。

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制定和细化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度、重点客户联系制度、贷后检查制度、贷后服务和营销制度、逾期贷款催收和处置制度、贷款档案移交和保管制度、风险分类、监测和预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并根据风险防范的需要和业务发展实际,适时予以调整和更新,形成一整套完整的检查、反馈、改进、监督的贷后管理运作机制。

2.从“小处入手”,在细节处规范个贷从业人员的贷后管理行为,保证贷后管理的精细化。

首先,针对不同的个贷品种制定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界定不同贷后岗位的职责范围,使贷后管理工作职责明晰,且有所侧重。

其次,充分发挥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对贷后管理的导向作用,要认真对待监测疑点,逐一排查,疑点问题要真实揭示,形成详实的检查报告,作为贷款决策的重要依据。

同时,要重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力求准确、客观。

最后,加大对担保措施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密切关注贷款担保情况的变化,及时跟踪了解担保物价值的变动趋势,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制定妥善的解决方案,确保担保的有效性。

(三)完善贷后考核机制,调动贷后管理积极性1.完善贷后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将贷后管理内容纳入考核范畴,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方式,依据贷后管理相关要求和重要性等因素,分门别类地设置考核标准和分值权重,按季考核,将其结果作为贷后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绩效考核和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以及评价经营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水平、素质和业绩的重要标准。

对于能严格执行贷后管理规定,贷后管理基础好、水平高的经营机构,在信贷规模、财务费用和人力资源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并予以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对于违反贷后管理规定,贷后管理薄弱的经营机构,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

2.定期、不定期开展贷后管理专项活动,全面揭示贷后管理存在问题,带动贷后管理人员合规、尽职工作意识的增强,使贷后管理人员更加注重实质性风险的把握,使贷后管理行为更加自觉、有序、规范,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贷后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加大人力资源投入,提高贷后管理人员素质
1.在人员配备方面予以充分保证,结合个贷存量规模、资产质量、贷后岗位设置等因素,按一定比例配足贷后管理人员,将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员工充实到贷后管理队伍,实行贷后管理人员从业的资格认证及淘汰制度。

对不能胜任该岗位人员要果断及时予以转岗。

有条件的经营机构可尝试设立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中心(或专门职能科室),实行贷后管理集中经营。

2.加大贷后管理人员培训学习力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学习计划,采取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相结合方式,定期充电、更新知识,切实提高贷后管理人员的执行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同时,把贷后管理工作与员工思想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对贷后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五)优化贷后管理系统,实现贷后管理科技化
1.投入强大技术力量,借鉴西方先进的贷后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现有贷后管理实际需求,研制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贷款贷后管理系统,使之能够满足多样化的贷后管理需要,适应新形势下贷后风险监测管理的要求,丰富贷后风险监测手段,节约人力成本,简化操作手续,实现贷后管理的自动化。

2.依托先进的贷后系统来覆盖整个个人贷款贷后管理内容,通过抽取客户、区域、贷款方式、担保方式、产品种类、逾期账龄、信用等级等数据,进行集中度分析、比较分析和趋势分析,从而对贷款规模、大额贷款、一户多贷、经营性贷款、“假个贷”、“期转现”办理进度、合作方项下的个人拖欠贷款、贷款用途、逾期账龄及贷款风险分类迁徙变化情况等进行多方位、分维度的风险监测,实现系统对贷后全流程管理和动态监控。

(六)建立贷后服务体系,提升贷后收益能力
1.及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贷后服务措施,进一步完善贷后服务项目,主动对不同价值层次的客户实施适时的贷后服务补救措施,打造优质、高效的个人贷款贷后服务体系,在维护和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的基础上,尽可能降低服务成本,实现银行与客户的“双赢”局面,全面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力。

2.针对日益完善的贷后服务体系,结合贷后服务成本和个人客户承受能力,进一步拟定部分收费项目,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循序渐进、有的放矢地实行有偿服务,有效提高贷后服务收益水平。

同时,利用个贷系统设定一系列条件,筛选出存量优质客户,通过电话及短信方式进行批量化营销,发现、挖掘销售贷款产品或其它个人金融产品机会,进而对有意向的目标客户进行二次营销,方便快捷、简单有效,节省营销费用,增加存量客户综合贡献度,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强化贷后管理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七)规避贷后信息缺失,堵塞贷后管理漏洞
1.全面理顺银行内部信息来源,广泛借助外部信息渠道,如:公安系统、人行、银监局、房
地产交易登记部门、新闻媒介等,利用各种手段筛选有价值的信息,努力结合自身的业务知识、从业经验和贷款信息等,合理评估贷款风险,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极力避免信息缺失所带来的风险。

2.试行贷后管理外包新模式,将个人贷款部分贷后管理内容公开招标,由专业性和独立性较强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来承担,依托其较为精确、客观的贷后管理意见,进一步弥补银行贷后管理环节的不足,有效防控信贷风险。

第二篇:个人贷款贷后检查
关于××个人贷款贷后检查报告
一、操作合规性检查情况(适用于首次贷后检查)
主要是对贷款审批后至贷款支付完毕各环节进行一次检查说明。

包括合同签订、抵(质)押物登记和冻结、贷款发放操作、信贷资料整理入档、档案保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说明。

二、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授信业务变动情况
(一)说明截止目前他行和我行授信情况及发放的金额、资金用途、是否挪用、还本付息等情况;
(二)若有放款条件限制或授信条件要求的,须逐条说明执行情况。

三、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基本情况的变化。

包括借款人婚姻、健康、职业、资产负债等重要因素的变化。

四、借款人经营情况的变化(适用经营贷款和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于经营的消费贷款)。

(一)从供应、生产、销售、现金流等方面,分析借款人经营情况,判断经营是否正常。

并与贷款审批时的预测进行比较,是在预测范围之内,还是超出预测;
(二)结合借款人经营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预测贷款到期前企业生产经营走势。

分析经营变化是否已危及或将危及到信贷资金的安全。

五、担保能力和抵(质)押物的变动情况
(一)对保证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担保能力与授信审批时相比,是增强或减弱。

(二)对抵(质)物进行检查,描述其是否灭失、损毁,
第1 页共2 页变现价值增减情况及原因。

六、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本行业务的往来情况
(一)分析借款人在本行的存款、结算往来等情况。

(二)计算借款人在本行的月平均存款额,在本行的结算量占其总结算量的百分比,分析综合收益是否达到贷款时设定的目标。

七、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变动情况
综合分析借款人职业、健康、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担保能力等多种因素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判断申请人对到期的所有债务特别是对我行到期债务是否有足够的还款来源。

八、综合结论及后续管理安排
分析判断贷款业务所面临的现时风险和未来风险,提出对贷款额度增加、维持、减少和后续管理建议。

如现时风险已较贷款审批时大为增加,已危及到信贷资金安全,或现时风险虽然不大,但继续发展将危及到信贷资金安全,应提出风险控制和化解建议,是否需逐步退出,或需紧急退出,或加固担保,或要求客户停止危险行为等。

检查人(签字)A角:
B角:
年月日
第 2 页共2 页
第三篇:个人贷款贷后检查
关于××个人贷款贷后检查报告
一、操作合规性检查情况(适用于首次贷后检查)
主要是对贷款审批后至贷款支付完毕各环节进行一次检查说明。

包括合同签订、抵(质)押物登记(存单国债的止付)、重要权证保管、贷款发放操作、信贷资金支付方式、信贷资料整理入档与保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说明。

二、信贷资金使用情况和授信业务变动情况
(一)说明截止目前他行和我行授信情况及发放的金额、资金用途、是否挪用、还本付息等情况;
(二)若有放款条件限制或授信条件要求的,须逐条说明执行情况。

三、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基本情况的变化。

包括借款人婚姻、健康、职业、资产负债等重要因素的变化。

四、借款人经营情况的变化(适用经营贷款和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于经营的消费贷款)。

(一)从供应、生产、销售、现金流等方面,分析借款人经营情况,判断经营是否正常。

并与贷款审批时的预测进行比较,是在预测范围之内,还是超出预测;
(二)结合借款人经营所在行业的发展趋势,预测贷款到期前客户生产经营走势。

分析经营变化是否已危及或将危及到信贷资金的安全。

五、担保能力和抵(质)押物的变动情况
(一)对保证人的生产经营和财务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担保能力与授信审批时相比,是增强或减弱。

(二)对抵(质)物进行检查,描述其是否灭失、损毁,变现价
值增减情况及原因。

六、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本行业务的往来情况
(一)分析借款人在本行的存款、结算往来等情况。

(二)计算借款人在本行的月平均存款额,在本行的结算
量占其总结算量的百分比,分析综合收益是否达到贷款时设定的目标。

七、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变动情况
综合分析借款人职业、健康、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担保能力等多种因素变化对还款能力的影响,判断申请人对到期的所有债务特别是对我行到期债务是否有足够的还款来源。

八、综合结论及后续管理安排
分析判断贷款业务所面临的现时风险和未来风险,提出对贷款额度增加、维持、减少和后续管理建议。

如现时风险已较贷款审批时大为增加,已危及到信贷资金安全,或现时风险虽然不大,但继续发展将危及到信贷资金安全,应提出风险控制和化解建议,是否需逐步退出,或需紧急退出,或加固担保,或要求客户停止危险行为等。

检查人A角(签字):
B角(签字):
年月日
第四篇:个人贷款理及贷后管理环节的主要内容(大全)
理及贷后管理环节的主要内容
6.2.3掌握个人经营贷款合作机构管理、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的主要内容和风险防控措施6. 2.1基础知识
一、个人经营贷款的含义
个人经营贷款是指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贷款,其中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人是指银行开办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机构,比如中国银行的个人投资经营贷款、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助业贷款。

二、个人经营贷款的贷款要素
(一)贷款对象
个人经营贷款的Ⅺ象应该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借款人申请个人经营贷款,需具备银行要求的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
1 在银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7-借款人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贷款人规定的萁他条件。

(二)贷款用途
个人经营贷款的用途为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合法的经营活动,且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

借款人须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
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三)贷款利率
个人贷款利率需同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总行对相关产品的风险定价政策,并符合总行利率授权管理规定,个人经营贷款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或适当下浮。

(四)贷款期限
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不得超过1年。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活动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贷款期限。

(五)贷款还款方式
个人经营贷款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周还本付息还款法。

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可采用按月付息、到期一次
2 性还本的还款方式。

采用低风险质押担保方式且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可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还款方式。

(六)担保方式
申请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需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三种方式。

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抵押物须为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商用房或商住两用房、办公用房、厂房或拥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出让性质的土地。

贷款人应与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或土地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

抵押房产或土地应由银行确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定价,也可由符合银行规定的相关资格的内部评估人员对抵押房产或土地进行价值评估。

抵押房产或土地需满足以下条件:
1.抵押房产或土地已取得完整产权,未设定抵押(在银行已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除外),无产权争议,易于变现。

2.以第三人房产或土地抵押或抵押房产具有共有人的,须提供房屋或土地所有权人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3.以出租房产抵押的,承租人须出具因借款人违约导致房产处置时同意解除租赁合同的书面承诺。

3 4.不得接受不具备转让、交易、处置条件的房产或土地用于抵押。

贷款采用质押担保的,可接受自然人(含第三人)名下的各家银行存单及国债作为质物,相关规定按照个人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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