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系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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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非课堂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工作量的核算,提高广大教师参与课堂教学以外其它工作的积极性,按照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1、根据院系专业建设规划,完成专业申报全体系材料且申报成功,按2000元计工作量。
2、在系教学部门处统一安排下,编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500元/套(要求提交完整电子版、封皮设计和相关论证材料);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0元/套(要求提交修订后完整电子版、相关论证报告,且在教学运行中操作实施)。
3、根据学院五级课程体系建设要求,完成课程建设任务,优质课程1000元/门、院级精品课程2000元/门、省级精品课程5000元/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0000元/门。
4、组织各类技能大赛(要求提供大赛详细活动方案,全程负责整个赛事进程安排和安全工作,活动结束后形成书面总结,最后将整个活动材料“打包”备案),根据比赛规模和影响力一般按300-1000元计工作量。
5、对学生进行各类辅导(要求辅导前提交书面课时总量申请,有详实辅导和备课材料;辅导中认真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完成课程辅导和学生安全工作),按辅导安排表统计工作量。
另,如举办学术讲座按实际讲座课时的3倍计算课时。
6、按照教学部门统一部署,在省示范校建设和学院内涵建
设、“两创一争”活动中承担项目,根据具体内容和工作难度核算工作量,一般计300-1000元。
7、根据教务部门的统一安排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要求有本人成文的辅导计划、记录、年度总结),根据辅导年度被指导青年教师业务获奖和教学实绩考核情况,一般计200-500元工作量。
8、各教研室,应当集中教师开展专题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其它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
教研活动不能流于形式,要有明确主题,要真正能解决一些业务问题。
有记录、有内容、有教师签到表,一般每学期按300-600元计算工作量。
9、按照教务部门要求完成学生顶岗实习全部材料整理上交和信息汇总工作,班主任按200元计算工作量(学生人数低于30人,折半计算)。
10、教师期末监考每人每场次20元,批改试卷20元/班(要求按时上交期末考试相关材料,准确上传学生成绩至教务系统;班级人数低于30人,折半计算)。
说明:
1、其他未提及的工作量,可由教务科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给予计算相应工作量。
2、以上规定的工作量通常核算至项目或任务的工作组(团队),由工作组负责人细分到相应工作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