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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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二次系统设备
备品备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1.总则
1.1根据《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备品备件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华
东电网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特点,特制定《华东电网有限公司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管理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中二次系统设备包括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
和继电保护系统等设备。

1.3本实施细则仅适用于华东电网管理范围内、属华东电网有限公司
(下简称“华东公司”)资产的二次系统设备。

具有上述设备的发电厂、供电公司(局)、超高压公司、省(市)调度通信中心等单位在承担本“实施细则”中的义务后,可按规定动用备品备件。

1.4华东电网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原则是:统一管理、分级
负责、合理储备、分散保管,有偿使用。

1.5各省(市)电力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以确保其资产范围内
二次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

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2.管理机构与职责
2.1根据管理职责和范围的不同,华东公司资产范围内二次系统设备
分为两类:一类为由华东公司委托各省(市)电力公司运行维护的二次系统设备(下简称“委托类二次设备”);另一类为由华东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运行维护的二次系统设备(下简称“非委托类二次设备”)。

2.2遵照《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备品备件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华
东电力调度中心与华东公司基建、生产、财务等部门以及相关保管单位协同处理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管理中的相关事务。

华东电力调度中心主要负责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华东公司生产部主要负责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华东公司工程建设部主要负责基建过程中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管理;
华东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与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管理相关的财务工作。

2.3华东公司调度中心职责如下:
2.3.1制定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定额原则。

2.3.2掌握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清册,及其耗用情况。

2.3.3根据保管单位、各相关发电厂、供电公司(局)、超高压公司
等运行单位提出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申购意见,参照定
额原则,提出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申请。

2.3.4负责对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在采购申
请和备品备件动用过程中的专业技术审核。

2.3.5负责对非委托类二次设备的采购申请、采购执行、收货、领用
申请、库存发货和盘点等的全过程管理。

2.3.6监督保管单位按照质量保证体系完成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
件入库登记、备品备件调拨、维修检测及备品备件报废等全过
程操作。

2.3.7负责对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保管单位的考核。

2.3.8对二次系统设备的故障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改进措施,提高二
次系统设备的健康运行水平。

2.3.9负责组织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性能鉴定和使用经验交流。

2.4华东公司生产部职责如下:
2.4.1掌握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清册,及其耗用情况。

2.4.2督促各省(市)电力公司、发电厂、供电公司(局)、超高压
公司等运行单位提出各自受委托管理范围内委托类二次设备备
品备件采购申请的上报工作,并将采购申请提供给华东电力调
度中心进行专业技术要求审核。

2.4.3负责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采购申请资
金的审批工作。

2.4.4负责或监督省(市)电力公司对委托类二次设备的采购执行、
收货、库存领用申请、库存发货和盘点等的全过程管理。

2.4.5监督保管单位按照质量保证体系完成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
入库登记、备品备件调拨、维修检测及备品备件报废等全过程
操作。

2.4.6负责对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保管单位的考核。

2.5华东公司工程建设部职责如下:
2.5.1根据专业部门要求,在基建过程中采购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
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

2.5.2配合华东电力调度中心和华东公司生产部做好相关的基建采购
二次系统备品备件的移交运行工作。

2.6华东公司财务部职责如下:
2.6.1做好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全过程管理中的财务配合工作。

2.7省(市)电力公司职责如下:
2.7.1掌握受华东公司委托运行维护范围内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
清册,及备品备件的耗用情况,对储备定额提出意见。

2.7.2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发电厂、供电公司(局)、超高压公司等运
行单位做好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申请、领用申请等
工作。

2.7.3配合华东公司生产部做好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采购、收货、
库存发货和盘点等相关工作。

2.8发电厂、供电公司(局)、超高压公司、通信站等运行单位的职

2.8.1编制本单位内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清册,及时更新和维护
本单位内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信息系统。

2.8.2掌握本单位内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实际状况,负责本单
位保管的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保养和试验。

2.8.3制定负责范围内的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储备定额,并负责
补充。

各运行单位负责范围内的主要为二次系统的通用设备或辅助设备,包括: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中的PC机、工作站、交换机、MODEM、UPS、变送器等;继电保护设备中的辅助设备,如逆变电源、试验插槽、中间继电器、信号继电器、相关的电流、电压、功率继电器、试验/闭锁插把、压板、灯泡、熔丝、空气开关、端子等。

2.8.4根据华东公司委托运行二次系统设备的运行情况,上报委托类
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申请。

2.8.5做好运行维护范围内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领用申请工
作。

2.9保管单位的职责
2.9.1编制所保管范围内的备品备件清册,及时更新和维护二次系统
设备备品备件信息系统,掌握并统计二次系统备品备件的耗用情况。

2.9.2提供适合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保管的条件,负责本单位保管
的备品备件的保养和测试,确保无不合格备品流出,并根据现场用户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快速送配服务及技术支持。

2.9.3及时向华东公司生产部或调度中心上报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
的动用情况。

2.9.4年底前将本单位年度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耗用、库存等情
况汇总后上报华东公司生产部和调度中心。

3.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
3.1输变电基建工程项目中,应采购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二次
系统设备备品备件。

3.2根据运行需要续订的备品备件
3.2.1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需求由华东电力调度中心提
出;各发电厂、供电公司(局)、超高压公司、通信站等运行
单位根据需要在每年8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委托类二次设备备
品备件采购需求至华东公司生产部。

3.2.2根据备品备件定额原则,由华东电力调度中心进行非委托类二
次设备和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采购申请的专业技术要求审
核,并由华东公司生产部负责采购申请资金的审核工作。

3.2.3根据华东公司下达的采购计划,由华东电力调度中心负责非委
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采购的相关事宜,由华东公司生产部负
责(或由华东公司生产部委托省市电力公司)完成委托类二次
设备备品备件采购的相关事宜。

4.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保管和移交
4.1根据统一管理的原则,由华东公司指定一家或多家具有相应资质
的单位(公司)作为华东电网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集中保管单位,并以合同委托方式进行确定。

4.2负责保管的单位应根据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特性,保证相宜
的环境条件,按期测试(部分设备在通电测试前必须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计划,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并做好记录,确保备品备件随时处于良好状态,不允许不合格备品流出。

4.3为提高效率,各保管单位应建立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管理信息
系统,并纳入华东公司备品备件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范围。

4.4各保管单位应设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专(兼)职管理员一人,
全面负责本单位备品备件的管理、包括台帐、申请提取、存放等,及时更新备品备件信息系统数据库,做到帐、物、卡准确无误。

并在每年年底前向华东公司上报本年度备品备件动用情况、现有库存清册和下一年度备品备件补充计划意见。

4.5由基建部门移交运行部门的二次系统备品备件,根据原合同要求
或有关规定,以及二次系统备品备件的分类原则,指定某单位保管,并纳入统一管理范围。

4.6采购的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到货后,由华东电力调度中心负责
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验收和委托相关保管单位进行保管工作;由华东公司生产部负责(或由华东公司生产部委托省市电力公司)完成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的验收工作和委托相关保管单位进行保管工作。

4.7相关保管单位在接受备品备件后,应在一周内将备品备件型号、
数量等变更信息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上报华东公司。

5.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动用
5.1若检修单位需动用备品备件时,需办理申请和核准手续,使用单
位应认真填写相关专业(自动化、通信、继电保护)备品备件申请使用单,由申请单位盖章后上报华东公司(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申请单报华东电力调度中心;委托类二次设备备品备件申请单报华东公司生产部),经华东公司专业技术审核后方可动用。

5.2对于非委托类二次设备动用的备品备件,可以直接申请领用,由
备品备件保管单位进行登记备案。

5.3对于华东资产范围内但属于委托类的二次设备动用备品备件,遵
循采取有偿使用的原则,申请使用单位要在缴纳一定的费用后(费用由备品备件保管单位核准)后,凭“申请使用单”向保管单位领取。

5.4备品备件的紧急动用。

设备发生事故进行检修需要备品备件时,
可按事故紧急动用处理,动用单位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经华东电力调度中心专业技术审核许可,直接与保管单位联系动用,并在动用后5天内补办申请手续。

5.5对故障设备应认真分析损坏原因,研究改进措施,防止备品备件
的不合理使用,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6.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费用管理
6.1华东公司根据上一年度备品备件动用情况和资金回笼情况以及下
一年度的备品备件采购计划,下拨下一年度备品备件的采购费用。

6.2使用备品备件的费用
6.2.1原则上华东公司管理范围内的备品备件仅可使用于华东公司资
产范围内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出售价格由保管单位制定,在使用单位动用备品的同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6.2.2保管单位在承担备品备件管理和安全责任的条件下,可收取合
理的保管费用、测试费用以及其他委托费用等,该费用由华东
公司支付。

华东公司调度中心和生产部应根据其管理职责的不
同,制定相应的二次系统备品备件保管的考核办法,并负责考
核。

6.3对于每一次备品备件的动用,保管单位应将相关信息上报华东公
司。

同时,保管单位应在每年制定下一年度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前,将上一年度备品备件的使用、保管、测试以及由此发生的费用等情况上报华东公司,作为制定下一年度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依据。

7.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报废
备品备件发生损坏不能再作为正常备品使用时,由保管单位提出报废申请,经华东公司同意后,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8. 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信息管理
8.1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在“华东电网EIS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备品
备件进行全过程管理。

包括备品备件的采购申请、采购订单、收货、发货、销售、库存盘点、报废等进行管理和维护。

8.2 各省市公司生技部和有关供电局(公司)、发电厂等备品备件保
管单位应配备上述管理信息系统的终端设备,以实现备品备件各种管理业务,并负责做好相应的数据输入和维护工作。

8.3 根据设备类型,由设备管理部门在EIS系统中建立采购申请,由
部门领导审批。

对于需要进行招投标的采购申请,由招投标中心
按照相关原则规定进行招投标。

8.4 在合同会签完成后一个星期内,招投标中心或业务需求部门在
EIS系统中建立采购订单,并由相关领导对采购订单进行审批。

8.5 在备品备件送到指定地点或者仓库后,由管理部门和保管部门对
设备进行入库验收,并在系统中进行收货操作。

8.6 生产运行单位需要动用备品备件,由仓库保管人员根据使用申请
单从仓库中发货,并在在系统中进行出库操作。

8.7 备品备件采用“永续盘存制”进行定期盘点与清查,由备品备
件保管部门在系统中建立盘点清单,由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实际盘点,由备品备件保管部门在系统中输入盘点结果,经管理部门审核后交财务部确认盘点差异,财务部在系统中对盘点差异进行过帐。

8.8 备品备件的报废。

在经过设备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以及财务部
三级审批之后,由仓库保管员在系统中对设备进行报废,并打印报废清单。

9. 二次系统设备备品备件的检查与考核
参照《华东电网公司备品备件管理规定(试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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