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公证房产过户委托(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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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鉴于:
一、委托人因工作原因,需将位于(房产所在地)的房产(房产证号:(房产证号))进行过户手续,但本人因时间紧迫,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

二、被委托人(姓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解委托人真实意愿,且与委托人关系良好,能够胜任委托事宜。

为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委托被委托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
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 代表委托人向相关部门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身份证、户
口簿等证明材料。

2. 与房产交易双方进行洽谈,协助委托人与买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

3. 协助委托人办理房产交易税费缴纳手续。

4. 协助委托人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等手续。

5. 协助委托人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

二、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被委托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三、被委托人在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失败或产生其他损失,由被委托人自行承担。

四、被委托人在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应保守委托人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人隐私。

五、被委托人应按时向委托人汇报办理进度,并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六、委托人对被委托人的委托事项,享有监督权。

如发现被委托人违反委托协议,有权解除委托关系。

七、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持一份,被委托人持一份。

九、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被委托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
1. 房产证复印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户口簿复印件
4. 房产买卖合同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公证处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在办理房产过户过程中,请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安全。

第2篇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鉴于:
一、委托人因工作原因,需将位于(房产所在地)的房产(房产证号:______)过户至被委托人名下,现委托被委托人代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二、委托人现因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特此委托被委托人全权代表自己办理。

三、被委托人具备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相关资质和条件,能够胜任委托事项。

四、委托人对被委托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委托书如下:
一、被委托人受委托人委托,全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以下事项:
1. 代表委托人前往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 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 代表委托人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协商;
4. 代为缴纳相关税费;
5. 办理其他与房产过户相关的手续。

二、被委托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被委托人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及时将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进展情况告知委托人,并确保委托人及时了解相关事宜。

四、被委托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需要变更委托事项,应立即通知委托人,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五、被委托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委托人权益受损的,应由被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委托期满或委托事项完成,本委托书自动失效。

七、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委托人、被委托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委托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被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见证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公证处:
兹证明上述委托人委托被委托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事宜真实、合法,特此证明。

公证员:(姓名)
年月日
【注】
1. 本委托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委托人、被委托人应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向相关部门提交本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3. 委托人、被委托人应确保本委托书中的信息真实、准确,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3篇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住址:(住址)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住址:(住址)
鉴于委托人因工作、生活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特委托被委托人代为办理以下事项:
一、委托事项
1. 代为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1)向房产登记机构提交过户申请及相关材料;
(2)接受房产登记机构的审核和通知;
(3)领取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 代为办理与房产过户相关的其他手续,如贷款、税费缴纳等。

二、委托权限
1. 被委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签署与房产过户相关的各类文件、协议等。

2. 被委托人有权接受房产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的询问、调查和要求。

3. 被委托人有权在必要时代表委托人进行房产过户过程中的谈判、协商等。

三、委托期限
本委托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委托人可在有效期内撤销或变更本委托书,但撤销或变更应书面通知被委托人。

四、委托人义务
1. 委托人应确保被委托人了解房产过户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

2. 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办理房产过户所需的全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3. 委托人应承担因房产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手续费等。

五、被委托人义务
1. 被委托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公正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 被委托人应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房产过户材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隐私。

3. 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房产过户办理情况告知委托人,并协助委托人解决房产过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 被委托人不得利用委托人的名义进行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六、保密条款
1. 双方对本委托书及其相关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 被委托人承诺在委托期限内及委托期限结束后,对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

七、争议解决
1. 本委托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被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
1. 房产证复印件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其他相关材料
注:本委托书由委托人、被委托人及见证人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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