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逐步建立分级诊疗新模式引导患者理性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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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诊疗政策体系

分级诊疗政策体系

分级诊疗政策体系是指通过建立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一种医疗管理模式。

在我国,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

建立分级诊疗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层首诊: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合理分配。

2. 双向转诊:完善转诊程序,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3. 急慢分治:完善亚急性、慢性病服务体系,将度过急性期患者从三级医院转出,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病诊疗服务功能。

4. 上下联动:在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5.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布局合理、层级优化、功能完善、协同联动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6. 服务网络:通过统筹城乡医疗资源,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分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改革医保支付制度等,实现医疗服务体系的优化和整合。

7. 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运行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一、引言医疗服务是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基石,而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行则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的关键举措。

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特制定本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一)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以下目标:1、引导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

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3、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的信任和满意度。

(二)原则1、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充分考虑患者的就医需求和权益。

2、科学引导,根据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治疗的难易程度进行合理分流。

3、协同发展,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和资源共享。

三、分级诊疗服务体系(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慢性病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

(二)二级医院承担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危急重症患者的抢救和疑难病的转诊。

(三)三级医院主要负责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开展医学科研和教学工作,接受下级医院的转诊。

四、基层首诊制度(一)明确基层首诊范围制定常见疾病的基层首诊目录,如普通感冒、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的稳定期治疗等应首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二)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改善医疗设施设备,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医保支付政策的倾斜,引导居民自愿选择基层首诊。

五、双向转诊制度(一)上转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遇到超出自身诊疗能力的患者时,应及时将患者转诊至上级医院。

上级医院应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接收转诊患者。

(二)下转机制上级医院对病情稳定、符合下转条件的患者,应及时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和后续管理。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09.11•【字号】石卫基层函〔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9.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石卫基层函〔2023〕12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经开区社会发展局: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群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冀卫基层函〔2023〕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3-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细化或丰富便民惠民服务措施,推动基层卫生健康服务更加均衡覆盖城乡社区居民,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9月11日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为进一步方便城乡社区居民就近、便利获得基本医疗和卫生健康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特制定2023-202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便民惠民服务举措。

一、推动预约号源向基层下沉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的三级、二级医院预留至少20%的门诊号源优先向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

预约门诊号源应由指定科室或专人负责,优先建立信息化专属预约机制,可通过指定就诊时间或门诊直接分流的形式,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常住居民提供上级医院专科门诊预约服务。

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在预约转诊、检查、住院床位等方面的作用,并推动不同机构间检查及检验结果互认共享。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保医疗协同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提质增效的意见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保医疗协同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提质增效的意见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保医疗协同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提质增效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6.14•【字号】冀医保发〔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保医疗协同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提质增效的意见>冀医保发〔2024〕6号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医保医疗协同推动支付方式改革提质增效的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国家医保局、卫生健康委精心指导下,在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和广大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坚持试点引领、阶梯式推进,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医保局要求的“四个全覆盖”任务,目前已经进入完善机制、提质增效阶段。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建设,协同推进医疗机构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全省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编制支出预算各统筹区医保部门要以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以及医疗发展刚性需求为前提,精准测算本地医疗机构前三年住院次均费用和住院人次,扣除异地就医、不纳入DRG/DIP结算等费用后,形成DRG/DIP基础预算。

同时充分考虑支持新项目、创新药品和耗材以及突发情况,合理编制医保基金支出预算并确定预算额度,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利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

要建立完善预算调整机制,根据基金实际收入,综合考虑就医人数变化、待遇政策调整等因素,在医疗机构没有降低住院标准的情况下,可按程序对医保基金支出预算进行调整,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实际诊疗需求。

必要时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可动用历年医保基金结余,确保年度预算额度科学、合理、精准。

医院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医院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医院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医院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是指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将医疗机构按照不同
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功能划分为不同等级,实行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就近就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首先,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核心是建立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这包括建立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机制,确保患者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同时,对于疑难病症和需要进一步诊治的患者,能够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疗。

其次,分级诊疗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信息化系统。

通过建立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信息化系统,可以实现患者病历的共享和医疗资源的互通互联,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就医不便和浪费。

另外,分级诊疗实施方案需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的培
训和提升。

只有基层医疗机构具备了一定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才能够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健服务,减轻上级医疗机构的压力,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此外,分级诊疗实施方案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医疗费用结算制度。

通过建立医保、医药联动等制度,可以实现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总的来说,医院的分级诊疗实施方案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医疗卫生部门、医
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其既定的目标。

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的医疗信息化系统、提升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以及建立了健全的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才能够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医保新规如何推动分级诊疗制度

医保新规如何推动分级诊疗制度

医保新规如何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在医疗保障领域,新的规定不断出台,其中对于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分级诊疗制度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和质量。

那么,医保新规究竟是如何推动这一制度的呢?首先,医保新规通过调整报销政策来引导患者的就医流向。

以往,无论患者在何种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可能相差不大,这导致了大量患者无论病情轻重,都倾向于涌向大型三甲医院。

而新的规定则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进行了差异化设置。

通常来说,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更高,而在高级别医院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

这样一来,患者在考虑医疗费用的情况下,会更愿意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比如,对于一些常见的小病小痛,如感冒、咳嗽等,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可以获得较高的报销比例,而如果直接去大型医院,自付费用则会增加。

这种报销比例的差异,使得患者在就医时会更加理性地选择,从而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

其次,医保新规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方式进行了改革。

过去,医保支付往往是按照项目付费,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开大处方等问题。

而新的医保支付方式,如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等,促使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对于基层医疗机构来说,在这些新的支付方式下,有更多的动力去做好预防保健、慢性病管理等工作,从而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减少大病的发生。

同时,这也有利于推动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形成各级医疗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

再者,医保新规加强了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持和投入。

通过增加医保基金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倾斜,改善基层医疗机构的硬件设施和医疗技术水平。

例如,投入资金用于购置先进的医疗设备,培训基层医务人员,提高他们的诊疗能力。

这使得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工作,让患者在基层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增强了患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

分级诊疗政策解读

分级诊疗政策解读

分级诊疗政策解读分级诊疗政策是指根据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效率,降低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管理政策。

分级诊疗政策的实施,可以缓解大医院看病难的问题,建立健康中国的基本医疗制度,使医院之间的医疗负担得到缓解,也能够让患者在家门口就能解决一些常见的病症,减轻了患者的看病负担。

一、分级诊疗政策的背景分级诊疗政策的提出源于我国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医患矛盾尖锐、医疗费用不断攀升等一系列问题。

在过去的医疗模式下,患者往往因为病情轻微也要到大医院就诊,导致了大医院的就诊压力很大,而一些基层医院却处于闲置状态。

此外,由于大医院的看病难现象,医患矛盾日益尖锐,病患在大医院看病的费用也是不菲。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二、分级诊疗政策的内容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国家开始实施分级诊疗政策。

分级诊疗政策的核心是依托基层医疗机构,将医院按照医疗服务功能和技术水平划分为不同层次,合理分配医疗资源。

具体来说,分级诊疗政策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引导患者就近就医。

分级诊疗政策要求患者根据病情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医,将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在基层医院得到较好的治疗。

2.优先发展基层医疗服务。

分级诊疗政策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合理布局,优先发展基层医疗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水平,增加基层医疗机构的投入和补助。

3.构建分级诊疗体系。

在分级诊疗政策下,医疗机构根据医疗资源的分布和患者的就诊需求分为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地市级医疗机构和省级医疗机构,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分级诊疗体系。

4.建立医保支付机制。

针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建立相应的医保支付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增加适当的报酬。

5.引导医生定向执业。

鼓励医生在基层医疗机构执业,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以上是分级诊疗政策的主要内容。

通过这些举措,可以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效率、改善医疗服务水平,降低患者的看病负担,解决医患矛盾,建立健康中国的基本医疗制度。

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分级诊疗制度是指将医疗卫生服务按照不同层次分为基层、县级、市级和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和医疗卫生资源的分布情况,合理引导患者就医,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患者看病成本,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和可及性。

为了有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群众就医便利度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全面实施。

2. 充分发挥政府在资源整合和政策引导方面的作用,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设和实施。

3.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支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患者就近就医。

二、具体措施。

1.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2.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和法规体系。

加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范围和能力,规范分级转诊和转诊衔接流程。

3. 加强医疗卫生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通过建立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度。

4.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通过开展分级诊疗制度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技术水平,保障患者得到规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5. 加强对患者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和医疗卫生政策解读活动,引导患者理性就医,提高就医效率和满意度。

6. 健全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机制。

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三、保障措施。

1. 加大对分级诊疗制度实施的财政投入,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2. 完善医疗保险政策,鼓励患者选择分级诊疗,降低患者看病的负担,提高就医便利度。

3. 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成效进行评估,激励先进,惩罚违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施行日期】201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精神,推进全省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和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实际,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按照“双聚焦、三明确、四提高”的要求,逐步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模式,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稳步推进。

坚持政府主导,中西医并重,以城市和县域为重点,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与布局、居民分布情况和群众健康需求,兼顾既往合作基础,以点促面、先易后难、稳步推进。

(二)坚持公益,明确责任。

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

明确各种形式医联体功能、医联体成员单位责权利关系以及有关部门的职责,医联体内部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理顺双向转诊流程,最大限度方便患者就医。

(三)创新机制,夯实基础。

聚焦慢性病防治管理和贫困大病患者救治两项重点任务,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壁垒和障碍,发挥三级医院引领作用。

提高基层首诊率,提高二、三级医院患者下转率,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增强群众就医获得感。

河北省双向转诊暂行规定

河北省双向转诊暂行规定

河北省双向转诊暂行规定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引导群众有序就医,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制定本规定。

一、合理划分诊疗范围各地卫生计生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和双向转诊标准,根据医疗机构间服务能力差异明确诊治范围。

各医疗机构依据诊疗指南制定本机构疾病诊疗目录,经主管卫生计生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或提供超出诊疗科目、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

(一)基层医疗机构。

主要承担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服务,以及为病情稳定的慢性病、康复期患者和老年病患者等提供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等条件相适应的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主要包括: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转诊,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的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和健康管理,老年人、残疾人康复护理服务等。

(二)二级医院。

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和承接上级医院向下转诊的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专科服务,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恢复期、稳定期患者。

主要包括: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较复杂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疑难复杂疾病患者的向上转诊服务,上级医院向下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术后恢复期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的诊疗、康复服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

(三)三级医院。

主要提供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部分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救治。

主要包括: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二级医院转诊的疑难复杂病例或因其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患者,疑难复杂疾病的专科医疗服务,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救治。

二、遵循转诊基本原则转诊时,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充分尊重自主选择权,按照方便群众、合理就诊的原则进行转诊。

超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或诊疗能力范围的患者根据患者病情、双向转诊指南等综合考虑逐级转诊或越级转诊。

常见病、多发病、各种急慢性病缓解期、各类手术后病情稳定的以及各种疾病晚期仅需保守或临终关怀的病例,转往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或管理。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军区•【公布日期】2021.08.11•【字号】冀卫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卫发〔2021〕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军区保障局2021年8月11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推动各级各类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2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依法执业,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强化依法执业。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分级诊疗实施方案分级诊疗是指将医疗资源按照不同的医疗需求和医疗水平进行分级分类,并在各级医疗机构中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以达到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需求的目的。

为了有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与推广,制定以下分级诊疗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坚持分类指导、逐级负责的原则,推动医院按病种分科、按诊疗技术水平分级。

(二)建立完善的分级诊疗评价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三)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提高基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

(四)积极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分级诊疗中的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二、分级标准(一)按照医疗资源配置、诊疗能力、服务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将医疗机构分为三级、二级、一级、社区四个级别。

(二)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具体服务范围和诊疗能力应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相关标准。

三、分级管理(一)建立健全分级诊疗的管理体系,强化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二)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分级诊疗制度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三)建立健全患者转诊制度,引导患者就近就便就医,合理利用医疗资源。

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提高其服务水平和诊疗能力。

(二)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专科医院开展合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

五、信息化建设(一)推动各级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共享平台,方便医务人员查询患者诊疗信息。

(二)加强医疗信息安全保护,防止患者隐私信息泄露。

六、宣传推广(一)通过各种媒介宣传分级诊疗政策,普及患者就医知识,引导患者理性就医。

(二)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宣传,提高其知名度和信誉度。

七、经费保障(一)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财政投入,提高其服务能力。

(二)建立健全医保支付机制,保障患者享受分级诊疗政策带来的实惠。

以上即为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各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以期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全面落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需求。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08•【字号】冀政办字〔2023〕117号•【施行日期】2023.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117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8日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功能(一)发挥县级医院县域医疗救治龙头作用。

县级医院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疑难杂症患者向上转诊服务;接收超出乡镇卫生院能力范围的患者;落实分级诊疗技术标准,畅通上下转诊通道,简化转诊程序。

(二)明确乡镇卫生院上下转诊中枢定位。

乡镇卫生院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咨询、诊检、治疗和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与转诊。

拓展乡镇卫生院康复医疗、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功能,提升承接上级医院向下转诊患者的康复服务能力。

提高乡镇卫生院建设和装备标准,健全急诊急救和巡诊服务体系,使其能够开展常规手术。

提升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实现国医堂(中医馆)建设全覆盖。

(三)强化村卫生室小病救治基础作用。

村卫生室承担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康复指导及危急重症的初步现场急救和协助转诊服务。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1.05•【字号】冀卫医函〔2021〕62号•【施行日期】2021.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卫医函〔2021〕6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宣传网信局,委属委管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做好脑卒中防治工作,提高诊疗效果,减少因脑卒中所致残疾发生,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综合方案》(国卫医函〔2021〕113号)有关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广播电视局、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等十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分阶段开展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做好工作推进措施、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等的总结,省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牵头开展调研,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广播电视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11月5日河北省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实施方案脑卒中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脑卒中及其导致的残疾,给患者、家庭以及社会造成了巨大负担。

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康中国·河北行动2020—2030年》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加强脑卒中防治工作减少百万新发残疾工程综合方案的通知》,有效预防和控制脑卒中高危因素、降低发病率、及时规范治疗减少残疾发生,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医院卫生院提升患者满意度及规范医疗服务方案

医院卫生院提升患者满意度及规范医疗服务方案

医院卫生院提升患者满意度及规范医疗服务方案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对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医院卫生院作为基层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肩负着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升患者满意度,规范医疗服务,医院卫生院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

一、优化就医环境,提升患者体验1. 改善诊疗环境:医院卫生院要注重诊疗环境的整洁、舒适和安静,提供宽敞明亮的门诊大厅、整洁干净的病房和舒适的休息区域。

通过改善就医环境,让患者在就诊过程中感受到温馨和关怀,提高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

2. 优化诊疗流程:简化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流程,减少患者等候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通过推行预约挂号、一站式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方便患者就诊,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3. 提供人性化服务:医院卫生院要关注患者的需求,提供人性化服务。

例如,为患者提供轮椅、推车等辅助设施,设立专门的无障碍通道,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特殊患者提供绿色通道等。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患者安全1. 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医院卫生院要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通过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对医院的信任度。

2. 规范医疗行为:医院卫生院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

同时,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等使用的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3. 完善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对医疗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通过开展医疗质量评估、不良事件报告等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三、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1. 提升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加强医务人员服务意识的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医务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患者沟通,了解患者需求,为患者提供耐心、细致、周到的服务。

2. 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鼓励医务人员与患者进行有效沟通。

通过开展健康讲座、咨询活动等方式,提高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32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32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正文:----------------------------------------------------------------------------------------------------------------------------------------------------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3号)精神,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促进我市医药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群众自愿,公平可及、连续便捷,城乡统筹、创新机制”的原则,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为支撑,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重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和服务网络建设,引导优质医疗资源有效下沉,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效能,构建科学、合理的就医秩序和规范、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目标任务。

2016年各县(市、区)、开发区部署并全面启动分级诊疗工作,到2017年初步建立我市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到2020年,我市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1.基层首诊。

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

分级诊疗体系管理办法

分级诊疗体系管理办法

分级诊疗体系管理办法一、目标与原则1、目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体系,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缓解大医院的就诊压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2、原则(1)基层首诊原则:鼓励患者首先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的疾病,再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2)双向转诊原则: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通道,实现患者的有序流动。

(3)急慢分治原则:根据疾病的特点和紧急程度,合理安排医疗资源,对急性病和慢性病进行分类治疗。

(4)上下联动原则:加强上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和指导,促进医疗服务的协同发展。

二、医疗机构的职责与分工1、基层医疗机构(1)负责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慢性病的管理。

(2)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3)对超出自身诊疗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4)接收上级医疗机构转回的康复期患者,并提供后续的康复治疗和随访服务。

2、二级医疗机构(1)承担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部分疑难病症的诊治。

(2)接收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患者,并对其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3)将病情稳定、进入康复期的患者转诊至基层医疗机构。

3、三级医疗机构(1)负责疑难重症的诊断和治疗,开展高水平的医学科研和教学工作。

(2)指导和培训下级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

(3)接收下级医疗机构转诊的疑难重症患者,并在病情好转后转回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三、患者的转诊流程1、基层首诊患者出现健康问题时,首先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

基层医疗机构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

2、向上转诊(1)如果患者的病情超出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基层医生应填写转诊单,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转诊原因等,通过信息平台或电话联系上级医疗机构,预约转诊时间。

(2)上级医疗机构接到转诊申请后,应及时安排患者就诊,并为其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就诊流程。

S省分级诊疗模式构建的运行效果分析

S省分级诊疗模式构建的运行效果分析

S省分级诊疗模式构建的运行效果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在中国,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医疗费用居高不下、就医难就医贵等问题长期困扰着人们。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于2015年提出了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分级诊疗模式是指根据病情轻重缓急和医疗资源配置情况,将患者分门别类、分级诊疗,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和医疗服务流程优化的一种医疗服务模式。

作为全国各省级行政区之一,S省在推进分级诊疗模式改革方面也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

S省在建立分级医疗制度的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医疗机构建设力度,推动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引导患者根据病情就近就医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成果。

随着分级诊疗模式的不断推行和完善,其运行效果和影响因素也亟待深入研究和分析。

本文将对S省分级诊疗模式的构建过程和运行效果进行深入探讨和分析,旨在为S省乃至全国的分级诊疗制度改革提供借鉴和经验。

1.2 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通过对S省分级诊疗模式的运行效果进行深入分析,探讨该模式对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医疗服务质量改善以及患者就医体验的影响。

具体目的包括以下几点:1. 评估S省分级诊疗模式的实施效果,了解该模式在促进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作用,以及对患者就医效率和医疗服务质量的改善情况。

2. 探讨分级诊疗模式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影响,分析其在推动医疗卫生领域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经验和建议。

3. 揭示分级诊疗模式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为改进和优化该模式提供参考和建议,以推动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和获得感。

1.3 研究意义分级诊疗模式是中国卫生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旨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减轻大医院医疗压力,降低群众就医成本,提高就医效率,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S省分级诊疗模式的构建和运行效果分析是当前卫生健康领域的热点问题,对于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分级诊疗制度(二)2024

分级诊疗制度(二)2024

分级诊疗制度(二)引言概述:分级诊疗制度是我国医疗体系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合理有效的分级管理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减轻大医院的压力,以便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

本文将探讨分级诊疗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包括患者分诊机制、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医疗资源共享、医保支付和信息化建设等五个大方面。

正文:一、患者分诊机制1. 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安排急需诊疗的患者;2. 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实施初步筛查和诊断,将一部分患者留在基层进行治疗和康复;3. 发挥社区、乡镇卫生院的基础医疗功能,对日常病、普通病、常见病进行治疗,减轻上级医院的负担;4. 引导患者形成主动选择就医的意识,提高就诊效率。

二、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1. 推动医院联盟,将医院分为主治医院和基层医院,建立合理的转诊机制;2. 实现医疗资源共享,通过远程医疗、协同诊疗等方式,加强医院之间的合作;3. 建立健全医院绩效考核机制,促进医院之间的竞争与合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4. 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医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5. 加强医疗技术支持,推动医院的互联网医疗建设,提供更便捷的就医方式。

三、医疗资源共享1. 通过医疗联合体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医院的优势,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2. 在区域内建设一批综合性医疗中心,提供高水平医疗服务;3. 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政策支持和资源倾斜,提高其服务能力;4. 完善转诊制度和医院间的信息共享,方便患者就近就医;5. 鼓励发展社区医疗服务,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四、医保支付1. 推动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从以量论价转向以质控收费;2. 设置合理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和分级支付标准,引导患者就医选择;3. 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管和使用,提高医保支付的效益和公平性。

五、信息化建设1. 推行电子健康卡,实现医疗数据的互通和共享;2. 建立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方便医院之间的信息交流;3. 提供网上预约、在线咨询等服务,方便患者就医;4. 加强数据安全保障,保护患者的隐私权;5. 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推进分级诊疗措施

推进分级诊疗措施

推进分级诊疗措施
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措施。

这一措施的目的是通过合理分流患者,有效利用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作为患者的第一道门诊医
疗服务,应该在预防、诊疗和管理上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可以提供个性化的医疗服务,引导患者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并对患者进行长期管理和监护。

2. 建立分级诊疗机制。

分级诊疗机制包括基层医疗机构、综合
医院和专科医院。

在这一机制下,医疗资源可以通过合理的分配,精准地服务于不同层次的患者。

通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可以大大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3. 推广移动医疗技术。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移动医疗技术
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

通过移动医疗技术,患者可以实现在线预约、挂号、咨询等服务,可以更便捷地获取医疗服务,避免了因病情急性而无法及时就医的情况。

4. 加强医疗卫生宣传教育。

医疗卫生宣传教育是推进分级诊疗
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宣传教育,可以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意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总之,推进分级诊疗措施是医疗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只有通过合理分流患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才能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降低医疗费用,让更多患者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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