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树立正确的音乐雅俗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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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树立正确的音乐雅俗观
音乐中有雅与俗之分的观念已由来已久,在我国最早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雅乐”最早出现在古人的祭祀礼仪上,在传统意义上讲是一种“文人音乐”;而“俗乐”则来源于古人的生产劳动,在传统意义上讲是一种“口头音乐”。
时至今日随着流行音乐在乐坛上的异军突起,中西方音乐的广泛交流,人们对音乐中雅与俗的理解也悄然发生着变化。
树立正确的音乐雅俗观对人们正确的欣赏、学习音乐是非常有意义的。
一、正确对待外来音乐与民族音乐
在外来文化汹汹来袭的今天,不少音乐爱好者和初学者认为西洋乐中的钢琴、提琴类乐器就是“雅”的;而民乐中流行比较广泛的竹笛、二胡、唢呐等便是“俗”的。
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
如在竹笛演奏曲中有大家比较熟悉的魏显忠老师的《扬鞭催马运粮忙》,在乐曲中大量使用快板,放马蹄节奏使听众仿佛回到了七十年代的运粮车队中,让人不禁联想到大路上车来车往,马嘶鸟鸣。
此去反映的同人民大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具有浓郁的东北地方风格,乃是一首俗曲。
而竹笛曲《梅花三弄》,则通曲表现了梅花不惧严寒、傲骨铮铮的品质,借以烘托文人超凡脱俗、孤芳自赏的思想感情,乃是大雅之曲。
《扬》、《梅》虽同为竹笛,所表现效果却已有雅俗之分。
由此可见,器乐乐音做为音乐“形成要素”中“音色”一项的组成部分是决定不了音乐的雅与俗的。
因此,仅凭音乐声腔或主要演奏乐器或和声形式等单一要素来判断音乐雅俗的做法是不科学的。
二、“雅”与“俗”在音乐的发展过程中不时一成不变的
杨荫浏先生在《中国古代音乐文稿》中曾提到:“音乐起源于劳动,劳动的进行,语言的产生,人脑的发达为音乐艺术的产生准备条件”。
若按照此理论推断的话,最早产生的音乐,是同当时人民大众生活劳动息息相关的“俗乐”。
随着社会性质的转变,统治阶级的形成,才出现了居庙堂之高的“雅乐”。
在我国民族音乐的发展过程中,历史上不少的“雅乐”都是由“俗乐”发展而来的。
如被称为“百戏之祖,百戏之师”、“雅乐之宗”的昆曲,就是集合了“昆山腔”、“弋阳腔”、“海盐腔”等地方戏种的特点,经魏良辅、顾坚等人的加工打磨而形成的。
而京剧亦是在不断吸取徽戏、汉戏、梆子、弋腔等地方戏种、地方小调的基础上逐渐进化成“国粹”的。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邓丽君的歌曾被批为“靡靡之音”,但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以及文化的繁荣发展,人们的思想悄然发生变化,逐渐接受了这种通俗音乐。
如今邓丽君虽已去逝多年,但是,由于其高超的演唱技巧,优雅的舞台风格,使她的作品早已成为了中国乐坛中的永恒经典。
今日,旧社会流行于田间地头的山歌、小调、号子,如今,已被搬上了华丽的舞台。
而随着中西方音乐的
交流与发展,世界音乐各流派乐种之间也互相融合。
世界音乐发展至今,作曲理论、和声配器技术已相当成熟,音乐创作日趋专业化和职业化。
当今乐坛中把雅俗共享”融合”的音乐作品也越来越多。
事实表明:音乐的俗与雅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音乐自身的发展融合,人们审美眼光的改变,音乐是可以由俗而变雅、亦俗而亦雅的。
三、新时期赋予音乐“雅”与“俗”新的意义
我国经过了百余年的革命斗争,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早已在人们脑海中消失了。
昔日专门在“王谢堂前”演奏的“雅乐”,如今,早已飞到了越来越多寻常百姓的耳朵里,而旧时广泛流传于田间地头的山歌小调,也越来越多被重新被制作改编,而登上舞台,被搬进“大雅之堂”。
事实表明,如今的“通俗音乐”早已不是旧时期粗制滥造的“口头音乐”,这类音乐作品贴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却亦有很高的艺术水平。
据以上叙述,笔者认为现如今的“雅乐”当抛除其“士族音乐”、“贵族音乐”的成分,应当被重新定义为“严肃音乐”、“高雅音乐”;而如今“俗乐”当被定义为“通俗音乐”、“世俗音乐”。
“雅乐”和“俗乐”在艺术成分上并无高低之分,在表现形似上亦无贵贱之别,所谓的“雅”与“俗”只是一种单纯的音乐属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