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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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道德是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主体内容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主体内容。

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主体内容,是由道德建设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决定的。

其一,道德自身具有善的属性。

人类的核心价值追求就是“真善美”,而真是善的基础,善则是真的目的。

一般而言,只有“真”才能成为“善”,而人类追求“真”,其根本价值目的在于追求“善”。

美是善的升华,而善则是美的规定。

也就是说,人类追求最高的境界是“美”,而就“美”的核心价值内涵来说则是“善”。

不是“善”的,就不是“美”的。

因此,“善”在“真善美”中处于主体地位。

其二,道德具有治国功能。

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最基本的治理手段一是法治,二是德治。

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法治以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则以道德的说服力、感召力和自觉性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

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既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又要坚持不懈地加强道德建设,以德治国。

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

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主体内容,是由道德建设的基本功能决定的。

第一,道德具有调节社会关系的功能。

道德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调节”,它具有广泛性、层次性、导向性、内在性。

广泛性,是指道德从现实利益关系的角度,调节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

人们的各种社会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关系。

这就使得道德调节具有其特有的广泛性,能够在建构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发挥更广泛的作用。

层次性,是指道德要求的递进性所表现出来的多层次性。

对于人们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调节,法是以“必须怎样”为尺度,而道德则是以“应当怎样”为尺度的。

因此,法律调节面前只有一个要求——“合法”,而道德调节则从底线道德到道德理想之间有许多递进性的不同层次,从而使其具有多层次性,能够在调节人们的各种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中发挥更加灵活的作用。

导向性,是指道德的要求是现实与理想的统一,它从现实的社会道德水平出发,又指向更高的道德理想,能够将人们的行为不断引导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从而不断提升和谐社会的质量。

内在性,是指道德调节的主要力量来自于人们的心灵。

道德主要诉诸舆论褒贬、沟通疏导、教育感化等手段,尤其注重唤起人们的良知,培养人们的道义责任感和善恶判断能力。

这些优势,一方面决定了道德调节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道德调节的目的就在于追求社会和谐。

第二,道德具有情感功能。

道德情感是人类道德发生的直接心理基础,又是道德运行的润滑剂,它既依赖于实践理性,又依赖于人伦情感,是理性与情感的有机统一。

道德可以弥补政治、法律、科学等情感的缺失与不足,也可以纠正宗教情感的偏迷,成为人类情感中最能发挥作用的一种特殊情感。

特别是道德情感中的责任感、是非感、荣誉感、羞耻感等,对于调整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有着重要的现实价值。

第三,道德具有激励功能。

道德对于社会生活的认识,主要着重于个人和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特别是个人对社会整体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态度这一角度,提供现实社会状况的信息,显示现实社会的生命力和历史趋势,展望或预测社会发展的未来图景。

虽然其他社会要素也能从不同方面、不同视角提供现实社会状况的信息,显示社会的生命力和历史趋势,展望或预测社会发展的未来图景,但其自身的“合理性”本身还需要道德价值的说明与支持。

而道德的认识,既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又有自身的价值说明,因此,能够为人们的行为直接提供一种“正当”性、“正义”性、“应当”性的支撑。

而这种合理性的精神支撑,在现实生活中会转化为一种激励性的强大精神力量,鼓舞人们敢于冲破各种艰难险阻,去追求理想的目标。

建构和谐社会,这种激励性的强大精神力量,既有利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又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社会利益矛盾,从而促进社会全体成员之间和谐相处。

基于以上认识,当前加强道德建设应该着力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道德的根本特性是自律性,其根据最基本的是道德个体的内心信念和内化的规范。

道德个体的内心信念和内化的规范凝聚为道德良心。

良心是道德自律的最高体现,是道德存亡的根据。

没有良心就没有道德;道德之所以会发生作用,完全在于人有良心。

良心同时又是道德自律的根据,是道德自律的运作机制。

从良心的机制来看,良心包含着理性,是人的理性的一种积淀;良心又包含着意志,是人的意志力最强劲的表现;良心还包含着种种非理性的东西:直觉、本能、信念等。

因而,良心的心理机制不是单纯的理智、情感、理性或非理性,而是这一切在道德主体内心的综合统一。

荣辱观作为最基本的伦理价值观,是良心中最基础的内在要素。

它既是理性、意志和情感的统一,又是理性与非理性的综合。

它不仅是一种价值认识,而且是一种道德意志,还是一种伦理情感。

作为一种价值认识,它以其特有的“荣辱”范畴来判别道德行为的善恶;作为一种道德意志,它以其特有的“荣辱”信念来保障道德行为的实施;作为一种伦理情感,它以其特有的“光荣与耻辱”情感来调节道德行为。

荣辱观作为最基本的伦理价值观,其内在心理机制是人的羞耻之心。

它是道德自律的心理依据,也是道德良心能够发生作用的运行机制。

良心可以使道德主体对于合乎良心的行为感到光荣与快慰,对违背良心的行为感到耻辱与羞愧。

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使人人都有羞耻之心,无论是对于道德良心的生成还是对于整个道德建设,都是一项基础性工程。

二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

实现现代化,必须走法治之路,这是所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

然而,社会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和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

如果文化建设被边缘化、道德建设被忽视,那么,最终会影响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

因此,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既关系到社会的全局发展,又关系到长久性的社会和谐。

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

”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文化建设中的灵魂作用,体现了我们党对文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全会《决定》突出强调的一个重点。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

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创造和实现价值过程中,必然要形成一定的价值观念。

所谓核心价值体系,就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在长期认识和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起主导作用的价值观念体系。

任何社会都有自己的核心价值体系,这是一定的社会秩序得以维持、一定的社会系统得以运转的基本精神依托。

核心价值体系不仅作用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对每个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施加着巨大深刻的影响。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之魂。

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整个社会主义建设就会迷失方向。

只有努力构建具有广泛感召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以引领和整合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才能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保持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文化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过程中创造的精神成果的总和。

任何文化都是它所蕴含的精神价值与承载
这些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的有机统一。

文化的精神价值是文化的“魂”,是文化思想性的根本体现,是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力量源泉,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家园,决定着文化的性质和方向;承载文化精神价值的物质基础和传播形态是文化的“体”,是文化实现教育功能、以文化人的基本依托,决定着文化精神价值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当代中国文化的“魂”,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文化的“体”则包括国民教育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事业和产业体系、文化市场体系以及各种形式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等。

“魂”与“体”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统一于文化建设的实践中。

离开了“魂”,“体”就没有了精神价值的支撑,就会空洞无物,失去吸引力、影响力,甚至偏离正确方向;离开了“体”,“魂”就无所依附,难以传播,文化的精神价值就不可能实现。

理清文化“魂”与“体”的辩证关系,对于我们深刻认识和把握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具有重大意义。

它有助于廓清在文化改革发展一系列问题上的迷雾,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文化的双重属性、两个效益的关系,理解我们党为什么要强调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为什么要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等问题,从而进一步增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领文化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

这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都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本质、最重要的部分。

在这个价值体系中,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提供的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

在当代中国,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就是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社会思想观念越是多样化,就越是需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在这个价值体系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代表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方向,集中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在这个共同理想的旗帜下,一切有利于国家富强、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人心凝聚的思想和精神,都应当得到尊重、保护和发扬。

在这个价值体系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相互交融,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着强大精神力量。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最深厚的思想传统,最能感召中华儿女团结奋斗;改革创新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征,最能激励中华儿女锐意进取。

发展和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既要继承优良传统,从祖国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灿烂文化中汲取营养,又要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体现时代和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既要以开放的心态面向世界,虚心学习世界其他民族的长处,又要自觉维护国家、民族的利益和尊严,决不妄自菲薄。

在这个价值体系中,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根本要求,为在社会生活中确定价值取向、作出道德判断提供了基本准则,发挥着引领风尚的作用。

社会主义荣辱观既鼓励先进,又照顾多数,把先进性和广泛性结合起来,树立了鲜明的社会道德导向。

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认真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就能够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有机统一,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

这个价值体系应该是相对稳定的,要长期起作用;又不是一成不变的,必定随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时代的发展和人们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这个价值体系不应该是封闭的,而应该是开放的,必须要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先进、有益的思想文化成果,不断丰富和完善自己。

更重要的是,这个价值体系需要在全社会宣传推广,为广大社会成员所感知、所认同、所接受、所掌握。

要在全党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形成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理论导向、舆论导向、政策导向、利益导向和法制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非一日之功,既是当前的紧迫任务,又是长期的战略任务,必须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使之真正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普遍共识,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没有核心价值体系,一种文化就立不起来、强不起来,一个民族就没有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一个国家就没有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只有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过程中实现强“魂”健
“体”、“神”“形”兼备,才能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真正成为社会精神生活的主旋律,成为社会发展进步的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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