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整套启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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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整套启动方案
1。
锅炉概况
海阳华都永平热电有限公司3台锅炉系济南锅炉厂生产的YG-75 /5.29-M5型循环流化床锅炉,该炉为单汽包自然循环次高压炉,采用高温旋风分离器组成的循环燃烧系统、配两台12MW单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1.1 主要设计参数
锅炉额定蒸发量(ECR):75t/h
主汽压力:5.29Mpa
主汽温度:450℃
给水温度:150℃
一次风温:150℃
二次风温:150℃
排烟温度:150℃
锅炉效率:85.09%
1.3 燃烧及燃料制备系统
燃烧系统由炉膛、带水冷套的旋风分离器和返料器(左右各一)所组成,炉膛下部密区最底部布置水冷布风板。
燃煤经振动筛和破碎机制成合格煤粉,由设在炉前的3台螺旋给煤机送入燃烧室,落煤口上方布置有播煤风。
21个二次风喷嘴分上中下三层布置。
点火方式为床下动态点火,在风室后侧布置有两只点火油枪,点火油为0#轻柴油,点火运行油压控制
0.6Mpa~0.8Mpa。
1.3.1 碎煤机
PCH1016 电动机:Y4503-8 200KW
1.3.2 一次风机
型号:JLG75-11C No15D 右90 风压:13800Pa
风量:44000m3/h 电动机:Y4503-4
1.3.3 二次风机
型号:JLG75-21C No13D 右90 风压:10000Pa
风量:46117m3/h 电动机:Y4501-4
1.3.4 引风机
型号:JLY75-11A No22.4F 风量:182000m3/h
风压:4275Pa 电动机:YKK5002-6
1.3.5 螺旋给煤机
Φ300 BW33-43 变频控制
1.3.6 点火油枪
空气雾化旋流喷嘴,电子点火,额定油压1.962Mpa,出力200kg/h 1.3.7 电除尘器
FFA 3×35M-1×25
2.整套启动试运行目的
锅炉安装结束,经过分部调试之后,整套启动试运行是锅炉进入生产运行必须步骤,通过整套启动试运行,对锅炉所有系统设备进行考核,检验其设计性能、安装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同时,对设计、安装当中的缺陷和存在问题进行修改和处理,使机组安全、经济、保质移交生产运行。
3.投入整套试运的设备和系统
锅炉整套联合启动时,应将下列所有配套设备投放运行或备用:
3.1 锅炉本体及燃烧系统设备;
3.2 燃料制备及其输送系统;
3.3 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及其风烟系统;
3.4 除灰、除渣系统;
3.5 电动给水泵及其给水系统;
3.6 减温水系统;
3.7 补给水系统;
3.8 工业水系统;
3.9 疏水系统;
3.10 排污系统
3.11 消防水系统;
3.12 燃油系统及其点火装置;
3.13 加药系统,汽水取样系统,排空气系统;
3.14 电除尘器系统;
3.15 压缩空气系统;
3.16 锅炉热工表盘及控制系统;
3.17 锅炉范围内的厂用动力与控制电源,正常与事故照明等系统;
3.18 锅炉范围内外的通讯系统;
3.19 控制室的采暖、通风、空调系统。
4.锅炉整套启动应具备的条件
4.1 锅炉冷态试验完毕;
4.2 锅炉碱煮完毕;
4.3 电除尘器冷态试验完毕,可投入使用;
4.4 锅炉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合格,各部件及汽水阀门严密不漏;
4.5 锅炉吹管后的临时系统全部拆除,正式系统完全按设计要求恢复;
4.6 锅炉蒸汽吹管、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阀调整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均已处理完毕,并已验收合格;
4.7 机炉整套联合启动时应投入的设备和系统均已安装完毕,分部试运和分系统试运合格,并经验收签证;
4.8 锅炉及其管道保温工作全部完成;
4.9 锅炉炉膛、烟风管道全部连通,严密不漏,各人孔门、看火孔、防爆门完整;
4.10 锅炉范围内阀门、挡板装置开关灵活,指示正确,执行机构工作可靠,挂牌编号完毕,管道按规定涂漆着色,并标明介质流向;
4.11 锅炉本体、烟风道、汽水管道的热膨胀不受阻碍,各膨胀指示器完好可用,并已校正到零位;
4.12 炉膛、烟风道、料床、返料器、电除尘灰斗内部的杂物清除干净,无易燃易爆物品,各风帽无阻塞现象;
4.13 锅炉范围内的排水沟道畅通,沟道及孔洞盖板齐全;
4.14 试运现场的照明设备齐全,亮度充足,事故照明安全可靠;
4.15 消防、通讯设施齐全,对于主要辅机、电气设备、燃油系统及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应备足合格的消防器材;
4.16 试运现场地面平整,道路畅通,楼梯、步道、平台、栏杆、护板符合要求,现场施工用的脚手架全部拆除,危险区设有围栏和警告标志;
4.17 冬季应对有关管道、阀门采限必要防冻措施;
4.18 备有足够的启动用沸腾炉渣、燃油、燃煤等,其中炉渣4m3,燃油20t,燃煤2500t;
4.19 生产准备工作就绪,运行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已配齐上岗,试运所需的记录表格、运行日志、规程制度、系统图及试运、点火升压所需图表均已配齐;
4.20 调试单位编制的调整试运方案措施经试运指挥部审定通过,并进行了技术交底;
4.21 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检修人员,准备好检修用的材料、工具等;4.22 所有工作人员应服从试运指挥部的安排和统一指挥,严防发生设备和人员伤亡事故;
5.锅炉整套启动程序
5.1 锅炉点火前的检查
由安装、运行、调试人员按照本措施和运行规程的要求,对锅炉本体和所有辅助系统及辅助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完整良好,各阀门、挡板处于正常和需要的位置。
5.1.1 检查汽包水位计,汽、水阀门开关灵活,水位监视电视可正常投入使
用;
5.1.2 消除可能阻碍锅炉膨胀的因素,膨胀指示器安装正确、牢固,冷态下调整到零位;
5.1.3 管道的支吊架完整、牢固,弹簧吊架的卡销拆除;
5.1.4 检查锅炉内部、布风板、返料器等内部无杂物,风帽无堵塞后,关严各检查门;
5.1.5 检查锅炉烟风,汽水系统各阀门、挡板开关方向正确,操作灵活,处于点火前正常和需要的位置;
5.1.6 检查各处保温良好,保护罩完好;
5.1.7 检查点火油系统各阀门操作灵活,关闭严密,位置正确,各表计完好投入;
5.1.8 检查控制室盘上信号系统正常,各表计指示、记录仪表投入完好;5.1.9 检查转动机械轴承、地脚螺栓和安全罩安装牢固;轴承油量充足,油位正常,油质良好;轴承冷却水系统完好,水流正常;
5.1.10 炉水加药、汽水取样系统完好,阀门开关灵活,冷却水能满足要求;
5.1.11 检查安全阀排汽管完整畅通,装设牢固,无防碍其动作的杂物;
5.1.12 检查输煤系统和碎煤系统完好可用,能满足锅炉连续进煤的要求;
5.1.13 检查除灰渣系统完好,除灰沟畅通,旋风筒底部放灰阀和床底放渣阀开关灵活;
5.2 锅炉启动前的各项试验
5.2.1 声光报警信号试验;
5.2.2 电动、气动阀门及挡板操作试验。
确认其动作正确灵活,就地与表盘指示符合;
5.2.3 转动机械拉合闸和事故按钮试验,确认拉合闸良好,事故按钮动作正确,同时有声光报警发出;
5.2.4 锅炉各项联锁保护试验,确认其反应灵敏,动作正确;
5.2.5锅炉工作压力下的水压试验,要求各受热面、阀门、管道及连接处等严密不漏,且无塑性变形;
5.3 锅炉冷态启动
5.3.1 机组启动前的准备;
5.3.1.1 联系化学准备充足的除盐水;
5.3.1.2 联系启动工业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
5.3.1.3 联系燃运向原煤斗上煤;
5.3.1.4 联系汽机启动给水泵,作好向锅炉上水准备;
5.3.1.5 联系热工人员将各仪表及操作装置置于工作状态,并负责更换点火用热电偶;
5.3.1.6联系电气给各转机、电动阀、挡板送电;
5.3.1.7联系燃油泵房投入然油系统,进行炉前油循环;
5.3.1.8 投入各转机的润滑油系统和冷却水系统;
5.3.1.9 准备好足够的点火材料(沸腾炉渣要求可燃物≯5%,粒度0~8mm 以下),在炉底均匀铺设一层400~450mm厚的底料,并插入点火热电偶(深度约100mm);
5.3.2 锅炉上水
5.3.2.1 水质应符合《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
5.3.2.2锅炉上水水温应符合制造厂规定的温度标准要求,一般不应超过90℃;
5.3.2.3 上水时间一般为:夏季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4小时;
5.3.2.4 上水方式为省煤器进水,通过给水旁路控制上水速度;
5.3.2.5 上水至汽包水位-100mm,停止上水,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门,注意观察水位不再变化,若水位有明显变化,应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5.3.2.6 上水时省煤器再循环门应关闭;
5.3.2.7 上水前后,注意观察各受热面的膨胀情况,并记录膨胀指示;
5.3.3 锅炉点火
5.3.3.1 关闭炉门,启动引风机和一次风机,保持燃烧室负压为50~100Pa,使底料良好流化,同时开启返料风使其正常返料;
5.3.3.2 投电除尘灰斗电加热、电除尘电极加热及电除尘器振打;
5.3.3.3 投入点火油枪,调整油压及风门使之良好雾化,防止烧到前墙及炉底,控制风室温度<700℃,油压约1.6Mpa;
5.3.3.4 控制料层温升速度5℃/min,升温阶段适当减少风量,但不能低于冷态试验时确定的最小流化风量;
5.3.3.5 料层温度达到500~600℃时,启动螺旋给煤机向炉内适当给煤,维持床温稳定上升;
5.3.3.6 料层温度达到650℃以上时,可逐渐调低油枪油压,以控制升温速度,此时应适当加大风量,以防爆燃引起的床温超温,料层温度达700℃时,可退出一支油枪;
5.3.3.7 料层温度达800℃时,启动二次风机,投入二次风,调整燃烧,控制炉内上、中、下温度偏度不超过50℃;
5.3.3.8料层温度达900℃时,退出油枪,调整给煤和风量,控制炉温在850~950℃,返料温度<1000℃,一次风压8000~10000Pa,料层差压7500Pa 左右;燃烧正常后,调节返料风使其流化循环,直到进入正常运行状态;
5.3.4 锅炉升温升压
5.3.4.1 锅炉升温升压参照锅炉厂的“冷态启动曲线”进行,升压应缓慢平稳,控制饱和温升≯50℃/h,汽包上下壁温差≯50℃;
5.3.4.2 伴随点火汽压逐渐上升,汽压升至0.5~0.1Mpa时,冲洗汽包水位计,并核对其它水位指示是否相符;
5.3.4.3 汽压升至0.15~0.20Mpa时,关汽包空气阀、减温器联箱疏水阀;5.3.4.4 汽压升至0.25~0.35Mpa时,依次进行水冷壁下联箱排污,通知检修人员热紧螺丝,通知热工人员冲洗仪表管,通知汽机开锅炉主汽门旁路暖管;
5.3.4.5 汽压升至0.6~0.7Mpa时,全开主汽门,关闭旁路门;
5.3.4.6 气压升至2.0Mpa时,稳定压力,全面检查设备一次,如有不正常现象,应停止升压,待故障消除后继续升压;
5.3.4.7 气压升至2.4MPa时,定期排污一次;
5.3.4.8 汽压升至3.0~3.4Mpa时,通知化学化验汽水品质,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调整汽温,准备并炉;
5.3.4.9 升温升压过程中,根据化学要求调整排污量;
5.3.4.10升温升压过程中,根据汽机冲转和暖机要求调整燃烧,控制汽温汽压稳定;
5.3.5 机组满负荷试运行;
5.3.5.1 在完成有关调整试验工作后,机组达到额定负荷,经启动委员会决定,开始进行3日可靠性试运行;
5.3.5.2 在72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期间,所有辅助设备均应投入运行并工作正常,锅炉蒸汽参数,燃烧工况等均应达到设计要求;
5.3.5.3 在试运行期间,作好运行数据、设备缺陷及其处理情况的记录,交给有关单位;
5.3.5.4 机组试运行达到规定期限后,经启动委员会验收签证认可后,移交生产单位;
5.4 锅炉的压火与热启动
5.4.1 由于短期事故抢修或运行时不能适应过低负荷,需短时停止供汽时,可采用压火热备用,操作方法如下:
5.4.1.1 锅炉压火前加强燃烧,床温在950℃时,停止给煤机,待炉温有下降趋势时,停二次风机、一次风机、引风机,关闭风机所有进出口挡板;
5.4.1.2 锅炉给水阀关闭后,立即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阀;
5.4.1.3 压火备用后,若床温上升并超过950℃时,应启动引风机、一次风机流化降温;若需延长压火时间,在床温低于600℃前,启动引风机和一次风机使床料流化,并适当给煤使床温升至950℃再重新压火;
5.4.2 热备用压火启动操作方法
5.4.2.1 启动前打开炉门观察静止料层的状况,观察料层是否结焦;
5.4.2.2 当床温在700℃以上时,可直接启动,床温上升速率控制在5℃/min 以内,若启动一次风机后,床温降至600℃以下,则点燃床下油枪加热,若
床温降至600℃以下,且油枪助燃不起作用,则停炉清床,按冷炉点火启动方法进行;
5.4.2.3 在20~30%负荷运行一段时间,燃烧稳定后,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升负荷的速度。
5.5 锅炉停炉
5.5.1 试运期间,如汽机、电气或锅炉等设备发现缺陷或发生故障,急需停炉时,可采取紧急停炉方法,以简化操作和确保安全,其它情况可采用正常停炉方式,程序如下:
5.5.1.1 停炉前将预计的停炉时间通知汽机、化学、热工及燃运人员;
5.5.1.2 停炉前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记录有关缺陷;
5.5.1.3 按规定速度降负荷、降温降压,解除热工自动和联锁装置;
5.5.1.4 关闭煤斗下煤挡板,数分钟后停止给煤机;
5.5.1.5 调整一次风量和引风量,使一次风量达到临界流化风量,对炉膛进行吹扫;
5.5.1.6 床温降至300℃以下时,停止一次风机、引风机和电除尘器,并关严所有烟风挡板和孔门,以防锅炉急剧降温;
5.5.1.7 锅炉停止供汽后,关闭主汽门与隔绝门,与蒸汽母管排列,上水至高水位,视情况决定停炉后采取热备用或放水;
5.5.1.8 若检修需要锅炉快速冷却时,在主汽门关闭4~6小时后,可启动引风机强制通风冷却;
5.6 锅炉运行中燃烧调整的几个基本原则;
5.6.1 锅炉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调整给煤量和风量,保持汽温汽压的稳定,加负荷时先加风后加煤,减负荷时先减煤后减风,风煤量的改变应缓慢交替进行;
5.6.2 运行中应加强监视炉温,一般控制在850~900℃之间,最低不超过800℃,最高不超过1000℃,严防超温结焦和低温灭火。
当炉温升高时,可开大一次风门,当炉温降低时可关小一次风门,当床温过高、过低或需大范围改变时,则通过调给煤量控制,当床温降至700℃以下时,应立即压灭,查明原因后再启动;
5.6.3 运行中加强返料温度的监控,一般控制小于950℃,当温度长得太高时,应减少给煤量和负荷,查明原因后消除;
5.6.4运行中应加强监视炉膛差压和料层差压,通过放细灰和炉底放渣控制,正常运行中控制炉膛差压500~2000Pa,料层差压7500Pa左右,当料层差压达到8500Pa时,可排冷渣一次,一般每班排渣一次;
5.6.5 投入和调整一二次风的基本原则是:一次风调整流化、炉温和料层差压,在满足此前提下,二次风调整总风量和稀相层燃烧温度,约25%额定负荷时开始投入二次风。
正常运行时氧量控制在3~5%,一二次风比例约
为60%和40%;
5.6.6 低负荷运行时应保证一次风量不低于冷态试验确定的最小流化风量。
6.锅炉整套试运行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
6.1 锅炉点火初期,严密监视油枪雾化情况和燃烧情况;
6.2 启动初期,升温升压应缓慢,定期检查,严密监视锅炉各部膨胀情况,记录汽包压力0.35、1.25、2.0、5.29Mpa时的膨胀指示,发现不正常现象,必须查明原因并消除后方可继续升压;
6.3 启动初期补水量小,未建立连续给水前,当锅炉停止给水后,注意开启省煤器再循环阀;
6.4 并列时保持主汽压力低于母管压力0.05~0.1Mpa,主汽温度低于额定值30℃;并列过程中,如引起汽机的汽温剧降或蒸汽管道水击,应立即停止并列,加强疏水,待恢复正常后重新并列;
6.5 运行中需严格监视床温、返料温度、料层差压和烟气含氧量,床温应控制在850~950℃,返料温度控制在900~1000℃,料层差压控制在7000-9000Pa,烟气氧量控制在3~5%;
6.6 严防料层、返料器内超温结焦,具体措施详见《防止料层和返料器结焦事故技术措施》;
6.7 运行中注意燃烧调整,提高机组经济性,维持汽温、汽压的稳定,调节时注意采取延迟和超前调节措施;
6.8 保持机组有关参数在正常范围,尽量避免超限报警,若发生报警,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以免发生事故;
6.9 注意锅炉汽水品质应符合标准;
6.10 经常巡视转动机械的运行情况;
6.11 试运和停炉期间应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6.12 经常巡回检查设备、系统,每班不少于两次,认真执行“二票三制”,确保设备、人身安全。
7.锅炉整套启动试运行验收标准
7.1 部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5047-95 7.2 部颁《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7.3 《火力工程启动调试工作条例》;
7.4 设计制造部门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有关规定;
7.5 启动验收委员会制订的有关验收标准。
8.组织与分工
在启动验收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启动调试总指挥负责指挥,要求各单位、各专业密切配合。
电厂运行人员负责技术指导。
安装公司参加人员组织与分工
9.其它
本措施未尽事宜,按运行规程和事故处理规程执行,如运行规程和本措施发生矛盾,原则上按本措施执行,有争议时,报请试运指挥部裁决。
10.安全措施
10.1 试运行负责人应组织并指导参加试运行的人员学习有运行规程、试运行安全施工措施和试运行停、送电联系制度等。
10.2 启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0.2.1 试运行项目验收合格;
10.2.2 信号、保护装置完善;
10.2.3 消防设施已投入使用,消防器材充足;
10.2.4 照明充足,事故照明具备使用条件;
10.2.5 设备及管道保温完毕;
10.2.6 土建工程完工,安装孔洞及沟道盖板已盖好;
10.2.7 通道畅通无阻,易燃物品和垃圾已彻底清除;
10.2.8 脚手架全部拆除,必须保留的脚手架不妨碍运行;
10.2.9 试运行设备与安装设备之间已进行有效的隔离,试运行与施工系统的分界线明确;
10.2.10 所有试运行设备的平台、梯子、栏杆安装完毕;
10.2.11 试运行范围内临时敷设的氧气管道和乙炔管道已全部拆除;
10.2.12 事故放油管畅通并与事故放油池连通;
10.3 试运行前必须确认燃烧室、空气预热器、烟道、风道、电气除尘器以及其他容器内的人员已全部撤出;
10.4 试运行区域应设栏杆,挂警告牌;
10.5 试运行时运行设备的旋转部分不得进行清扫、擦拭或润滑。
擦拭机器
的固定部分时,不得把棉纱、抹布缠在手上;
10.6 不得在栏杆、防护罩或运行设备的轴承上坐立或行走;
10.7 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汽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和阀门及、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危险的地点停留。
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防汽、放水喷出伤人的措施;
10.8 试运行中及试运后的设备检修均应办理工作票;
10.9 严禁直接跨越输煤皮带;
10.10 输煤皮带运行中,严禁用手清除粘在皮带滚筒上的煤或在端部滚筒处用人力阻止皮带跑偏;
10.11 在落煤管的通煤孔内捅煤时,工具应置于身体的侧面;
10.12 严禁进入储有煤粉的煤粉仓内作业。
进入放空的煤粉仓内作业时,应先进行检查和试验,确认仓内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含量在允许范围内后方可进入;作业人员的安全带应挂在仓外牢固的结构上,仓外至少应有两个人监护,0.96Mpa。
并能看到仓内作业人员;
10.13 用液态烃和乙炔点火时,储气瓶应放在防火、防爆的安全地带;安全阀、控制阀、表计等应齐全完好;操作时应有防止回火与爆炸的措施;10.14 热紧螺丝必须由熟练工人用标准扳手进行,严禁接长扳手的手柄。
操作人员站立的位置应能防止泄出的汽或水对人的伤害;
10.15 处理阀门盘根泄漏时,紧螺丝应均匀缓慢地进行,检修人员应戴帆布手套;
10.16 煮炉时碱液的配制与添加:
10.16.1 碱液箱应做严密性试验。
10.16.2 加水、加碱应缓慢进行。
10.16.3 碱液箱应加盖并放在安全可靠处。
10.16.4 配制碱液应在安全可靠的地点进行。
10.16.5 确认炉内无压力后方可向炉内注入碱液。
10.17 开启锅炉看火门、检查孔及灰渣门应在炉膛负压的情况下缓慢小心地进行,作业人员应站在门孔的侧面,并选好向两旁躲避火焰的退路。
10.18 观察锅炉燃烧情况应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住眼睛;在锅炉点火期间或燃烧不稳定时,不得站在看火孔、检查孔的正对面;
10.19 安全门的调整必须由两名以上熟练工人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10.20吹管的排汽口不得对着人、设备、建构筑物,排汽管支架和固定支架的结构应能承受吹管时的最大推力,吹管排汽口必须装置消音器,工作人员应佩戴耳塞,在排汽范围和操作场所应设警戒区。
10.21。
加氧冲管前,所有与氧气接触的零件必须脱脂,严禁沾染油污。
10.22。
加氧冲管时,氧气管道的阀门应缓慢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