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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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区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8.29
•【字号】铜府办〔2017〕128号
•【施行日期】2017.08.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土保持
正文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区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知
铜府办〔2017〕12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铜梁区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9日
铜梁区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落实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遏制非法采砂行为,保持非法采砂打击高压态势,根据《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函》(渝水函﹝2017﹞182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对本区行政区域河道范围内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非法采砂行为和超出采砂许可证批准的地点、范围、规模、功率和方式进行采砂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立案查处,该行政处罚的一个不漏地进行行政处罚;该追究非法采砂入刑罪的一个不漏坚决打击,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全面落实“九大制度”,全面提升全区河道采砂监管水平,确保采砂管理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二、行动时间
本次专项打击活动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2017年12月31日。

三、行动范围和重点
本次行动范围为全区有采砂活动的河道。

以下范围为打击重点。

(一)重点镇街:安居镇、高楼镇、旧县街道办事处。

(二)重点江河:涪江。

(三)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确定自己的重点江河、重点地段、重点区域。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
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24日。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本区域的打击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安排,同时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二)集中打击
时间:2017年8月25日—9月5日。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对辖区内每条江河、每个采砂点、每条采砂船、每个堆砂码头(含简易堆砂码头)、每条运砂船、每个许可证(或批文批件)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发现非法采砂线索;同时发动群众举报,组织专人暗访,利用卫片抓拍,上级交办案件,收集非法采砂线索。

对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采取“三集中”的办法迅速立案查处,限时办结。

对没有实行集中停靠的采砂船舶全部实现集中停靠。

(三)巩固提升
时间:2017年9月6日—2017年12月31日。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打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打击非法采砂是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张国清市长在推动“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精神的具体要求,是确保“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任务按期完成的重要保障,是落实各级河长职责任务的重要体现。

必须进一步树立讲政治、讲大局的意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落实责任担当,花大力气下大决心把专项打击活动切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担起“四个责任”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河道采砂管理属地负责制、河长责任制,担起“四个责任”,即政治责任、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保护江河责任、打击非法采砂责任。

(三)明确部门责任,齐抓共打
保护生态环境、打击非法采砂是中央,重庆市委、市政府交办给各区县的一项政治任务,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统一行动,全面发力,共同打击非法采砂。

区水务局负责:查处采砂违法违规案件;
区公安局负责:非法采砂案件入刑案件查处;
区交委、区港航处负责:选定采砂船舶集中停靠水域,设置必要的标志,发布航行通告。

(四)突出重点,抓出实效
1.群众举报的案件线索,公安、水利、交通、海事、航道等部门掌握的案件线索要全部立案查处。

2.本次专项行动拉网式排查发现的案件,要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设施,坚决打击,立竿见影,震慑犯罪。

3.采砂船舶全部实行禁采期集中停靠。

(五)加大宣传力度,构建打击非法采砂浓厚氛围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特别是对沿江沿河两岸地区和非法采砂重点区域的居民,要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打击非法采砂举措,公开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积极性。

(六)全面落实“九大制度”,健全打击非法采砂长效机制
1.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执行采砂管理“九大制度”,即:采砂规划制度、拍卖制度、现场监管制度、船舶集中停靠制度、禁采区禁采期制度、港口航道取水口清淤管理制度、出让金征缴制度、采砂标识制度、镇街河道采砂行政首长负责制度,确保采砂监管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盲区。

2.集中打击阶段结束后,区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保持人员不散、工
作不松、力度不减,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和研究非法采砂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长期保持打击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防止非法采砂再度反弹。

3.加强采砂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门执法船和执法码头、专门经费的要求,强化打击非法采砂保障机制,提高执法管理效能,确保此项工作进入良性运行轨道。

(七)严肃执纪问责,加强反腐工作
对在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

对打击非法采砂工作发现的行贿受贿案件要坚决进行查处。

(八)全面总结
区水务局要对本次专项行动的成果进行认真总结,于9月15日前将集中打击阶段行动实施情况报送区政府,12月中旬前将整个专项行动实施情况书面报送区政府。

六、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铜梁区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为区府办、区交委、区农委、区公安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港航处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关职责,切实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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