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CDM与21世纪中国能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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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发展机制CDM与21世纪中国能源产业
高佳楠1
(1.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上海201306)
摘要:CDM(清洁发展机制)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新的国际合作机制。

如何了解和充分有效的利用好这一机制,使之服务于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是许多国家面临的问题。

我国已经建立CDM的管理机构,但要将潜在的市场变为现实的市场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CDM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了解和认识,相信我国一定能够很好地利用这一机制,在为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做出贡献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服务于我国国民经济与环境、能源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关键词:清洁发展机制,节能减排,新能源
0引言
国际社会普遍意识到全球气候变暖是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巨大挑战,为保证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国际间必须协力制定对策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从而达到控制全球气候变暖的目标。

随着俄罗斯国内通过《京都议定书》的核准,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的这一里程碑式的协议最终获得生效,议定书中提出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也将随之得以实施。

尽管美国的退出和国际谈判中的种种妥协使清洁发展机制的市场规模大大缩小了,但作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开展履约活动的一种机制,清洁发展机制的生命力依然被广泛看好。

1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概念:
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三种灵活机制之一,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

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

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CDM允许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附件一所列的发达国家在非附件一发展中国家所投资实施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并据此获得所产生的经
核证的减排量,以便帮助其遵守他们在议定书中所承担的约束性温室气体减排义务。

同时CDM项目活动为项目东道主的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这样CDM被看成是一种基于项目的双赢合作机制,它一方面为发达国家提供更多的灵活性,例如在时间、地域和部门等方面,降低其遵守《京都议定书》的总成本,同时为CDM项目的东道主提供额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

2清洁发展机制在中国:
由于中国能源战略的需要和环境污染的压力,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减排。

“十一五”经济社会规划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

目前,中国的一次能源以煤炭为主,约占70%左右,二次能源以电力为主,其中火电占80%左右。

能源安全方面表现为石油短缺问题,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50%左右。

2008年,中国煤炭消费世界第一,石油消费世界第二。

长期看,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与传统能源消费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

发展新能源,即发展传统能源之外的太阳能、生物质能、核能、地热能、氢能、海洋能等非常规能源,将成为中国能源生产与消费结构多元化和中国经济有序健康发展的战略选择。

中国追求可持续发展,并且已在2002年8月批准《京都议定书》,使其具有参与清洁发展机制的合法资格,随着中央政府的批准,这将提供官方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数据,对于CDM项目的优先领域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我国政府批准的CDM项目购买方有英国、西
班牙、奥地利、日本、世界银行、荷兰、意大利、瑞典、加拿大、卢森堡等。

我国部分新能源企业通过CDM项目和这些国家合作,已经尝到了甜头。

以内蒙古辉腾锡勒风电项目为例,项目总投资1737.7万元,计入期从2004年到2013年十年,每年CO2的减排额为5万吨,该减排量将销售给荷兰政府。

其十年的采购定价为5.4欧元/吨,总共可回收资金270万欧元,在甘肃的一个100兆瓦风电项目上,40万吨CERs按每吨5美元计算,就是1600万元人民币,仅仅卖出一个指标,就能拿到这笔巨款,令企业惊喜不已。

种种现象表明,CDM在我国虽处于起步阶段,但未来发展的前途还是十分光明的。

3清洁发展机制背景下的中国能源产业
21世纪,尤其是在当下经济全球化、金融危机刚刚过去的大背景下,发达国家争先发展新能源产业。

这场新技术的变革对我国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机遇在于我国有可能通过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的变革,缩短与发达国家在经济、技术方面的差距,提升我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所面临的挑战是,我国虽然在数量规模上,风能、太阳能的开发利用并不落后,但是我国新能源产业主要集中在相关制造环节,缺乏核心技术,能源利用效率低,环保能力低。

因此在以节能减排为目标的新一轮国际竞争中,我国可能要承受较大的压力。

当前,我国经济已率先回暖,从总体上看有利于应对发达国家的能源变局,我国应抓住机遇,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对现有产业的节能改造;二是新能源发展要坚持以自主知识产权为主的发展模式;三是要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由于电力体制改革尚未完成,我国新能源产业和节能
产业的发展还面临较大的体制障碍,这有可能阻碍我国新能源产业和节能技术的应用,为此要更快加强电力体制改革,以体制变革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四是加大新能源技术研发力度,我国从事新能源技术研究的机构分布在上百个高校和科研机构,数量虽多,但由于力量分散,具有世界水平的研究成果并不多;当前,应该整合具有一定实力的新能源研究机构,成立中央级新能源,吸引国内外高技术研究人才,加强科研攻关,注重先进技术的引进并进行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努力实现技术水平的跨越式发展。

4结束语
众所周知,《京都议定书》的有效期限截止于2012年,而其协议框架内“清洁发展机制”的命运也不得而知。

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CDM达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赢的这种思路将会被一直延续下去,为全球环境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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