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经略秦州蕃部土地问题简论_上官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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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宁夏社会科学No.2.Mar.2013第2期(总第177期)Social Sciences in Ningxia Gen.No.177北宋经略秦州蕃部土地问题简论
上官红伟
(西北大学历史学院,陕西西安710069)
摘要:秦州、泾原一带西羌自唐末迁入之后,中原政权一直无力在这些地区建立有效统治。

因西夏边事之起,北宋考虑到羌地蕃部的战略意义,逐步在羌地设立城堡寨。

所筑堡寨多起源于羌酋献地,因不熟蕃情,加之多方利益夹杂其中,堡寨修筑进程中,引发争议和争端颇多,土地问题是诸方争执的核心所在,边郡官吏
及羌酋出于私计考虑使问题更加复杂化。

朝廷通过广设堡寨,使行政机构和军队得以进驻羌人居住区,扩大
了北宋的实辖疆域,也加速了蕃部的汉化进程。

关键词:蕃部;城寨;献地
中图分类号:K24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0292(2013)02-0107-05
北宋时为防遏西夏,在陕西、河东沿边建置了一系列堡寨。

这些堡寨连成一体后,兼具攻防功能,遏制了西夏扩张势头,使西夏势力始终囿于西北一隅。

这些堡寨修建于不同时期,且具体地理位置各不相同,其特点与作用亦不能一概而论。

陕西沿边四路,除鄜延、环庆所修堡寨专意防守西夏外,泾原、秦凤路所修部分堡寨却不与防范西夏直接相关,典型如水洛城与古渭寨。

这些堡寨修筑的起因、目的及修建过程中遇到的争议与其他诸路堡寨有所不同,其间涉及的诸方利益纷争,尤其是与西羌土地争端问题,细究起来,其蕴含的意义有待进一步的发掘。

学术界对“水洛城之争”及陕北堡寨多有研究,但对涉及西羌问题,仍未能详尽论述。

故作此文,在钩沉史料的同时,希冀有发覆之见。


唐代前中期拥有恢廓的疆域,西跨葱岭,安史之乱后,国力大衰,吐蕃乘势崛起,大幅蚕食唐朝西边疆土,河西走廊沿线诸州县遂不为唐所有。

至唐末时,吐蕃势力伸至泾、陇一带,距唐都长安仅数百里,无日无警,白昼闭城。

秦州以西已不复为中原政权控制之内,汉民大部撤离,但羌人成为此地主要居民。

之后,吐蕃国内大乱,“西蕃,唐朝嘉木布破灭之后,便不相统一,所以五代以来,西蕃安静”[1]卷68,1529,中原政权得以收回部分疆土。

后周世宗时,“是秋,秦州降,逾年,徙(王景)景镇秦州”[2]卷252《王景传》,8846,秦州再次为中原政权所控制,此后较长一段时期,秦州为北宋西界极边之地。

北宋建隆二年,仍以凤翔节度使王景为西面缘边都部署。

宋初为平定其他割据政权,征伐不断,而西陲相对安定,羌人寇边之事极少,北宋无在西边拓疆之打算。

陕西沿边四路境内蕃部种系复杂,然“泾原、秦凤两路蕃兵及北河、宕、叠州,武胜军诸族,皆吐蕃遗种也”,称为“西蕃”,而鄜延、环庆路,“并是羌夷旧种,虽有吐浑、党项及吐蕃之别”。

[2]卷328《王韶传》因此,秦州之内诸羌因地理限隔与西夏关系不大,而与青唐蕃部关联更为密切,“洮河、宕、叠州、武胜军诸族皆吐蕃之遗种也”[3]卷140,1590。

陕西沿边四路屯集重兵,以秦凤路最少,因北宋专防西夏,对经略秦州西羌
收稿日期:2013-01-05
作者简介:上官红伟(1976-),男,西北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史、宋史。

之地,不甚在意,“秦(州)虽要藩,其重不若鄜延”[1]卷323,5434。

秦州羌众与北宋朝廷发生联系,始于秦州竹木,秦州自古出产良木,有丰富的竹木资源,尤其是夕阳镇,“秦州夕阳镇西北接大薮,多材植”[2]卷257《吴廷祚传》,8948。

北宋初建,万废待兴,急需大量优良材木,必定要对秦州竹木大加开采,而产木地段多为羌人所占据,宋廷采用武力占领与诱骗手段迫使羌人离开原居地,羌人间或有所反抗,宋廷多以忍让态度,暂停开采林木,“诏谕酋帅……遂罢伐木之役”[2]卷270《高防传》。

宋立国数十年,极少能于羌人居住区建立城寨。

原因在于羌人叛伏不定,官府势力尚未在此扎根,统驭汉民之法不能施之于蕃部,稍有不慎,羌众或叛或逃,从而西鄙不宁。

曹玮知秦州期间,采取了一些积极的措施。

北宋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西羌唃厮嵒部招集诸部,企图入寇,曹玮领兵将之击溃,使蕃部不能统一。

另一事为建南市城,“(南市)距秦州百五十里,东北距笼竿城八十里,秦渭相接,扼西戎要处也。

曹玮请用秦渭五州兵及近寨弓箭手三千,城而居之”[1]卷86,1974。

南市城本为羌人旧居之地,因厮敦献地,使得宋廷在羌人腹心地界建立牢固据点,为控制当地羌人诸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举的意义有二:一为朝廷已意识到控制西羌对防制西夏的作用,有经营蕃部之意;二曰,开创了蕃部自主献地以方便宋廷势力渗入的方式。


元昊叛命以来,宋与西夏的战事连连失利,促使北宋君臣仔细审视这一劲敌。

元昊反叛蓄谋已久,事先与边界蕃部早有勾连,“原州界明珠、灭藏等族,每贼至,常出人马为助”,且其谋虑深远,西边诸羌,“种落不相统一,保塞者谓之熟户,余谓之生户”[2]卷161《兵志五》,元昊叛命之前就诱胁属户,战争中刻意破荡“向汉属户”,最终目的在于撤西边之藩篱而进据关中。

认识到这一点后,宋廷立即制定反制措施,与西夏展开蕃部的争夺,对随敌的生户,“选谋勇者一人,援以班行及巡检之名,使将领出境,破荡生户”[1]卷131,3140,另一方面,“诸路各置招抚蕃落司,以知州、通判或主兵官兼领之”[1]卷132,3122,意图挽回蕃部人心。

若其他三路争夺蕃部为亡羊补牢,则秦州为未雨绸缪。

虽此时元昊尚未将势力发展到秦州一带,但已引起秦州地区的恐慌。

陕西沿边四路驻兵虽多,但各路军队屯驻分散,若西夏大举入寇一路,要仰仗邻路之援。

北宋御西边之法,四路之间相互应援,虽有约定,但往往援兵不至,“邻路兵马会合策应,率皆后时,前年贼寇延州,环州赵振引兵援,数日才达”,询其理由,则辩解为“乃云緣边径路,俯接贼界,经历属户,虑致不虞”[1]卷131,3140,于是宋廷投入人力物力,要在蕃部居住区设立堡寨,以打通路与路之间的通道。

因地理因素,鄜延与环庆更为密切,秦州(后来为秦凤路)与泾原路步调一致,相互支援较他路为便。

在范仲淹、韩琦等边臣支持之下,麟府与鄜延、鄜延与环庆、环庆与泾原之间互筑通道,沿途以堡寨相联。

水洛城与古渭寨皆为勾通秦凤、泾原两路战备通道的重要连接点,自然应在修筑之列。

在众多所修堡寨之中,水洛城与古渭寨引发的争议最多,修建过程中时建时停,一波三折。

修筑水洛城的复杂性在于,其位于连接泾原与秦凤路通道的必经之处,却为西羌聚居之地,朝廷不曾治理此地。

“西南去略阳二百里,中有城曰水洛,川平土沃,又有水轮、银、铜之利,环城数万帐,汉民之逋逃者归之,教其百工商贾,自成完国”[2]卷324《刘滬传》,10494,其政治、军事及经济意义兼备。

真宗时,曹玮在任泾原部署期间,已意识到水洛城的战略价值,惜时机未熟,“尝经营不能得”。

至仁宗庆历年间,恰逢刘滬说服水洛城主铎厮那献地,自愿为属户,郑戬派刘滬领兵进入这一地区。

由是,水洛城的修筑提上了日程,随即,朝中围绕水洛城修废形成两大对立的派别,即以郑戬、刘滬及董士廉为代表的修筑派和以韩琦、尹洙及狄青为代表的废止派,双方展开激烈的争论,甚至以武力相胁。

争论双方各持论据,互不相下,其间不免有意气之争的成分。

平心而论,久于边事的韩琦持论最为公允。

韩琦的高明之处在于看到了修筑水洛城更深层次的问题。

其反对修水洛城理由如下:(若修水洛城),计须分屯正兵不下五千人……自来泾原、秦凤两路通进援兵,只为未知得仪州黄石河路……自近岁修成黄石河路,秦凤兵往泾原,并从腹内经过,逐程有驿舍粮草,若救静边寨,比水洛远一程,若救镇戎、德顺军,比水洛却近一程。

……陕西四路,自来只为城寨太多……及守城寨之外,不过三万人。

……兼元昊每来入寇,不下十余万人……泾原路缘边地土最为膏腴,自来常有弓箭手家人及内
地浮浪之人,诣城寨官员求先刺手背,候有空闲土摽占,谓之强人。

此辈只要官中添置城寨,夺得蕃部土地耕种,又无分毫租税,缓急西贼入寇,则和家人逃入内地,事过之后,却前首身,所以人数虽多,希得其力。

又商贾之徒,各务求属于新城内射地土居住,取便与蕃部交易。

……泾原一路,重兵皆在渭州,自渭州至水洛城凡六程,若将来西贼以兵围胁水洛城,日夕告急,部署司不可不救。

[1]卷149,3605-3606。

归纳起来,大致为:水洛城及相邻其他堡寨的修建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修成后要分兵驻扎,使泾原兵力不足的问题更加雪上加霜;另外已经发现比水洛城更为便捷的通道,水洛城的军事意义已不重要;敌人会利用围困水洛城来诱使泾原出兵救援;等等。

这些质疑都不难在修筑派那里得到回应。

而弓箭手与商贾问题则是修筑派所未料及的。

宋廷一贯对秦州界内蕃户取多予少,除上文提及竹木采伐之外,还经常以骑兵惊扰蕃户。

这种夷夏之别的观念使得朝廷在较长一段时期难以在蕃部设立行政机构,使之真正成为大宋子民。

羌酋献地多非出于真心诚意的归附,迫于武力或被诱骗而已。

宋廷更看重的是羌人所居的土地及资源,而对羌人自身利益的考虑却等而次之。

不论是修筑派还是废止派都声称为国家利益着想,可是对受损最大的羌人却只字不提。

蕃部的生产方式与生活富足程度普遍低于与其相邻的汉民,“蕃户所有,不如山外汉人之饶”[1]卷132,3141,其所居的土地及资源为维持生计的基本来源,被迫献地的交换条件是朝廷出兵保护不受夏人侵扰。

急于建功的边臣看中往往不是“耕垦所不至者极多”的蕃部畸零田地,而是“顷亩相连地段相接者”。

羌人将本族最肥沃平整土地献纳后,除羌酋会授以官职、赐以财物外,大多数羌众“尽帐起离”,被迫离开世代居住之地,迁徙到更为贫瘠的地方。

而所献出的肥沃土地是为了招纳能给他们提供保护的弓箭手,那么这些弓箭手都是什么样的人呢?多为“中国羁游无事之民”。


北宋以边界城寨附近荒闲土地招募汉蕃弓箭手,不纳租赋,又利其熟悉山川地形,是弓箭手成为对付西夏的一支重要力量,本为良制,但施之于水洛城,却难责其实效。

水洛城距宋夏主要交战场所尚有距离,加之土地肥沃,不免为内地投机钻营的猾民所觊觎。

内地所招弓箭手,多贪图财利,非出于为国守边之念。

弓箭手携家属到边地后,官府分予土地,因各城寨附近田地多寡富瘠不均,好田多为城寨主及其私亲所占,弓箭手地少者出于私利考虑,让家属到别城寨去冒领土地。

还有内地浮浪之人,务于钻营,发现官府在辟置新土地中有发财机会,若有新置城寨,即去受刺为弓箭手,倚仗官府势力强占原属蕃部的土地。

若有战事,则携家逃回内地,事平之后,再回来认领土地,可谓技巧算尽。

这部分人充斥于弓箭手之中,与修城筑寨的本意相去甚远,于国于民有害无益。

另有商贾之徒,趋利而来,使新筑城寨情况更为复杂。

韩琦所言,新筑城寨本为军事目的,商人的到来会挤占城内房屋、土地,因地理之便与蕃部交易获利,却削弱了城寨的军事作用。

若汉商与蕃民之间因利益之争,而激化矛盾,则更加重边防危机。

从后来水洛城修建过程来看,韩琦的这些担心不无道理。

水洛城从大张旗鼓开始修筑,到中途辍听,经实地调查,“只筑得数百步,例各二尺以来”,与之前修筑南市城、镇戎军城相比,工程进度可谓缓之又缓。

朝廷态度不定是其中一个原因,也与主持修城官吏向国家漫天要价,坐取邀赏有关。

水洛城的修废之争,不仅仅是一个军事据点,背后还有利益博弈。

陕西战事,久而无功,朝廷上下对此多有非议,一些庸碌边臣,在军事上未立寸功,却另辟蹊径,欲在筑城上希冀有功,作为升迁之资。

修水洛城最大的支持者郑戬任陕西四路招讨使期间,因循守旧,对沿边军事建设无所裨益,临被撤换之际,却急于修筑水洛城,其意图令人怀疑。

与之有相同想法的有一批人,韩琦称之为“贪功之人”。

“唯务兴事求赏,不思国计。

故昨来郑戬差许迁等部领兵马修城,又差走马承受麦知微作都大照管名目,若修城功毕,则皆是转官酬奖之人,不期与尹洙、狄青所见不同,遂致中辍,希望转官,皆不如意。

今若水洛城复修,则陇城川等又须相继兴筑,其逐处所差官员将校,人人只望事了转官”[1]卷149,3607。

这些修建水洛城的官吏除有升迁官职的谋虑外,还可在修筑中侵吞各种款项,修毕后,再把亲党故旧招致来,充当商贾或弓箭手,继续坐取其利。

强大的利益驱使他们结为一体,上下活动。

最终,修筑派获得胜利,朝廷“乃诏(郑)戡等卒城之”。

水洛城的修筑确实为巩固边防起了重要作用,以致到南宋时,还作为抗金的前沿据点。

正是因为韩琦等人的争取,才使水洛城防卫仍以蕃兵为主,羌人免受离家之苦。

主持修建水洛城的刘滬卒后,“其柩东归,居人遮道号泣请留,葬水洛,立祠城隅,岁时祀之”
[2]卷324《刘滬传》,侧面证明汉蕃关系因水洛城更为密切。

古渭寨的修筑也是一个充满争议的过程。

古渭寨的人口、经济及政治军事意义要远大于水洛城。

古渭寨距秦州三百里,“古渭,唐渭州也,自至德中陷于吐蕃”,唐末,古渭州的陷落是中原政权退出陇西地区一重大标志。

羌人在此经营多年,若能收回这一地区,可功盖汉唐,北宋君臣对修筑古渭寨极为看重,“至皇祐中始得其地,因建为寨,上将恢复河陇,故命建军以开拓之渐”[2]卷233,5645同水洛城一样,起因源自羌人献地,“初,青唐蕃部蔺毡,世居古渭,积与夏人有隙,惧而献其地”[2]卷318《张昇传》。

而权知秦州范祥“纳之,请缮城屯兵,又括熟户田”,于是“蕃部惊扰……杀官军千余人。

诏秦凤路部署刘涣领兵讨之”[1]卷174,4203。

事后,范祥因擅自筑城,被贬官,而古渭寨的修废又引起朝廷内部的争议。

此次争议,双方各持一端,在争论的广度和深度上,比之于水洛城之争,有过之而无不及。

土地问题成了争论的焦点,支持者宣称古渭寨荒田甚多,取之则蕃汉各得其利,而反对者认为蕃部土地无利可图,反徒增烦扰,如吕公绰言:“天下之大,岂利区落尺寸地以为广邪?”[2]卷311《吕公绰传》朝廷在综合权衡之后,决定修筑古渭寨,古渭寨最终由秦凤路主持修成,军事上,因其位置重要,屯驻大量军队,神宗熙宁年间,升为通远军,“秦州常患地阔远难管摄,若得古渭蕃盛,因建军令救应侧近城寨,分秦州忧责,接引滔河一带蕃部,极为长利”[1]卷214,5205,成为熙宁时经营熙河的前沿跳板;经济上,成为汉蕃交易的重要市场,并设置市易司。


起初,反对修筑古渭寨的意见主要是担心蕃部报复,边陲不宁,而后来事实确如此:“既而诸羌果怒争,塞下大扰,经二岁乃定。

”[2]卷332《陆诜转》无独有偶,曹玮建南市城,刘滬筑水洛城之前或期间都与蕃部发生了一定规模的武力冲突,结局都是官军获胜,最终控制这些地区。

三城的修筑都是以羌酋献地而起,为何蕃部献地之后又来争夺呢?其间原因,与羌酋和边郡官吏关涉较大。

可从西羌内部的社会、经济形态作一分析。

从羌人的社会形态结构看,应处于部族首领时期,西羌诸部互不统一,以家族、部族的形式占据一地聚为一社会群体,即史中所称的“族帐”,靠血缘关系、族内习俗及酋长个人威权系结,因其无明文制度,故不能视为政治实体,故而社会组织模式十分脆弱,“今洮河间诸州并无大族为主,虽有瞎征及欺巴温之徒,各恃众自立,然文法所及者,俱不过一二百里”[3]卷140《上神宗论进筑河州》,1590,无从与具有高度组织性和相对先进政治制度的宋朝官府对抗。

经济上,族内土地及其他资源仍是族人共有,公私产权界限模糊,族内已出现贫富阶级分化,酋长可拥有最重要的一份,但对本族共有财产不具绝对支配权。

族内公共事务及与官府交涉之事,多由羌酋来操办,因权责不对等,羌酋有权处理本族事务,却可逃避代言本族公共利益的责任。

北宋虽疆域蹙狭,但依然坚持天子居中央、四夷来附的政治秩序,征讨与安抚手段并用,将汉人政权的一套政治、经济制度施之于四夷。

朝廷不仅获取土地,而且在蕃部设官治理,贯彻朝廷法令,还可征收赋税,汲取兵源。

由于汉蕃习俗、语言差异巨大,两者隔阂较深,故难遂所愿。

而在与蕃部的交往中,发现在蕃部上层比较容易找到突破口。

北宋不仅对西北诸蕃首领授以官职,曲意拉拢,对西南诸蛮也用同一方式,所授官职既有军主、都指挥使、指挥使等仿宋代军职系列,又有刺史、团练使等诸使系列,后来还有大小使臣系列。

朝廷官职的崇耀,及财物的赠送,使酋长在本族的地位更为显要,无形中增进了与官府的亲近度,同时与本族族人却日益疏远。

三城羌酋献地之事并非孤立事件,蕃部献地另有募熟羊堡蕃部献地,秦州青鸡川蕃部献地,陇山笼竿城诸族,大洛、小洛门砦两马家、朵藏、枭波等部,安远寨蕃部献地,秦州大小马家族献地内附等②,这些可视作朝廷对夷政策长期运作显现出的功效。

朝廷在招纳羌酋上取得进展的同时,亦对蕃情认识存在不少误区。

羌酋对朝廷表示亲近不能视之为蕃部大众一概对朝廷有归附之意,羌酋的利益诉求不能等同于本族的全体愿望,羌酋所献土地不全为本族所有的土地,“蕃部贱土贵货”,也是对蕃部生产方式的误解。

而水洛城与古渭寨的情况远为复杂,皆为本地的商贸中心,商旅众多,除有一两个大族外,夹杂有其他小族,甚者汉人逋逃者,彼此利益关系错综复杂,诸方利益本身就难统一。

大族首领不仅难以掌控外族,甚至本族之事也不能全权做主。

合乎逻辑的推测,应为三城的羌酋在未与其他帐族和本族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将本地的权益和盘托与官
府,等朝廷派官吏来交割这一地区之时,其他部众才发现其利益受损,故有举兵争夺之事发生。

此外,蕃部举兵阻挠修城与边郡官吏亦有莫大关系。

秦州距宋夏交战的主战场较远,秦凤路官吏难以凭军功获得升迁,蕃部献地为其提供了机会。

实则,边郡官吏兴边事多为营私计,与朝廷整体布局多有出入。

朝廷新获一蕃地,以“根括闲田,课以租赋”和“以官钱典卖蕃部田”的方式,将所获得的土地钱物来招募弓箭手守边,对蕃部利益适当照顾,可谓良法。

然边郡官吏在执行中却不尽如此,其通常的做法,先向朝廷虚报蕃地多有空闲之地,朝廷信以为实,付与措置之权。

羌酋献地后,再在土地多少,荒地与田地,无主土地与熟户田地等问题上,或隐瞒漏报,或夸大其数。

有时边郡官吏立功心切,甚至“刮熟户田”。

这些问题的夹杂不清,对边郡官吏而言,仅仅是加大了行政执行程序的复杂度而已,而对蕃部却关系到切实的利害。

蕃民在受损之余,却将边郡官吏的侵害行为,视为奉朝廷的旨令,故反抗矛头指向朝廷。

朝廷则认为蕃部贪求无厌,出尔反尔,不能姑息,而筑城成为引发冲突的诱因。

双方都为此付出代价,曹玮修秦州堡寨时,“唃厮嵒率众数万大入寇”,曹玮领兵“追奔三十里,斩首千余级”[2]卷258《曹玮传》;刘滬修水洛城之初,“(羌人)聚兵数万合围,夜纵火呼啸,期尽杀官军”,刘滬迎战,“一战氐溃,追奔至石门”,在水洛城停筑期间,“氐众惊,收积聚、杀吏民为乱”[2]卷324《刘滬传》;古渭寨修筑时,羌众“杀官军千余人”,刘涣“破蕃部,斩首二千余级”[2]卷12《仁宗本纪》。

其他小规模冲突引发伤亡,更难计其数。

古渭寨修城之后,边帅经常发兵征讨不附的蕃部,“奄东熟户久不顺命,招呼不至,王韶遣王存等破荡”,王韶还曾“讨蕃部蒙罗用,以其不肯内附”[1]卷235,5703,因筑城引发的震荡仍未停止。


宋廷在秦凤路蕃地最终确立统治是通过一批又一批的堡寨来实现的,至徽宗政和五年,“筑震武城,至是,唃厮啰之地悉为郡县矣”[4]卷28,716。

筑城之先可预测到不利后果,部分未能幸免,反叛平息后,蕃部被迫承认既成事实,朝廷也作出一些让步,把多占之地退还羌人,神宗熙宁四年下诏,“元献地(甘谷城)蕃部的实愿献多少地,如不系元初献者,并还之”[1]卷212,5143,使羌众不堕生业,不因之生事。

可预料的收益在蕃部地区稳步的实现,朝廷在蕃地建立城寨后,意味着实辖领域的扩大,设立官司,屯驻军队,可以堂而皇之地稽查户口,登记造册,设场立市,征收赋税,将汉地之法用之于蕃地,“今(新招蕃部)三十万众若能渐以文法调驭,非久遂成汉人”[1]卷233,5655,皆属以前欲为而不能为之事。

北宋亦为此付出巨大代价,“其后以兵连祸结,疲敝中国者,以郡县其地故也”[3]卷140,1593。

以历史较长时段而论,汉化与胡化互有回流,交错进行,秦陇筑城开启了秦州蕃地的汉化进程。

蕃部在接受汉制的过程中,内部社会结构进一步瓦解,羌酋成为蕃官,羌众逐渐成为编户,习俗随之变易,秦州蕃地掀起一轮汉化浪潮,较之于唐末秦陇地区的大规模胡化,可谓是一场逆转。

秦州地区的民族结构、社会风貌同时随之改变。

注释:
①王韶:《平戎策》,见《宋史》卷328《王韶传》。

②以上见《宋史》卷190《兵志四》;卷191《兵志五》;卷258《曹玮传》;卷266《温仲舒传》;卷311《吕公绰传》;卷492
《吐蕃传》。

参考文献:
[1][宋]李焘,撰上海师大古籍整理研究所,华东师大古籍整理研究所点校.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2004.
[2][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3][宋]赵汝愚.宋朝诸臣奏议[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4][宋]陈均.皇朝编年纲目备要[M].北京:中华书局,2006.
(责任编辑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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