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补充协议5篇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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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补充协议5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人(全称):(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工程名称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付款方式
乙方材料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三十万元,施工工程完成50%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万元,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万元,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二十七万元。
剩余工程款五万
元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于第一年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支付。
乙方负责提供正规发票。
二、承包方式
除按照上海大众规定的《上海大众汽车VW品牌意向特许经销商
展厅建设装修材料及配套设施清单》之外,由乙方包工包料,上海
大众指定品牌由甲乙共同确认,由乙方购买,费用包含在工程款内。
三、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因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造成乙方员工或甲方、第三方损害由乙方负者。
四、竣工验收
本工程需经上海大众公司、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视为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如因乙方原因无法通过工程竣工验收致使不能按期
完工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本补充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与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六、其他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本协议未涉及问题,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协议产生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补充协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建设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书
发包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甲方建设的“24-25-27A-27B-35楼及地下室”项目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24-25-27A-27B-35楼及人防地下室”项目的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如下补充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本补充合同为双方自愿达成,不需经漳州市建设局和市工商局鉴证,为有效合同。
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作为履约合同的依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
1、土建、水电、消防、二次装修、室外景观及室外总体管道工
程(甲供材料及由专业部门施工除外:电信、有线电视、自来水、
永久性供电);
2、电信、有线电视、自来水、永久性供电、电梯等专业施工项
目由甲方另行分包,乙方除向分包单位收取工程总额2%的配合费外,不得向甲方收取分包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若自来水、永久性供
电等项目由自来水公司、供电局指定公司施工,乙方亦不得向甲方
收取分包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但乙方不承担因分包工程安全、质量问题引起的经济方面的责任。
各分包单位水电费自负。
三、工程保证金:
四、施工工期:自年月日开始,自施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为个
-1-
日历天。
双方协商而定。
五、建安工程取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工程量按实计算:
工程量根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会审纪要、甲方变更通知单、现场签证等文件按实计算
2、定额套用:
2.1《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2.2《福建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预算定额》(FJYD-201-2005)
2.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年版)
2.4《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2005)
2.5《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501-2005)
2.6闽建筑[2004]12号文、闽建筑[2005]24号文、闽建筑[2006]36号文。
2.7《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并执行建筑[2005]15号文、闽建
筑[2010]27号文、闽建筑[2010]39号文、闽建筑[2010]43号文、闽建筑[2011]6
号文。
2.8费率按2005年取费标准及调整文件进行计取。
.2.9本期工程合同内施工期范围与上述定额相配套的各种政策
性调整文件均为本期工程计价按实结算的调整依据。
3、材料价格
3.1钢筋、水泥、商品砼牌由甲方确定品牌,价格根据各幢单体
主体工程施工期间相应的《漳州工程造价月份信息》算术平均值,
作为该栋号楼的钢筋、水泥、商品砼结算价。
砖、石、砂按市场同
期的《漳州工程造价月份信息》算术平均值价格定价确认,机械台
班单价按《2011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机械台班单价》执行。
3.2建筑装饰工程的涂料、饰面材料、特殊贵重材料、防火防盗门、卷帘门、幕墙、半成品门窗等材料的型号、规格、品牌、厂家
由甲方确认,价格在甲方确认的价格上浮
8%作为主材结算价。
3.3安装工程主材及辅材按《漳州工程造价月份信息》算术平均
值价格定价确认。
其中配电箱、电线电缆、阀门、洁具、给排水管
等型号、规格、品牌、厂家由甲方确认三个品牌以上进行采购。
信
息价无主材价格由甲乙双方经市场询价后确认。
3.4其他未定价材料价格套用施工期相应的《漳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当期的建
设工程材料综合信息价,信息价未列的材料由甲乙双方经市场询价后确认。
4、取费标准:
4.1工程类别按规定取费
4.2劳动保险费需合同签订时提供劳保核定卡,计费按劳保核定
卡降一级计取。
文明施工费按相关规定计取
4.3税金按当地规定计取
5、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企业管理下的劳动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乙方承担施工期间的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等所有施工管理手续。
6、施工过程中确认有效的设计变更、签证、监理等文件。
7、结算方法:
工程按上述约定方法结算,结算价款按工程总造价下浮3%,但
由甲乙双方定价材料及甲供材料、签证部分,在结算时不再下浮。
五、进度款支付及结算:
1、工程施工按施工进度付款进行;
2、乙方施工至地下室±0.00浇捣结束,甲方退还工程押金人民
币伍佰万元整。
3、乙方施工至主体四层后,甲方退还剩余工程保证金同时开始
工程量进度审核,乙方完成主体四层后十天内并支付至已完成工程
进度的80%支付给乙方。
4、以后均按月完成工程总量80%支付.
5、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报送月进度完成量和次月进度报表,甲方应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并按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6、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14天内甲方支付至总造价的85%,其余
款项待竣工结算(审核期为3个月),审核完14天内应付至总造价
的97%,留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土建1年,水电2年,防水5年)后按各分部的保修期分期分批返还,保修金返还后,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范围内的保修内容,乙方仍
需负责保修。
7、如乙方原因当月完成工程量未达到甲乙双方审批后的施工组
织设计中的施工计划进度时,该月进度款60%予拨付,次月完成工
程量符合施工进度要求,则上月余下工程款待下月拔付时一并支付
施工进度款。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上述条款对乙方进行负责,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建
筑工程进度款,应付款部分按2%月利息给乙方,工期顺延。
2、乙方应按上述条款对甲方进行负责,若乙方未按期完成,造
成甲方实际经济损失,造成损失部分按2%月利息给甲方,工期顺延。
3、乙方承包的工程若遇自然灾害和政策及政府指令性停工的情
况下,该工程相应顺延工期,但必须以申请报告为准。
4、为保证乙方垫资款的安全,甲方愿意将工程在建项目的楼盘
以开盘评估价的八点五折抵押给乙方,作为工程款保证款,但甲方
必须办理相关抵押手续。
七、工程质量:按审查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验收评定标准、质量等级要求为:合格。
八、施工管理:
1、乙方驻现场代表:,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若发生转包,甲
方有权终止乙方承包权,乙方并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约定的期内如不能按期竣工,延期在十五天之内,每
天按人民币叁仟元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在工程结算中扣除。
若甲方原
因造成拖延工期,同样按此规定时宜行赔偿。
若因拖欠工程款造成
停工的,甲方应负责赔偿停工期间的所有损失。
3、乙方负责协商承包范围外另行甲专业施工队伍分包的项目施
工管理工作,确保
工程进度和质量,承担总承包责任,但不承担分包工程安全、质量问题引起的经济方面责任。
因分包方原因影响工期,甲方将实事
求是进行签证确认,同时将总工期顺延。
4、甲方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乙方负责协助提供相关报建所需
手续,非甲方原因施工许可证未能及时办理,工期不予顺延。
5、竣工验收后30天,乙方提交给甲方完整竣工图6套、竣工内业资料1份,并提供相关专业资料。
甲方办理该项目工程的有关备
案工作。
(以当地政府要求为准)
6、若连续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或中雨以上造成不能施
工的,工期顺延,但须甲方按实进行签证确认,不计窝工费。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质量和工期,必须编制详细
的施工网络和进度计划,在每周监理例会上,乙方应报本周完成工
作情况,并报下周工作计划。
乙方在每月25日报送月度进度款时,
甲方和监理要根据施工图纸和规范、验收标准等检查当月工程质量,乙方应予整改,整改合格后方予拨付进度款。
8、乙方在施工中未能达到当月计划的进度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下个月补上不能延误整体进度计划。
9、所有材料、设备须具有出厂合格证,进场必须报请监理、甲
方现场验收(批号、数量、规格等),未经报验的材料,甲方及监
理有权制止使用:如造成工期及其它损失,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报
验材料进场后,应按有关规定送检,试验报告合格并送甲方工程部
或监理单位备案后方能使用。
10、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须经甲方签定、盖章确认后生效,未经甲方确认的变更,甲方对其产生的费用不予认可。
11、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如工程停工或大面积返工等)导致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及形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
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
12、甲方只与乙方派驻现场的委托代理人产生工作关系。
八、本补充协议书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有抵触的,以本补充协议书为准,本补充协议书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补充协议书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定后,加盖双方公章,乙方缴清工程保证金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束工程款
付清后终止。
十、本补充协议书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以下空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约时间:
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一)】
甲方(合作单位):
乙方(合作单位):
一、合作内容
二、合作方式
三、工程支付方式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范本
2、本工程施工完成三层时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5%工程款。
3、本工程施工完成主体封顶时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量的75%工程款。
4、本工程施工完成全部工程量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量的15%工程款。
5、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量的5%工程款。
6、剩余5%工程款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两年届满付清工程款。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履约保证金*佰万元整,本工程完成至正负零时甲方向乙方返还全部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四、施工期
五、工程计价及结算
2、执行二类工程上限取费。
3、施工合同签订采用可调价+经济签证+材料差价合同形式。
4、材差按市场价计入(计取税金、运费及材保费)
5、人工工资调差按同时期当地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6、经济签证累计超过贰拾万元的随工程进度款支付。
7、工程竣工四个月之内完成该工程的结算内容。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如资金短缺等),乙方未能按本协议完成合作内容所约定的工程项目,每逾期一天,按未完成工程量造价每日千分之二处罚。
中途停工达一周的,每日千分之二进行处罚。
中途停工
达半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二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要求,则乙方赔偿该工程的实际全部损失。
2、因甲方责任(如前期施工手续或三通一平等),使乙方无法完成合作内容所约定的工程项目,造成的逾期由甲方按照违约责任第
1、条的相关金额支付给乙方,并相应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未按本协议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则甲方支付乙方应付款额每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4、施工临时排污费、临时设施管理费、环保费等需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办理。
民工工资保证金由甲方统一交纳,支付乙方进度款和结算款时分期扣返。
扣返时甲方须提供乙方相应发票。
七、甲、乙双方招标程序完成,另行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如和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支付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发包铜陵市上清凉寺大雄宝殿、中清凉寺和地宫项目工程给乙方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项目名称:铜陵市上清凉寺大雄宝殿、中清凉寺和地宫项目工程
二、工程范围:包括土建、水电安装、装饰工程、消防工程、附属工程、绿化、亮化等。
三、工程计价
1、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2、取费标准: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相应专业取费
费率。
3、材料价格:执行《铜陵工程造价》施工期均价(开工至初验)信息价没有的双方询价后核定。
4、人工单价:按现行最新标准执行,遇国家调整相应调整。
5、安全文明施工费:执现行最新标准执行;
6、施工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结算时按政策性调整执行。
四、工程款支付
每个单体工程施工时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
单体工程外脚手架拆除后付工程总造价的80%,单体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后付工程总造价的90%,附属工程、绿化工程初验合格付至合
同价(预算价)的90%。
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后90天
内审计完成。
审计结束后支付工程决算价的97%,剩余款工程款在
一年内付清。
五、工程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365日历天。
2、承包人于
年
月
日进场施工。
施工工期由进场施工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六、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30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报送合格的
工程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的工程价款结算资料90日内办
理完工程价款结算,超过90日,按承包人上报的结算价款为准,发
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完工,甲乙双方确定,乙方按全部工程总造价的日
万分之五支付给甲方。
2、甲方延期付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违约金。
八、工程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保证金额为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
签订合同后3日内打到甲方指定账户。
九、本补充协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人:**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经发、承包人协商就**“御景华庭”商住楼工程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人民币壹仟万元工程保证金。
二、承包人垫资修建该工程从平基土石方至地下室负三层钢筋混凝土底板上口处。
三、发包人从承包人施工该工程地下室负三层底板上口以上工程时,按承包人当月完成产值(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
在次月10日内支付承包人工程进度款。
四、承包人完成本工程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设计施工图正负零时,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
承包人完成
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
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叁佰万元。
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时(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
佰伍拾万元。
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时(含
地下室三层)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伍拾万元。
承
包人完成主体竣工发包人返还承包人所交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
此
工程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五、承包人垫资修建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按垫资额(以发包人和监理人认可为准)的80%分五次支付承包人。
第一次,承包人完成
主体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
土工程)至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三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
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
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发包人支付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
竣工发包人支付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六、承包人垫资部分工程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第一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正负零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
总款30%.第二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十层(含
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三次,承包人完
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二十层(含地下室三层)发包人支付
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四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至三十层(含地下室3层)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程款总款20%.第五次,承包人完成主体(钢筋混凝土工程)竣工发包人支付土石方工
程款总款10%.此款按合同约定支付不计利息。
七、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采用定额或定额文件规定计取进入决算。
八、质量保修期满两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5%.质量保修期满三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40%.质量保修期满五年,发包人返还承包人质量保证金15%,此款不计利息。
保修工作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时,扣除已垫付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保修费用。
)
九、发包人每支付承包人工程款时,承包人提供支付款额的正规的发票给发包人。
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移交给发包人,审计报告双方认可后,发包人在4个月内完成工程余款的支付。
十一、本工程平基土石方,土石比按该工程地勘报告提供的数据和双方实际仗量计算,土石方运距按双方认可运距计算,其他按定额及文件规定计算。
十二、承包人完成该工程至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其施工期达到或提前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工期,发包人可另支付承包人已完工程款的5%.十三、本工程竣工验收前15日,承包人提供该工程全套竣工验收资料。
十四、本工程计价依据只采用【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贵州省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计价定额】2004版和该定额同期的定额配套文件计价,其他计价定额和调差文件本工程均不采用。
发包人(盖章):**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盖章):
2013年月日
承包人(盖章):贵州宏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盖章):
2013年月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发包人: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广东宏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乙方)清远民族工业园办公楼装修工程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增......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工程承包资质等级为级,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关于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
补充协议:第一条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项......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合政办〔2013〕55号)文件要求,本工程施工合同(编号:())补充以下协议:1.
本工程农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甲乙双方于2007年月日签订了关于甲方开发的“”项目期号
楼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现达成以......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第一条人员要求1、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项目
经理及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是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且在施工期
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项目经理及其他施工管理......
xxx项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和乙方于20xx年xx月
xx日签署了《xx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因招投标、设计深化......
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出于双方合作的具体执行细节角度考虑,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鱼塘承包合同的基础上,
就未尽事宜事项增加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鱼塘最后面的边坡,甲方允许乙方整理大概约亩的菜地作为承租,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年。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该鱼塘临时建筑物的上方,整理大约三亩的菜地自用,三亩范围内的树苗,由乙方负责异地移植。
三、甲方对外出租的菜地杀虫需要使用农药,由于乙方所承租鱼塘的上游全部是菜地,杀虫使用农药必然会对乙方所承包的鱼塘产
生影响,造成鱼虾死亡的风险,如若上述原因造成鱼虾死亡的后果,甲方需给乙方作出责任赔偿。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六、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