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发[2011]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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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正文:
----------------------------------------------------------------------------------------------------------------------------------------------------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渭政办发[2011]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十一五”期间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快速发展,农村公路新增1.2万公里,总里程达到1.65万公里,全市100%的建制村和70%的自然村通了沥青(水泥)路,农村交通运输条件得到根本改善。
2007年,按照全省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要求,韩城市、华县和澄城县及时落实了日常养护财政配套资金及人员经费,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
但由于其他县市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财政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人员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公路功效的正常发挥。
当前,我市农村公路已由建设期向养护期转型,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农村公路是全市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公益性基础设施,也是承接国家和省干线公路、连接城乡的交通纽带。
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出行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质量。
缺乏养护的农村公路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引发不稳定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养护责任,建
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加快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进程,提升农村公路的管养、服务水平,确保农村公路交通的运营安全,为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二、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一)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根据国务院2011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陕政发〔2006〕72号)精神,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完善公路养护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各县市区要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标准,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县级财政转移支付中用于乡(镇)的交通道路建设资金要集中用于村道的大中修养护。
乡(镇)政府要根据辖区内的乡道、村道里程,安排必要的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用于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要积极拓宽农村公路养护融资渠道,采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和路林置换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筹集资金,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同时,要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一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户储存,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本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实行定期审计,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财政配套资金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
(三)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量大面宽,要坚持整体推进,主次分明,长短结合,区别对待的原则。
县道要以“干线化”养护为重点,乡道以“标准化”养护为重点,村道以“规范化”养护为重点,坚持集中养护和日常养护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养管的长效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管。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养护人员和责任,全面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工作,力争到2012年底,完成县道绿化;2013年底,完成乡道绿化;2015年底,实现全市农村公路宜林路段绿化率达到100%。
(四)强化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各县市区要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为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和路政管理提供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完善日常路政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的依法治路模式,建立“专群结合”的治超工作网络,加大农村公路治超力度,切实保护好农村公路。
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适时做好农村公路勘界工作,坚决取
缔马路市场,拆除违章建筑,确保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确保公路畅通。
(五)积极开展“交通运输示范县”创建和“好路杯”竞赛活动
各县市区要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和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的示范县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示范县”创建工作步伐,确保利用3-5年时间,全面实现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
要认真开展好“好路杯”年度竞赛活动,加大巡查检查、考核考评工作力度,全面提升公路服务水平。
对在“好路杯”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市上将按一、二、三等次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同时,对组织活动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
三、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考核机制
农村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监督检查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行业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逐步建立完善农村公路养护考核机制。
市交通运输局要制订管理养护监督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职责,切实将管理养护责任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要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对乡(镇)政府、交通运输部门的考核力度,全面推动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