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盗刷信用卡)律师拟定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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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
(20XX)粤正民律意函字第号XXXX银行XXXX支行:
广东XX律师事务所受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如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就贵行侵权事宜,向贵行严正致函如下:
一、本律师依据委托人的介绍及提供《授权书》等资料及其陈述,可知:
委托人于20XX年在贵行办理信用卡,卡号:XXXXXXXXXXXXXXXXXXXX,在20XX 年XX月初委托人上述信用卡在XX盗刷XX笔美元,期间没有任何短信通知。
回国后当月又在国内分两次被盗刷人民币XX元整,委托人收到盗刷短信的通知,随即向贵行信用卡中心XXXX95599申请挂失冻结并成功,并于此后报案。
很久之后,贵行通知未收到任何资料,但因通知时距案发时间较长,原始资料已丢失,委托人于20XX年上半年重新报案,并取得受案回执。
此后委托人将所有相关资料,包括受案回执,警方资料,个人护照详情等不止一次发送给贵行相关部门,并多次打电话催促,期间除不断接过贵行多个恐吓还款电话,该信用卡盗刷案件一直没有任何结果,直到20XX年初贵行相关部门每次都是以还在调查中为由说该案没有审理完毕,而且说委托人还有另外的信用卡欠款(被盗刷后委托人曾主动还掉自己消费的款。
但是自案发挂失后已收不到贵行的信用卡账单邮件,直至20XX年下半年才恢复,且因盗刷的利息滞纳金等已于原金额混淆一起,根本无从分辨。
在此期间贵行除上次告知外,并没有专人联系委托人处理该问题。
)在20XX年底的委托人又几次打电话给贵行,有一次贵行人员说已经处理完毕并告知委托人,需要委托人连本带利偿还XX元人民币和X百美元,但是委托人从未收到任何关于此事的处理结果且三年多来贵行几乎不联系委托人(有委托人通信账单为证)。
在那次电话中工作人员说已经记录问题并反馈,说7个工作日内给委托人结果,但是至今(20XX年XX月XX)没有任何贵行方面的回复。
委托人现打电话询问的时候,贵行已经查不到委托人的任何投诉信息,且贵行说无法处理。
二、本律师认为,委托人在贵行办理了银行信用卡,即与贵行建立了合同关系,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应为有效。
贵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负有保障用户信用卡安全的责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完善相应技术设备,有效甄别取款凭证是银行应尽义务。
本案中他人使用伪造的银行卡取款和消费成功,说明贵行对银行卡设计存在缺陷,对委托人信用卡被盗刷损失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鉴于此,本着妥善解决纠纷,免除双方诉累之目的,今正式函告贵行如下:
1、由于贵行过错导致信用卡被持续盗刷,相关盗刷损失应该有贵行负责承担,并恢复委托人的信用,删除征信不良记录。
2、委托人自被盗刷至今,在委托人经常电话征询并要求回复的情况下贵行对相关征询采取消极应对方式,且处理过程不透明,处理时间严重超出规定时效。
由此造成委托人花费大量时间及精力处理此事,给委托人带来不可逆转的精神损害,贵行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赔偿。
四、若贵行在收到本律师函未对上述事宜进行有效的处理,委托人直接起诉贵行,要求贵行承担法律责任,并支付委托人相关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赔偿。
委托人真诚地希望贵行采取积极的态度,以最大的诚意解决问题。
如贵行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并且采取回避、消极的态度,委托人拒不妥协,将直接通过上述法律程序维权,可能影响贵行的声誉及日常工作,望重视之。
特别提示:
贵行如对本函所述内容持有异议,请在签收本函后三日内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贵行认同本函所述内容。
以上内容,专此函致,望贵行慎重对待,及时处理函告事宜,以避免扩大损失,增加诉累。
附:律师联系方式12345
广东XX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律师执业号:
二○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