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在2007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系列群众体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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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在2007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系列群
众体育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体育局
•【公布日期】2007.01.16
•【字号】
•【施行日期】2007.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体育
正文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在2007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系列群众体育
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部门、市社体中心,有关单项体育协会及行业体协:为活跃2007年春节节日氛围,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再现生动活泼、蓬勃发展的群众体育场景,现就节日期间组织开展系列群体活动作如下通知: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群体活动。
市体育局成立了以吴建华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群体处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春节期间的各项群体活动。
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对群体活动的领导。
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系列群体活动。
各区县、体育单项协会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就近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体活动,特别要注意配合“农民体育健工程”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活动,满足农民的健身需求。
三、要加大对群体活动的宣传报道。
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做好群体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并于2007年2月5日前将春节期间的群体活动安排报送市体育局群体处。
四、要切实做好群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各单位要制定活动的安全预案,完善举办活动的相关手续,确保活动的安全举行。
附件:1、重庆市体育局2007年春节期间群体活动领导小组(略)
2、2007年春节期间群众体育活动安排表(略)
二OO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