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不成业绩指标算不算不胜任工作 开除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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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成业绩指标算不算不胜任工作开除合法吗?
大多数行业的销售是人员流动最大的岗位,原因是销售业绩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一个企业的盈利。
很多企业对于自己的销售团队有指标要求,以及明确的奖惩制度,致使销售人员有很大的工作压力。
人员流动大的岗位或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概率也相对较大。
因为大多劳动纠纷的产生都是在劳动关系结束的时候。
实际的用工过程中,以末位淘汰、绩效考核不合格、业绩指标未达成等解除员工而产生的劳动仲裁案件数不胜数,并且大多都以单位败诉告终。
【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误区】
1.业绩末位算不算不胜任工作
末位不必然等于不胜任工作,有些末位,也是胜任工作的。
不胜任工作,更多的是工作能力不行。
而末位,其实跟工作能力没有逻辑关系。
只要排名,就一定有人是排名在末位的,不能说,排名在末位了,就是工作能力不行。
可能他的工作能力是OK的,但他的同事,都太优秀,才导致他排名在末位的。
这种情况下,他其实是胜任工作的,公司安排给他的工作任务,他都能完成,只是,其他人完成得更好而已。
2.与员工约定业绩要求达不成就解除
在一些岗位,不胜任工作是可以量化的,比如销售和生产,将具体指标写进合同中,未达到视为不胜任工作,进而解除。
看似合理合法,但是劳动法中规定的不胜任工作,应当调岗或培训,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
3.给个别人员规定高指标工作量
针对一些绩效较差的员工,一些公司会与员工约定,规定时间达成某项指标,达不成就解除,看似是给个机会,实际上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用人单位解除不胜任工作劳动者,需提供如下举证:
一、单位首先要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二、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调岗。
或者培训,或者调岗,两个事情,单位至少要干一件。
三、单位要再次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属于违法解除,都会面临支付赔偿金及其他赔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