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控制措施及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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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危险有害因素控制措施及应急措施
1、高处坠落
在施工现场,高处坠落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等高于地面两米以上的施工作业场合,也适用于地面作业踏空失足跌入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
高处坠落事故多是高处作业时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以及使用不合格防护设施所致,如随意拆除、变更防护设施,使用不合格安全带、安全帽,在临边和洞口未设置防护栏及牢固盖板和安全网等。
高处坠落事故还是由于现场管理混乱,个人安全意识薄弱,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无证作业、违章作业以及麻痹大意所致,如未经培训擅自登高,配备了安全带却不固定,在屋顶和管道等湿滑平台工作时麻痹大意等等。
控制措施:
1、严禁随意拆除、变更防护设施;
2、使用合格安全带、安全帽,在临边和洞口未设置防护栏及牢固盖板和安全网等。
3、加强高现场安全管理,提高个人安全意识薄弱。
4、人员进行危险因素及应急措施安全教育培训。
2、物体打击
物体打击是指由于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但不包括因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
主要的伤害类型有高空物体坠落,地面作业时硬物、反弹物碰伤、撞击,运转设备的高速部件废除伤人,各类工具使用不当。
造成物体打
击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设备设施缺陷,陈旧老化,安全性能差,无法承受突然增加的离心力,加上安全防护装置的不齐全,或损坏失灵等;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缺乏,临边和洞口防护栏、安全网安装盒设置不到位,材料堆放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建筑构件搭设未作固定等。
二是未按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冒险进入危险场所;作业时未观察周边环境;高空作业、上层作业或坑内作业中操作方法错误等。
三是没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内容肤浅,不切合实际;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制贯彻不到位,安全交底不明确;现场管理混乱作业环境差,施工中立体交叉作业和违章作业等。
控制措施:
1、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设备设施增加安全防护装置。
3、临边和洞口防护栏、安全网安装盒设置防护设施。
4、材料堆放符合安全要求和建筑构件搭作固定等。
5、按照规定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6、作业时观察周边环境,提前辨识危险因素。
7、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8、进行安全培训流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9、加强现场管理。
3、坍塌
坍塌事故是指建筑物、构建物、堆置物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
常见的坍塌事故有: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塌方等。
造成坍塌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堆置物堆放不符合规范,物体堆放过高、不整齐、倾斜、基础不牢固、外力撞击等;脚手架重心偏移,整体失稳;高层建筑架体高,叠加荷载打,超出下部杆件的屈服强度;新浇混凝土楼、屋盖上堆物过多,严重超载;怕麻烦、图省力、抢速度或有章不循,缺乏安全知识或经验不足,不按施工方案作业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从而触发了危险因素,造成坍塌或倒塌事故;技术缺陷、管理混乱。
控制措施:
1、堆置物堆放符合规范,物体堆放过符合要求、整齐、不倾斜、基础牢固、外力无撞击等;
2、脚手架重心不偏移,整体稳固;
3、按照施工方案作业;
4、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安全交底。
4、起重伤害
起重伤害是指从事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作业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汽车吊、电动葫芦、千斤顶等作业。
起重伤害的类型主要有:吊物、吊具、吊压、打击事故(水平方向打击);吊物坠落打击事故;结构损坏事故;吊车倾翻事故;违反了十不吊规定的,如斜吊、吊物上站人、捆扎不牢等。
造成起重伤害事故的原因分四个方面:
一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如零部件质量缺陷、安装失误或不符合要求、设备设施陈旧老化等。
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如司机缺乏责任心,操作技能差,精力不集中,对作业环境不熟悉;地面挂吊和指挥人员未按作业规程检查和指挥作业,违章操作;工作前未检查吊索、吊具;操作中造成失误。
三是环境因素,主要有因雷电、台风、地震等造成的出轨、倒塌和倾翻事故;因场地拥挤、杂乱造成的碰撞、挤压事故;因亮度不够和遮挡视线造成的碰撞事故等。
四是管理缺陷,主要有起重机械性能差,维护保养不够致使机械性能达不到设计要求;起重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吊具、吊索不符合要求;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无证上岗;违规租赁、借用起重机械,违规聘用司机;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不执行专人专机规定,指挥人员不熟悉机械性能和现场环境,违章无人制止,导致现场管理失控。
控制措施:
1、定期对设备进行点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等。
2、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调高司机、地面挂吊、指挥人员安全意识。
3、工作前检查吊索、吊具。
4、雷电、台风、地震等不良环境停止作业。
5、亮度不够和视线遮挡时停止作业。
6、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7、指挥人员熟悉机械性能和现场环境。
8、加强现场管理制止违章作业。
5、触电
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有:设备设施不符合电气安全技术规定,设备陈旧老化,无接地、接零保护措施,违规操作,维护保养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冒险作业;
现场管理混乱,电气线路乱拉乱接不符合规范,违章行为无人监管。
控制措施:
1、电气设备有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定期维护保养;
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电气线路严禁乱拉乱接不符合规范,现场管理人员进行监管。
施工应急措施
一、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事故接受和通报程序
发生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大声呼喊示警,并立刻报告当班主管,当班主管要结合现场情况及现场处置方案的内容制定抢救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当班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尽可能切断事故源头,如扑灭初始火灾或切断电源等。
如果事态仍得不到控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应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说明事故情况、目前应急救援处理情况等。
(2)警戒、疏散、救护程序
①在事故险情出现时,现场指挥人员应首先疏散无关人员,令其撤离险区域;应急疏散命令下达后要及时传达给每一部门每个人,各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撤离;撤离要按次序按应急疏散路线有序进行;
②只要事故险情无法控制,涉及员工生命安全时,当班现场人员应紧急撤离危险区域;根据应急预案疏散图指引,以最近的路线和最少的时间,迅速撤离;
③在抢险过程中,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应根据事故险情变化,调整应急应变措施;
④如有人员受伤,应第一时间救护受伤人员,迅速使其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受伤人员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停止,可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并打120救护电话。
(3)扩大应急响应程序
启动本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公司内部二级)响应后,事故仍不能得到有效处置,或者有扩大、发展趋势,或者影响到企业周边社区时,由公司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报请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援或者建议启动上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即公司外部应急响应)。
事故现场危害消除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宣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现场恢复正常。
二、应急救援相关人员名单及电话
值班室24小时联系电话:
应急指挥机构工作小组联系电话:
中心医院:
三、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因触电而受伤的伤员救治
发现触电的抢救迅速脱离(切断)电源
1.(1)沉着应对;(2)思路清晰;(3)方法正确;(4)抢救及时
2.平地上的抢救:
关闭开关;拔掉电源;剪断电源电线;用绝缘物搞掉电线或伤员;站在绝缘物垫上
3.高处的抢救:
脱离电源,防止高处跌落,救护者在救护中自身要防坠落、摔伤措施;转移到平地上;进行诊断;迅速抢救:
止血;骨折固定;口对口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法
4.抢救方法:
(1)神志清醒,有意识,心脏跳动,但呼吸急促,面色苍白,或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此时不能用心肺复苏法抢救,应将触电者抬到空气新鲜、通风良好的地方躺下,休息1-2小时,让他慢慢恢复正常,天凉时注意保温,并随时观察呼吸,脉搏变化;
(2)触电者神志不清,判断意识无,有心跳,但呼吸停止或极微弱时,应立即用仰头抬颏法,使气道开放,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此时切记不能对触电者施行心脏按压,如此时不及时用人工呼吸法抢救,触电者将会因缺氧过久而引起心跳停止;
(3)触电者神志丧失,判断意识无,心跳停止,但有极微弱的呼吸时,应立即施行心肺复苏法抢救,不能认为尚有微弱呼吸,而只需做胸外按压,因为这种微弱呼吸已起不到人体需要的氧交换作用,如不及时人工呼吸即会发生死亡,若能立即施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就能抢救成功;
(4)触电者心跳、呼吸都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不得延误或中断:
a.单人抢救:先吹气二次,再按压15次,15:2,不断交替,直至恢复,或有人来接替(医护人员);
b.双人抢救:先吹气一次,再按压5次,5:1,不间断直至苏醒或有医护人员来接替。
物体打击应急处置措施
若发生人员物体打击事故,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发现有人发生人员物体打击后,现场有关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
并立即上报。
(2)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
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4)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起重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若发生起重伤害事故,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发现有人发生人员起重伤害后,现场有关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关闭电源。
(2)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
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3)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
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
有骨折
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
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4)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