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店学校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特困寄宿生资助工作小结[修改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篇:三店学校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特困寄宿生资助工作小结
三店学校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特困寄宿生资助工作小结
我校依据《东西湖区财政局、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的通知》、《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及《东西湖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贫困生给予生活资助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把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让寄宿生和贫困学生家长切实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在接到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认真学习了《东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特困家庭寄宿生资助发放管理办法》,深刻领会了文件精神,专门召开了“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特困寄宿生资助工作”专题会议。
为使资助贫困生家喻户晓,我校首先通过校务公示栏及学校班主任会、校讯通等形式对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流程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广泛深入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家长、社会全方位了解惠民政策,熟悉贫困生资助申报程序。
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杨国高校长、彭帮武书记为评审组长,副校级干部为副组长,六----九年级年级组长和班主任、部分班级家长代表及政教部门成员为小组成员的领导机构,并制定了《三店学校关于贫困家庭寄宿生申领补助资格的评审意见》,由该组织机构负责本校特困家庭寄宿生资助评审认定工作,政教处负责具体工作的操作和落实。
二、严格评审程序,确保公开公正
在对贫困生的评审过程中,学校根据一百九十八名住读生的家
庭经济状况,采取先让学生或家长自己申报,然后由学校会同班主任等进行摸底调查,依据“特困寄宿生的界定标准”认真审核填表、居委会审核盖章等方式确定贫困生初定人员,然后召开审核会,对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民主评议,对初定人员进行审查、核实、评定,最后确定具体人员的办法进行公示、上报,确保那些真正需要从经济上帮扶的学生一个不少,享受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优惠政策。
三、落实相关政策,补助发放到位
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我校评审领导小组明确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严格按照《东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特困家庭寄宿生资助发放管理办法》及上级部署的工作要求运作,确保了区下达给我校的资助贫困生名额及寄宿学生数全部落实到位,让家长感受到了党的温暖。
整个补助发放过程做到了求真务实,程序规范,透明度高,资助工作有序有效,家长与社会反响良好。
我校在此次补助发放中,共有30名贫困住读生享受了贫困生生活补助费(每人500元),198名住读生(小学部32人;中学部166人)领取了寄宿生生活补助。
这次补助发放共发放贫困生补助150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部12000元,中学部83000元,共计11万元整。
附:补助发放过程照片(附后)
第二篇:三店学校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特困寄宿生资助工作小结
三店学校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特困寄宿生资助工作小结
我校依据《东西湖区财政局、教育局关于继续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工作的通知》、《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及《东西湖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贫困生给予生活资助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把此项工作落到了实处,让寄宿生和贫困学生家长切实享受到了国家的惠民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学校在接到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认真学习了《东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特困家庭寄宿生资助发放管理办法》,深刻领会了文件精神,在10月9日专门召开了“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和特困寄宿生资助工作”专题会议。
为使资助贫困生家喻户晓,我校首先通过校务公示栏及学校班主任会等形式对贫困生资助政策及工作流程情况进行宣传;其次是各班通过校讯通、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广泛深入政策宣传,让广大贫困学生、家长、社会全方位了解惠民政策,熟悉贫困生资助申报程序。
为此,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杨国高校长、彭帮武书记为评审组长,副校级干部为副组长,六—九年级年级组长和班主任、部分班级家长代表及政教部门成员为小组成员的领导机构,并制定了《三店学校关于贫困家庭寄宿生申领补助资格的评审意见》,由该组织机构负责本校特困家庭寄宿生资助评审认定工作,政教处负责具体工作的操作和落实。
二、严格评审程序,确保公开公正在对贫困生的评审过程中,学校根据一百九十八名住读生的家庭经济状况,采取先让学生或家长自己申报,然后由学校会同班主任等进行摸底调查,依据“特困寄宿生的界定标准”认真审核填表、居委会审核盖章等方式确定贫困生初定人员。
学校于10月19日对申报特困寄宿生补助的学生召开审核会,对学校分配的名额进行民主评议,对初定人员进行审查、核实、评定,最后确定具体补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栏中公示一周,确保无异议后上报区资助中心,确保了那些真正需要从经济上帮扶的学生一个不少,享受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优惠政策。
三、落实相关政策,补助发放到位
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我校评审领导小组明确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严格按照《东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特困家庭寄宿生资助发放管理办法》及上级部署的工作要求运作,确保了区下达给我校的资助贫困生名额及寄宿学生数全部落实到位,让家长感受到了党的温暖。
学校于2012年12月13日下午6:00召开了全校寄宿生家长会。
会上,再次向全体家长宣传了寄宿生补助发放的惠民政策,发放标准、发放流程,做到了补助发放公开透明。
会后,采取班主任负责核实发放名单,评审小组成员监督,据实分班发放的形式,由学生及家长现场签字领取。
当天除6名家长因故未能到现场领取外,其他的192名家长均现场签字如数领取了补助.未到现场的6名家长学校通知其第二天到校签字领取。
整个补助发放过程做到了求真务实,程序规范,透明度高,资助工作有序有效,家长与社会反响良好。
我校在此次补助发放中,共有30名贫困住读生享受了贫困生生活补助费(每人500元),198名住读生(小学部32人,每人375元;中学部166人,每人500元)领取了寄宿生生活补助。
区资助中心此次补助拨款11万元,我校共发放贫困寄宿生补助1.5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部9.3216万元,共计10.8216万元整。
其中,因八(2)班有几名学生开学入住一个多月后未住宿,转为走读生,学校按照其实际寄宿天数发放了补助,小学部六(1)班中途入住的一名学生按实际寄宿天数补助了144元。
我校在如实发放后,
区资助中心拨款还剩余1784元,学校没有领取,留在了教育局核算中心账户中。
附:补助发放过程照片(附后)
寄宿生补助及贫困寄宿生资助发放现场
家长领取寄宿生补助及贫困寄宿生资助发放现场
家长领取寄宿生补助及贫困寄宿生资助发放现场
家长领取寄宿生补助及贫困寄宿生资助发放现场
家长领取寄宿生补助及贫困寄宿生资助发放现场
贫困寄宿生资助名单公示表
第三篇: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中寨乡二中2015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发放工作总结
根据《六枝特区教育局文件(六教通字[2015]318号)六枝特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精神,为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对2015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
成立中寨乡第二中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吕选彪(校长)副组长:
江胜道
成员:刘安乐
夏郁云
江
东
吕阳凯
古
洪
晏合波江光勇刘安华江泉頻
徐
婷黄晓雷
刘富强古开庆江梅李明雄(学生家长代表)
邓吉波(村主任)
二、发放程序
学校收到资金后,根据文件精神落实相关工作,填报《六枝特区2015 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登记表(附件3)》,送中心乡审核无误后,中心校校长签“同意发放”后,学校由中寨乡第二中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由校长、班主任、学生本人、家长签字后发放。
发放时每发放10人取一组图片,发放后存档备查。
三、2015年秋季中寨乡第二中学中学部190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和小学部38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于2015年12月18日全部下发到每个贫困生手中。
解决了贫困寄宿生的生活问题,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创造了条件。
中寨乡第二中学
2015年12月18日
第四篇: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0
皇镇中学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根据《菏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定2015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
优先考虑孤儿、没有稳定经济来源的残疾人家庭子女、计划生育困难户、农村特困户子女、低保户家庭子女、贫困单亲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学期补助生活费625元,每学年补助1250元。
三、工作程序
1、条件公示:学校将寄宿生资助名额和受助对象的条件公示。
2、个人申请:贫困生本人于11月18日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或所在行政辖区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3、调查核实:学校根据学生申请,调查核实后拟定受助对象名单。
4、名单公示:对拟定受助对象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5、填写名册:学校填写《牡丹区皇镇中学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花名册》。
6、签领资金:学校收到资金后,组织受助学生签补生活费补助资金,填写好《牡丹区皇镇中学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花名册》,由会计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任何人不得代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
学校将通过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办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进行宣传。
2、规范操作。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公示、落实、等工作程序履行工作职责,建立专门台帐,落实相关手续,坚持“阳光操作”。
3、严格管理。
学校加强对生活费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于贫困寄宿学生。
把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与改善学生生活条件结合起来,按照标准按时足额把生活费补助资金落实到受助贫困寄宿生身上。
5、加强监督。
学校要严格资助资金的过程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资助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让学生和家长参与监督。
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和克扣、挪用、贪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行为,要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实施方案
皇镇中学2015年9月
第五篇: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刘新庄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教育公平,确保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以下简称寄宿生)顺利接受义务教育,
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活费补助对象为就读我校的7-9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
第三条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
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
第四条教体局下达补助名额,不得平均分配。
不得降低补助标。
第五条按照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补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补助名额和补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学校将以下几种寄宿生优先确定为补助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寄宿生;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家庭的寄宿生;父母因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寄宿生;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寄宿生。
同时,对革命烈士子女、独生子女、少数民族家庭子女以
及艾滋病家庭子女给予优先照顾。
第六条评定程序:
(一)学校通过有效途径公布生活费补助信息,包括补助政策、
1 补助名额、补助程序和申诉程序等。
(二)学校组织符合补助条件并希望获得补助的寄宿生填写申请书。
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
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补助的理由。
(三)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和由学生家庭所在村委会成员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监督
小组,按照政策规定和相关办法进行监督,初步确定受助寄宿生名单。
(四)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行政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受助寄宿生填写登记表,建立受助寄宿生档案,并将受助寄宿生名单及
评审公示情况上报县级教育、财政部门。
补助对象的评审、公示、报批、审定和批复工作应在评审开始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七条学校按照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的受助寄宿生名单,一次性提供学生家庭一卡通账号,由财政部门一次性打入个人账户。
第八条学校要大力宣传国家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的政策,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国家政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
第九条本办法由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