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单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
地区、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人口计划管理
【发布部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3.01.28
【实施日期】2013.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2012年,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思路,强化基础,拓展利益导向机制,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了2012年度人口控制责任指标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责任,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根据《海西州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各地区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和综合评估。
考核结果为:都兰县139.9分、格尔木市138.12分、德令哈市138.02分,被评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优秀地区;乌兰县137.95分、天峻县137.95分、茫崖行委137.5分、大柴旦行委137.4分、冷湖行委137.2分、青海油田公司137.2分,被评为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良好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