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樟树市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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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樟树市现代医药物流中
心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6.03
•【字号】赣发改经贸字[2011]1083号
•【施行日期】2011.06.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种植业
正文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樟树市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
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经贸字[2011]1083号)
报来《关于请求对樟树市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樟树市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宜市发改财字[201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为整合樟树及周边地区物流资源,促进医药物流专业化发展,为医药生产加工产业提供全面、可靠、便捷、高效的供应链一体化服务,促进当地传统医药产业发展,同意对樟树市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备案,现将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樟树市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樟树市医药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樟树市医药产业园。
四、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主要建设标准化医药物流仓储区、自营型医药物流企业园、医药物流配套服务区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和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全部由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请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节能评估、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时进行。
本备案有效期两年,自送达之日起计算。
逾期未建设,本备案事项自行失效,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重新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与我委沟通。
二○一一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