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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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
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2.07.19
•【字号】厦财法〔2022〕4号
•【施行日期】2022.07.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方案的通知
厦财法〔2022〕4号
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财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厦财监〔2016〕18号)等规定,现将厦门市财政局2022年度资产评估机构(非证券资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2年度厦门市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厦门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9日附件
2022年度厦门市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4号)精神,我处拟于今年7-8月份联合资产评估协会、商贸金融处等对我市资产评估机构(抽查2家)、1家市级投融资平台进行检查。
检查方案制定如下:
一、检查对象
本次检查对象为资产评估机构2家(具体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抽到的为准)、1家市级投融资平台。
二、检查小组及成员
由监督检查处牵头,联合资产评估协会、商贸金融处等组成检查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监督检查处:黄丽萍(组长)、江卫国、洪建文、林志雄
资产评估协会:黄毅
商贸金融处:贾桃李
三、检查时间
检查组拟于7-8月上旬进点检查,预计10个工作日完成现场检查工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检查时间。
四、检查内容
(一)2021年度(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
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以及出具评估报告是否真实,重大事项是否有漏报等情况。
(二)2021年度(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投融资平台会计核算真实性、资产质量和投融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虚增资产规模、人为调节收入利润等违规行为。
五、检查安排
(一)前期工作布置。
提前布置工作任务,按程序通知被查单位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于7月20日前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检查组成员熟悉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流程,了解检查事项有关的法律、规章和政策,提前做好检查的侧重点等准备工作。
(二)现场检查。
拟于8月上旬进驻被检查单位,现场听取单位自查情况的汇报,而后检查组按内部分工开始收集资料、开展检查。
(三)分析、评价形成检查意见。
检查完成后,检查小组整理工作底稿,汇总检查资料,经集体讨论形成初步检查意见,撰写检查报告,并在征求被查单位意见后出具正式检查报告。
(四)检查工作底稿的整理、归档。
六、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
要充分认识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金融政策文件,结合检查实际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依法依规检查。
检查小组成员要严格依法依规检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维护财政队伍良好形象。
(三)按需有效检查。
检查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座谈、听取被查单位关于本单位情况的汇报、查阅报表及相关会计账簿、随机抽查会计凭证等检查小组认为必要的符合规定的检查手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