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开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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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非现场开户业务流程
一、见证开户业务
注意事项:
1、客户开户前现场业务人员或经办员工须对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
2、现场业务人员应在开户前审核客户开户证件的真实性,指导客户填写《风险揭示书》、《证
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三方存管协议》,如需开立证券账户开应填写《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同时按要求收取开立证券账户的费用。
3、个人办理本业务须审核的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证券账户卡(如有);
(3)填妥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包括《风险揭示书》、《客户须知》、《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上海证券账户指定交易协议》、《权证风险揭示书》、《授权委托书》);
(4)填妥的《三方存管协议书》等。
4、境内机构办理本业务须审核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年检)或合法注册登记文件;
(2)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年检)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董事身份证明;
(5)《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
(6)经法人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9)证券账户卡,如无证券账户,提供填妥的《登记公司机构证券账户注册申请表》;
(10)填妥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书》(包括《风险揭示书》、《客户须知》、《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上海证券账户指定交易协议》、《权证风险揭示书》、《授权委托书》);
(11)《三方存管协议书》等。
5、现场业务人员在见证开户系统填写的信息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6、现场业务人员上传的影像资料包括:客户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影像、银行卡等。
7、如现场仅无见证人为客户提供见证开户服务,现场业务人员在完成信息录入及影像资料上传后联系营业部见证人员对客户身份进行视频见证。
视频见证时,现场业务人员及见证人员应同时完成以下动作,以核实客户身份真实性:
(1)见证人通过视频向客户核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确认开户申请人为本人;
B、确认客户已阅读各类风险揭示文件并理解相关条款;
C、确认客户开户为其真实意愿;
D、提醒客户自行设置和妥善保管密码;
E、确认为客户提供服务的现场业务人员身份。
(2)见证人通过摄像头实时为客户拍摄“持身份证正面头部照”,并符合以下要求:
A、手持证件人的五官清晰可见;
B、身份证上所有信息清晰可见;
C、照片内容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
(3)以下情况应重新拍照:
A、身份证中的头像或数字模糊看不清楚;
B、证件信息不完整(如证件被遮挡);
C、照片有修改痕迹(如照片被裁剪等);
D、无效照片,请手持身份证正面与本人状况合影,请避免证件与头部重叠。
(4)持身份证正面头部照图例:
(5)见证人通过摄像头实时为客户拍摄正面照,并符合以下要求:
A、五官清晰可见;
B、和“持身份证正面头部照”保持场景和着装的统一;
C、照片内容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
(6)以下情况应重新拍照:
A、正面照片上的头像与身份证照片的头像不是同一个人;
B、无效正面照,不可用“持身份证正面头部照”代替。
(7)现场业务人员调整摄像头,客户在视频监督下签署各类协议。
见证人对此过程进行录像留痕。
8、如现场有2人(一个工作人员及一个见证人员),应用视频记录见证过程。
见证内容应包括客户签字过程、身份证与客户本人同一性审核过程、客户和工作人员同时在场画面。
9、营业部安排专人对客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如存在问题及时联系客户进行补正。
审核的内容包括:影像资料与电子信息一致性、客户资金账户与第三方存管银行账户的客户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银行账号的一致性。
10、如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地方无网络,仅能2人同时上门提供服务,使用见证开户系统的离线开户模块。
现场业务人员完成前期客户身份验证、资料录入、影像收集后,应在有网络的地方将上述资料同步至服务器。
11、营业部审核无误后,由总部客服专员按要求进行回访,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核实客户身份的真实性;
(2)确认客户已阅读各类风险揭示文件理解相关条款;
(3)确认客户开户为其真实意愿;
(4)确认客户自行签署协议;
(5)提醒客户自行设置和妥善保管密码等。
12、回访无误后,由系统每日自动批量完成资金账户生成、三方存管建立、证券账户开立等业务。
以上业务也可由营业部员工手工单独完成。
上述工作完成后,营业部应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将账户开通情况、密码等信息告知客户,同时告知客户资金账户在修改密码激活后方可使用。
13、账户开立成功后,营业部经办人员打印开户资料存档。
二、个人网上开立资金账户业务
注意事项:
1、网上开户方式仅适用于自然人本人开户。
2、网上开户的客户需先申领数字证书。
营业部在发放数字证书前,应采取面见或实时视频审核方式对客户身份进行核实。
采用视频方式核实的,客户还应需提供银行卡及密码进行身份校验。
3、客户在网站填写的信息包括: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职业、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4、客户应网上阅读相关业务规则和合同内容,使用数字证书签署《风险揭示书》和《网上开户约定书》。
《网上开户约定书》应至少包括网上开户须知、网上开户风险揭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和免责条款等内容。
5、客户需上传的影像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个人影像等。
6、营业部安排专人对客户申请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核,如存在问题及时联系客户进行补正。
审核的内容包括:影像资料与电子信息一致性、客户资金账户与第三方存管银行账户的客户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银行账号的一致性。
7、营业部审核无误后,由总部客服专员按要求进行回访,回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核实客户身份的真实性;
(2)确认客户已阅读各类风险揭示文件理解相关条款;
(3)确认客户开户为其真实意愿;
(4)确认客户自行签署协议;
(5)提醒客户自行设置和妥善保管密码等。
8、回访无误后,由系统每日自动批量完成资金账户生成、三方存管建立等业务。
以上业务也可由营业部员工手工单独完成。
9、上述工作完成后,营业部应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将账户开通情况、密码等信息告知客户,同时告知客户资金账户在修改密码激活后方可使用。
10、资金账户开立后,对于未提供证券账户的客户,仅可买卖开放式基金、证券公司认定的低风险等级金融产品。
如客户需购买股票等高风险产品,应临柜申请或面见完成见证。
在开立或添加证券账户后进行交易。
11、如客户需开立证券账户,应通过三方存管先行转入开立证券账户的相关费用,然后通过网上营业厅或电话向所在营业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