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伊犁州直2005年防洪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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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伊犁州
直2005年防洪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8.11
•【字号】伊州政办[2005]74号
•【施行日期】2005.08.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防汛抗旱
正文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伊犁州直2005
年防洪预案》的通知
(伊州政办[2005]74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自治州防洪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编制的《伊犁州直2005年防洪预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八月十一日
伊犁州直2005年防洪预案
一、总则
(一)为了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保障居民生命及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州直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是州直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实施防洪指挥调度、组织抢险救灾的依据。

(三)本预案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防治。

(四)自治州州长、各县市长对所辖区内防洪预案的实施负总责。

(五)责任范围。

伊犁河及三大支流的防洪实行分段负责制,即由各县市负责流经其辖区河段的防洪。

重点河流防洪一般由所在县市负责。

重点水利工程的防洪由各管理处负责,即喀什河渠首及西岸总干渠由喀管处负责;北岸大渠渠首及输水渠道由巩乃斯河流域管理处负责;特克斯河山口水利枢纽工程由特克斯河流域管理处负责;当地政府及各有关单位予以配合。

各县市所属河流的防洪由各县市负责。

以上河流及重点水利工程,发生特大洪灾、重大险情时,由州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

(六)防汛抗旱组织及职责
自治州防汛指挥部由计划、财政、水利、水文、气象、农业、畜牧、交通、通信、民政、卫生、兵团四师、驻伊部队及其它驻伊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州长柯赛江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副州长沙吾提别克同志担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水利局,主任由州水利局局长兼任。

县市、乡场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由各县市、乡场确定。

各级防汛指挥部负责制订本辖区防汛预案,组织抢险队伍,划分防守堤防,落实抢险救灾措施,做好河(渠)道清障,掌握汛期水、雨、工情,做好预报工作,组织和监督巡堤查险及抢险,传达贯彻上级指挥和命令,清理和补充防汛器材,整顿防汛队伍,汛后进行资料整编和防汛总结,做好器材及投工的清理、结算、保管等工作。

水文部门负责向各级防汛指挥部提供适时水文和有关水文预报。

气象部门负责向各级防汛指挥部提供重大天气过程预报和适时气象信息。

公路、交通部门负责确保汛期道路通畅及防汛抢险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电力部门负责保证防汛用电,电力调度通信设施必须服从防汛工作需要。

通信部门负责保证汛情和防汛指令的及时、准确传递。

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单位根据防汛指挥部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

驻伊部队在需要的情况下,服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参加抗洪抢险任务。

兵团四师、天西局、矿冶局等驻伊单位除负责本辖区防洪外,还要服从州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动、安排,积极参加防汛抢险。

农业、畜牧、公路交通、物资、商业、供销等部门及系统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运输;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的生活供给、医疗防疫、学校复课以及恢复生产等救灾工作;水利、电力、通信、公路交通等部门负责做好所管辖的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七)审批
各县市防洪预案由县市防洪办编制,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报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州防洪预案由州防洪办编制,经州人民政府审批,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防御洪水方案
(一)重点河流及防护对象
1、特克斯河下游段(出山口-巩乃斯河汇合口)全长20.5公里,西岸保护农田和草场15万亩,牧民660余户、3506多人,牲畜6.2万头;东岸保护农田和草
场5万亩及种羊场农田队居民区;特克斯河特克斯县城段,保护特克斯县城安全。

2、喀什河下游段(出山口-雅马渡)全长22.5公里,西岸保护控制灌溉面积150万亩的喀什河渠首及总干渠以及人民水电站(装机1.95万千瓦)、团结水电站(装机0.76万千瓦)、伊昭二级公路;东岸保护伊宁县萨木圩孜乡约6000多人及3万亩耕地。

3、伊犁河干流段,全长211.4公里,其中0+000--66+400段,主要保护南岸巩留县和73团沿河岸农田草场30万亩;66+400-126+200段,南岸主要保护控制灌溉面积达121万亩的察渠渠首及总干渠和69团、米粮泉乡沿岸的村庄,人口约1万人,北岸主要保护伊宁县巴依托海乡和阿热吾斯坦乡的农田13万亩、人口约3万人;126+200-167+000段,北岸主要保护伊宁市、天西局木材厂、66团、霍城县惠远乡、63团等单位,保护农田40万亩以及大批工矿企业、居民点和惠远古城遗址;南岸主要保护州奶牛场、第二火电厂、察布查尔县绰霍尔乡、67团等单位农田20万亩;167+000-211+380段,主要保护两岸63团和67团20多万亩草场及农田。

4、匹里青河,出山口至伊犁河汇合口,全长37.4公里。

主要保护伊宁县的四个乡、伊宁市市区及四个乡,以及农四师所属单位和伊宁飞机场,总人口34.2万人,其中伊宁市26.7万人,伊宁县7.5万人,保护横穿该河流的人民渠、北支干渠及国道218线、高压输变线路、II级通讯线路等。

5、吉里格郎河,出山口至伊犁河汇合口,全长35公里。

主要保护伊宁县城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横穿该河的青年渠、北支干渠、人民渠、218线国道以及沿河的乡村和农田,人口6万人,农田8万亩。

6、沙尔布拉克沟,出山口至伊犁河汇合口,全长26公里。

主要保护霍城县四乡一镇一场,人口11万人,牲畜23.5万头,耕地22.2万亩。

7、巩乃斯河下游南岸从卡甫河口至特克斯河口段,长约40公里,主要防止巩
乃斯河汛期倒灌入南岸低洼地带,倒灌河岸总长约10公里。

北岸主要防止尼勒克县木斯乡河岸的冲刷,保护居民区的安全。

8、奎屯河,主要防护奎屯市和兵团农七师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基础设施、村庄及农田。

(二)各县市重点防护对象
1、霍城县:沙尔布拉克沟、果子沟、大西沟、小西沟、大东沟、契得克苏沟及伊犁河,主要保护拦河渠首及引水干渠、拦河式水库以及沿河村庄、农田。

2、伊宁县:麻扎沟、托逊沟、曲鲁海沟、库鲁斯台沟、吉尔格郎沟、匹里青沟及伊犁河,主要保护两岸村庄及农田免遭水害。

3、巩留县:特克斯河及南山小沟,主要保护团结渠、南支干渠、五一渠等水利交叉工程及沿河村庄农田、林地、草场。

4、特克斯县:达板沟、巴哈拉克沟、特克斯河及其主要支流,主要保护县城、幸福渠、那瓦渠等水利工程及交通桥梁、沿河村庄农田。

5、昭苏县:洪那海沟、特克斯河南山阿克牙孜河、夏塔河等各大支流,主要保护县城村庄及渠首、交通桥梁等工程。

6、察布查尔县:伊犁河及南山沟,主要保护沿河村庄及农田。

7、新源县:巩乃斯河、东部北山小河、跃进渠及南岸大渠以南的小山沟,主要保护沿河村庄、农田及渠道。

8、尼勒克县:喀什河以及北山坡小山沟,主要保护引水渠首、沿河村庄、农田。

9、伊宁市:铁厂沟、匹里青沟、吉里格郎沟、伊犁河,主要保护沿河两岸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庄、耕地。

10、奎屯市:奎屯河,主要保护奎屯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础设施及村庄、耕地。

(三)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1、伊犁河及三大支流上的防洪堤防御超标准洪水方案。

伊犁河及三大支流上的防洪堤现有防洪标准大多为5---10年一遇,抗洪能力较低,防洪堤结构大多为半永久性的铅丝石笼压梢土堤或戈壁土坝,由于主流摆动不定,河床冲刷较严重,若遇超标准洪水,一方面基础淘刷将导致坝体崩塌,另一方面洪水位上涨,发生漫溢,致使大量耕地冲毁、淹没,水土流失严重,沿岸村庄、工矿企业受到严重威胁。

为防御超标准洪水,确定崩塌抢护方案原则是护堤先护滩,护岸固基。

具体的抢护方法为下抛铅丝石笼。

漫溢的抢护方法是采用塑料编织袋装土七、八成后,将袋口缝严铺砌加高堤防。

2、伊犁河谷南北山沟河流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

伊犁河流域有产水山沟120多条,其中洪水危害比较严重而又有利用价值的约有50多条,水量相对充沛,危害涉及面广又靠近城镇和交通干线的山沟河,主要有匹里青河、吉尔格郎河,博尔博松河、沙尔布拉克沟、果子沟、大西沟、霍尔果斯河,大洪纳海沟、卡甫河及大板沟等30多条。

现除匹里青河中游段及吉里格郎河中游段建有浆砌石、铅丝石笼等临时、半永久性的防洪堤,这些山沟均为南北走向,与等高线垂直,纵坡大,流程短,危害严重,有些河段河床下切严重,有些坝段受基础裸露的威胁,时有发生溃坝危险,有些河段淤积严重,排洪能力大大降低,有发生漫溢溃坝的危险。

为防御超标准洪水,确定抢护方案原则和抢护方法同大河相同,另一方面积极安排受洪水直接影响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工作。

(四)冰凌洪水防御方案
州直冰洪灾害主要发生在特克斯河下游出山口至巩乃斯河汇合口段,全长20.5公里,该河段叉流多,河槽开阔,各叉流中流量小,水深浅,流速小,极易聚集冰凌,再加常遭寒潮天气袭击,河道极易形成冰凌,堵塞淤积,形成冰坝,造成冰洪灾害。

应着重从冰凌洪水观测、预报和防御入手,确定防御冰凌洪水方案。

1、冰凌洪水观测。

根据历年的冰凌洪水情况,防汛部门配合水文部门认真研究冰凌变化规律和防冰凌对策,做好河流结冰期的观测和检查工作。

2、冰凌洪水的预报。

水文部门和防汛部门根据河道流量及输冰量等情况,结合气象条件,对可能出现冰洪的河段地点和出险工程的特性,分析、预报冰凌威胁区封河时间、水位、流量等。

3、冰凌洪水防御。

积极采用以防为主,河床疏导相结合。

每年秋后在易发生冰洪地段修建堤防,防止冰凌上岸,同时截堵小河叉,使水流集中回归主流,防止产生冰洪。

(五)突发性洪水防御方案
突发性洪水主要为3~4月份的融雪性洪水和5~7月暴雨形成的山洪,进入汛期前首先要清除河道内的一切障碍物,使水流畅通无阻;二是广泛宣传群众,增强主动避险意识,尤其是牧民放牧要远离河道,避免损失。

三、防洪预案的实施措施
(一)洪水预报
汛期由伊犁水文局所设的各水文站每日定时向州防办报告水情。

县级防办所设防堤坝段监测站也要每日定时向州防办报告堤坝运行情况及水情,发现紧急情况随时向县级防办和州防办报告,由州防洪抗旱指挥部和县级防洪抗旱指挥部组织防洪抢险及人员的安全转移安置。

无水文监测站的河段,由所在地方的县防办指定专人设临时监测站,发现紧急情况随时向县防办报告。

(二)山洪预警
各县市要根据各自制定的山洪预警抢护预案,安排专人对辖区的重点山沟实行监控,发现重大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必要时组织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域。

1、开春,预警员每天对山沟的积雪融化情况进行监测。

在气温急剧上升、有可能引发较大融雪型洪水时,要加强观测次数,预测分析形成洪水的可能性、时
间、流量等情况,并及时报告。

根据可能形成的洪水情况,安排防洪抢险及群众转移,并报县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县市防洪抗旱指挥部报告州防洪办。

2、夏季,预警员每天对山沟的水流情况进行监测。

遇重要天气过程,有可能引发暴雨洪水时,要加强观测次数,预测分析形成洪水的可能性、概略时间、流量等情况,并及时报告。

根据可能形成的洪水情况,安排防洪抢险及群众转移,并报县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县市防洪抗旱指挥部报告州防洪办。

(三)防洪工程监测
防洪工程监测是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包括监测项目、测次、观测责任、报告制度等。

1、监测项目
河势监测:各县安排监测人员认真监测河流主流线的摆动方向、洪水的走势变化、洪水位的上涨情况、河中洲滩及对岸边滩的冲淤变化情况、险工贴流范围及主流顶冲点上堤下堤位置及变动情况、河弯段主流线顶冲位置、工程附近流态观察(有无漩涡、回流现象,它们的范围、弧度有无变化等)。

堤防工程监测:(1)有无裂缝,并度量缝宽、缝长及缝深,对于可能导致重大险情的裂缝应及时处理,对于一般裂缝应加强观察,密切注意其变化趋势,并对裂缝加以保护,防止雨水注入和人畜践踏。

(2)对背水坡、接合部、堤脚一带注意观察有无散浸、漏水、管涌、流土、沼泽化及地面凸起等现象。

(3)观察堤防及坡面有无塌陷,护坡块石有无翻起、松动、塌陷、架空等现象。

(4)观察堤身有无挖坑、取土、开缺口、搭栅屋等人为损坏现象。

2、观测次数
伊犁河及三大支流上的防洪堤坝及重要建筑物观测次数,主汛期不得少于2次/日。

匹里青、吉里格郎、沙尔布拉克沟、果子沟等较大河沟防洪堤观测次数,汛期不得少于1次/日。

其余各小河观测次数,汛期不得少于2次/周。

其它河流及山
沟的观测次数各县自定。

3、涵、闸、水库工程监测
各县市、各管理处具体负责其管辖的重要涵、闸、水库工程的监测,监测其是否变形,闸门启闭设备是否完好,启闭是否灵活及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等,霍城县的水库要严格按照水库工程监测有关规范进行。

各拦河渠首的泄洪设施按泄洪工程的有关规范进行。

发现重大事项及时向州防办报告。

(四)防洪工程防护抢险
1、汛期工作制度
巡察制度:汛期安排专人定点定时巡查重点防洪堤和河段,及时了解防守堤段情况,巡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查办法各项规定。

值班制度: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在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了解巡查情况,解决发现的问题,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重要情况。

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上一班的人员必须在已巡查的堤防段将出现的问题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包括水情、工情、工具、物料数量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对尚未查清的可疑险象要共同巡查一次,详细介绍其发生、发展变化情况。

汇报制度:交接班时,要向带班领导汇报巡查情况,值班人员平时一日一报巡查情况,发现险情随时上报并进行处理,抢险情况要及时上报。

信息上报制度:灾情信息上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受灾范围、人口,以及对农林牧渔业、工交运输业、水利设施等方面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取的应急措施等(洪水灾害速报联系单位及人员见附表2)。

奖惩制度:对防洪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给予表彰。

对不负责任的要给予批评。

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要依据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2、各类险情的抢险措施
裂缝:要立即检查坝基是否被淘刷而导致塌陷或倾斜,严密观察其变化和发
展,并及时对坝基采取加固措施,同时填塞缝口。

横向裂缝易被水穿透导致堤坝决口,采用横墙隔断法。

纵向裂缝采用开挖回填法,以免雨水进入。

管涌:抢护方法采用反滤铺盖法,铺筑前应先将作砂石反滤铺盖范围内的软泥、杂物清除,对其中涌水涌砂严重的出口用砂石料或块石填塞,等水势消落后,在已清理好的有管涌群的面积上,自下而上铺盖粗砂20厘米,小石子和大石子各一层,厚度均约20厘米,最后压盖片石或块石一层。

散浸:抢护方法采用砂石导渗沟或梢料导渗沟,开沟形式有纵横沟、“Y”字沟和“人”字沟,沟的尺寸和间距,一般为深0.5~1.0米,宽0.5~0.8米,顺堤坡方向的横沟每隔6~10米开一条,施工时先顺堤脚开挖排水道,然后沿堤坡上布置导渗沟,导渗沟要与排水沟相连,逐段开挖,逐段填料,一直做到堤坡出现渗水的最高点以上。

各县根据情况选择砂石梢料及导渗。

漫溢:抢护方法为加土袋子堤,用麻袋或编织袋装土七、八成满后,将袋子缝严,不要用绳扎口,以利铺砌。

土料一般用粘性土较好,颗粒较粗或掺有砾石的土料也可以使用。

铺砌土袋距临水堤肩0.5~1.0米,袋口朝向背水,排砌紧密,袋缝错开,每砌一层要和下一层交错掩压,使土袋临水面形成1:0.5左右的边坡。

子堤基部临水面再叠铺1--2排土袋。

崩塌:抢护方法是下抛铅丝石笼,一次下抛铅丝笼2~3立方米。

冰坝:抢护措施为炸药爆破破冰,爆破冰盖时先在冰盖上按规定打孔,将炸药包装吊在冰盖下水中,用电雷管起爆,将冰盖层破开打通溜道。

也可炸成方格网,将冰盖切割成块,促进开河流冰。

若发现开始形成冰坝,应迅速查明冰坝的支撑点或相对薄弱处,集中火力爆破,由下游向上游,炸开通道,抽沟引溜泄洪。

3、防守人员配备
伊犁河及三大支流:当洪峰流量超出警戒流量时(详见附表1),组织专人在堤防险段昼夜巡护,护堤人员每公里不少于10人。

重点山沟河流由各地负责组织群众进行护防。

4、部队动用
若遇大河、山沟河发生特大洪水,可根据需要动用驻地部队抢险,由当地或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动指挥,人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5、人员转移安置
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汛前必须做好超标准洪水可能受灾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山区农牧民财产转移安置方案,加大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使广大居民了解预见期内灾区人员、财产的转移安置任务。

6、抢险队伍
各县市必须组织防汛抢险队伍,以乡、村为单位编成大队、小队,分别将人员按设防流量组成一、二线队伍,当洪水流量在警戒线以下时,由该堤防的防守单位和堤防管理部门自行组织防守,一线人员上堤,由各乡镇分管水利的领导带领设防;超出警戒流量时,调用二线队伍,由县市、乡党政主要领导带领布防,做到全民动员,全力以赴,严防死守。

除上述常规防洪队伍外,各县市及乡(镇)村还应组织有防洪抢险经验的骨干组成抢险突击队,人数不少于80人,由各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配。

7、岗位责任制
各级防汛工程管理单位要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各负其责。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总指挥、副总指挥岗位责任制》。

各县市防办制定《防办主任岗位责任制》及《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乡(镇)防汛机构也应制定岗位责任制。

8、通信联络
为了迅速及时地掌握水(雨)情、防洪堤运行状况,正确作出科学预测及安排,州及各县市防洪机构要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保证通信畅通。

州防办配备移动电话二部,有线电话二部,无线电话台一台,传真机一台,计
算机两台,防汛指挥车一辆。

县市防办配备移动电话一部,有线电话一部,无线电台一台,传真机一台,计算机一台,防汛指挥车一辆。

各防洪堤、重要涵闸建筑物管理站配无线电对讲机。

9、物料准备
为了圆满完成防洪抢险的任务,实施防洪预案所用的物料、设备,如石料、编织袋、铅丝、救生设备、照明及车辆运输工具等,应在汛前准备完毕。

各县市防办应对各防洪堤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所需物料的种类、数量,负责各防洪物料的分类登记、造册、分配。

每年各县市准备的物料应不少于20吨铁丝、5万条编织袋,4-5台机械及一定数量的石块、木料等。

(五)灾情预测及处置
1、当山沟有可能发生较大或超标准洪水时:
(1)各县市要根据预警措施,及时组织下游受威胁群众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县市防洪抗旱指挥部组织抢险队伍抢险;并报告州防洪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如洪水来势凶猛,群众来不及撤离,县市防洪抗旱指挥部组织抢险队伍抢险赶赴现场抢护,并向就近解放军、武警部队联系,请求支援抗洪抢险。

同时上报州防洪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如洪水规模较大、危害较重,州防洪抗旱指挥部同时组织州直防洪抢险特别分队进行增援,并视情紧急增加防洪物资。

2、当伊犁河及其三大支流主要河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
(1)各县市按照区域划分,加强各自辖区主要河道险段的除险加固,并上报州防洪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如险情严重、情况紧急,县市可以向州防洪抗旱指挥部请求物资、人
力、技术支援。

(3)如需下游群众撤离、搬迁,及采取其它重大措施,由各县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决定。

(六)总结
各级防汛机构应对防洪预案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防洪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并汇编成文字材料。

各防洪堤防洪工程量、材料、资金、灾害损失等情况应及时记录,按国家规定的报表要求逐级上报。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防汛抗洪的情况举行总结大会,表彰抗洪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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