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票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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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票证管理
特种作业票证治理及规程
单位名称:山东亮剑陶瓷
签发人:李伟
2010年9月5日公布 2010年9月5日实施
山东亮剑陶瓷公布
特种作业票证治理制度
1、特种作业票证操作规程 (03)
2、动火作业票治理制度 (04)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治理制度 (07)
4、高处安全作业票治理制度 (12)
5、吊装作业票治理制度 (14)
6、泥浆池清理修理作业票治理制度 (17)
7、球磨机镶衬作业票治理制度 (20)
8、窑炉事故抢修作业票治理制度 (23)
9、窑炉烘窑试运行作业票治理制度 (26)
10、交叉作业票治理制度 (28)
一、特种作业票证操作规程
一、公司现运行以下安全作业票证:«吊装安全作业证»、«动火安全作业证»、«断路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进罐作业证»、«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作业证»等。
二、进行安全作业前,要办理相关的安全作业证,必须持安全作业证进行作业,严禁无证作业。
三、项目实施时,假如涉及到两种或两种以上安全作业的,必须同时办理涉及到的全部安全作业证,待安全作业证办理齐全后,方可进行安全作业。
四、办理好的安全作业证,假设因为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或超过有效期限的,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证,方准许连续作业。
五、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畴。
六、项目实施时,对违反安全作业证规程的处罚:
1、未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给予项目单位要紧负责人100-200元处罚,给予安全员50元处罚,情节严峻者加倍处罚。
2、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的,对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200元,直截了当作业者罚款50-100元,单位安全员罚款20-5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及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峻者加倍处罚;
3、对项目单位差不多办理了安全作业证,但直截了当作业者未持证而进行作业的,对直截了当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当月安全奖;
4、未进行安全防护处理和设立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悬挂牢固、明显的警示标牌而进行作业的,对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分别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当月安全奖、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峻者加倍处罚。
造成经济缺失的,由要紧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缺失。
5、对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而进行作业的外协施工单位,罚款5000-10000元,情节严峻者加倍处罚。
造成经济缺失的,由要紧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缺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动火作业票治理制度
1、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票»的格式见附录。
2、动火部门认真填写«动火作业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报用火作业负责人、现场治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审批,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形检查、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
3、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配备动火监护人,作业终止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必要时采取气体置换等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和应急救援器材;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等部位及其它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
6、用火点邻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依照现场的具体情形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7、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8、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保证无残留火种,由动火人、监火人签字确认后,进行完工验收。
动火作业票
动火等级〔〕编号:
三、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治理规定
1、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或工作区域内进入或探入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进出口受限,通风不良,存在有毒有害风险,
可能对进入人员的躯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危害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
2、监护人员职责
2.1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形,有判定和处理专门情形的能力,把握急救知识。
2.2 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确认现场处于安全环境状态,检查防护器具、急救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发觉安全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拒绝作业。
2.3 监护人应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数,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
当发觉专门情形时,应及时禁止作业,并赶忙采取抢救措施。
3、作业人员职责
3. 1 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方可施工作业。
3. 2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作业点、时刻、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中的安全措施。
3. 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所列安全防护措施须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
3.4 作业人员遇有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形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 5 应服从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有限空间。
如发觉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赶忙停止作业。
3. 6 在作业中如发觉情形专门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赶忙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
4 、治理内容与要求
4.1 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未办理作业票的,严禁作业。
4.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有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有限空间内是否存在缺氧、富氧、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温、负压等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
并填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内。
审批单位应储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
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票。
4.3 作业票办理程序
4.3.1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应持有作业任务单,到作业现场所属单位安全治理部门
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审批手续。
4.3.2单位主管安全的领导,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复查确认后,签发〝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后方可作业。
4.3.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监护单位必须与作业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交底,监护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监护人,对需进入作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对进有限空间作业内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施工作业环境进行交底,结合施工作业环境对作业票列出的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确认后填入相应栏内。
4.3.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作业监护人与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作业完工后,监护单位与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字。
4.4 安全措施
4.4.1安全负责人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全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紧急情形下的处理和抢救方法等。
4.4.2 依照需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抢救方法,监护人与作业人约定的联络信号,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有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抢救器具(包括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救生绳等)和灭火器材。
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4.4.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行〝三不进入〞,即:没有经批准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不进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进入,监护人不在场不进入。
当有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应赶忙撤显现场,同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有限空间入口处应设置〝危险!严禁入内〞警告牌或采取其它封闭措施。
处理后需重新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方可进入。
4.4.4 为保证设备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采纳自然通风,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
进入有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每次工作时刻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4.4.5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将有限空间吹扫、蒸煮、置换合格,所有与其相连且可能存在可燃可爆、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线、阀门应加盲板隔离,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牌标识。
4.4.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4.4.7保证有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
受限空间内温度宜在常温状态,作业期间至少每隔4小时复测一次,检测的数据,应填写在〝补充措施〞一栏中。
如有一项不合格,应赶忙停止作业。
专门有限空间作业票有效时刻4小时;一般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没有发生变化,作业票有效时刻8个小时。
4.4.8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专门变化,应赶忙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作业。
4.5 作业票治理要求
4.5.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如确需修改时,须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
假如〝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中安全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填写不下时,应另加附页。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和附页应妥善保管,储存期为1年。
4.5.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一式四联,第一联由单位安全部门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第四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的操作操纵室或岗位。
作业全部完工后,各联作业票交回审批单位存档。
4.5.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得代签,作业人、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一致。
4.5.4当作业中断4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
4.5.5 涉及对外单位和外来人员的相关要求,应在双方相关合同中或通过对方承诺等形式书面明示。
本规定对内部职员的适应要求应通过制度公示、纳入安全教育、岗位职责等方式确保相关职员所知。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
编号:
四、高处安全作业票治理制度
1、进行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高处作业票»格式见附录。
2、施工部门认真填写«高处作业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报施工作业负责人、现场治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审批,审批人员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派遣安全监护人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爱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5、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6、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7、作业终止后,应清理现场,由作业人员、监护人签字确认后,进行完工验收。
高处作业票
五、吊装作业票治理制度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专门工种作业证。
进行吊装作业必须办理«吊装作业票»,«吊装作业票»的格式见附录。
2、施工部门认真填写«吊装作业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报施工作业负责人、现场治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审批。
3、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戒备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
6、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运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7、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8、吊装项目雇佣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
甲方应雇佣具备相关资质的乙方进行作业,甲方需派出监护人监护作业。
9、吊装作业终止后,应清理现场,由作业人员、监护人签字后进行完工验收。
吊装作业票
编号:
六、泥浆池清理修理作业
1、进行进泥浆池作业必须办理«进泥浆池作业票»,«进泥浆池作业票»格式见附录。
2、施工部门认真填写«进泥浆池作业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报施工作业负责人、现场治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审批,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派遣安全监护人,方可批准进入设备作业。
3、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作业人进罐应携带氧气呼吸器。
4、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5、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形专门赶忙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连续作业。
6、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损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7、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由作业人员、监护人签字确认后,进行完工验收。
进泥浆池作业票
编号:
七、球磨机镶衬作业治理制度
1、进行进罐作业必须办理«进球磨机作业票»,«进球磨机作业票»格式见附录。
2、施工部门认真填写«进球磨机作业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报施工作业负责人、现场治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审批,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派遣安全监护人,方可批准进入设备作业。
3、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必要时,可采取机械通风,作业人进罐应携带氧气呼吸器。
4、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
5、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形专门赶忙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连续作业。
6、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损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7、设备外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8、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由作业人员、监护人签字确认后,进行完工验收。
进球磨机作业票
编号:
八、窑炉事故抢修作业
1、进行窑炉检修作业必须办理«窑炉事故抢修作业票»,«窑炉事故抢修作业票»的格式见附录。
2、施工部门依照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认真填写作业票,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报施工作业负责人、现场治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审批。
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晰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爱护用品。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7、检修终止后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8、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复原正常。
检修人员签字确认后,进行完工验收。
窑炉抢修作业票
九、窑炉烘窑试运行作业
1、窑炉烘窑作业必须办理«窑炉烘窑作业票»,«窑炉烘窑作业票»的格式见附录。
2、烘窑前要制定烘窑方案,认真填写作业票,落实工作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报施工作业负责人、现场治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审批。
在冷调检验合格的情形下,窑上全部风机连续运转48小时,关于各种排烟、排湿、抽热风机,在开动前进入风机的闸板要适当关小,全开出口闸板,以防止风机电机电流过大。
在风机试运转过程中,要设专人负责检查风机,电机的运转情形及监视电机的电流。
检测电机表面温度情形,确保风机在连续运行中正常、安全。
3、烘窑项目负责人须按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晰项目、任务、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
4、项目负责人对烘窑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烘窑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6、烘窑终止后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7、因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复原正常。
检修人员签字确认后,进行完工验收。
烘窑作业票
十、交叉作业
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损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包括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
2、交叉作业的范畴是指在通一施工区域内进行的有关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问题,本工程涉及的交叉作业有: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塔吊、施工天梯安拆,群塔作业,起重吊装,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焊接〔动火〕作业,拆除作业,机电安装,内外装饰装修……等等。
3、为保证双方或多方的施工安全,幸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参建分包单位进场施工时,除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外,还需依照各自作业区内的实际情形,与可能危及自己或自己可能危及对方的分包单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治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治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门人员进行安全监督与和谐,通过交叉作业安全治理协议互相告知本单位生产的特点、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以使各个单位对该作业区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4、同一区域内各分包单位,应相互明白得,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明确交叉作业联系人,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制造安全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总包单位在生产和谐时,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幸免交叉作业,在无法幸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幸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必须依照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形共同商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5、因工作需要进入他人作业场所,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叉作业通知单〕向对方申请;说明作业性质、时刻、人数、动用设备、作业区域范畴、需要配合事项,获得对方书面批准,并落实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入他人作业场所施工。
6、双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专门是班前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从业人员作业的技能,自我爱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交叉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人监护。
7、交叉作业双方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本方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本卷须知。
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阻碍施工作业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那么,在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爱护相关方的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治理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负责人或安全治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觉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商解决,清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8、双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时〔如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起重设备安拆、外墙装饰等〕,应在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隔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戒备线或派专人戒备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9、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阻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下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了望,不得与起吊路线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地安全距离,索具与吊物应捆绑牢固、采取防滑措施,吊钩应有安全装置;吊装作业前,起重指挥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确认吊物下方及吊物行走路线范畴无人员及障碍物,方可起吊。
10、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动火〕作业时,必须事先通知对方做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排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排除易燃物品时,应与焊接〔动火〕作业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焊接、切割〕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火灾。
焊接〔动火〕作业终止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完全清理焊接〔动火〕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11、各方应自觉保证施工道路、消防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占道或有意发难。
运输超宽、超长物资时必须确定运行路线,确认阻碍区域和范畴,采取防范措施〔警示标识、引导人员监护〕,防止碰撞其他物件和人员,车辆进入施工区域,须减速慢行,确认安全后通行,不得与其他车辆、行人争抢道。
12、同一区域内的施工用电、应各自安装用电线路,施工用电必须做好接地〔零〕和漏电爱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各方必须做好用电线路隔离和绝缘工作,互不干扰。
敷设的线路必须通过对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的同意;同时,应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爱护,发觉问题及时处理。
13、施工各方应共同爱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必须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
确保设备运行、修理、停放安全;设备修理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派专人看管、切断电源、拆除法兰等),防备误操作引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