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研究生实习项目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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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研究生实习项目(岗位)汇总表浙江省温州市(地区)
附录1:北岙街道办事处18::1.加强阵地建设,解决好“社区怎么服务”的问题。

农村新社区如何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便利,使基层政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质变。

2.强化产业支撑,解决好“社区怎么持续发展”的问题,如何凝
聚力量,让各村为一个共同的社区谋发展。

农村新社区在发展上如何集聚比村级组织更加优越的功能。

3.完善民主机制,解决好“社区怎么管理”的问题4.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

附录2:北岙街道办事处18-1:1.打造“北岙老街特色主题休闲街区”—以特色古民房、古街古巷、民俗习惯发展特色小吃,旅游休闲、特色购物、民俗体验于一体的休闲街区。

2.打造“参与型的田园旅游区”—近几年兴起的采摘园、种植园、网箱养殖为突出代表,让旅客+农活,钓海鱼吃农家饭,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乐趣,辅助以乡村田园的原始风貌,令人乐在其中。

3.打造绿色生态环境资源—以大面积、高密度、立体化的绿色植被为依托,凭借着一望无际的郁葱茂盛的绿色环境,以大自然氧吧为核心卖点,辅以其他餐饮娱乐设施,形成了“绿色生态型旅游区。


附录3:洞头县大门镇人民政府大门镇简介:大门镇位于浙江省洞头县域的西北、乐清湾南端,隔海与台州、玉环、龙湾相望。

全镇陆域面积35.36平方公里,为温州市第一大岛;由大门岛、小门岛、北小门岛等岛屿组成,其中小门岛在大门岛北部,面积4.62平方公里,岛上建有亚洲最大的常温露天储藏石油液化气中转站和投资2亿元的沥青加工厂。

全镇冬无不寒、夏无酷暑、光照充足、气候宜人。

地形以丘陵为主,以水秀、岩奇、村古、滩美而闻名遐迩,为山海风光与田园情趣相整合的休闲度假好去处。

作为洞头县北片中心,大门镇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港口优势、花岗岩资源优势和丰富的山海资源优势,是全国唯一以县域名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洞头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有省级风景名胜马岙潭旅游度假区;是浙江省首批“蓝色海洋经济开发示范园区”;全国羊栖菜和深水网箱养殖基地等。

近年来,已成功举办5届海岛(大门)油菜花观赏游,提升了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随着2014年大门大桥的即将通车,给乡村旅游创造很大的机遇。

因此,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大门镇)为全力推进“临港产业城、山海
风情岛”总规划定位,将“大门海洋经济示范区(大门镇)乡村旅游规划”作为2013年的一个重要课题。

附录4洞头县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促进我县羊栖菜国内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讨论稿)
羊栖菜是我县渔业重要的支柱产业。

近年来,我县羊栖菜国内市场销售取得了快速发展,有力地扭转了产品长期单一出口日本的销售局面,为全县羊栖菜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强大生命力。

但与此同时,羊栖菜国内加工销售行业尚存在准入门槛低、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缺乏统一质量标准、市场过于集中、企业间相互恶意压价等突出问题,对行业发展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

为规范羊栖菜行业管理,促进羊栖菜国内市场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提以下意见。

一、促进羊栖菜国内市场健康发展的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提升发展水平、巩固优势地位、促进合作共赢的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行业指导,充分发动企业走联合发展路子,培育建立羊栖菜国内市场销售企业联盟合作
机制。

外强监管与内增实力并举,形成和落实行业内部相关约定,促进企业加强生产经营自律,提升建设发展水平,形成行业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羊栖菜国内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规范羊栖菜国内市场行业监管
(一)严格行业准入管理。

严格控制羊栖菜加工企业总量,鼓励现有企业合并重组,规范准入门槛,防止结构性低、小、散,避免产能相对过剩。

申办单位提出新办羊栖菜加工企业时,应由县羊栖菜国内市场发展管理办公室组织县发改、经信、税务、人社、国土、住建、渔业、卫生、环保、安监、食监、工商、质监、羊栖菜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对新办企业的可行性进行统一的论证咨询服务,为申办单位是否开办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论证咨询符合发展要求的新办羊栖菜加工企业,在办理各项审批手续时,县相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流程,提供优质服务。

未经统一论证咨询服务或论证咨询未通过的新办羊栖菜加工企业,不得享受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资金支持及向上推荐各类专项申报。

新办羊栖菜加工企业选址原则上应座落在工业区内或政府指定区域内,禁止选址在居民区内或其它不符合相关规划要求的区域内。

申报单位在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新办羊栖菜加工企业时,县工商部门要对企业选址进行认真审查,对选址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应征询县羊栖菜国内市场发展管理办公室的意见。

县相关部门在新办羊栖菜加工企业审批环节,必须对生产厂房、设施设备、生产许可、执行标准、技术工艺、规章制度、人员配置、环保排污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新办企业具备较好的经营和生产能力。

县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新办羊
栖菜加工企业加入羊栖菜行业协会,接受行业的自律和监督。

(二)实施销售价格指导。

完善羊栖菜产品定价制度,政府支持羊栖菜行业协会根据产品生产成本核算情况,在合理保护羊栖菜养民利益的前提下,按类别合理确定羊栖菜产品的销售指导价。

鼓励和支持羊栖菜国内市场销售企业建立合作机制,统一执行羊栖菜产品销售指导价,从而形成羊栖菜国内市场销售相对统一、稳定的产品价格约定机制,避免企业间蓄意压价,恶性竞争。

羊栖菜行业协会可引导合作企业自愿缴纳一定额度的执行保证金,提高企业执行行业约定的自觉性。

(三)坚持常态化监管。

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羊栖菜企业指导、服务和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密切部门间协作,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年检等工作,对不能持续达到羊栖菜安全生产条件、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恶意压价不正当竞争和管理不到位出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

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发挥行业自我管理职能,制定羊栖菜国内市场销售企业合作自律规则,加强羊栖菜产品销售指导价执行情况督查。

三、提升羊栖菜企业发展内力
(一)突出科技支撑作用。

羊栖菜加工企业要始终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积极开展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技术合作交流,引进先进科研人才、技术,开展羊栖菜加工技术提升改造和精深加工新技术攻关,加快羊栖菜饮料、羊栖菜药品、羊栖菜保健品、羊栖菜日常食品等新产品开发,提高羊栖菜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进一步提升羊栖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

加强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和
科研人才培养,加大科研经费投入,不断提高自主科研能力。

县科技部门要优先考虑对县羊栖菜加工企业的科技项目立项,在科技经费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

(二)做强区域优势品牌。

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加大品牌创建、宣传和保护力度,鼓励企业打造优势品牌,全面推行羊栖菜品牌化经营。

深化羊栖菜区域品牌整合,进一步宣传和推广使用“洞头羊栖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加强“洞头羊栖菜”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和维护,不断提升“洞头羊栖菜”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提升品牌竞争力。

建立“洞头羊栖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县工商部门主管,县羊栖菜行业协会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品牌建设工作机制。

(三)拓展市场营销渠道。

大力挖掘和宣传羊栖菜特有的食疗和药理价值,抓好羊栖菜产品的营销和推广,积极构建营销网络,开发拓展销售市场。

要结合农(渔)博会、农(渔)产品展销会、糖烟酒展览会等各类产品展示展销活动载体,以及网络、电视、报刊等受众面大的媒体进行羊栖菜产品宣传,积极筹办羊栖菜节事活动,建立发展专柜、专卖店、经销点、电子商务等多形式的销售服务网络,利用多元渠道,不断巩固和做大已开辟的市场,花大力气积极开拓新市场。

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成立洞头县羊栖菜国内市场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监察局、财政(地税)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海洋与渔业局、人口计生和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食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羊栖菜行业协会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全县羊栖菜加工企业国内市场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建立羊栖菜国内市场发展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羊栖菜国内市场发展相关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主动参与对羊栖菜加工企业的管理,积极服从县羊栖菜国内市场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认真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通力合作,努力做好有关羊栖菜国内市场发展的监管和服务工作,并严格执法、联合执法以坚决打击一切违法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羊栖菜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羊栖菜行业协会要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积极迎接新挑战,在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沟通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好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

并建立羊栖菜市场调查机制,加强市场巡查,为政府产业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附录5洞头县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海水养殖业管理,顺利推进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9号令)、《浙江省水域滩养殖证管理办法(试行)》(浙海渔业〔2007〕1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规划引领、尊重历史、结合现状,保持稳定,有序发展”的基本要求,坚持各有侧重,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实施,加快建立和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有效规范养殖用海行为活动,促进我县水域滩涂合理开发利用和海水养殖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洞头县海洋功能区划》及《洞头县海水养殖规划》为基础依据,按照试点示范、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法,力争在2013年12月前完成全县60%以上养殖面积养殖证发放,在2014年6月前完成全县养殖证发放,全面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并逐步建立与完善以养殖证制度为基础的水产养殖业管理制度。

三、主要内容
(一)《洞头县海水养殖规划》修编
对养殖水域资源和养殖用海开发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摸底。

并根据养殖用海现状和发展需求,充分对接海洋功能区划、交通航运等相关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要求,科学布局规划养殖水域,开展相关水域适养品种和养殖容量研究,完成《洞头县海水养殖规划》修编工作。

(二)养殖证发放
1、发证主体:养殖证发放主体是县人民政府。

县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殖证的申请受理和审核工作。

2、发证形式:养殖证发放至村级经济合作社或组织较健全、管理较完善的渔业公司(渔业经济合作社)。

对所属养殖户不再发证,所属养殖户个体养殖面积情况在养殖证备注栏中附注。

3、发证范围:《洞头县海水养殖规划》范围内规划用于水产养殖生产的浅海水域、滩涂及临时养殖水域、滩涂。

4、发证程序
(1)申请。

由村级经济合作社或渔业公司(渔业经济合作社)申请养殖区域、品种和面积。

(2)受理与审核。

县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查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勘查,核实有关情况,确定养殖区域、品种和面积。

(3)公示。

对经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在申请水域所在地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10天。

(4)批准发证。

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县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调查审核情况填写审批表,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核发养殖证。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暂不发证。

5、养殖证有效期限:按照《洞头县海水养殖规划》养殖区分类,规划养殖区核发正式(长期)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临时养殖区发放临时养殖证,证书有效期为2年。

四、实施步骤与进度安排
整体工作时间安排为2012年8月至2014年6月。

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2012年8月至2012年9月)
主要工作安排: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养殖发证本底调查工作动员会;工作试点选定与调研。

(二)基础调查(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
主要工作安排:开展海水养殖本底调查,调查养殖海区分布和海区养殖总体情况;海水养殖规划修编完善;启动试点(霓屿街道)调查工作。

(三)全面实施(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
主要工作安排:召开全县养殖证工作布置会,结合养殖品种生产时间进行养殖海区现场调查与养殖证审批发放。

2013年3月至5月进行霓屿试点发证;2013年3月至9月进行羊栖菜、鼠尾藻、海带等浅海藻类品种养殖调查和发证;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进行紫菜、滩涂、围塘、网箱养殖调查和发证。

(四)总结推进(2014年4月至2014年6月)
主要工作安排:对养殖证发放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全面总结,建档归档。

附录6:浙江凯勋机电有限公司项目简介:
本项目是要开发符合《人民币鉴别仪通用技术条件》国际标准要求的点钞机,具有光谱图像分析鉴别技术,特定光学特征分析鉴别技术,磁特征定量分析鉴别技术,磁特征定性鉴别技术等九种以上的鉴别能力,鉴别速度要达到1000-1200张/分。

并且还要具备纸币冠字号码识别功能,识别鉴别功能全开时速度也要达到1000张/分。

其识别精度要达到国际标准要求≥0.03%的误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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