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被告人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一案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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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一案二审判决书
被告人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一案二审判决书
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9安中刑终字第91号
原公诉机关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周正龙,男,54岁,1954年10月30日出生于陕西省镇坪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略。

2019年5月16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安康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同年6月28日因涉嫌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被依法逮捕。

原羁押于陕西省旬阳县看守所,现已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

辩护人顾玉树,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杨建军,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

旬阳县人民法院审理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于二0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作出2019旬刑初字第82号刑事判决。

宣判后,周正龙不服,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11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敬、李安喜依法出庭履行职务。

原审被告人周正龙及其辩护人顾玉树、杨建军,证人覃大鹏、易远清、余海、赵光明、罗大翠出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判决认定,2019年底,被告人周正龙产生了拍摄假华南虎照片骗取政府奖金的想法。

2019年9月27日,周正龙将一张华南虎墙画制成的平面模型摆放在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艾蒿坪附近的草坪上进行拍照,随后委托其妻罗大翠堂弟谢坤元代为冲洗照片,因所拍摄的底片图像模糊而未冲洗出照片。

同年10月3日,被告人周正龙携带从谢坤元处借来的一部长城牌全自动胶片相机和一部佳能牌—400数码相机,在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神洲湾马道子林区
艾蒿坪某处,把自制的华南虎平面模型放在树下草丛中,拍摄假华南虎照62张。

此后,周多次向他人谎称自己拍摄到了活体野生华南虎,并借此骗取了镇坪县政府部门和陕西省林业厅的信任,并由此获取陕西省林业厅奖金2万元。

2019年4月,被告人周正龙又让他人协助制作木质虎爪模具,伪造华南虎脚印并拍照,谎称自己又发现了野生华南虎活动的踪迹。

2019年5月1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周正龙住宅进行搜查,查获军用子弹93发,系周正龙本人在家中存放。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正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拍摄假华南虎照片的方法虚构在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活体的事实,骗取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现金奖励,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正龙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军用子弹,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八条一款、第六十九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一款三项之规定,判决一、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总和刑期三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

二、被告人周正龙诈骗所得人民币20000元,返还陕西省林业厅;军用子弹93发,予以没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木质虎爪模具一个,予以没收。

上诉人周正龙提出的上诉理由为其主观上不是为了骗取奖金,对原判认定其犯诈骗罪不服;原判认定其非法持有的弹药有一部分是考察队员在他家存放的,不属非法持有。

在本院开庭审理时,上诉人周正龙当庭对原审判决认定其犯罪的事实表示认可,承认自己有罪,表示认罪服法,愿意接受处罚,并请求法庭考虑其家庭困难和身体疾病,对其判处缓刑。

辩护人顾玉树的辩护意见为一审判决有关虎照真假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虎照是否是周正龙一人所拍,是否经过电脑软件处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周正龙上山拍摄虎照及到各级政府部门汇报的行为,属公务行为;周正龙主观上不具
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存在程序违法;政府部门未尽勘查鉴定职责,是华南虎事件产生不良社会反应的主要原因;原判认定上诉人非法持有的子弹不清,也不能确定查获的部分旧子弹具有杀伤力。

一审认定上诉人的两个罪名均不能成立,请求法庭对上诉人周正龙宣告无罪。

辩护人杨建军的辩护意见为诈骗一节,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周正龙有非法占有钱财的主观故意,故不能以客观归罪认定其构成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一节,周正龙的行为系出于生产生活所需,也没有造成社会危害,情节轻微,且周正龙也表示了悔过,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请求对其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安康市人民检察院的二审检察意见为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周正龙犯诈骗罪、非法持有弹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1、周正龙在拍摄假华南虎照片之前就明确知道拍到野生华南虎会有重奖,其拍摄假华南虎照片的动机和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奖金;
2、周正龙于2019年10月3日利用虎画拍摄了假华南虎照片;
3、周正龙利用假华南虎照片行骗并最终非法占有陕西省林业厅2万元奖励;
4、周正龙对不准私人持有和储存弹药是明知的,且其非法持有弹药数额较大。

二旬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鉴于周正龙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建议法庭予以从轻处理。

二审经审理查明
一、2019年起,陕西省林业厅组织华南虎调查队在镇坪县开展野生华南虎生存状况调查工作,曾聘请上诉人周正龙为向导。

周在担任向导期间,了解到了辨认华南虎的相关知识,并听调查队成员讲如果拍到野生华南虎照片,就能得到大额奖金。

2019年12月31日,镇坪县林业局下发《关于开展镇坪县华南虎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当地农民发现大型猫科动物踪迹要及时上报,凡提供信息可靠,资料真实者,将给予重奖,并进行了宣传动员。

周正龙了解此情后,遂产生拍摄假华南虎照片骗取奖金的想法。

此后,周正龙以给亲戚治疗官煞病为名,多次请托他人为其寻找老虎画。

2019年9月中旬,镇坪县白家乡友谊村村民彭会财受周正龙委托在本村曹
远清家找到一幅印有华南虎图案的虎画,由其儿子彭磊送交周正龙,周确认该画中老虎为华南虎。

9月26日,周正龙携带一部天马牌全自动胶片相机和虎画上山,在山上将虎画中虎体以外的背景向后折叠,仅露出虎体部分,制成华南虎平面模型。

27日下午,周正龙将模型摆放在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艾蒿坪附近的草坪上进行拍摄。

随后周电话告知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称其拍到了华南虎。

覃大鹏让其先冲洗出照片,如有价值即可上报。

9月30日,周正龙委托其妻罗大翠堂弟谢坤元时任县经贸局局长将相机、胶卷带往安康市区冲洗,但因所拍摄的底片图像模糊而未冲洗出照片。

因周正龙埋怨谢坤元,谢遂提出可借给周正龙性能更好的相机。

10月2日,谢坤元让其弟谢坤全将一部长城牌全自动胶片相机和一部佳能牌—400数码相机送至周正龙家。

谢坤全将数码相机设置为全自动拍摄模式,并向周讲解了该数码相机的基本使用方法。

10月3日,上诉人周正龙携带所借胶片相机和数码相机进山,在镇坪县城关镇文彩村神洲湾马道子林区北坡上一块平缓地面处,把自制的华南虎平面模型摆放在树下草丛中,用树叶遮住模型边缘,从不同距离和角度用两部相机交替拍摄假华南虎照片共计62张。

返回后,周向他人谎称其冒着生命危险拍摄到了活体野生华南虎,并于当晚电话告知了谢坤元,请谢在安康市区代为冲洗照片。

10月4日晚,谢坤元在安康市区彩色世界摄影扩印部为周冲洗出照片,次日回镇坪交给周正龙。

10月6日,周正龙向镇坪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李骞讲述了自己虚构的拍照经过,并让李看了照片。

10月7日,周正龙持所拍假虎照向县林业局长覃大鹏进行展示,并陈述了虚构的拍虎经过。

10月8日上午,镇坪县林业局党组班子听取周正龙汇报,并查看照片。

随后覃大鹏给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站副站长卢西荣汇报,卢
要求将照片上报鉴定。

当日下午镇坪县县长吴平听取谢坤元关于周正龙拍摄虎照情况的介绍,决定由谢坤元陪同周正龙到西安说明拍摄情况并上报照片。

10月9日,周正龙在其子周松及谢坤元陪同下,赶到西安,准备向省林业厅进行汇报。

10月10日下午,镇坪县副县长杨高、林业局长覃大鹏赶到西安,带谢坤元、周正龙到林业厅汇报。

林业厅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查看了照片,听取了口头汇报,初步确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镇坪发现野生华南虎的消息并给周正龙奖励。

10月11日上午,省林业厅决定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奖励周正龙现金20000元。

当晚,因周正龙不愿提供照片对外发布,省林业厅、镇坪县政府、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一同给周正龙做思想工作。

在获知以后还会逐级奖励和可以考虑给其儿子周松安排工作的情况下,周正龙才同意提供照片。

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在镇坪县发现了活体野生华南虎,周正龙在发布会上展示了自己拍摄的假虎照并讲述了虚构的拍虎经过。

当日下午,周松代周正龙从省林业厅领取奖金20000元。

之后,周正龙所拍虎照被疑有假,引起广泛争议。

2019年4月,被告人周正龙让同村村民易远清协助制作了木质虎爪模具,在镇坪县上竹乡北草坡的雪地中用虎爪模具伪造华南虎脚印并拍照。

随后周报告国家林业局华南虎调查队和镇坪县林业局,谎称自己又发现了野生华南虎活动的踪迹。

二、2019年5月1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告人周正龙住宅进行搜查,查获子弹93发,系周正龙本人在家中存放。

经技术鉴定,查获的子弹为国产制式五六式762军用步枪子弹。

上述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该事实有控辩双方提供并经在一审和二审庭审中出示、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
一、诈骗事实方面的证据
1、安康市公安局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载明,因周正龙所拍虎照的真实性受到广泛质疑,该局于2019年4月18日对周正龙拍摄华南虎事件进行立案侦查。

2、黎开武当地村民证明,周正龙的女儿周鑫曾在他经营的商店买了一部傻瓜照相机,2019年9月中旬,周正龙带着一部傻瓜相机在他开的商店买胶卷和电池,他给帮忙装的胶卷。

3、证人彭会财镇坪县白家乡村民证明,2019年8月30日,他因购买周正龙的农用车未付清车款,周让他帮忙找一张老虎画用于治官煞病。

他后来在本村曹远清家找到一张,让儿子彭磊送交周正龙。

4、证人彭磊证人彭会财之子证明,2019年农历六、七月,其父让他把一张虎画给周正龙送去。

画有两尺多长、一尺多宽,边上有绿色的树叶子,图下方有个老虎,老虎像是坐着的样子。

周正龙当时看后说就是这个东西。

5、证人肖耀风白家乡村民、曹远清之妻证明,2019年农历七八月间,彭会财从她家拿走一张虎画,说是给周正龙找的。

现家中还剩下一幅贴在墙上的老虎画,和拿走的那幅相似。

6、证人赵光明当地村民当庭证明,2019年10月初的一天,他到文彩村收板栗,天刚黑时,遇到周正龙,周坐了他的三轮车,周正龙下车后,他遇到余海开的长安面包车。

7、证人余海当地村民当庭证明,2019年9月,周正龙让他帮忙找虎画给人治病。

10月3日晚6点多,周正龙搭乘他开的车,周上车后说把华南虎拍到了,还拿出数码相机,他只看到了一张,就是后来网上公布的那张虎照。

8、证人柳雨菲当地学生证明,2019年10月3日天刚黑,周正龙搭乘余海的车,她也在车上,周说拍到老虎了,并在数码相机上翻了两张相片。

她看到相片中老虎是个黄点,周正龙给放大,她看到的相片就是后来网上发布的那张虎照。

9、证人罗大翠被告人周正龙之妻当庭证明,10月3日凌晨,周正龙从家里出发,一直到天黑才回家。

回家后周给她看数码相机里的照片,说拍到了老虎。

周正龙10月3日之前天天都在进山,长达一个多月。

周正龙曾给华南虎调查队当过向导,县上给周奖了1000元钱。

10、证人周松被告人周正龙之子证明,2019年9月中旬,其父周正龙问他用老虎画拍照片行不行,他说不行。

10月4日,其父打电话说拍到华南虎了,他想到父亲可能是用年画做的假,心里不踏实。

10月9日,他陪父亲送照片到西安。

10月12日,省林业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其父在会上讲了拍虎经过。

当天他代父亲到林业厅财务室领取了2万元奖金。

11、证人周鑫被告人周正龙之女证明,2019年10月3日晚,父亲周正龙在家让她看所拍的虎照,她看到了一张老虎图像。

父亲让她用手机给谢坤元打电话说拍到老虎了。

12、证人于晓平原省林业厅华南虎调查队成员证明,他原来在华南虎调查队工作时,曾给周正龙说过华南虎的珍贵程度,称要是能拍到华南虎照片就会有很重奖励,可能有几十万。

2019年10月初,周正龙告诉他自己拍到了老虎,他回复不可能,你不要乱说。

10日晚,周正龙在西安给他打电话,他赶到林苑宾馆看了数码相片、相机和相片属性。

他问周正龙,如果林业厅要相片是否愿拿出来,周说不给钱就不拿出来。

13、证人谢坤元被告人周正龙之妻罗大翠堂弟、时任镇坪县经贸局局长证明,2019年9月下旬,周正龙说照到了华南虎,托他帮忙冲洗照片。

30日晚,他在安康市区替周正龙冲洗照片,但因成像不清未能洗出,周很生气。

他说是周的相机质量太差,可以借好相机给周使用。

后来他托弟弟谢坤全将自己的长城牌胶片相机和单位的数码相机一并转交周正龙。

10月3日周正龙打电话说拍到老虎了,他让周把胶卷送来安康冲洗。

10月4日晚他到安康市区彩色世界扩印部,冲洗周正龙让谢坤全带来的胶卷,洗出了照片,里面有老虎。

10月5日,他在周正龙家翻看了数码相机里周拍摄的老虎照片,并把在安康冲洗的照片如数交给周正龙,取走了数码相机。

10月7日,他把数码相机里的照片往手提电脑里转存,转存完毕后不小心删除了相机里的照片。

10月9日他按县上安排带周正龙赶赴西安,准备给林业厅送照片,周正龙途中多次说过其拍摄的照片有多珍贵,是冒着生命危险拍下来的,应该值很多钱。

在省林业厅时,周正龙当时主要嫌奖金少,开始不愿拿出照片。

14、证人谢坤全谢坤元之弟证明,周正龙曾托他找老虎画,说给小孩治病。

他从网上找到虎图后,周自己挑选了一张,他给周打印出来。

2019年10月2日他到周正龙家将谢坤元的两部相机交给周,专门将数码相机设置为自动模式,还教周使用数码相机。

他问周怎么想起要找华南虎,周说自己给调查队当了几年向导,知道要是拍到华南虎,省上要给十几万块钱,所以才借相机。

15、证人张永忠彩色世界摄影扩印部业主证明,2019年大约9月份,他的同学谢坤元拿来一个低档傻瓜相机,他将胶卷冲出来发现是光板,什么都没有,他对谢说可能是相机太差了。

谢坤元就把底片和相机拿走了。

国庆放假期间,谢坤元拿来一部胶卷相机说洗照片,说照的是华南虎。

他将照片冲印出来后,看到照片上是老虎,照片大概三十多张。

16、证人覃大鹏时任镇坪县林业局局长在侦查期间及当庭证明,2019年9月下旬,他接到周正龙电话称自己拍到老虎,他说让周先冲洗出照片,还安排林业局工作人员李骞去勘查现场。

10月7日,他从李骞处得知周正龙拍到老虎后,通知周到他办公室查看了虎照,周说他还有数码照片在谢坤元处。

谢后来将数码相机拿到他办公室,为了看清楚数码照片,他又到谢坤元办公室查看下载到手提电脑上的照片。

10月8日上午林业局党组班子听取了周关于拍虎经过的汇报和李骞对现场
勘查的汇报,他给省虎调队负责人卢西荣打电话汇报,卢指示将照片上报省厅鉴定。

10月10日下午他和杨高副县长赶到西安,带周正龙、谢坤元去省林业厅汇报。

10月10日晚上林业厅口头作出鉴定结论,说照片是真实的。

周正龙开始不同意在新闻发布会上使用自己的照片,表示一发布就不值钱了。

省林业厅工作人员10月11日晚到宾馆和镇坪县工作人员一起做周正龙的思想工作。

最后省厅决定奖给周正龙20000元。

17、证人李骞时为镇坪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证明,2019年9月29日早,覃大鹏给他打电话,让他带着勘验设备到周正龙家。

他去周家后才知道是周正龙给覃局长汇报了他前两天见到老虎,让去看现场。

他与周正龙和村民杨明德一同上山查看了现场。

10月6日早,周正龙给他打电话说华南虎照片出来了,他当天看了照片,问了周拍照情况。

10月9日早他找周正龙去核实现场,周说要到西安去,9日中午周就与谢坤元走了,所以他没去成现场。

10月15日镇坪县林业局正式组织勘验队,林业公安局李宗斌、林业局肖志坤、周正龙和他四人就到周正龙指认的拍虎现场进行了现场核实和比对。

18、证人吴平镇坪县县长证明,2019年7月,镇坪县政府曾因周正龙给华南虎调查队当向导工作突出,决定奖励其1000元。

10月8日,他听取了谢坤元对周正龙拍照情况的汇报,看了电脑中的数码照片和用胶片相机拍摄的照片。

谢坤元说相机是自己借给周正龙的,还教会周如何使用,照片是真的。

因为虎调队要求将照片上报省林业厅,县上就决定按程序办理。

考虑到周正龙是个农民,未出过门,县上专门安排谢坤元10月9日陪同周去西安。

10月11日,他按省林业厅要求赶到西安准备参加新闻发布会。

周正龙开始不愿意发布照片,说拍到老虎不容易,觉得省上给的钱太少了。

当晚他和镇坪的同志协助省林业厅的同志给周正龙做思想工作,周才同意新闻发布会使用其拍摄的照片。

19、证人杨高镇坪县副县长证明,2019年10月7日,覃大鹏给他打电话说周正龙拍到老虎照片了,他讲要派人到拍摄虎照的地方去勘验。

10月10日下午,他和覃大鹏赶到西安,带周正龙去林业厅汇报。

他知道省林业厅准备给周正龙奖励一万元现金后把此事告诉了周,周说啊,才一万元啊,意思是嫌奖励的钱比较少。

周正龙当时嫌奖励的一万元太少了,就不愿意拿出照片,他给周正龙讲我把你的想法转达给孙厅长。

他就去找孙承骞副厅长讲了这事。

11日晚上,他们和省厅的领导去给周正龙做思想工作,孙厅长说以后市县还要逐级奖励,并答应在以后建保护区时考虑周正龙之子周松的工作问题。

周正龙最后同意发布照片。

20、证人卢西荣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站副站长证明,2019年后,镇坪县林业局多次向省林业厅报告发现华南虎踪迹。

2019年4月,考虑到陕西省是华南虎的历史分布区,省厅决定成立调查队赴镇坪县实地调查,调查队在当地找的向导有周正龙。

2019年10月8日前后,镇坪县林业局覃大鹏给他打电话,报告说周正龙拍到了华南虎,他让把照片送到省厅作鉴定。

10月10日,他在林业厅见到镇坪来的人,和孙厅长等人察看了镇坪送来的照片,询问了周正龙拍摄老虎的经过,确信是真的。

10月12日,省林业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虎照。

21、证人王万云时任陕西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证明,2019年10月10日他在单位见到周正龙所拍照片时,周说照片是自己冒着生命危险拍到的,很金贵。

他们问了周正龙拍照的经过,判定是华南虎。

因为按法律法规规定,对发现、保护野生动物有突出贡献的人要给予奖励,后来省林业厅决定奖励周20000元。

10月11日,他和省林业厅孙承骞副厅长等人到周正龙住的宾馆,提出新闻
发布会要用周正龙拍到的照片,周正龙一直不说话,他们给周说以后省上、国家还会奖励他,还答应以后考虑周松的工作问题,最后周才同意使用两张相片。

22、证人孙承骞时任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证明,2019年10月10日下午他听取了杨高、覃大鹏、周正龙等人关于周正龙拍摄华南虎照片的汇报,也察看了照片。

当晚8点左右,王万云打电话说给周10000元奖励,他同意了。

10月11日,他主持召开了筹备会,会上决定新闻发布会10月12日上午召开,奖励周正龙20000元。

10月11日晚,林业厅王万云和关克找到他说周正龙不愿意提供华南虎照片,说周提出自己是农民,儿子又没有工作,自己不要名声。

当晚他带几个人去给周正龙做了思想工作。

10月12日早上9点钟在林业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周正龙介绍拍摄华南虎的经过,会后给周正龙发放20000元现金。

23、王伟峰陕西省林业厅工作人员证实,2019年10月10日下午五点左右,杨高、覃大鹏、周正龙、周松、谢坤元五人到他办公室,他把王万云、周灵国、卢西荣、关克等人叫来看照片。

他们把电脑上的照片放大了看,见照片上就是华南虎,也没发现照片有什么问题。

他们要求拷照片,周正龙他们不给拷。

他们看了胶卷,周赶紧就收起来。

24、证人周灵国陕西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站站长证明,2019年10月12日下午,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他陪周正龙去电视台作节目,返回途中,周正龙在车上对他说要把奖金给他。

他给领导汇报后,带周正龙的儿子在单位财务部门领了20000元奖金。

25、证人易远清当地村民在侦查期间和当庭证明,2019年农历2月底3月初,周正龙让他帮忙用泡桐木做了一个虎爪模子。

几天后,周正龙约他一块上山,说下了雪好找老虎脚印,说万一找不到,就在雪地里用那个东西印一两个。

他们在北草坡看见有一排动物脚印,周说像虎脚印,便让他在这些旧脚印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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