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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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发
展试行办法的通知
正文: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试行办法》已经县政府2009年度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四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试行办法
油茶是我县农业传统产业之一,产业基础较好。

发展油茶产业,既可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又可提高林地资源,特别是滩坑库区林地的利用水平。

同时,加快油茶产业发展还是解决人民群众食用油结构,维护国家油料安全的战略举措;也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林农收入的重要途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07〕5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油茶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68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油茶产业加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生态为依托,以科技为手段,以农民增收为目标,调整优化
林种结构,强化政策扶持,扩大基地规模,强化标准化管理,扶优扶强龙头企业,全面提高油茶的管理水平、加工水平和综合效益,努力把油茶产业建设成为我县山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2、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实施,适度规模发展;以科技为依托,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培育龙头企业,创新发展机制和模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综合效益。

二、发展目标和整体布局
1、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县油茶栽培面积达7万亩,培育茶油深加工龙头企业2-3家,发展示范性专业合作社2-3家。

到2020年,全县油茶栽培面积近10万亩,培育茶油深加工龙头企业3-5家,发展示范性专业合作社3-4家。

2、整体布局
根据油茶树生长的特性和条件,遵循适地适树原则,建立“一带两中心”油茶产业发展布局,即以瓯江小溪沿线为油茶产业发展带,滩坑电站库周的九龙、渤海、外舍等库区乡镇和英川、鸬鹚、沙湾、梧桐等乡镇为重点的油茶产业发展中心。

三、建设内容和发展重点
1、新建油茶基地。

根据我县现状,充分利用海拔800米以下,坡度25度以下的荒山荒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等进行营造。

2、低产油茶林改造基地。

主要采用现有油茶疏林进行良种壮苗补植和对立地条件好、林相较齐的现有低产林采用深挖垦复、修剪和施肥等措施。

3、培育油茶龙头企业。

鼓励企业按“企业+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建立油茶林基地,使企业与农户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支持油茶产品加工企业,实施科技创新,延伸产业链,培育知名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4、发展油茶专业合作组织。

引导林农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建立多种形式的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

开展联户种植、技术推广、生产资料供应、产品营销等服务,努力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增强规避市场风险能力,促进油茶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5、加快油茶产业科技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和培育油茶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强化对基层林技人员和油茶大户的技能培训,加强与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

6、积极推广优良品种。

依托林业科技推广网络,积极开展油茶优良品种和丰产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

苗木必须选用国家和省审定的良种。

同时,建立新型的责任林技推广制度和科技示范户联系制度,促进产区农民油茶生产技术水平的全面提高。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库区乡镇新建油茶基地连片100亩以上,非库区乡镇新建油茶基地连片300亩以上;改造低产油茶基地连片100亩以上。

经评估立项审核批准列入省级“油茶核心示范基地建设”的项目,按省项目管理要求,由县林业局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新建油茶林连片面积30亩以上,每亩给予补助300元,其中第一年造林、抚育每亩补助200元,第二年、第三年抚育各补助50元。

3、油茶林改造连片面积30亩以上,按要求垦复抚育,每亩补助100元;按要求劈山抚育,每亩补助30元。

五、加强油茶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财政、农办、农业、国土、林业、科技、工商、质监、农发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

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计划、资金监管、技术规范的制定,项目的评估、立项、验收等工作。

2、制定油茶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浙林计〔2009〕25号)文件精神,结合景宁的实际,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开展县域范围内油茶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我县今后一段时间内油茶产业发展整体布局、规划,发展重点乡镇,争取到2020年发展油茶种植面积近10万亩,达到省油茶产业发展重点县要求。

3、设立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县财政加大油茶产业发展投入力度,从2009年至2015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油茶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油茶基地造林、良种苗木、低产林改造、油茶良种繁育及新品种新技术示范与推广、油茶科研项目建设以及加工技术提升和专用机具、肥料、农药的研发等方面。

4、加强种苗市场管理。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油茶种苗生产和市场的监管,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

要加大对油茶种苗管理的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经营、制售假劣种子、嫁接穗条、苗木的行为,切实保证油茶种苗的质量。

依法执行油茶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种苗质量检验合格证、种苗标签等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档案。

引导油茶苗生产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供应及售后服务协议,依法打击非法销售油茶苗的行为。

六、项目管理
1、申报。

以行政村或承包大户为项目实施主体,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经乡镇审核汇总后,以乡镇为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材料(项目标准文本)一式三份上报县林业局;以企业或合作组织为项目实施主体的,编制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直接上报县林业局,申报时间要求于每年6月底前。

2、评估。

由县林业局、财政局等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乡镇(管理区)组织专家或技术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论证。

3、立项。

经评估后,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申报项目予以立项,并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

在此基础上,由县林业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按照先建后补的指导原则,以文件形式安排下达项目实施计划。

4、实施。

计划下达后,由申报项目单位(经济主体、个人),按建设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所在乡镇负责项目监督管理,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

5、验收。

项目按建设要求完成后,由实施主体向所在乡镇(管理区)提出验收要求,乡镇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及时汇总上报县林业局,由主管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同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报经县政府审核后,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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