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安全生产,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施工、监理合同,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二条: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建设单位总经理
副组长: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

成员:建设单位工程部长、监理单位安全专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安全经理。

职责: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工作计划,批准奖罚,调查、分析处理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组长:建设单位总工
副组长:总包单位总工、监理单位负责人
成员:各单位相关技术人员
职责:负责编制或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计算,制定应急预案。

编制或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对安全生产从技术上负责,并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

第四条:安全生产执行管理体系。

组长: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副组长:总包单位工程经理、监理单位总监
成员:各分包单位工程负责人
职责:负责安全设施的实施,在安排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安全设施同步到位,保证严格按专项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负责安全隐患的整改、文明标化工地的实施与保持。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体系
组长:建设单位安全经理
副组长: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安全经理
成员:全体安全人员
职责:三方合署办公执行日巡检、周联检、月检查分析、季全面检查考核评价。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识、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持证上岗、规范操作进行检查,纠正违章,消除隐患。

对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到岗、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资料、安全措施费使用、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进行定期检查,提出考评意见。

第三章安全监督检查考评的方法、措施、频次第六条:施工单位自查、自纠。

安全工作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单位按内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进行,落实责任制和奖罚制度,特别是做好对分包的管理与考核。

第七条: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全员齐抓共管。

按内部分工和明确的职责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分包队伍的审核、考核。

日常巡视检查,填写巡视检查记录D-c1表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D-c2表。

第八条:建设单位以工程部为主责部门,落实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进行巡检、抽检和定期组织联检,做好对分包队伍的准入把关。

第九条:周检查。

每周一下午,建设单位牵头,安全监理人员、总包安全经理(必要时通知分包安全员)联合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以施工现场为主,发现重要隐患,可追溯安全管理及相关资料,对检查出的问题,以整改通知单形式发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督促整改情况,下次检查时首先检查对问题整改情况。

第十条:月检查。

每月末,三方由建设单位牵头,对安全体系运行、安全管理行为、现场安全状况、文明工地进行联合检查。

召开月安全例会,并对安全状况讲评,对下月安全工作做出安排。

检查发现的问题,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相关单位整改。

第十一条:季评价。

每季末由建设单位牵头,会同监理单位共同对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管理制度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及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教育、安全设施、施工机械、现场用电管理、分包队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隐患的整改、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打分,同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见附表一
综合检查,逐项评分,作出综合评价。

90分及以上为优良;80分及以上为合格;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检查结果在季末监理例会上公布,并通报相关各方。

同时按奖罚条款兑现奖罚。

第十二条:参建各方在施工全过程遵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各自的安全责任,在施工全过程做好安全控制。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按内部规定做好日常的巡视检查。

对可能发生问题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发联系单,提前告知。

做好预防、预警。

对发现安全隐患和施工违章、违反强制性条文、不按方案施工等行为发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对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等,监理规程规定的停工情况,在报告建设单位后,发局部工程暂停令,施工方应按要求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后报复工手续,监理检查确认后及时批准复工。

每年6月,按国家统一部署,针对本工程施工安全状况,开展安全月活动。

根据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重大危险源情况,组织进行设备、电气、消防、防汛防台、防暑、防寒及重大节日放假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

第四章安全奖罚
第十三条:安全奖励
1、季度考评为优秀的奖励5000元;
2、每年6月安全月活动评比安全管理先进个人,并给予奖励;
3、受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通报表扬1次奖励5000万元。

第十四条:处罚
1、发生死亡事故扣罚全部安全抵押金,并根据责任由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罚;
2、发生1人重伤事故罚款5000元;
3、发生1起轻伤事故罚款1000元;
4、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就开始施工的罚款2000元;
5、分包队伍未经审批就进场施工的罚款2000元;
6、安全管理人员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或人员不到岗达30天,发现一次罚1000元;
7、三类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无资质证、上岗证,发现1次罚款500元;
8、发现未按施工方案施工,违反强制性条文,违章作业,安全隐患的发整改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未整改或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1次罚款5000元;对严重违反用电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后仍不认真整改的,除罚款外,对隐患部位给予停电,延误工期等损失
由责任方承担。

9、安全设施未按规定检查验收、挂牌,就投入使用的罚款500元;
10、未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11、高空作业不挂安全带,不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经教育后,再次发生的,对总包单位,
每人次罚款50元。

12、临边、洞口未随施工同步进行采取防护措施的每一处罚款200元,防护措施不符合
要求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第十五条:奖罚程序
奖罚由建设单位工程部,或监理单位总监签发奖罚建议单,报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由建设单位财务部从设立的安全奖励基金中列支,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列入奖励基金账户,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其他
1、签订总承包合同和总包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均应签订安全协议。

并交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保证金。

总包向建设单位交风险保证金为40万元。

如施工期间未发生扣罚抵押金事故,合同到期如数返还。

2、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及进入施工现场为其施工服务的参建的所有人员。

3、奖罚对象仅限于总包单位及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单位。

施工周期半年以下的不参加季度考评,分包单位的奖罚由总包单位自行规定。

附表一季度安全检查考核评分表
附表二安全奖罚通知单
附表一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考核评分核准记录
工程名称:鑫源国际城项目施工单位:年月日
附表二安全奖/ 罚通知单
工程名称:鑫源国际城项目编号:
此表一式3 份,受奖(罚)单位1份,监理1份,建设单位财务部1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