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机关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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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机关文书档案
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
•【公布日期】2019.01.09
•【文号】
•【施行日期】2019.01.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档案管理
正文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机关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工
作的通知
各司、局:
为做好2018年度机关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档案应归尽归,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立卷工作。
要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收集2018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认真整理,规范排列,便于在利用时准确检索和调阅。
要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合理确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严格划定案卷保管期限,尤其要严格对“永久”案卷的划定。
二、加强审核把关。
各司、局综合部门要做好本司、局案卷目录的整理和审核工作,并指导本部门各处室做好档案的立卷归档。
要严格落实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定制度,各处室负责人要对本处室形成的每卷档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卷内备考表》上签字,缺少处室负责人签字的案卷将退回补签。
三、按时完成移交工作。
请各司、局按照立卷归档相关要求,及时完成收集、
整理、立卷等相关工作,并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办公厅信息档案处移交2018年度文书档案。
四、严格落实借阅利用制度。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借阅档案的期限为1个月,到期未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为保证档案管理、利用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司、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归还借阅的档案。
如需继续使用,请及时办理续借登记。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