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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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市国有建设⽤地使⽤权划拨审批要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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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市国有建设⽤地使⽤权划拨审批要如何办理
⼀、审批机关
⼤连市⼈民政府授权⼤连市国⼟资源和房屋局审批
⼆、承办机构
⼤连市国⼟资源和房屋局
三、审批依据
1、《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1999年1⽉1⽇起施⾏)
2、《⼟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999年1⽉1⽇起施⾏)
3、《建设⽤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资源部令第3号,⾃1999年3⽉2⽇起施⾏)
4、《划拨⽤地⽬录》(国⼟资源部令第9号,⾃2001年10⽉22⽇起施⾏)
5、《国⼟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集约节约⽤地的通知>的通知》(国⼟资发【2008】16号)
四、申办条件
(⼀)申请⼈
中华⼈民共和国境内外法⼈、⾃然⼈和其他组织。

(⼆)受理范围
中⼭区、西岗区、沙河⼝区、⽢井⼦区(不含⾼新园区)
(三)申请条件
1、已完成建设项⽬的⽴项、规划等审批⼿续;
2、涉及新增建设⽤地(农⽤地、未利⽤地)或集体建设⽤地的,须经批准并已完成征转⽤地⼿续,现状为国有建设⽤地;
3、涉林⽤地,须取得《使⽤林地许可同意书》。

(四)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政许可申请书【计划开⼯时间、计划竣⼯时间】;
2、⼯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有效期内且⽹上查询有当年备案,申办⼈提交⽹上备案打印材料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和被委托⼈的⾝份证件(法定代表⼈⾝份证件复印件、盖公章,被委托⼈⾝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签字、盖公章);
4、⼈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民政府发展和改⾰等部门审批、核准、备案项⽬批准⽂件(原件);
5、⽤地预审意见(复印件盖公章);
6、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地规划批复及附图(原件1份、复印件3份,附图中包含⼟地权属、⾯积、地类);
地籍审查包含⼟地⾯积确认、是否有⼟地权利限制(抵押、查封),如存在查封或抵押⼜⽆查封机关或抵押权⼈同意转让的书⾯材料时,不予受理。

8、地籍信息查询报告(5个⼯作⽇内有效,原件)(过渡期内适⽤,过渡期后,审查⼈员应在审批时直接查询)
9、涉及征转⽤地的须提供政府征转⽤地批复⽂件(复印件盖公章);
10、涉及林⽤地的需提交《使⽤林地许可同意书》(原件、复印件盖公章);
11、⽤地红线测量技术报告(西安80⼤地坐标系,原件)及光盘(⽂本格式);
12、按照法律、法规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五、审批结果
下发《国有建设⽤地使⽤权划拨批复》,签发《国有建设⽤地使⽤权划拨决定书》。

六、数量限制

七、承诺办理时限
30个⼯作⽇(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含公告期15天)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公开⽅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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