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儿内科等专业1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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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儿内科等专业1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2.08
•【字号】京卫医政字[2014]14号
•【施行日期】2014.02.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儿内科等专业1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京卫医政字[2014]14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儿内科等专业1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3〕54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的临床路径
请各单位登陆中华医学会网站(http:// /kjps /jsgf/),下载相关文件。

并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相关病种的临床路径、细化分支路径,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认真实施,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13〕168号),认真开展相关病种的临床路径、细
化分支路径的实施工作,不断增加临床路径管理专业和病种数,不断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病例入组率和完成率,切实提高临床路径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儿内科等专业1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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