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西平铁路第二项目部强夯试验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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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西安至平凉线XPS-3标段
第二项目部
(DK156+122~DK200+000)
地基处理(强夯)试验段
施工方案
中铁一局西平铁路工程指挥部
二OO九年三月甘肃·泾川
中铁一局西平铁路第二项目部
地基处理(强夯)试验段施工方案
一、目的
明确地基处理范围内强夯施工作业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和相应的工艺标准,规范强夯施工作业,保证地基处理质量。
二、编制依据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指南》
《路基工点设计图》
《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
《路基设计通用图》
三、试验段地点
西平铁路DK181+700~DK182+000段范围地基处理施工。
四、施工方案
1施工准备
⑴场地平整,修筑机械设备进出道路,排除地表水,施工区周边作排水沟以确保场地排水通畅防止积水。
⑵查明强夯场地范围内有无地下构造物和管线及临近房屋,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因强夯施工造成损坏。
⑶测量放线,定出控制轴线、强夯场地边线(强夯宽度为路堤坡脚外2m范围内),标出夯点位置并测量夯前标高,在不受强夯影响地点,设置若干个水准基点。
⑷施工前已选定DK181+700~DK182+000段按设计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工艺性试夯试验。
通过强夯前后测试数据的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有关工艺参数。
2施工工艺
2.1确定施工参数
⑴机械设备的确定
强夯施工采用20t以上带有自动脱钩装置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他专用设备。
采用履带式起重机时,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落锤时机架倾覆。
单位击能采用2000KN.m/M2,夯锤直径选用2.4m。
夯锤中对称设置若干个上下贯通的气孔。
自动脱钩采用开钩法或用付卷筒开钩。
⑵夯锤落距确定
锤重按下式初步确定:影响深度=系数×(锤重×落距)1/2,落距根据单击夯击能和锤重确定,即锤重(kN)×落距(m )=单位夯击能(kN·m)
⑶夯击遍数的确定及夯击数量
夯击遍数设计一般点夯3遍,满夯2遍。
,具体工程根据消除黄土地基湿陷性的要求,以试验结果确定。
一般第Ⅰ遍隔1点跳夯,第Ⅱ遍补第Ⅰ遍空隙,第Ⅲ遍补Ⅰ、Ⅱ遍空隙,点夯完成后,最后再以低能量满夯,达到锤印彼此搭接:该试验段夯击数量10150m2.
⑷夯击次数确定
强夯施工每一遍内各个夯点的夯击次数,按现场试夯得到的夯击次数(一般为5-15次)与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并同时满足:单位夯击能不小于2000kN·m/m2时,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
50mm,强夯基坑内每个夯点的累计沉降量不得低于试夯时各夯点平均夯沉量的95%;夯坑周围地面不发生过大的隆起;不因夯坑过深而使起锤困难这三个条件,且以使土体竖向压缩最大而侧向位移最小为原则。
每个夯击点安排专人检查和记录击数,保证强夯质量。
⑸夯击点的布置方案
夯击点布置与夯击点位置可根据基底平面形状,采用正方形布置。
夯点间距取4.5m、5.0m、5.3m三种,最终确定最佳夯点间距。
点夯3遍平面布置示意图
①. 1为第一遍夯击点
② 2为第一遍夯击点
⑶ 3为第一遍夯击点
⑹夯击遍数间隔时间确定
具体间隔时间取决于土中超静孔隙水压力的消散时间。
凡是产生超孔隙水压力、夯坑周围出现较大隆起时,不能继续夯击,要等超孔隙水压力大部分消散后,再夯下一遍。
在一遍中若干夯击次数后出现上述情况,也要遵循这一要求,停止夯击,等超孔隙水压力大部分消散后,再夯下一遍。
一般黄土夯击间隔时间不少于7天,对黏性土地基间隔时间不少于3~4周,具体间隔时间可根据工艺性试夯确定。
施工时首先保证夯击遍数间隔时间,并做详细记录,其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流水顺序,安排合理的流水节拍,力争使各区段间达到连续夯击。
杜绝间隔时间未到就强行施工现象,确保强夯质量。
2.2强夯施工
对夯击点依次夯击完成为第一遍强夯施工。
在第一遍强夯完成后,用推土机将场地推平,压路机碾压两遍后进行测量布置夯击点位置及水准测量。
第二次按设计选用已夯点间隙中间,依次补点夯击为第二遍,以下各遍均按设计在中间补点,最后一遍锤印彼此搭
接,表面平整。
强夯施工按试验确定的技术参数进行,以单夯夯击能、夯击遍数和各个夯点的夯击次数为施工控制数值,并采用试夯确定的地表平均沉降量控制。
对渗透性较差的细粒土,必要时应增加夯击遍数,最后再以低能量满夯。
满夯可采用轻锤或低落锤多次夯击,锤印搭接不小于1/4夯锤的直径。
2.3施工工艺流程图
强夯施工工艺流程图
3 注意事项
⑴强夯前应对起重机、滑轮组及脱钩器等全面检查,并进行试吊、试夯,一切正常方可强夯。
⑵强夯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应大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12523)的规定,强夯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
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震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
有害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减震措施。
一般即有建筑50m范围内不宜采用强夯措施。
当桥台附近,涵洞附近需进行强夯时,可先进行路基范围的强夯后,再施工桥台、涵洞。
⑶起吊夯锤保持匀速,不得高空长时间停留,严禁急升猛降防锤脱落。
停止作业时,将夯锤落至地面。
夯锤起吊后,臂杆和夯锤下及附近15m范围内严禁站人。
⑷有建筑50m范围内不宜采用强夯措施。
⑸当桥台附近,涵洞附近需进行强夯时,可先进行路基范围的强夯后,再施工桥台、涵洞。
⑹当强夯与岩溶注浆同时采用时,应先进行强夯再进行注浆加固。
⑺干燥天气进行强夯时宜洒水降尘。
⑻当风力大于5级时,应停止强夯作业,以防机械倾倒,保证安全。
4、质量控制及检验
4.1质量控制
⑴按设计要求确定夯击路线,无规定时使相邻轴线的夯击间隔时间尽量拉长,特别是当土的含水量较高时。
⑵夯击时夯锤的气孔要畅通,夯锤落地时应基本水平。
⑶各夯点应放线定位,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及漏夯应及时纠正。
强夯施工时应对每一夯击点的单夯夯击能量、夯击次数和每次夯沉量等进行详细记录。
⑷强夯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
⑸强夯过程的记录及数据整理
①每个夯点的夯坑深度、夯坑体积、夯坑四周隆起高度都须记录、整理。
②场地隆起和下沉记录,特别是邻近有建构筑物时。
③每遍夯击后场地的夯沉量、外部补充填料量的记录。
④附近建筑物的变形监测。
⑤满夯前应根据设计基底标高,考虑夯沉预留量并整平场地,使满夯后接近设计标高。
⑥记录最后2击的贯入度,看是否满足设计或试夯要求值。
4.2检验
⑴强夯处理夯击点布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个断面,每个断面左、中、右个一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个断面。
检验方法:尺量。
⑵低能量满夯的搭接不得小于四分之一夯锤直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低能量满夯的搭接面积,检查每遍总夯击点数的10%;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2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⑶强夯加固地基的承载力和有效加固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①检验数量:施工结束7天后,对地基加固质量进行检验。
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个断面,每个断面左、中、右个一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个断面。
检验方法:每个断面做动力触探试验2点;静力触探试验1点。
②隔7~10天,在每500~1000 m2面积内的各夯点之间任选一处,自夯击终止时的夯面起止其下5~12m 深度内,每隔1m取1~2个土样进行室内试验,测定土的干密度、压实系数和湿陷系数,满足设计要求。
⑷强夯夯坑中心偏移的允许偏差应不大于0.1D(D为夯锤直径)。
检验数量:检验总夯击点的10%。
检验方法:尺量,查施工记录。
⑸强夯地基处理范围、横坡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强夯地基处理范围、横坡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及检验方法
5、机具设备
6、劳动力组织
五、安全保证措施
本工程安全目标为五无、四控制:无人身伤亡事故,无行车险情以上事故,无交通责任事故,无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职工重伤频率控制在0.4‰以下;年负伤频率控制在10‰以下,职业病发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作业环境控制在规定指标内。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建立以分部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专职安检工程师为主的安全领导小组。
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发生。
1、安全组织保证措施
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各级设立专职安检工程师,班组设立安检员,负责施工全过程安全工作。
2、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开工前,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执行。
认真执行“一日三检制”,“交接班检查制”,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坚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前。
对关键部位、岗位,时刻要设专人负责,制订防范措施。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抓好“安全五同时”。
3、安全制度保证措施
制定分部经理,技术主管,专职安检工程师,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和安全质量申报制度;根据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重点、关键工序的施工安全作业指导书;制定特殊岗位及特殊施工环境的安全保证措施。
认真执行“一日三检制”,“交接班检查制”,及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各级领导和各单位,各部门要始终做到“三个坚持”和“四个加强”。
“三个坚持”:坚持“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在不同施工阶段,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坚持“四不放过”的制度,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四个加强”即: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方面、各部门的作用;加强组织纪律和法制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灭事故隐患;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
队伍素质。
4、特殊作业坚持实行安全检查制度
机械设备使用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执行。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驾驶员,必须持有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人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给无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做到:工作前检查、工作中观察、工作后保养。
操作室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严禁对运转中机械进行维修、保养调整作业。
指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明确指挥联络信号。
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查出问题的机械,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5、安全用电保证措施
严格按有关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不合格的电气器材严禁使用。
现场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接零。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
配电箱、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
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
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
严禁不同电压等级共存于同一移动开关箱内。
架空线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和绝缘子。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上岗证,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禁机电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时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工作视线不清时不作业。
工地电力干线采用非裸导线架设,统一布置电力线路,不准私接乱拉电线;钢筋加工设备有漏电保护或外壳接地装置,严禁带电移动电焊机。
6、施工安全措施
作好现场调查,开工前对沿线通信线、电力线以及地下的通信、信号、电力电缆作出详细调查,制定详细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管理,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严禁司机酒后驾车,夜间施工派专人指挥。
作好防护措施的管理,施工作业平台要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夜间施工必须有充足的灯光照明。
涉及到打桩施工时,设专人指挥夯锤的起落。
并负责夯击范围内的人员,机械安全等。
在夯击过程中要经常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检查是否有断丝、磨损等情况,损坏严重的钢丝绳要及时更换。
在夯击范围6m外严禁行人或车辆通行
停止夯实时,要将重锤落于地面,禁止悬空。
六、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1、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止,综合治理,强化管理”的方针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使施工人员牢固树立环境意识,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政府有关法规、条例。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员。
施工现场及队伍驻地,设固定的垃圾回收位,并按环卫部门要求,定期处理,严格四处乱扔,修建封闭式厕所,并设化粪池,不直接排放。
定期做好灭蝇、灭虫等卫生防疫工作。
杜绝焚烧有毒废料(废机油、废塑料等)。
从当地地表及地下水抽取水源时,盛水和抽水器具保持清洁,避免污染水源,并且注意节约用水。
施工期间做好既有道路养护工作,不得随意点用道路施工堆放物料,搭设建筑物。
2、水土保持措施
保护生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管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条例。
建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配置专职水土保持员,建立健全水保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规划”原则,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
施工前邀请地方政府水土保护主管部门共同对沿线水文、地质、植被情况进行调查,共同研究制定出可行的水土保持方案,并制定出详细的水土保持施工措施。
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尽量减少植被破环,废弃的石、土必须运至规定的弃土场堆放并做好挡护和绿化。
工程竣工后,对生活,生产用地及施工便道等,按照设计和当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建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七、突发事件预案与管理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突发时间处理预案原则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2、火灾应急预案
2.1立即报警。
第一发现人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立即通知应急抢险小组。
2.2组织扑救火灾。
扑救火灾时按照“先控制、后扑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扑火战术原则。
先勘查是否还会爆炸,如没有则派人及时切断电源,移开爆炸物,组织抢救伤亡人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要物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中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
2.3协助消防员灭火。
在自救的基础上,当专业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小组要简要的向消防队负责人说明火灾情况,并全力支持消防队员灭火。
2.4伤员身上燃烧的衣物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
2.5.保护现场。
当火灾发生时和扑灭完毕后,指挥小组要派人保护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等待对事故原因及责任人的调查,同时立即采取善后工作,及时清理,将火灾造成的垃圾分类处理并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从而将火灾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降低到最底限度。
2.6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项目部火灾事故应急准备在调查和审查事故情况报告出来以后,作出有关处理决定,重新落实防范措施。
3、自然灾害紧急预案
3.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抢险指挥部。
3.2把机械设备立即转移到高处或者安全地带。
3.3把人转移到安全地带。
3.4组织抢救机械物资。
3.5尽快挖通排水设施。
3.6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积压综合症的发生,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方
3.7若有骨折应及时用夹板等简易固定后立即送医院。
中铁一局西平铁路工程指挥部
第二项目经理部
200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