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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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政务公
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2.04.18
•【字号】内府办发[2012]38号
•【施行日期】2012.04.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目标
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内府办发[2012]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2012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具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内江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中共内江市委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市主要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内委发〔2012〕11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10分)
(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健全,组织领导有力,计4分。
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行政会议无研究该项工作记录的扣1分;未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无专人负责、经费无保障的扣2分;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无规划,年度无安排,实施无措施,工作无总结扣2分;未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本单位年度报告的扣3分,并取消政务公开工作评选先进资格。
(二)加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培训,具体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工作基本要求,计2分。
未开展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培训的扣1分;干部职工不了解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法规、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的扣2分。
(三)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有交流,舆论有宣传计4分。
无开展政务公开理论和政策研究相关记录、资料、调研报告的扣1分;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整的扣1分;报送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材料不及时、不准确的一次扣2分;在《政务公开工作简报》刊物上无反映的扣2分。
二、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10分)
(一)公开制度体系健全,计5分。
未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缺一项扣2分,制度不健全的扣1分。
(二)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逐级落实到位,计3分。
(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计2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30分)
(一)按照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考评,政府网站内容保障有力,计20分。
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突出,积极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接受群众监督的信息,内容保障有力计20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突出,不能满足群众需要,缺一项扣2分。
(二)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和时限进行公开,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计10分。
公开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扣5分,对与本单位有关的虚假
或不完整信息未及时澄清的扣5分,主动公开信息不及时的一次扣2分。
四、政务公开形式(30分)
(一)加强公开载体和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公开内容分类科学,计10分。
未编制和更新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扣4分;无固定公开栏的扣2分,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扣1分;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滞后,政务服务中心制度建设不健全、窗口单位办事效率低下的扣4分;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介、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栏、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公开载体公开不全面、不完整、分类不准确的扣2分。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编(绘)制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计20分。
未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的扣10分,未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的扣5分,审批程序、办事程序不公开透明的扣5分。
试点县完成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计20分,未完成任务不计分,并取消政务公开工作评选先进资格。
五、政务公开实效(20分)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公开面达100%,规范化程度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计5分。
未设立投诉、举报、监督电话的扣2分,投诉、监督、举报未办理、未答复的扣1分;公开面和规范化程度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发生因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度不高引起上访的每次扣2分,工作人员出现严重过错的扣5分。
(二)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计5分。
每缺一项扣2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有序,未发生因流程不规范或处理不当引起的投诉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计10分。
未制定和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扣5分;未在本级政府网站上公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等相关信息扣5分;未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登记、整理、归档工作扣5分;发生一次因流程不规范或处理不当引起的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分别扣2分、3分、5分。
六、考核形式
(一)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工作由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具体实施。
政务公开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平时考核随机进行,年度考核于年末进行。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2012年考核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统计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2012年11月30日。
(二)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自评得分,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采取实地考核、综合评议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
(三)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各小项扣分最高不超过该小项分值。
按2012年全市主要工作考核目标的有关规定,把考核得分作为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综合考核的依据。
各县(区)、市
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按考核得分分序列评选一、二、三等奖。
考核得分未满80分的不予评选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