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所承担的领导责任,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有关要求,制订考核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小组,成员由局领导4人、办公室主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
二、考核对象和时间1、局领导和各科室领导。
2、完成时间11月至12月底前。
三、考核内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市委有关要求中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责任内容和考核内容,分六大项(遵守政治纪律和规定情况、抓管辖范围廉政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案件查处、抓效能建设情况、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考核,各项考核依据见《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
四、考核程序(1)自评11月底前,局领导和各科室对照《考核表》,完成自评。
(2)听取汇报考核组成员听取领导个人和各科室汇报;(3)个别访谈(4)听取群众意见;(5)小组评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领导个人和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自评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关资料,提出初步考核意见;(6)确定等次局党组根据考核小组提交的初步考核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考核指标评分≥90分,考核各单项指标评分不为0分。
2、良好考核指标评分≥80分,考核各单项指标评分为0分的不超过1个。
3、合格考核指标评分≥70分,考核各单项指标评分为0分的不超过3个。
4、不合格考核指标评分<70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1、考核结果作为局领导和科室领导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度。
对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局和科室领导,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乡镇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方案

关于印发《小石桥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各村党总支、村委会、乡属各支部、单位:现将《小石桥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小石桥彝族乡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四月十日-小石桥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考核办法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五六中全会和中纪委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小石桥乡惩治与反腐败体系建设,切实改进党的作风,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我乡“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促进我乡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小石桥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小石桥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被考核的各村委会、乡属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做好自查自评、总结和材料上报等相关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和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核原则和对象考核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分级考核,下考一级的原则,主要考核党政领导班子。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组根据《红塔区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红塔区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意见》、《红塔区《红塔区2010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年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安排,对照《红塔区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逐项逐条进行检查考核。
四、考评档次考评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不合格。
五、考核程序和方式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年终考核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总结。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于半年、年底按照自查通知要求,对本村委会,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和总结,形成自查报告(总结),分别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报乡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风廉政考核方案.

韶关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文件韶党廉发〔2011〕2号关于开展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市直各单位,中省驻韶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韶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韶党廉办发〔2011]〕1号,以下简称《考核方案》)的要求,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定于12月26日—28日组织对各地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内容(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
重点考核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情况。
(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
重点考核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实施办法》部署,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惩处、改革各项任务的情况。
特别是针对重点领域、关键部门和腐败问题多发易发环节,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情况。
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严格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的情况。
(四)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
重点考核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广东省实施办法及我市的实施方案,建立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公开程序、健全公开制度、创新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情况。
(五)开展公务用车问题和“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
重点考核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开展自查清理、纠正处理违规问题、规范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推进国有企业和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巩固治理成果,加强整改落实,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情况。
考核具体内容见《考核方案》中的“韶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表”,以及《关于印发<韶关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韶党公开〔2011〕20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中的“2011年韶关市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考评表”。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办法1、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各单位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双百分考核制。
即:经营目标100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100分。
两项指标按7:3比例计综合得分。
2、对各目标单位的年度考核分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和年末考核。
季度考核是对党建工作和临时性工作的考核;半年考核是对重点工作的阶段性督查;年末考核采取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组织民主测评及召开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和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进行。
其中,季度考核占20%,半年考核占30%,年末考核占50%。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目标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在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0—95分(含90分)为良好;80—90分(含8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4、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绩显著或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表扬;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力度不大、发生问题多或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分公司党委、纪委、人事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要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领导班子,对该单位班子要进行调整。
5、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的职责,班子成员中受到责任追究或违纪受到查处的,以及各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被刑事处理的,取消该单位评先选优资格。
6、加分项目: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创新,企业廉洁文化等活动表现突出,并被市委、市政府级表彰或推广的一件次加0.5分;被省委、省政府级表彰或推广的一件次加1分;国家级表彰或推广的一件次加1.5分。
7、考核结果作为领导人员业绩评定、提拔任用、调整使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8、分公司纪委要对各单位考核结果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报,党委作出决定,并将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住建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

住建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计划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纪委的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紧紧围绕2011年我市对建设项目规划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为局重点工作任务今年,局党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2011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所涉及的各项任务,并针对我局的实际情况,创新思路,狠抓落实,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序进行。
1、着力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根据中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党组的首要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杨丘远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建设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做到安排工作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处理问题时想到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工作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干部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城建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同时,我们认真落实党政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一岗双责”制,每位分管领导既是分管工作的责任人,也是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从领导力量上加强,相互支持配合,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2、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的安排部署。
通过召开党组党委会、党建工作会、机关干部大会、创先争优工作部署会、党务公开专题推进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
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把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到实处。
3、分解细化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目标。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序号项目考核标准分值备注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组织建设情况(总10分)。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组织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的得5分,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得5分(以文件为准)。
40分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情况(总10分)。
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的得5分,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的得5分,每少一项扣5分。
(以责任书签订内容为准)。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机制(10分)。
成立考核组织的得5分,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书和任务分解,进行日常和年终考核的得5分,(以文件和考核资料为主)。
4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总10分)。
全年召开会议不少于4次的得10分,每少1次扣3分,扣完为止(以会议记录为准)。
2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5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总5分),公款旅游、购建装修办公室、购买配备公务用车、公款大吃大喝等行为被查实的,每项扣1分。
30分6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总10分)。
全年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少于2次的得10分,少1次扣5分,扣完为止(以会议记录为准)。
7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情况(总10分)。
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未落实的每项扣3分。
3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8党风廉政教育情况(总10分)。
全年安排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少于4次的得5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以记录为准)。
按要求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政纪条规,落实宣教工作任务(5分)。
30分9惩防体系建设资料情况(总20分)。
对源头治腐各项制度健全(5分),健全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机制(5分),制定“三资“管理工作方案(5分),全年工作由改革创新举措的(5分)。
4 信访案件查处工作10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支持配合(5分);发生干扰办案及弄虚作假、护短说情现象的扣2分;情节严重、致使案件查办工作受到重大影响的扣5分。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

中共织金县直机关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全面、深入、扎实地完成当前繁重艰巨的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根据《关于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参照《关于对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中有关考核办法,结合机关党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央和省委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部署,围绕“切实改进干部和机关作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目标,量化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不断深化机关党建,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组织领导成立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钟晓,成员:周益村、张艳。
三、考核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及工作部署、廉政教育、廉洁自律、源头治理、党风建设等。
四、计分办法(总分100分)(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及工作部署(20分)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情况明确班子成员廉政建设具体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记6分;2、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或实施细则的记5分;3、认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在专门召开的会议中总结交流反腐倡廉工作的记4分;4、针对本单位工作特点,积极研究探索,有创新措施的记5分;(二)廉政教育(15分)1、积极参与党风廉政教育计划的记2分;2、积极参加上级部署的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工作扎实,党员干部通过活动主动撰写体会文章或心得笔记的记3分;3、自己主动学习廉政教育的记4分;4、紧密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的记3分;5、主要领导亲自上党课、作廉政报告的记3分;(三)廉洁自律(25分)1、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做出廉政承诺的记3分;2、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班子成员注重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没有发生放任、纵容该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的记5分;3、年内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自纠,自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的记4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负责。
第三条公司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第四条检查考核内容(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三)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建设的情况;(四)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情况;(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的情况;(六)其他需要检查考核的事项。
第五条检查考核方法:各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应组织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纪检组;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年底将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工作由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纪检组长带队。
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六条检查考核的基本程序(一)听取被检查考核单位领导班子的汇报;(二)组织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三)组织个别访谈、座谈和明查暗访;(四)查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资料;(五)进行综合评定;(六)采取适当方式,与被检查考核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交换意见;(七)通报检查考核结果;(八)被检查考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检查考核结束后,应认真进行总结。
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
第八条检查考核结果评定和运用(一)对检查考核结果的评定,应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领导班子检查考核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优秀、合格得票率达到90%以上为"好"的等次;在70-89%之间为"较好"等次;在50-69%之间为"一般"等次;不足50%为"差"等次。
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考核细则

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考核细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按照上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经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范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按照《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所列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法及时间安排:采取自我考核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自我考核:2008年12月开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照《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认真进行自我考核评分,并于2009年元月8日前将自我考核评分表连同党政正职“述职报告”送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二)组织考核: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若干个考核小组,采取听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个别谈话、查看有关文件资料、民主测评等形式,对照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1、考核结果纳入县目标绩效考核总成绩,并归入单位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2、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单位通报批评,并由县委、县纪委领导对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
3、对考核中发现的严重问题,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单位组织核查,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附:1、《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2、《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我考核评分表》3、《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表》2附件1: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评分标准1、因人事变动未及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扣1分。
2、全年召开研究、部署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或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和部署)不得少央、省、市、于2次,少一次扣2分,无会议记录或相关文件的少县有关党风查看相一次扣1分。
廉政建设的关文件、3、未制定本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的1 部署、要求和资料、会扣1分;未进行责任分解的扣1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扎扎实实抓好驻地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驻地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按照驻地办《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所明确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逐项进行考核。
二、考核工作在驻地办廉政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下,对所属责任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本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工作可与干部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特殊情况将组织专门考核。
三、考核程序和办法1、驻地办与专监及其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小组每月将对照《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廉政建设考核表》的要求,逐项打分,量化考核。
2、考核小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填写《廉政建设考核表》,考核意见报北京港通路桥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审定。
3、考核采取量化计分制,考核内容列14项工作指标,累计分值100分,并划为优秀(95—100分),良好(80—94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级。
具体评分标准按《廉政建设考核表》评分标准执行。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1、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种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有关人员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2、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与经营目标责任考核结果挂钩。
凡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合格”的个人,取消所有年终奖励,并由不合格人员向驻地办廉政领导小组写出书面说明,认真总结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3、对责任人员在党风廉政方面出现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纪处分或司法追究的,根据情节扣减或取消处理者年度目标责任奖。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1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细则

3.在人、财、物、基本建设等重点工作以及重大节日期间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实一起扣2分。
4.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不到位,致使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扣3分。
查看文件和有关资料;个别谈话了解;走访行政相对人。
4
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执行党的纪律。
2.行政许可事项及办理程序未向社会公开的扣2分;在受理许可时,因工作态度不好,造成群众不满意的,发现一起扣1分;不经批准,自设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的扣3分。
3.未执行“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扣3分;未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的,发现一起扣2分。
查看会议记录、选拔干部、考录人员的公示资料;个别谈话、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实地检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8
1未明确具体分工的扣4分。
2.每季度进行一次反腐倡廉教育,少一次扣2分。
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学习签到记录。
3
强化监督制约。
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突出抓好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科级以上干部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10
1.关键岗位(不少于3个)无廉政制度的少一个扣1分。
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不力,造成群体(5人以上)越级上访的扣2分。
5.对重要举报信件主要领导不批示,班子不研究处理,分管领导不批阅的,发现一起扣2分。
查看来信来访记录、上报结果的信访材料等。
9
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
重视、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及时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基础建设完善,工作程序规范。
8
认真受理投诉举报,确保一方稳定。
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指标体系

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量化考核评分一览表(年度)评分细则(满分100分)一、组织领导(满分10分)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记1分;明确专人负责,记1分;否则,记0分。
2.明确责任分解,记1分;建立工作流程,记1分;建立网络体系,记1分;否则,记0分。
4.与本单位(部门)全体员工签订腐败风险防控责任状,记3分;不全的,记2分;少量的,记1分;否则,记0分。
5.配合职能部门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记2分;配合不积极或建立不全的,记1分;否则,记0分。
二、制度建设(满分15分)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记3分;不完善的,记1分;否则,记0分。
2.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有6项的,记3分;有4项的,记2分;有2项的,记1分;否则,记0分。
3.认真排查腐败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记3分;操作性不强或不完善的,记1分;否则,记0分。
4.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制度,记3分;有制度未执行的,记1分;否则,记0分。
5.建立师生接访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记3分;有制度有记载的,记2分;有制度无记载的,记1分;否则,记0分三、宣传教育(满分24分)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计划,记2分;不全面的,记1分;否则,记0分。
2.邀请有关领导、专家作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讲课或报告,记4分;范围很小或者交流式的,记2分;否则,记0分。
3.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记4分;范围很小的,记2分;否则,记0分。
4.开展知识竞赛、理论研讨、学术论坛等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记4分;范围很小的,记2分;否则,记0分。
5.每年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活动,记2分;每年撰写一篇学习总结,记2分;否则,记0分。
6.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的,记2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传的,记2分;否则,记0分。
四、廉洁自律(满分24分)1.腐败风险点公开,记2分;教职工廉洁从政(从教)承诺公开,记2分;否则,记0分。
2011年村、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

2011年村、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改进党的作风,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我镇2011年基层单位、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1、各党支部、单位党组织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
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1分)支部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
(1分)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向党委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制度(1分)和向干部群众代表述职述廉制度、(1分)单位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和廉政承诺制度等。
(2分)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纪实制度。
(1分)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将自己平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客观真实地进行记载,(2分)年底考核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基本依据。
(二)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3、各党支部、单位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有记载记1分)促使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事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经得起复杂环境的考验,严格遵守“六个决不允许”的纪律要求,即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1分)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1分)决不允许在对中内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1分)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1分)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满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活动。
(1分)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民风。
4、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
党风廉政考核制度

Chifeng Zhongkai wind power Equipment Manufacturers. Ltd文件名称党风廉政考核制度文件编号Q/CFZK04-ZH-04 实施日期2011-10-25 版号B0 页次9党风廉政考核制度分发号:编制:审核:批准:发布:2011年 10月20日实施:2011年10月25日Chifeng Zhongkai wind power Equipment Manufacturers. Ltd文件名称党风廉政考核制度文件编号Q/CFZK04-ZH-04 实施日期2011-10-25 版号B0 页次 1为了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单位领导班子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
二、考核内容(一)对领导班子重点考核以下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以及组织实施的情况。
2、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情况。
3、经常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廉政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的情况。
4、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的情况。
5、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的情况。
Chifeng Zhongkai wind power Equipment Manufacturers. Ltd文件名称党风廉政考核制度文件编号Q/CFZK04-ZH-04 实施日期2011-10-25 版号B0 页次 2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同级部门意见,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
2011年卫生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细则)

②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结合实际制定所在单位干部廉洁自律应遵守的具体规定,没有制定的扣0.5分,效果不佳的扣0.2分。(2)未按要求开展科级干部和中层干部公开勤政廉政承诺的每人次扣0.1分,未按要求开展民主评廉活动的每人次扣0.1分。(3)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的扣0.3分。(4)单位或个人重大事项未按要求及时报告的每次扣0.5分。(5)没有落实廉情公布制度的扣0.2分。(6)未按要求落实接待费、公车管理、婚丧嫁娶事宜不准大操大办等廉洁自律规定的发现一人次扣0.1分(单位主动查处、纠正的不扣分)。(7)完善党风廉政监督员队伍,作用发挥不好的扣0.1分。
3
③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1)大宣教格局作用发挥不好的扣0.1分,党风党性党纪培训教育未开展的扣0.2分,未开展正面典型和警示教育扣0.1分,党(总)支部学习少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扣0.1分。(2)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制度,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的扣0.2分。(3)未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研任务的扣0.2分。(4)教育月活动效果不佳的扣0.1-0.5分。(5)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树立精品意识,中医院、疾控中心党支部创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未完成扣1分。(6)加大党风廉政宣传力度,年内党风廉政宣传报道被州级采用1篇,信息被州级采用2篇、市级3篇,外宣未完成的按州级每篇分别扣0.05分,信息按州、市级每篇分别扣0.1、0.05分(外宣、信息超额完成任务且排名在卫生系统各党(总)支部第一名的,加0.3分)。
3
④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1)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认真执行《阜康市基层党政主要领导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发言制度》等制度,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设,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监督制约制度,未按要求执行的各扣0.2分,财经法规制度执行不好,出现违规问题的每件次扣0.5分。(2)五项工作机制有一项落实不好的扣0.1分。(3)发现“小金库”现象以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存在问题的,此项不得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2011.03]西安地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讨论文件之二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讨论稿)第一条为进一步巩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所承担的领导责任,根据上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坚持分级考核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象是各区(县)局,市局各直属(派出)机构领导班子及其领导成员,市局机关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
第四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检查考核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工作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除进行年度考核外,还要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检查监督,具体由纪委(纪检组)负责。
日常检查监督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党委(党组)统一领导。
市局主要负责各区(县)局,市局各直属(派出)机构班子成员及市局机关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各区局,市局各直属(派出)机构主要负责本单位科级干部的考核;各县局主要负责本单位科、所、厅领导干部的考核。
第六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占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总分值的15%以上。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由日常考评和年度综合考评组成,日常考评、年度综合考评各100分。
年终得分构成中,日常考评占总分70%,年度考评占总分30%。
第七条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1、健全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党组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科学评价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云南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楚办字…2014‟22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责任书的签订形式。
州中院党组领导班子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
年初由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与班子成员签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各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分管院领导与中院机关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干警与部门领导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
—1—第三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州中院党组的领导下进行,由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进行考核,并提出初评定格意见报院党组审定。
第四条考核对象、内容及时间(一)考核对象:各县(市)法院院长、中院领导班子成员、中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主要检查考核县(市)法院党组和中院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中院班子成员抓分管部门履行“一岗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党委实施办法及上级法院相关规定,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进司法作风、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情况;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情况;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州党委、纪委和上级法院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情况;反腐倡廉工作创新、结果运用等方面的情况。
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桐柏县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印发《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所属分局(所),稽查局: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国税党字[2011]61号)精神,县局党组决定,对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检查考核,按照分级负责、逐步实施的原则,县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所属各分局、平氏税务所,县局稽查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
现将《桐柏县国家税务局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桐柏县国家税务局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全县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国税党字[2011]61号)和《桐柏县国税局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桐国税发[2011] 22号),县局决定对各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考核,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今年的检查考核工作,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检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当地责任制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考核工作在县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县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在组织形式上,由县局领导带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抽调县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若干考核组,分别对所属各分局、平氏税务所,县局稽查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分组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所属各分局、平氏税务所,县局稽查局,以及上述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考核内容《税务系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国税党字[2011]61号)规定的责任内容和《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考核办法》(桐国税发[2011]22 号)所列的考核内容(以下简称《考核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

卫东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促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考核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牵头组织实施。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采取百分制,以部门为单位的考核方法进行。
二、实施办法(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35分)1、各部门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范围,组织干警讲党课不少于2次,查看记录和笔记,每少一次扣2.5分。
(5分)2、各部门每年组织干警召开民主生活会不少于2次,查看记录和笔记。
(5分)3、以部门为单位每人上交述职述廉报告2份(上半年1份,全年度1份)。
(5分)4、各部门兼职廉政监察员积极配合院纪检监察室开展工作,因自身原因拒绝配合的,一次扣2分。
(6分)5、各部门每半年交一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案例分析及调研文章,少一篇扣2分。
(4分)6、部门人员因违纪被处理的,提醒谈话1次扣0.5分;诫勉谈话1次扣1分;警告处分1次扣2分;记过处分1次扣3分;记大过1次扣5分,扣完为止。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票否决。
(10分)(二)审务督察工作情况(35分)1、按照院党组安排及审务督察暂行规定,积极开展审务督察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值班考勤表》、或填写不完整、存在应付现象的,每发现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分)2、违反《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公车私用的,每发现1次扣2分。
(10分)3、因工作不负责任,冷、横、硬、推,被当事人举报或被上级政法部门批转、交办的,每发现1次扣1分。
(10分)4、因举报问题(含节假日)部门接到通知后,不能及时到场处理,产生不良影响的,每发生1次扣0.5分。
(5分)5、本部门人员因违反工作纪律及《审务督察暂行规定》被通报的,每被通报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5分)(三)端正审判作风情况(30分)1、对上级批转交办案件,不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调卷的,每发生1次扣1分,扣完为止。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表).

6、对违纪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处理或执纪失严的,每件扣5分。
10分
附件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五)
纠风
治乱
工作
1、认真抓好本单位、部门纠风治乱各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各项任务。
5、乡镇三资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全面推行 “四议两公开”等农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2分)开展 “勤廉双述”民主评议农村干部制度,并进行公示(2分);逐村规范“三重一大”具体内容,纳入“四议两公开”议事程序(2分);加强乡镇纪检干部队伍配备,村党支部设置专职纪检委员(2分)。
15分
(七)惩防体系构建
3.组织一次学习
10分
组织一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5分)。
4.进行一次谈话
10分
按照职责范围,与所管辖干部进行一次任中廉政谈话(2分);与新任职干部进行一次任前廉政谈话(2分);与群众有反映或存在问题的干部进行一次提醒、诫勉谈话(4分)。
5.执行一个报告
10分
增强他律意识,主动向班子和上级纪委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并督促班子成员上报个人重大事项(5分)。
附件二: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推进责任制“五个一”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自评分
考核
得分
1.组织召开一次会议
10分
年初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会议(2分);明确“负总责”具体职责任务(2分);与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分)。
2、讲授一次廉政党课
10分
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实际,针对一个时期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年至少讲授一次廉政党课(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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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党发[2009]26号
呼吉尔特蒙古民族关于印发《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农牧业村、站(所)、(院)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驾护航,确保上级主管单位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我乡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便执行。
一、考核对象
与乡党委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各部门、各单位。
考核实行平时抽查、专项检查与年终考核乡结合的
办法,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项考核。
二、主要内容
组长:张利党委书记
副组长:乔龙巴特乡长
甫尔加甫人大主席
马开明乡纪检委书记
吕殿江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成员:王正辉派出所所长
杰格达文化站站长
古丽努尔广播站站长
乔力克农经站站长
陈锋财政所所长
卡德江农机站站长
桑吉巴特规划站站长
汪雪梅计生办主任
罗贤刚中心学校校长
张鹏飞卫生院院长
特列吾哈孜兽医站站长
居马拜草原站站长
叶尔旦土地所所长
李江江纪检干事
依德热斯库尔乌泽克村支部书记
布仁交库热村支部书记
叶尔达巴合勒克村支部书记
卡德尔江喀拉萨依村支部书记
阿〃宾拜呼吉尔特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马开明同志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和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的各项安排部署。
具体承担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期间的宣传发动、组织安排、联络沟通、信息简报、巡视指导、经费保障、办公用品配置、协调服务、总结汇报等各项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呼吉尔特蒙古乡委员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调整通知抄送:县委办、纪检办、县党风室
呼吉尔特蒙古乡党政办 2011年2月21日
共印汉文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