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转让人防设施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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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转让人防设施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问题】
公司整体转让一处商业房产(商业房产上面还有住宅, 不在转让资产之内), 包括地下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属于人防设施, 无房产证), 请问, 其中地下停车位转让收入需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受让方是否要缴纳契税?如不需要缴纳, 如何确定停车位部分的转让收入才符合税收政策, 还会涉及哪些税种?
【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规定:“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 是指有偿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所有权的行为。

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 视同销售建筑物。


据此, 房地产企业出售的地下停车位, 以转让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方式销售建筑物, 视同销售建筑物。

对取得销售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受让方不能办理车位产权手续, 不需要缴纳车位契税。

结语:会计是一个注重积累的职业, 出纳、会计、主管、经理一路攀升, 是正常的途径, 从简单的账务处理到报表制作、税务处理、到财务分析、到更高层级的管理会计, 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大家定
要积累大量的知识并且尽量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 现在只需沉淀, 相信将来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 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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