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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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10.17
•【字号】湖政发[2006]63号
•【施行日期】2006.10.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湖政发〔2006〕63号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
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按照“合理定位、突出重点、利于操作”的原则,本方案主要对《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中要求明确、操作性强、利于评价和考核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主要包括:属于政府履行基本职能、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领域的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和谐社会等战略重点方面的主要目标任务。
具体分解落实如下:
一、主要发展目标和约束性指标
《纲要》提出的主要发展目标和约束性指标,需要各地各部门通过完善市场机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来实现。
其中,约束性指标是对各地各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必须全力确保完成。
(一)主要发展目标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以上,2010年超过1100亿元(按2005年价格计算,下同),人均生产总值突破4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
财政总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4%和16%,2010年突破140亿元和8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5%,五年累计突破30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
58% 。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推进)
(二)约束性指标(待省指标调整后按规定程序作相应调整)
1.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降到0.98吨标准煤,下降16%以上。
(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中化学需氧量降到2.0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降到5.68万吨。
(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3.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2.5‰以内。
(市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4.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8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万人。
(市劳动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3%以上。
(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建成生态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100万亩,建成重点生态公益林104万亩,建设15万亩花卉苗木、一批以现代生态农庄、森林公园为特色的生态休闲农业基地。
(市农业局、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2.加强农业生产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启动100项农业科技项目,重点组织实施6大农业科技专项,农业科技进步率达到95%以上。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植物防疫体系,60%以上的农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
加强耕地保护,确保基本农田总量,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进一步推进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
(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3.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年销售额千万元以上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培育100家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创建一批国内有影响的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加快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吴兴食品工业园建设。
重点建设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市农业局、市贸粮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4.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建成144个全面小康示范村,示范村数量达到200个。
建成100个绿化示范村,村庄绿化率达到25%以上。
(市规划建设局、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5.加快农村公共设施建设,新建农村等级公路1070公里。
建设老虎潭水库引水工程和老石坎、赋石水库供水工程,新建农村饮用水工程32处,确保全市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
开展河道淤泥疏浚清理、小流域综合治理。
完善覆盖城乡的公交、电力、邮政、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网络。
(市交通局、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6.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人均筹资达到100元以上,建立健全以县级医疗机构为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高标准、高质量普及15年教育,切实推进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
加快农村科普、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十百千万工程”,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业信息入户工程,加强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市县区文明村镇达到80%。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闻局、市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7.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程”,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50万人次,转移农民20万人。
(市农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打造长三角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
按照“一核两带”的制造业布局要求,加快改造提升纺织、建材两大传统支柱产业,做大做强金属材料、机电制造、现代轻工三大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节能三大高新技术产业。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2500亿元,基本建成生物医药、新型建材、新型纺织、特色机电四大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生物化学品、建筑新材、光电器件及材料等十个全国先进制造中心。
推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形成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企业7家以上,超20亿元企业10家以上,全国行业排头兵企业30家以上;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16个,其中100亿元以上10个。
围绕培育壮大骨干企业,着力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新创中国名牌5只、驰名商标5件,拥有国家免检产品50只;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800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以上。
(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2.按照“三带十区”的布局要求,有效整合旅游资源,推进旅游项目开发,加强骨干旅游企业的培育和建设,加大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延伸旅游产业链,壮大
旅游产业经济,打造长三角生态旅游强市。
力争建成五星级宾馆5家以上,入境旅游达到30万人次,国内旅游达到16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20亿元。
(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3.优化商贸流通业布局,积极扶持10大现代商贸旗舰和50家商贸流通骨干企业。
深入实施“乡镇连锁超市”、“农村放心店”工程,支持和鼓励配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城市社区连锁店、便利店和便民服务店。
加快商品交易市场现代化建设,做大做强南浔建材市场、织里童装市场、市区西南市场群、长兴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杭嘉湖家居大市场、安吉转椅市场等一批专业市场,形成年成交额超100亿元的现代化专业市场2家,超10亿元的专业市场20家。
加快城市商贸中心和区域商贸区建设和培育,加快特色专业街和步行街区建设。
(市贸粮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市场发展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4.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全力建设湖州港和铁路湖州站,加快建设湖州中心城市物流园区和南浔、长兴、安吉、德清四个物流中心。
重点培育6家第三方物流企业。
整合利用货物、运输、信息等物流资源,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优化工商企业物流管理,规范物流市场秩序。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5.积极培育信息、商务等新兴服务业。
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产业信息化、公共领域信息化,整体推进“数字湖州”建设。
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发展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研发设计、资产评估、决策咨询、经纪代理等各类商务服务业,吸引国内外知名的商务服务机构落户湖州。
创新发展金融保险业,期末各项存款余额力争达到12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900亿元。
(人行湖州中支、市信息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6.提升发展居民服务、房地产等生活服务业。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健全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家政、养老、托儿、医疗、保健、保安、物业等居
民服务业,社区服务的覆盖面达到居住人口的50%以上。
加强房地产一级市场调控,培育和完善二、三级市场,积极发展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普通商品住房。
(市民政局、市规划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三)加快建设大城市,提高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
1.加快推进城市框架工程、中间完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生态美化工程、公共交通工程、特色塑造工程和人防工程等中心城市七大建设工程,提升中心城市路、桥、水、电、通讯等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水平。
(市规划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2.加快中小城市和中心镇建设,加快湖州中心城区与长兴城区、南浔城区、德清城区、安吉城区基础设施的衔接,积极建设县区首位镇到湖州中心城区“半小时交通圈”,加快建设成为要素集聚明显、基础设施良好、服务体系健全、发展特色鲜明的中等城市。
把中心镇作为生产要素集中发展和承载农村人口转移的直接区域,加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3.健全规划管理体制,严格规划审批,完善公示制度,强化规划监察,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市规划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4.健全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加强城市出入口、城郊结合部的管理,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同步落实地名标准,推进城市净化、绿化、亮化、美化。
规范城市管理和执法行为,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巩固创建“四张城市名片”和“四城联创”成果。
(市规划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5.抓好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大力发展面向社区贫困家庭、优抚对象的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面向失业者的就业中介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家政、养老、托幼、医疗等便民利民服务,面向属地单位、社团的社会化服务,积极探索社区服务新方
式,推进电子社区建设,建设服务功能完备的新社区。
(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6.全市建成经济适用房50万平方米,完善廉租房制度,着力解决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市规划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四)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推进经济国际化
1.建立和完善反倾销联动系统,强化反倾销、产业损害、技术壁垒和绿色壁垒等预警应对机制。
加快大通关建设步伐,优化通关环境。
大力发展涉外经济中介服务机构,健全招商网络,建设引资载体,创新引资方式,逐步建立起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开放型经济运行机制。
(市外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2.坚持外资有效利用与产业优化升级相结合,引导外资重点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在交通运输、电子通讯、商贸旅游、金融保险、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的外资利用上实现新突破。
积极推进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互动发展。
五年实际利用外资达到45亿美元以上。
(市招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3.继续保持纺织服装、轻工工艺等传统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增强机电设备、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竞争力,力争拥有5个全国出口名牌、15个省出口名牌。
力争建成国家级出口加工区。
形成出口超亿美元企业5家,千万美元以上企业100家以上。
五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200亿美元。
(市外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4.推动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支持企业直接参与国际工程招投标、境外工程分包,积极开展国际劳务合作,强化外派劳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累计新批境外投资企业或办事处达到80家。
(市外经贸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5.完善开发区、园区内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开发区、园区单位面积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水平,提高开发区、园区的产业配套水平,积极承接外来企业联动转移配套,引导民营经济自主创业配套。
(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6.加快交通、产业等重要领域与长三角各城市特别是与上海的对接与协作。
全年供沪农产品总量达到50亿元以上,上海来湖旅游人数达到650万人次,引进上海高新技术项目20个以上;全市参与西部大开发企业达到30家。
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鼓励向欠发达地区进行合理的产业转移,开展来料加工,建立出口货源基地。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五)建设文化大市,提高率先崛起的持续创新能力
1.加强文化建设。
深入实施文明素质、文化精品、文化产业、文化阵地、文化人才、文化旅游等文化八项工程建设,加快文化“四个一批”建设。
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四城联创”工作,推动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文化企业和文化支柱产业,精心打造一批在国内产生重大影响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地域性相统一的文化精品。
创建省级“东海文化明珠”乡镇20个,新建示范类文化活动室933个;全市60%的县区达到全国先进县(区)标准,80%以上的县(区)达到省级文化先进县(区)标准。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文化产业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
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
(市文广新闻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2.建设科技强市。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建立市场化导向的研发体制;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企业建立各种类型的研究开发机构,把跨国公司研发机构的研发活动纳入到创新体系的建设之中;加大博
士后工作站建设力度,重点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团队;加强对经济、科技政策的协调,加大对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扶持。
加快建设湖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中科院湖州应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中心、浙江太极信息技术研究院、省级湖州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湖州淡水渔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引进10家以大院名校为依托的科技创新载体,培育发展200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科技孵化器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专业镇加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区)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4.5%和3.5%,积极培育和发展风险投资市场。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十一五”期间,专利申请量争取达到10000件以上,专利授权量达到4500件以上。
组织实施20个重大科技创新专项。
(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县区组织落实)
3.建设教育强市。
继续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全面完成“校校通”工程。
初中升高中比例达到95%,其中农村达到90%以上。
推进所有公办高中达到省级以上重点高中的办学标准,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其中农村达到90%以上。
进一步发展特殊教育,适学的三类残疾儿童都能入学。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终身教育,建设一批与支柱产业相结合的实训基地,努力把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国家优秀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一批社区学院和农村成人文化学校,开展学习型社区、机关和企业创建活动。
积极发展地方高等教育,完善高等教育体系,力争把湖州师范学院建设成为综合性大学。
加快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和“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百校结对千师支教工程”,到2010年,幼儿园教师专科学历比例50%以上,小学教师专科学历比例80%以上,中学教师本科学历比例80%以上,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5%以上。
改革和完善考试评价制度,建立素质导向的招生考试制度和学生评价体系;积极引入社会
力量参与办学,推进教育投资体制与办学模式创新,形成多元化办学格局。
(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4.建设卫生强市。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成达到省内中上水平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科学配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认真落实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指导等功能。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重点办好代表区域水平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公共卫生机构;规范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
规范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完善药品价格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惠民医院”建设,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培育现代中药产业。
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强化医疗市场监督执法,全面推行和规范药品招标采购,调整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医药费用。
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5.建设体育强市。
认真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城乡居民开展健身活动的体育设施,每万人体育场地数达到10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平方米。
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体育人口达到45%左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85%以上。
加强住宅小区、社区体育娱乐设施建设,建成市体育中心、市民健身中心,加快推进县区标志性体育设施建设。
加强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和训练基地建设,积极承办全国乃至国际高水准的单项体育赛事,提升“中国极限运动之都”的知名度和品位。
大力发展环太湖体育休闲、竞赛表演业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市场开发,发展体育产业。
力争1-2个县区建成省级体育强县(区),10个乡镇达到省级体育强镇标准。
(市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6.构筑人才高地。
抓住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创新型、外向型、复合型和高级技工人才。
人才总量净增10万名以上,技术工人总量达到18万人左右,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15%以上。
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完善人才引进政策。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政干部监督约束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保障机制。
改进人才引进模式,建立柔性引才机制。
建立以业绩为核心,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改革。
探索有效的分配和奖励制度。
(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六)创建生态市,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1.明确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自然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和开发需求,结合现有发展水平,确定“十一五”期间全市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大主体功能区域,并制定指导四类区域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配套政策,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2.加强环境综合整治。
抓好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综合治理,工业废水治理达标率95%以上。
加快城镇截污工程建设,建立区域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系统,湖州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全市中心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
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
加强水产养殖和饲养场的污染防治,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地表水省控、国控断面满足三类水质标准比例达到60%以上。
抓好湖州中心城市和三县中心城市的环境空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加快城市供热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大企业脱硫工程和粉尘减排工程建设,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区域范围内逐步拆除现有锅炉并停止新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30天/年以上。
加强声环境防治,湖州中心城区以及县城的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为80%左右。
建成工业和医
疗废物处置中心。
加快中心城市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处理中心、各县(区)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中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80%。
建立医疗废弃物、化学废弃物等有毒有害固废申报制度,实现危险固废物零排放。
加强放射源与辐射的管理,废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3.加强生态建设。
实施安吉、长兴、德清、吴兴等县(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建成重点生态公益林104万亩。
加强城镇森林生态景观建设,加快小城镇和村庄绿化建设步伐,加快东部平原农田林网建设。
完善全市所有可绿化的公路、铁路、河渠的道路林网。
加快废弃矿山治理,建立和完善矿山用地复垦、复绿等保护管理制度。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超过10平方米。
(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4.加强资源和能源节约。
加强水资源管理,实施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快灌区节水改造,做好农业节水工作。
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鼓励采用小型、轻型、再生材料;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回收加工利用再资源化水平;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
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建设用地复垦,力争新增耕地1.5万公顷;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监管,保障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组织实施八大节能工程,突出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严格限制高能耗项目,逐步淘汰明显高于同行业能耗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加强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实施节能65%的标准;积极引导民用和商用节能。
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40%。
(市经委、市农业局、市贸粮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5.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围绕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型产业,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快园区生态化改造,大力倡导绿色消费。
组织实施工业“3911”行动计划、农业“4612”行动计划和服务业“3551”行动计划。